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友谊和爱情

傍晚的时候我去市场买了一条鲈鱼,我想,今晚就做清蒸鲈鱼,黄婷最喜欢这个。现在菜市场的人没以前好了,买了鱼也不肯帮你杀干净,我切开鱼的肚皮,清洗着鱼鳃,突然想到,黄婷已经半个月没回家了。

想到这点,我就有点伤心,放下鱼,跑到厕所哭了一会。回来之后发现放在盆里的鲈鱼立了起来,切开的肚皮像是两只脚一样,同时那双死鱼眼紧紧盯着我。我被看得毛毛的,有点心虚,低下了头。

鲈鱼说:就是你要吃我?

我低着头,有点不知所措,双手插进裤兜又掏出来,突然灵光一现,我指着厨房对面沙发上躺着的猫说:不是我不是我,看见了吗?那只猫,是那只猫要吃你,它还说了,清蒸鲈鱼赛驴肉。

沙发上的猫耳朵很灵,打滚起来跳到高高的沙发背上,冲着我呸了一声,然后又躺下了。

鲈鱼说:好呀,敢杀不敢说是自己吃,吃我怎么了,很丢人吗?我又不是来和你讨命,虽然我是一条鱼,但是被吃的觉悟还是有的。我只是想抱怨一下,下次杀鱼请一口气杀完,不要杀一半,不上不下的,吊着。

我点点头,高呼一声:社会主义好!毛主席好!我学到了!然后下了决心,提起刀,准备杀鱼。“这一刀,准叫它,有去无回。”我心中这般想着。

借着社会主义的东风,我的勇气值高了50个百分点,下刀的力气也特别足,我觉得王国维现在要是活着,站在旁边,看到我这一刀,也一定会啧啧称奇,把它评为“无我之境”——所谓无我之境,就是我想停也停不了。

然而就在落刀之际,一只猫爪子出现在了鱼上面。

猫!猫!猫!

那一霎那,过去三年我从猫砂堆中铲出的2000斤屎一齐涌向我的脑袋,炸裂!

我的手吓得急停,我怎么敢伤猫呢?猫就是黄婷,黄婷就是猫,我怎么敢伤黄婷呢?所以这一刀虽然已经到了无我之境,我停不了,但是黄婷可以停。

猫说:等等。

我换上谄媚的笑容,收起刀,哈了一下腰,说:好咧,您有啥吩咐?

猫说:你刚才说是我想吃鱼,换句话讲,这条鱼是我的,没错吧。

我说:没错没错,我不说也是你的。

猫说:我觉得这条鱼可以抢救一下。

这时候鱼插了进来,说:不,我想死,我不想被抢救。我都不认识你们,活着多尴尬。

我说:你闭嘴,听猫的!

说完,鱼就把嘴张成了O型。这鱼真该死,我想。

猫摆了摆手,让我跟它别这么客气,然后盯着鱼瞧了一会儿,说:有了,黄婷已经半个月没回来了,这样吧,我有个主意,说不定能让她回心转意。

我听了差点纳头就拜,说:什么主意。

鱼的嘴巴还是O型,真是一条倔强的鲈鱼。

猫说:你看,黄婷最喜欢我,其次最喜欢鲈鱼。

我听着有点不是滋味,很想问一句“那我呢?”,不过我知道猫肯定会说“你也配姓赵?”说不定鱼也会附和一下,所以我只好老老实实点头。

猫继续说:你现在最想要什么?

我说:我想黄婷回来。

猫说:真的吗?

我说:其实不是,我想要生命的大和谐,我想和黄婷发生关系。

鱼说:真不要脸,当着一条鱼和一只猫说这种话。

猫说:很棒,生命的最强动力就是性欲,你很诚实。

听了猫的称赞,我有些得意,连鱼刚才揶揄我的话也不放在心上了。

猫继续说:黄婷出走半个月了,这其中有什么原因,我想你是比我清楚的。现在你想做一碗清蒸鲈鱼去挽回,简直是痴心妄想,你想想,黄婷连我都不要了,还在乎一条鱼吗?所以我不靠谱,鱼也不靠谱。

我正想问什么靠谱,猫瞪了我一眼,说:你闭嘴,别问出那么傻逼的问题,有点人类的尊严行吗?

