后来我们不在一起
1.第一日
我的房间里囚禁了一个女孩。
可我对于这个女孩毫无记忆,甚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思考,如果我今天从医院回来后,没有鬼使神差打开隔间的门,是不是就能当她永远没有出现过?
她月白色的裙子上沾染着斑驳血迹,白皙光洁的脚踝上被绑着生锈的锁链,另一头连接着封闭窗户上的铁栏杆。
她看向我的目光闪烁而悲戚,她抿着苍白的唇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脆弱,却始终无法掩饰那满脸的泪痕。
我不敢进去,只是站在门口问:“你是谁?”
她起先抬头讶异地看我,继而抱起肮脏的毯子慢慢缩回墙角,口中低声呢喃着话语。我不得不弯下身,才能在隔壁嘈杂的装修声、空调嗡嗡的制冷声中听到她嘶哑的声音。
“对不起。”
2.第二日
朋友来拜访的时候,我正站在阳台照顾那株奄奄一息的向日葵。
“伤得不重吧?”他盯着我头上尚未拆开的纱布。
我摇摇头,比起这伤还有让我更烦心的事,可我不能告诉任何人。隔壁装修的声音又开始了。
“有日子不见,就听说你下楼摔到头进了医院,于是过来看看。”朋友半是好笑,半是无奈,“你的平衡细胞有待加强了呀——好歹大学那会儿还是我们篮球部的运动型男呢。”
我耸耸肩,故作轻松,“本命年吧。”
他一路跟我走到阳台,继续折腾那株快要死去的向日葵。朋友站在我背后伸头瞧着,很是感慨,“你还在养这些花花草草呢?”
“咄!”清脆的敲击从空旷的里屋传来,紧接着一串窸窣拖拽声音,仿佛老鼠跑过地板。我的神经瞬间绷得死紧,一再提醒自己那隔间十分隐蔽,就算刻意寻找也不会被发现。
朋友似乎没听到,还在问我:“不过你之前养的绿萝呢?怎么一盆都不见了?”
我说:“扔掉了,搬家不方便。”说着我迈开步子,打算把他从这里带出去。
朋友却没有动,他转头看我的眼睛,“徐扬,你……真的已经没事了?”
我知道我这会儿的脸色肯定惨白到可怕,于是我低下头,盯着阳台旁边洗衣机上的报纸,首页巨大的版面报道着一起肇事逃逸案。
我们沉默良久,朋友终究投降似的举起手道:“抱歉。”
“臭小子。”他搂住我的肩膀,语气又变得十分轻快,“你什么时候搬?我叫大学那帮哥们儿来帮忙,你请我们吃顿饭就行。”
“好啊。”我勉强咧开嘴巴学着他的样子笑起来,心底却尴尬又苦涩。送朋友出门的时候我望向隔间的方向,依旧有断断续续的摩擦声从那里传出,可都被隔壁的装修声彻底掩盖住。
我关上灯。
3.第三日
我问女孩:“你到底是谁?”
她今天的精神好了一些,缩在墙角看着被封死的窗户发呆,听到我的问话,也只是无声地转过头来,眼底闪烁着我看不懂的光芒。
我敲着门板,莫名烦躁,“说话。”
她依旧沉默,我注意到她的瞳孔很细,像是长期生活在黑暗中的猫一般。她实在是太瘦了,修长的手指骨节嶙峋,手腕处全是锁链禁锢的乌青痕迹。
我无法判断我究竟囚禁她多久了,可我早已错过了放走她最正确的时机。更奇怪的是一开始我的心中确实有报警的念头,但却始终不敢去实施。
对,我不敢。
这情绪十分奇怪而熟稔,熟稔到我有些相信我曾经与这个神秘的女孩长期对峙过。我发现我对她的某些细微反应了如指掌,例如她紧张时指尖会泛白,例如她生气时瞳孔会向下偏,脖颈上露出泛青的筋脉,再例如她开心时就会像现在这样,从肩部开始轻微颤抖。
我说:“你再不说话,我就把你……送到警察局去,说你私闯民宅。”
但我想这是最软弱且毫无气势的威胁,而她也肯定知道我只是在吓唬她。
女孩散漫的眼神逐渐聚焦到我脸上,那其中的情绪十分复杂——有疑虑,有委屈,有悲伤,甚至有种能凝成实体透出光芒的狂热,却唯独没有害怕。