要说泥人也有三分气,我当时就出离愤怒了,然后我就长大了嘴巴,长成O型——没错,和那条鱼一样。

这样子,厨房里就已经有两个O着嘴的生物了。我偷偷地瞟了一眼鱼,发现鱼也在看我。

猫摇了摇头,叹了一声,继续说:就我想来,这种时候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猫和鱼变成偶像,呸,不是,猫和鱼合体。一般来说,合体之后产生的东西,总要比本身一加一来的厉害,你想想,龙珠和假面骑士都是这个套路,错不了的。

猫说:我和鱼合体,可以产生一个新物种,具体来说就是,美短猫鲈鱼,当然也可以说成鲈鱼美短猫,为了方便记忆,可以叫猫鱼或者鱼猫,我推荐叫猫鱼——这也是为了避龙猫的嫌。这样子的东西黄婷肯定没见过,据我对她的了解,她肯定会欣喜若狂,一下子理解你的苦心,然后冰释前嫌。

鱼又插嘴:我不要,我想死!我好想死,这个世道变了,没人愿意给一条鱼一个痛快,你们不是人!

猫说:你闭嘴——我就不是人。

对对对,我刚想附和,突然本能地觉得不妥,O型变成了圆型。

猫继续说:当然,方法我也想好了,你就把鱼和我缝起来吧,反正你是学这个的,应该不难吧。

我嘴巴都要抽筋了,急忙说:不难不难,就是怕你疼。

猫摆了摆手说:疼!何!足!惜!

鱼接着插嘴:我怕疼!!!我不想合体!

说实话,对于鱼能O那么长时间的嘴我也很是佩服,一时之间有了惺惺相惜之意,于是问它:你连死都不怕,还怕疼吗?

鱼说:不然你以为为啥有那么多汉奸?我问你,你爱黄婷吗?

我说:这个很重要吗?

鱼说:很重要,假如是为了爱情,我觉得我可以牺牲一下。那句话怎么说的,爱本身就是最精英的一种激情。我也算是鱼精英了,放游戏里还能出额外的那种。

我说:这句话不错,郭敬明说的吗?

猫往地上狠狠吐了一口口水:呸,这是布考斯基的话。

我老脸一红,只好说:爱,一想到她,我就有写诗的才情。

鱼说:就你也配写诗?

我说:不如我们谈谈合体的具体事宜吧。

鱼说:不行,我还是想谈谈诗,没有诗我就不想合体!诗多好呀,能让我忘记自己是一条鱼,忘记自己肚皮被切开了一半,快死了,艰难地呼吸着空气,嘴巴的僵硬也忘记了,周遭的傻逼也忘记了,你要是给我念念诗,最好是关于爱情的诗,我就合体,怎么合体都行。

我和猫听了鱼抒情的发言都有点心虚,所以也没好意思纠结“周遭的傻逼”一说。猫摆了摆手,让我去找本诗集来,说:你就一边念一边动手术吧。

我找了一圈,只发现自己写给黄婷的诗。我拿来手术刀和缝纫线,把写诗的本子放在旁边,说:我要下刀了,猫,我准备把鱼安在你的脖子上,家里的手术刀和缝纫线都无痛处理过了,应该不会很痛,你和鱼先吃点融合药吧,虽然时候吃效果才好,但是会疼。

猫豪迈地说道:你虽然掏粪不太行,专业技能还是信得过的,为了黄婷,这个药之后吃吧,效果好比较重要,我不怕疼!鱼插嘴道:我也不怕!

我举起手术刀,翻开写着情诗的本子,念到:走在天上/看见云,看见鱼/看见蓝色的尘埃/看见到处是你。鱼大哭:不行了,为什么让我在合体的时候听到这种烂诗!你闭嘴吧!话说你怎么不动了。

不动当然是因为好了呀,古有曹植七步成诗,今有我四句情诗做完一台手术。我自得地拍了拍手拿来药分别给猫头和鱼头服下,当然现在猫和鱼是一体的了。

猫鱼!伟大的产物!黄婷爱的集合体!我也爱它!我爱猫鱼!

猫说:就这样吧,带我去见黄婷吧,我有把握把她带回来。

鱼说:就这样吧,带我去见黄婷吧,我有把握替你写一首诗。

希望!希望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放佛看见黄婷又是站在我面前,亭亭玉立的,情不自禁地哼出两句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我抓住猫鱼的身子,放进早就准备好的盒子,仔细地用缎带绑好。盒子里面传来猫鱼的声音:带我去吧,去见黄婷。

我露出微笑,提起盒子,打开冰柜放了进去,就放在黄婷尸体的怀里。

1

西街有间奇怪的店,之所以说它奇怪,是因为西街是海市最为繁华的路段,寸土寸金。

在这条街面上的店铺如果不是日进斗金,很快就会因为昂贵的租金而关门大吉。

偏偏这家叫做“古”的宠物店,冷冷清清,根本没几个顾客上门。偶有顾客进店,也被老板一句“你与它无缘”奚落扫地出门。就是这么一间店居然开了三四年还未倒闭,陈淼着实感到奇怪。

陈淼第N次将脚步停驻在“古”的门口,磨砂玻璃还拉上深色窗帘,显得里面黑咕隆咚的,她并不是特别喜欢小动物,只是对这家奇怪的宠物店感到好奇。

“进来看看吧。”店老板从店内出来对站在门口发呆的陈淼说道。陈淼惊得后退了两步,本能地摇了摇头。却又犹豫了一下,鬼神神差般地跟随老板走了进去。

古董似的厚重店门在关闭时发出沉重的声音,“这扇仿古门做的倒还挺逼真。”

陈淼在心中自言自语。

再往里走一步,缭绕的熏香散发出陈年的味道,烟雾散开,她看到的居然是各类宠物横冲直撞,左边跳出一条狗,右边又窜出一条蛇,吓得她后背直冒冷汗。

这样的宠物店怎么可能招揽来客人?陈淼暗想这莫不是这店中有什么古怪,正常的宠物店不都应该给每个小动物都安个家吗?

“你随便挑吧。”说完老板竟然扔下她径直向店铺内间暗房走去。

“喂,你别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呀……”陈淼小心翼翼地游走在这些“活泼好动”的宠物中间,生怕得罪了哪位,扑上来给她一口,但内心好像又有一个声音催促着她的脚步往里走去。

“咦,这条小鱼长得好有个性呀。”最里间鱼缸里的一条小鱼吸引了陈淼的目光,她隔着玻璃小声自言自语道。

只见偌大的鱼缸里只有两条鱼,一条像是长了个娃娃脸,还患有多动症,不停地游来游去。另一条就是陈淼所指个性的小鱼,它通体黑的发亮,只在头部一点金黄,像是顶了一片金叶子。安静地待在一角,任凭它的鱼友围着它一圈一圈地打转,还时不时用鱼尾扑腾一些小水花在它身上,它都一动也不肯动。

陈淼越看越好笑,也忍不住将手伸进水中想要挑逗它一下,看看这条鱼究竟是有多冷酷。谁知手指刚刚挨到鱼头,它竟一跃而起,一口咬住了她。

“哎呀,你是狗么?怎么还咬人呀?”陈淼一时吃痛,想要甩掉,谁知它却咬的更紧了。

“它与你有缘,送给你了。”老板如鬼魅般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陈淼身后,端着茶盏悠悠地说道。