我拽住锁链绕在她的脖颈上,有一股暴虐的情绪在我的胸腔中蔓延。某一刻我觉得她就像那个恐怖漫画中可以无限分裂的女人,用自己的骄傲与妩媚吸引着男人将她杀死。
锁链下被禁锢的皮肤蹭出斑驳的殷红,女孩塌下眼角,用悲伤温软的双眸望着我,波光粼粼。我勒紧锁链,尽量硬起心肠,她却突然凑过来,冰冷的指尖抚摸上我的手腕,低哑着声音在我耳边小声叫道:“疼……”
我突然泄气,跌跌撞撞地摔门离去。
4.第四日
我在家里翻了很久,还是找不到那个女孩的痕迹。
自毕业开始我便住在这间三居室里,如今即使闭着眼睛也能摸到我想要的东西。只是进医院前接到公司的调令,要将我调整到城市那头的分部门去,于是我赶回来匆忙地准备搬家,很多东西打包收拾到一半,再想翻出来实在太麻烦。
我坐在沙发上,望着这个过分空旷的房子,拼命想从自己摔成空白的记忆中找到些有用的线索。
渐渐地,我的周身突然变得黑暗一片,浓雾包裹住整个房屋,四周弥漫着难闻却熟悉的铁锈味。我抬起头,窗户边站着一个穿着月白色裙子的女孩,身形纤细而柔弱。她的面容十分模糊,我想靠近她,脑中却感到一阵剧烈的晕眩。
醒来时浓雾已经消失,客厅里又恢复明亮,只有我的手机在一直不停地震动。
是朋友打来的,他问我:“你什么时候搬家?”
我揉着太阳穴说:“就这两天吧。”我的房间里还有个麻烦,可我不知道怎么解决她。
“那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兴许是我的语气太疲倦,他一副欲言又止的口吻,最终叹了口气,“你也别总一个人呆着。”
他似乎又想起什么,问我:“对了,昨天晚上你怎么没有回我电话?”
我皱起眉头,“你昨天有给我打过?”
“你又不记得了?”朋友的语气古怪,“我昨晚8点左右给你打的电话,接通也没听你吭声,几秒之后挂了。我以为你忙呢,就没继续打……”
我的背脊瞬间被冷汗浸透。昨天晚上的这个时间段我在卧室收拾东西,嘈杂中似乎有听到过电话铃响,但后来查看时并没有找到未接来电,我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我敷衍完朋友,点开通话记录,那上面明明白白显示着昨晚8点20分,朋友来电,接通3秒。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炸开,那瞬间的窒息感差点令我抽搐到将手机丢出去。
我扶住沙发,尽量使自己冷静下来,调动所有的脑细胞来思考这件事情:如果不是我又犯病忘记自己曾挂断过一个电话,做这件事的就只能是那个女孩。
可她是如何打开隔间门锁,并且拿到我的手机的?又为何什么都不说,放弃这个绝佳的求助机会?
我突然发现我之前自以为是的算计实在有太多漏洞,我从未检查过那锁链的长度,可它们在地上厚厚堆叠,拉直起来说不定可以延展到厨房。
但这件事本就处处透露着诡异,一个我毫无印象的女孩子被囚禁在家中,朋友欲言又止的态度,以及我那隐藏着一切,却又浓雾遍布的记忆。
那其中的人全是模糊的面目,甚至包括我许久未见的父母,阴冷的气息卷土重来,试图阻止我靠近窗边的月白色身影……
是谁?你到底是谁?
我突然听到锁链摩擦的声音,紧接着,原本应该被锁上的隔间门被人轻轻打开。
女孩探出苍白的脸,用手指扒着门框,小心翼翼地说:“徐扬,我饿。”
我的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我已经没有力气去奇怪为什么她会知道我的名字。我说:“我不会做饭。”
她突然笑起来,表情如同用坚韧的钢丝线牵动起来的提线木偶,她轻声说:“我会呀,徐扬,再让我给你做顿饭好不好?”
5.第四日·晚
我发现两件事,第一,那条锁链真的很长,甚至可以轻而易举进入旁边的厨房与卫生间。
但据我目测,那长度应当无法穿过我们家偌大的客厅,到达门口。
第二,那女孩确实有打开隔间门锁的办法。
可这两件恐怖的事实都无法解释,我为什么现在会放她出来做饭。
不怕她逃跑,不怕她报警,甚至不怕她拿刀,下毒,用随处可见的手段杀死我。
我凭着一份毫无缘由的诡异信任,将一个安放在我家中的炸弹重新填上倒计时数字。
我看不懂自己的想法,更看不懂她的行动。
女孩做菜的动作很熟练,似乎比我更清楚那些瓶瓶罐罐到底被藏在哪儿。大约半小时后,她将做好的饭菜小心翼翼地端来,有些期待地看着我,桌上摆着两碗蛋炒饭和一份炒黄瓜。
“只有这些能吃。”她指着冰箱小声说,“坏掉的东西我都扔掉了。”
“你尝尝呀。”她把筷子递过来,又迅速将手缩回去,我注意到她指尖上又出现了被划破的新鲜伤口。她的皮肤实在太过娇嫩,能够轻易在上面留下痕迹。
见我不动筷子,她自己先吃了两口,低下头难过地说:“没有毒的。徐扬,我绝不会伤害你。”
这句话和浓雾中的记忆猛然重叠,让我又开始头疼欲裂。那感觉就像是一汪泉水透过墙壁的裂缝渗透进早已干涸的池塘里,有着比电视剧里所呈现的,更为夸张的心悸感。
我抬头看她,嘴里鬼使神差地吐出一个名字:“月月……”
然后我便看到那女孩儿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她愣了好一会儿,眼中逐渐溢满委屈与惊诧的水光。
“你想起来了。”
“我是你女朋友呀”
九点半的时候娉娉打来电话,约中午去一家酒店附带的自助餐厅吃饭。
到了约好碰面的酒店,发现娉娉脸色有点不对。
我问她怎么了,她笑了笑,“298一位,就凭咱们两个,吃不回来。”
我觉得这完全不像她一贯嚣张的说话方式,对她做了个鬼脸儿,“反正你有钱没处花嘛!”
吃饭的时候娉娉突然问我:“L君呢?怎么没陪你一起来?”
L君是我的男朋友。
我们俩是中学校友兼大学校友,他比我高两级。
我入学军训的时候,他每天都去我们连送矿泉水,但每次给我的,都是一瓶柠檬水。
军训结束以后每周五下午约我去图书馆,做完作业一起去吃晚饭。开始的时候我还很羞涩,L君高大英俊,行为举止优雅大方,每次去赴约之前,我都要化妆换衣服折腾一个小时。
可是L君一直都没有表现出喜欢我的样子,所以我的兴奋劲儿也就渐渐过去了。
直到我读大二,图书馆出现了一个比L君还好看的新生学弟。我沉溺地看着他侧脸的时候,L君看着我,突然开口:“顾明明,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我这个人其实是个怂包。我喜欢L君,又觉得自己大概是不配谈一场轰轰烈烈不计后果的恋爱。
但是L君实在太优秀了,他是我遇到的长得好看的男孩子里最优秀的那个。所以思前想后,我还是成了L君的女朋友。
因为L君实习的缘故,虽然在一个大学,但我们在一起两年零四个月,却始终聚少离多。
L君总是很忙,忙到没时间陪我去看一场电影。
娉娉有时候骂我傻,指着校园里挽着手卿卿我我的小情侣问我:“你羡不羡慕?羡不羡慕人家有男朋友陪?”
我说:“我羡慕呀,但是L君一定也羡慕那个男生有女朋友陪。”
娉娉觉得很不可思议,指着我骂:“你是猪吗?你羡慕就代表他羡慕吗?他陪你吃个饭都赶着时间,不代表他没时间和别的女人约会!”
我信心百倍,L君才不会喜欢别的人。他说别的女生都没有我可爱懂事。
我埋头吃三文鱼,没看到娉娉怪异的眼神,“他这个周末要去见客户,在公司加班呢!”