“什么?这算什么缘分?你不会是为了逃避医药费吧?”陈淼看看老板,又望望还咬着她手指的小鱼。

2

陈淼将小鱼安置在书桌前的窗台上,她用包扎过的食指隔着鱼缸戳了戳小鱼的脑袋以示警告。解下从小佩戴的项链挂在书桌上的台灯上,转身开始换睡衣。项链挂坠内的黑色珠子突然散发出一道金色的光芒,只是陈淼正在换睡衣并未注意到这一闪而逝的金光。

是夜,陈淼做了一个关于鱼的梦。

梦里,她是渔家女阿淼。和父母及幼弟生活在一个叫做“渔庄”的小村庄,村子里的人都是世代以捕鱼为生。那一年,父亲病重,母亲身体羸弱,只有她能替父亲撑起这个家了,好在自小跟随父亲捕鱼,技术也是练得炉火纯青。

但毕竟是第一次一个人出海捕鱼,母亲一边将家中仅存的干粮装到布袋一边抹眼泪,父亲在病榻上絮絮叨叨地讲着需要注意的地方,讲到最后只有无声的叹息。

为了捕到更多的鱼,她最终没有听父亲的告诫,将船摇向了深海处黑岛的路线。

黑岛,是渔庄的禁地。之所以称为黑岛,是因为这块小岛的土地远远望去是黑黝黝的一片,岛上寸草不生,至于小岛为什么是黑的,没有人清楚,渔民们只知道,这座小岛远在他们祖先的祖先时便存在多年了。

偶有胆大的渔民靠近小岛,也没有人活着回来。因此即便黑岛附近鱼群很多,也没有人再敢以身试险。代代相传下来,黑岛便成了渔庄的禁地。

阿淼心里明白厉害关系,可她没有办法,父亲的病不能再拖了。母亲和幼弟也已经严重营养不良,在这么拖下去,他们会被饿死的。

“不管了,反正横竖都是死!”阿淼在心底暗暗下定决心。

整整走了三天,小船终于要靠近黑岛了,海面风平浪静。阿淼为了给自己壮胆,大声唱起歌来。

四下见周围没有任何异常,才稍稍安了一下心。探头到船沿边一看,海水竟是清澈无比,成群的小鱼打着转的在黑岛附近游来游去。阿淼边唱边撒下渔网,不多久,便收获满满。可就在她收回最后一网鱼时,她似乎看到一只巨大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她。

“啊!”阿淼一声尖叫瘫坐在船上许久没有缓过神来,过了许久,她才壮着胆子扒着船沿儿试探着往海里望去,可是又什么都没有了。

刚刚松了一口气暗笑自己疑神疑鬼,谁知,黑岛居然慢慢晃动起来,周围的海水也因为黑岛的晃动而掀起巨浪,小船亦是剧烈晃动,似是即将翻船。

阿淼紧紧抓住船沿,紧张地闭紧双眼,默默等待死亡的到来。可片刻之后,她却又渐渐感觉到船身稳了。

她缓慢地睁开眼睛,“啊!”阿淼再次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叫出了声。

那双巨大的眼睛浮出水面,“黑岛”倾斜在水中。原来村民世代相传的黑岛竟然是一条巨大无比的黑鱼,鱼头上还有一块金叶子形状般的金色鱼鳞。

此鱼潜入水中时,只有半个鱼背露出水面,因为巨大无比,远远望去,俨然一座黑色小岛屹立在大海中。

此刻,这只黑色大鱼正盯着小船上的阿淼,“你是谁?为什么偷我的食物?”黑鱼缓缓问道。

“我……我叫阿淼,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这些鱼是你的食物,我只是很需要它们。我还给你好了。只求你不要吃掉我,我不想死。”阿淼眼泪汪汪地跪在船上向黑鱼求饶道。

漂摇的小船在黑鱼面前就像一片叶子坠落在大海,黑鱼看着船上的小人儿,那双眼睛虽含着泪珠却散发出熠熠光彩,一时看的出了神。

又想起刚才唤醒自己的歌声,虽也时常听到鲛人唱歌,但这个姑娘的歌声却是不一样的。

“谁说要吃你了,你的肉又没有它们鲜美。你的歌声很好听,如果你唱歌给我听,我就放了你,这些鱼也送给你当做报酬了。”黑鱼望着泪眼汪汪的阿淼,狡黠地说道。

阿淼暗暗松了一口气,暗想这大黑鱼虽看着凶猛,脾气却是不错的,她边想边唱起了渔家歌。打那天起,“黑岛”就成了阿淼秘密捕鱼的地方。有时候坐在船上,有时候躺在黑鱼的背上。她给黑鱼唱歌,给他讲人世间的故事。偶尔也会带一些陆地上才有的花花草草,插在他的背上,把他装扮的五颜六色。而他,则把自己食物中最肥美的小鱼都留给了她。

从渔庄到黑鱼生活的深海处路程遥远,出一次海十来天的时间也只有三四天可以陪伴黑鱼。

因此一人一鱼都格外珍惜在一起的这几天时光,也正是这些时光的相处,彼此之间有了更深的了解。

黑鱼知道阿淼生活的艰辛,阿淼也知道了原来黑鱼就是神兽鲲鹏,很久以前也确实有渔民来过,只是这里路途遥远,不是在海上遭遇暴雨天气翻了船,就是见到了他的庐山真面目被吓死。于是以讹传讹,鲲鹏生活的海域渐渐成了渔民世代相传的禁地。

转眼两个多月过去了,苦难的日子因为有了鲲鹏的陪伴,也过得欢快了起来。只是父亲的病还是未见起色,这让阿淼内心有着无限的担忧。

这一日,阿淼告诉鲲鹏这次返航后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再来陪他,因为这段时间捕鱼的钱足够为父亲请一位郎中来医治。鲲鹏虽心有不舍,但却也打心眼为她高兴。

鲲鹏从来没有发觉时间竟有过得如此之慢的时候,急的他在海里不停翻滚,搅动的海水翻腾,引发海啸,海中众生物苦不堪言。渔民不知得罪了何方神圣,一连多日在海边举行祭祀活动,希望能平了神仙的怒气。

终于在半月后听到千里外的歌声,他知道阿淼来了。

谁知原本平静的海面竟一时电闪雷鸣,暴雨将至。鲲鹏顾不得许多,向浅海游去,总算在暴雨即将掀翻船只的那一刻赶到。他张开大嘴将阿淼和小船含在嘴里,不知过了多久,海面终于风平浪静了。

“你不是出海经验丰富吗?不知道近日会有暴风雨吗?”鲲鹏又气又心疼。

“鲲,我着急来是想告诉你,家里最近出了很多事情,新来的县令家公子是个无赖,已经来找过很多次麻烦了。几天前还抽了爹爹两鞭子,现在病的更厉害了,家里再经不起这样的折磨,我们一家人准备离开这里了,边逃难边继续给爹爹医病吧。所以以后,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你了。”

说着一滴泪珠滚落,砸在他的背上。明明只是一滴毫无重量的泪珠,却砸的他生疼。

“阿淼,我能医好你父亲,你相信我吗?”鲲鹏似乎想到什么办法,兴高采烈的说。原来凡神兽的体内都有一颗内丹,它是神兽毕生精气聚集所练。将它同药材一起熬煮,可以消除病痛,如果由神兽亲自将内丹送于对方服下,甚至能令人起死回生。

阿淼原本暗淡的眼神瞬间有了光彩,但随即又满是担忧之色,“那你呢?我若将内丹拿走,你会怎么样?”

“你放心吧,只是身体停止生长而已。只要在七日内服回内丹就可以了。何况我的一日相当于凡人的十年,足够你回家医好你的父亲了。”鲲鹏解释道,随即又试探性地问道,“阿淼,医好了你父亲,我可以和你们一起走吗?”