娉娉轻轻地“哦”了一声,眼睛却意味深长地扫向我身后。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自助餐厅通往酒店大厅的走廊站了一个娇小玲珑的女生,穿了条抹胸带腰封的粉红色蛋糕裙。裙子层层叠叠到小腿,白色长筒蕾丝袜,粉色圆头公主鞋,一张稚嫩娃娃脸,正撅着嘴吧鼓着腮帮子。
我回过脸来往嘴里塞了一口三文鱼,“娉娉,你变了。你以前对这种漫画萝莉没兴趣的。”
娉娉努嘴收回目光,举起来红酒杯慢慢摇晃了几圈,抬下巴示意我再看身后。
竟然是L君。
他穿着我旅游带回来的那件藏青色的亚麻衬衫,干净挺拔,眉眼皆有温柔,从我们斜后方走出来。
我无比激动,一瞬间觉得这是L君联合娉娉制造的惊喜。
按照我的脑洞发展,接下来就是L君单膝跪下,掏出来一枚戒指,娉娉一招手餐厅里扬起来优雅的小提琴曲,捧着蛋糕和玫瑰花的群演一涌而出。
我低着头扭扭捏捏站起来,脸上洋溢着恰到好处羞涩的微笑,等着L君走过来轻轻地把我抱进怀里。
半天没等到人,眼角的余光里却看到他径直朝那个粉红色小萝莉走了过去。
我抬头瞪着L君的背影,脑袋里像是有一千只到处爬的灰老鼠一样乱糟糟。我问娉娉:“什么情况?”
娉娉说:“我刚才等你的时候看到L君停车,还以为他陪你一起来的。刚想喊他就看到这女的从副驾驶蹦出来了。”
心都被无形揉皱了,鼻子酸酸的,我强迫自己不动声色地回应娉娉的目光,却满脑子都是昔日里L君轻声细语哄我的样子,他喊我名字时的宠溺。
我叫顾明明,那么随意的一个名字。从小学到大学都被人喊“小明”。
直到遇到L君,我才知道,这么随意的两个字,被喊出口也可以这么温柔。
林夕写过一首歌叫《绵绵》,L君说“明明”两个字,用粤语读出来,就是“绵绵”。
情意绵绵。
他长得那么好看,眉眼干净,却不是娘气细致的秀美。平时看着安静从容的男人,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阖起来,长长的睫毛盖下来,露一排白牙,略略有些孩子气的痞气。
我一直都骄傲L君是这个世界最好看的男孩子。
行如芝兰玉树,笑若朗月入怀。
我可能是被这么好看的人劈腿了,但是我真的不想让自己像个被丢弃的怨妇一样哭得毫无形象。
我坐在那里,手指无意识地缠在一起,想把自己缩成一个娉娉都看不到的团子,却又忍不住频频侧头看着L君弯着腰宠溺地揉粉红小萝莉的头发。
直到小萝莉挽上L君的胳膊,蹦蹦跳跳地拽着他向酒店走过去。
我眼眶一酸头脑一热,“娉娉,我们跟上去捉奸!”
娉娉幽幽地盯着我,“你真的要去?现在不就能直接喊住他?”
我瞪她,“他们现在做什么了?大庭广众他不承认怎么办?我还会被别人当成无理取闹!”
娉娉丢下刚刚开始吃的刺身,和我一路尾随,藏在拐角看到L君上了电梯。电梯门一关,我们立刻跑过按下了旁边另一台电梯。
L君的电梯在11楼停下,我拉着娉娉飞快地上了旁边电梯按下11层。
等待电梯上升的时候,我还对着娉娉嬉皮笑脸,一边笑一边忍不住把她的手抓得死紧。我觉得我们到了11楼大概L君早就回到房间了,我们根本就不会看到任何想知道的事情,但是心跳还是怦怦地加快了。
电梯出奇得快。门一开我就猛地冲了出去。
娉娉跟在我身后,我们都看到长长的走廊中间的1106房间门刚好关上。却没有看到走进房间的人。
我有点心慌,求助娉娉,“娉娉,怎么办?”
娉娉皱眉,“什么怎么办,我们又不是做贼,大大方方去敲门呗!”
“万一不是这个房间呢?”
“不是就排除了一个呗!不是就说我们看错房间号了!这一层一共10个房间,挨个敲!”