阿淼听到鲲鹏的问题,心中满是欢喜,这欢喜不可控制地展现在脸上,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笑的眯成了缝。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和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吗?那,那你等我。十日后我就带着家人来这里找你,我还要算好路程以准备好干粮和饮水,还有,我们要去哪里呢?”阿淼絮絮叨叨地憧憬着未来,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管它呢,去哪里都好。反正有爹娘,有弟弟,还有你,去哪里都不孤单。”

鲲鹏因为这一席话,突然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这种感觉淡淡的,却酥酥痒痒的,挠得他很舒服,“阿淼,给我也起个名字吧,我也想像人类一样。”

阿淼认真的歪头想了许久,开口道:“就叫余生吧。余生,你的余生要一直有我。”说着悄悄红了脸。

“嗯。就叫余生。”

3

清晨,雨水啪啪打在玻璃上的声响叫醒了陈淼。

“好奇怪耶,梦里的那条鱼怎么和你长得这么像呢?”陈淼望着窗台上的鱼缸自言自语,小鱼似乎没有听懂她的话,依然缩在鱼缸的一角处一动不动。

她为自己可笑的想法摇了摇头,收拾妥当后不忘将祖传的项链戴好,拿起门角的雨伞出了门。

窗台上的鱼缸不知何时已空无一物,却在地板上多了一排水淋淋的脚印。

余生不需要雨伞,雨水顺着脸颊留下,不仅不狼狈,反而给他棱角分明的面孔增添了几分性感,这让面无表情的他显得更加冷酷英俊了,惹得过往的小姑娘都忍不住多瞄几眼他。他却毫不在意,只认真跟着数米外的陈淼。雨伞挡住了她大半个身形,但她的头发很长,扎起来的马尾随着身体前进的幅度一甩一甩,颇有节奏感。

看着她甩动的马尾,回忆如雨水般倾倒在他眼前。

阿淼一去不复返,他这一等,便是人类的六十九年。没有内丹,余生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萎缩干涸。

难道真如鲛人所说,她骗了自己?

现在说不定已经靠他的内丹成为一代神医,儿孙满堂,安享晚年了。只是,想再多又能怎样呢?恐怕没多久时日自己就要萎缩干涸而消亡了吧。余生只顾着感叹自己愚蠢而可笑的一生,竟没发现一叶扁舟悄然停靠在身边。

“余生,你想活着吗?”扁舟上一袭白衣的男子问余生。余生不知白衣男子从何而来,也不知他是何人。那自称姓莫的白衣男子救了他一命,将余生化作一条巴掌大的小鱼。又经过千百年的时光,余生跟着莫少爷也学了些许法术,竟可以在雨天之时幻化成人形,游走于世间。

余生不知莫少爷为何帮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还活在这世间有何意义。偶尔问起,莫少爷也只是答道:“再等等吧。”

余生不知道莫少爷让自己等什么,直到有一日一个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的女孩走进宠物店,走到他面前。他看见那个女子又出现在自己眼前,还是那一脸的纯真无辜样,一切恍如隔日。

余生告诉自己,这一次定不会再被你所骗了,取回属于自己的内丹,一切就该了结了。

一连三天,海市的雨没有要停的意思,反而从毛毛细雨换做了倾盆大雨。陈淼发现最近身边总是出现奇怪的事,比如她总是感觉有个人在跟踪自己,但回头时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再比如,家中的地板总是出现一坨坨水淋淋的脚印,可是父母都在外地工作,自己是不可能穿着湿淋淋的鞋子进房间的。即便是晚上睡觉,也感觉有人在盯着自己,让她很不舒服。

其实让陈淼感到最不舒服的,还是那个不断重复的梦境。

梦境里,阿淼兴高采烈地回到家中,按照余生教她的方法将内丹与药材一同熬制,父亲喝的第一天就有了明显的好转。阿淼把内丹细细擦洗干净,将手腕上戴着的五股红绳编制成的手链拆开,拼接成一股绳的项链,再用极细的麻绳编织成拇指大小的网套,将内丹放在里面,最后才小心翼翼地挂到项链上。