我觉得娉娉说得对,但是我没办法接受想象里门打开后L君赤裸上身裹着浴巾面红耳赤的样子。
是娉娉死拽着我敲的门,开门的是L君。衣服倒是整整齐齐的,却换了酒店的拖鞋,粉红小萝莉并着双腿坐在床边,两只手乖巧地放在膝盖上。
娉娉没理会愣住的L君,拉着我从他身侧钻过去,径直朝粉红小萝莉走过去。
让我绝望的是,L君飞快地奔过来挡在了我们和粉红小萝莉之间。伸开双手做了一个母鸡护小鸡的保护动作。
娉娉“啧”了一声,上上下下地打量着L君,像是要从头到脚把他看一遍,重新认识这个人。
L君手足无措,小心翼翼地看着我,眼里有祈求的意味,似乎怕我生气又怕我们欺负了粉红小萝莉。粉红小萝莉瞪着眼睛在我们之间看来看去,满脸茫然无辜,怯生生地站起来躲到了L君身后。
我站在L君面前,却根本不敢抬起头来。
我不知道我应该用什么样恰到好处的眼神看他,才能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可笑可怜。
“分手了。”我尽量让自己显得坦然自若落落大方,“我们刚才在楼下吃饭,看到你走过去,想过来看看是不是你,没有别的意思。”
我想做出一副无畏无谓的样子,但喉咙里的哽咽却让声音却跑了调儿。
娉娉用力地抓着我的手,嘴上对我说话却森森地盯着L君,“这种狗东西你都要。绵绵,幸好你不肯让他碰,你看看他找的这种货色。”
L君蓦地沉了脸,抿着唇叫我,“绵绵,别乱想,我和她什么都没做。”
我忍住几乎夺眶的眼泪,假装轻松地耸肩摊手,“不关我的事呀!”
L君很失望,“绵绵,你不相信我。”
我气到颤抖,反而觉得有点想笑,“我非得冲进来看到你们俩光溜溜滚在一起,正水乳交融激情四射,才叫有凭有据?”
粉红萝莉揪着L君的衣角站在他身后,听到我的话咬着嘴唇一脸委屈,眼泪含在眼里要掉不掉,楚楚可怜。
L君不敢置信一样看着我,“你怎么和娉娉说话一样刻薄?”
“放你妈的屁!”娉娉优雅地抬起手打断L君,“我们有刻薄吗?我们为难你们了?还是我们打人了?你们好歹也是一对儿狗男女,我和绵绵只是两个小女孩儿,瞎子才看不出来谁占上风。”
娉娉轻蔑地看了眼泪汪汪的粉红小萝莉,娇声娇气讥讽L君,“我和绵绵都是没心机的小女孩儿,没见过这种偷情的场面,就算有什么做得不对,你看在绵绵还没和你正式分手的份上,也不能怪我俩啊!”
L君看着我,脸色很难看,“绵绵,我们出去说好不好?”
“好啊!”我粲然一笑,故意曲解他的意思,“我和娉娉等下出去再悄悄说,不在这里打扰你们两个。”
说着我转身想走。
L君想要伸手拉我,粉红小萝莉却在此时恰好啜泣出声,掩着嘴从L君身后探出头看着我,“姐姐,你别生气,我不知道L君有女朋友的。我……我是喜欢他!是我主动找他,姐姐对不起……但我真的不知道他有女朋友,我什么都不知道……就喜欢他了……对不起。”
L君的眉头皱起来,脚步稍微挪动了一下,更好地挡住了粉红小萝莉。
我觉得再待下去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了。L君的心已经偏向了粉红小萝莉,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我出现到这里倒像是在自取其辱。
我深吸一口气,对着粉红小萝莉假笑,“不用说对不起呀,你们俩有情有义在一起没错。不用担心我,也不用介意我和他的过去,我和他什么都没发生过,他憋不住了劈腿也不是他的错。这都怪我太矜持。”
粉红小萝莉变了脸色,咬着嘴唇瞪着我。
出去的时候我很端庄,我深吸了一口气,理了理头发,对着颓然的L君和眼泪汪汪的粉红萝莉笑了笑,“玩得开心。”
说完我去拉娉娉的胳膊,娉娉对粉红小萝莉抛了个媚眼,对L君摆了摆手,“不用送了,你们继续。”
我的眼里没有眼泪摇摇欲坠。
我甚至还替他们轻轻地带上了门。
我离开酒店以后L君就从酒店出来了。我坐在娉娉的车里,从后车镜里看到L君站在路边举起手机。
我的手机响起来,娉娉看着我颓然瘫痪的样子,替我接起来打开免提。
L君看着我们离开的方向,脸上没有焦灼的神色,电话里的声音也无比冷静,“绵绵,你从来没真的想过会和我有以后。在一起一个月,我们牵手,在一起一年,你才能忍受我抱你吻你。娉娉都知道,你不给我碰,绵绵,你怪是我的错吗?”
L君说:“绵绵,你是故意的。”
对呀,我是故意的,他也不是认识我第一天了。我从初中到大学,个子变了身材变了模样变了喜好变了兴趣变了声音都变了,我唯一没变的就是作的本质。
我从小作到大。
我有神经病。
当初是你自己说会包容我的多疑任性小脾气,你自己说不会让我有危机感。
是你自己说,接受我对你有所保留,直到我终于有一天真的觉得得到安全感。
我让娉娉放在公寓门口,拒绝了她的陪伴,转身给阿铮打了电话。
阿铮是小一届的学弟,吉他社社长,人长得好看嘴巴甜,在学校还有个小小的后援团。阿铮在台上唱歌,后援团的女孩子们在下面声嘶力竭喊要嫁。
学弟带我去KTV唱歌,我一边大口喝可乐一边絮絮叨叨和学弟说我和L君从前的甜蜜。
L君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和学弟猜拳,输的人要喝掉对方倒的酒。我坐在他腿上,把酒杯凑到他嘴边,笑得放肆又满足。
L君推开门看到包厢里乌烟瘴气的场景时愣了一下,学弟也好奇地看着他忘了喝酒。
四目相对的瞬间,L君冲过来拉起我,抡起拳头朝学弟的脸砸过去。
酒杯还握在我手里,酒洒了我一身。学弟早在L君拳头挥出来的时候抬手迎住,不甘示弱地站了起来。
学弟甩开L君的胳膊,冷冷地笑,“你生哪门子气?你和这儿哪位有关系?”
L君把我拽到身边,“我们还没分手。”
我睁大眼睛看着L君,一脸困惑不解,“分手这件事情难道不能一个人单方面决定吗?”
L君面无表情地审视我,好像我是他养的不听话的猫儿,没有人发出声音打扰我们,学弟抱着胳膊和其他人坐在一起,大家都仿佛被按了暂停键。只有KTV里歌声缭绕,大屏幕里徐佳莹清冽地唱:“我有妒忌的体质,却把原谅的权利,当成恩赐。”而我在沉沉浮浮的声色里,看到L君眼中深深浅浅的痛苦和挣扎。
“跟我走。”L君艰难开口。
于是我就沉默跟着L君走。
走到KTV后面的小巷里,L君低着头轻轻拉住我胳膊,“绵绵,为什么和别人那么亲昵?”
那一瞬间我应该觉得骄傲自豪,因为我在L君的眼睛里看到了认真的失落。那个曾经高傲的男孩,如今理智的男人,在我的面前败下阵来,难过地谴责我为什么要这样对他。我看着他眼里隐忍的水光,有那么一刹,我觉得自己应该服软,我应该无助地哭,等待着他把我拥入怀里慢声细语心疼地诱哄,听他给我一个完美无缺的解释。
可我到底是个觉得世界处处恶意,不服输的怪物。
我昂着脸说:“我喜欢和他这样亲密,不过是不喜欢别人碰我。”
L君脸都僵了,举起的手放下又举起,最后擦着我的脸落在旁边的墙上。
“顾明明,我们好好谈谈。”L君只有在生气的时候,才会对我直呼其名。
“有什么好谈的?听你给我讲一下促使你劈腿的潜在因素还是你的劈腿过程?要不要把责任都推到我这里?”
现在让我回忆当时的心情,我无法语言精准地表达。我只知道,当时的自己,看到他的时候,脑袋里一片空白,全都是我幻想里他和粉红小萝莉纠缠不清的画面。
我怒火中烧,却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是恼羞成怒的泼妇,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就像感情里落败的一方。
我觉得我应该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就像我根本没有喜欢过他。他和别人在床上光着滚在一起,一点都不会影响我和娉娉逛街看电影的心情。
我以前对他那么温柔,只不过是假象。我不让他碰我,不是想留到结婚以后,只是我根本就只是想和他玩玩。就算他和粉红小萝莉的事情不被我发现,我也背着他暗渡陈仓和别人眉来眼去了。
我的内心世界已经在演一出年度宫斗大剧,但是我看起来却冷静无比无动于衷。
我应该是成功的,因为L君满脸失望。他说:“顾明明,你一直都是耍我吧?”
我明明气到想抓花他的脸,却还要端着无辜天真的笑,“怎么能是耍你呢?我一直以来都是真的喜欢你的呀!”
我知道从前我这样笑他觉得甜美,这种情况下却只能让他觉得做作。但他却不知道我就是故意要他难堪,我放柔声音,伸手攀上他的脖子,“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不乖吗?我没有想过要找别人呀!我说过只要你喜欢我,我就一直在你身边。但是我也说过,你要是骗我不喜欢我了,我们就一拍两散,没有重新开始的机会也不需要解释。”
L君拉开我的手,看我的眼神冰凉,“别说得那么好听,你从头到尾,根本没喜欢过我。”
我的目的达到了。如果他是耍我,我的态度已经让他明白他伤不到我的自尊心了。可我为什么还不满意呢?
我不满意。我想铆足劲儿抽他耳光,用指甲抓花他的脸,穷尽所能用毕生所知的恶毒词汇辱骂他。
但是那样做的话,就会让他知道我有多愤怒,让他看到我有多在乎,他有多自豪。
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成为感情里的失败者,让别人拿我的感情去嚣张自豪,把我的喜欢我的感情作为茶余饭后奚落的资本。
谁都不行,谁都不能比我骄傲。不管是谁,和别人提起我时,都得是用失败者失落的语气。
哪怕别人是真的赢得盆满钵满,而我内里已经真的伤筋动骨。
面子上我也不要输。
L君用一种陌生的奇怪眼神看着我,很久很久以后,他低下头,把嘴凑到我耳边轻声说:“顾明明,再也不会有人像我一样喜欢你。”
他说完撇下我走了。
我扶着墙角蹲下去,把脸埋在膝盖上哭得像个二百五。
如果故事到这里结束,不过是劈腿男和矫情女一段翻了篇的青春日记。
可是L君不仅仅是我的万里挑一,不仅仅是芝兰玉树,不仅仅是我的两年零四个月,他不能只是我的过去,成为一段回忆。
分手以后我看起来依旧生龙活虎,每天和娉娉、学弟鬼混在一起,唱歌,泡吧。深夜里开车压马路吹风,跑步,登山,也安安静静地窝在公寓看电影,睡觉。
生活似乎没什么过不去,一切都照旧有滋有味儿风风光光。只是偶尔有一天,我在路上碰到L君,他一个人牵着一只胖橘猫。
那只肥猫又憨又凶,拽着绳子一路小跑时一颠一颠看不见腿,却硬生生凹出了老虎的霸气。
L君拽着绳子皱着眉头喊:“喂!大绵绵!慢点儿!”
我忍不住扬起来嘴角。好像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我躺在L的怀里,撒娇说:“结了婚要养一只大胖橘,和你生气的时候,就抱着软绵绵的猫窝在床上看个电影。”
L君摸了摸我的小肚子,说:“你是小绵绵它是大绵绵。”
擦肩而过的时候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
我好想L君呀!
我真想他,即使我隔三岔五就可以碰到他。
我想念的,是那个很久以前还属于我的L君。我想念那些我在他怀抱里撒娇的过往,想念他拥抱我的力度。
那是我们说好要养的橘猫,他不可以给他的肥橘取名叫“大绵绵”。
泪充眼眶时我听到L君在身后轻声说:“绵绵,能不能跑慢一点,等等我。”
我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滚下来。
不是不后悔的。分开以后L君喝醉曾打电话给我。他说:“绵绵,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莫名其妙地,对别人主动心动了一下。我不想把责任推给那个女孩子,是我做错了事情。可我甚至都不能记得她的名字。
“绵绵,电视剧里演的那些等待,漫漫无期,但好像每个人都笃定总有那么一天能达成所愿,可是做起来太难。我希望你发现,想知道你的态度,又愤怒我怎么会变成这样。
“有时候我会问自己,我怎么就不能像何以琛等赵默笙一样,等你七年?我为什么不能像小说男主一样,对别的女孩视而不见?
“可是我是个普通人,我是凡人。也许责任感会让我拒绝和别人发生什么,可是阻止不了,我会心动。我真的很难过,我怎么会是这么不坚定的人?”
粉红小萝莉刚读大一,学校组织义工活动,L君公司刚好也组织员工献爱心。R城就那么大一点地方,只有一个敬老院,他们就认识了。
我不是圣母,粉红小萝莉也不是心机婊。她确实知道L君有女朋友,但是她对L君心动了。喜欢一个人这件事儿,谁也难免用过点心机,就像我也掩盖自己的阴暗面,在L君面前一派天真。她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即使L君不回她的微信,她也依旧活泼地和L君分享她的日常生活。
直到有一天,她给L君拍了路边晒太阳的一只小猫,L君回她消息说,真好。他们开始聊天,见面,一起吃饭。
直到有一天,她发消息给L君,告诉他那天是她的生日,问L君,可不可以陪她一天。就假装是她的男朋友就好,她就再也不缠着他了。
L君应该拒绝的,可他不知道为什么,就舍不得说不。
“绵绵,我和她在一起吃饭的时候,还记着你的口味儿;和她聊天的时候,会想着你新发的动态含义。我知道这样说多让人恶心。她要我的陪伴,我要她代替你不在的时候,说起来,更像是一种交换,填补内心那点儿空白的替代品。”
爱情这件事儿,到底是不能清清楚楚决断分明的。孟云爱林佳,还是会和别的女孩子暧昧不清。到底是大部分人,在爱着的时候,也避免不了虚荣和孤独感。
粉红小萝莉加了我的微信,告诉我L君和她说了再见。她说,她也不想再这样下去。有时候觉得自己很可悲,但是一想到L君的脸,就会又心酸又舍不得。
那天在酒店,她本来觉得L君的举动是偏爱她,所以才会说那些话。可是L君告诉她,那不是。
他说他做错了事,他不爱她还不拒绝她的喜欢,是他的默许才让事情有发展,所以在那种时候,他不能把责任推给她。
事情变成这样并不是因为她的主动,而是他的默许。
粉红小萝莉删掉了L君的联系方式,哭过以后重新开始。
而L君至今没有女朋友,我也依旧一个人。
偶尔在路上碰到,他看着我,有时候眼睛里有笑,有时候有疼。
有时候他会在擦肩时匆匆丢下一句“回去穿件厚外套”,有时候他会轻声说“今天很好看”,有时他停下来,远远微笑着看着我从他身边走过,偶尔他的肥橘会在我的脚边打个滚儿。
他拽着它一脸无奈,“大绵绵,不要抓小绵绵的鞋子。”
我不知道我们是怎么了,熬成了今天这个地步。
说起来很可笑,还有点可怜。从前我们尚在一起时,他会因为我的不解风情对别人动了心,可我们分手了,却赌气一样铆足了劲儿跟对方耗下去。
两个人在对方咫尺可见的地方互不打扰,互相不能放下又互相不能原谅。生生地倔强给自己看。
我至今仍然放不下L君。
我开始理解生活。
从前我们年纪轻,觉得爱恨应该分明。
觉得黑就是黑,爱一个人就应该别无他念。分了手就得一刀两断。
后来长大了才明白,有时候,不是知道别人有喜欢的人就可以去不喜欢他,不是那么恰好你喜欢的人没有女朋友。也不是说,感情不够分明就错了。
就像赵默笙破坏了以玫的喜欢,而叶天瑜其实知道单均昊有未婚妻。你当真以为,喜欢就是,陈小希和江辰的世界上只有两个人吗?
可是我不能原谅L君。
我想无可避免,如果和L君重修旧好,我会在每个吵架的夜里,想起来他曾经对别人轻声细语。
我明白道理。可我始终介意,他爱我的时候,把本来应该全部给我的爱,分了一点给别人。
有人说我不够爱你,L君。
分手时候说冠冕堂皇的话却走得潇洒的,都是因为不够爱,所以放手才能高姿态。可我不一样,我说了很多很多恶毒的话,我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没心没肺的渣人,我只是想在离开的时候,保全自己的尊严。
爱情里怎么可能不要尊严呢?
不在乎面子地拼了命挽留的,不是爱情,是占有欲。而我爱你这件事情,其实是想要平等地和你站在一起。
而一旦开口挽留了,就算勉强留住,留下的也不是爱情。
毕业以后我离开学校来了南方,L君去了上海。
有一次我去外地考试,发了一条定位。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时候,电话响了。
我接起来没有问是谁,电话那边的人隔了很久问我:“怕不怕?”
我每次一换到陌生的环境就失眠,睡前为壮胆喝了酒,脑袋昏昏的,电话那边的声音我太熟悉。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大学时候,于是嗲着嗓子软软地撒娇说:“好困,但是睡不着。”
电话那边的人停顿了一下,轻轻笑,“闭上眼睛,乖,我在。”
后来怎么睡着的不记得,早上起床给手机充电,开机发现有一个260分钟的通话。
上海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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