弟弟好奇地问阿淼平时碰都不让碰的手链怎么说拆就拆了,阿淼摸着幼弟的小脑袋,眼里满是幸福的目光。

“因为这个比姐姐的性命都重要,是一定要亲手还给他的。”双手抚摸着他的内丹,好像摸着他的心一样。

这里是不能久呆了的,毛县令家大公子是个贪图美色之徒,来家里找了几回麻烦,无非是想让阿淼做他的小妾。

县令虽不是什么大官,却也是阿淼一家惹不起的。阿淼告诉家人余生的存在,父母和幼弟便也极力赞成阿淼对未来的打算,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去哪里不是家呢?

于是在第三天父亲刚刚能下床的时候,一家人就开始收拾家什细软,准备深夜时分连夜出海,离开渔庄。

谁知中午时分,阿淼竟得到消息说弟弟因为偷盗被关进了大牢,她顿时如被凉水灌顶,他一个八岁的孩子怎么会去偷盗?

事发不过半炷香的工夫,毛家少爷的小厮便上门了,“邀请”阿淼前往渔庄外海滩边一叙。狼子野心,昭然若揭。毛家少爷亦懒得打官腔,直白地提出自己的要求,他清楚无论自己提什么要求,她都会答应。

在他看来,这些小农小户就如同海里的小虾米,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置他们于死地。条件很简单,无非是用自己换弟弟。阿淼答应毛家少爷的时候,眼睛却望着大海的深处,可惜离得太远了,远到怎么望也望不到余生的背。

太阳从海的那一边缓缓升起,浪花一层卷着一层推到岸边,阿淼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海风吹得她迷了眼睛,一滴眼泪缓缓滑落脸庞落入沙中消失不见。这样美的日出,不知道余生有没有看到。

阿淼换出幼弟的时候将脖子上装有内丹的项链塞到他手里,“一定要将内丹还给余生!那是他的命。我已经食言与他,不能再让他失了性命。弟弟,答应我,无论多艰难,一定要还给他。”阿淼望着年幼的弟弟,再三强调事情的重要性。跟着的小厮不耐烦的催促着,阿淼握着弟弟抓有内丹的手紧了紧,随即无奈地松开,跟着小厮走了。

几米开外回头望去,依稀能看清弟弟一只手背抹着眼泪,另一只手握着装有内丹的项链,项链的红绳就那么吊在空中,晃呀,晃呀……

陈淼每天清晨醒来都会想,梦里的阿淼最后怎么样了?余生的内丹不知道还回去了没有?她总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梦境中的那一切都是她亲身经历过似的,不然为什么自己的心会那么痛。

陈淼拿起书桌台上的项链,打开项链挂坠,取出里面那枚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黑色珠子,望望它,又看看鱼缸里依旧“装死”的小鱼,似乎明白了什么却又不敢相信。

4

很多学校都因为海市连日来不间断的暴雨宣布停课的消息,陈淼所在的第三中学也不例外,学校广播里循环播放着停课期间需要注意的事项。

班里炸开了锅,都在欢呼庆祝并祈祷让暴雨来得更猛烈一些。

陈淼近日一直在想梦境和内丹的事情,整个人也无精打采的。她决定现在就去宠物店找那个神秘的老板问问,她隐约觉得老板一定知道什么,或者说她想去找老板印证一下自己荒唐的想法。

虽然海市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未给交通造成太大的影响,但这种糟糕的天气依然很难打到车。

陈淼只能艰难地撑着雨伞向西街走去,再过一条马路就要到西街了,一辆大卡车却迎面而来。

雨伞被甩到空中又飘落下来,陈淼像一只破碎的蝴蝶被雨水打湿了翅膀,重重地摔在地上,雨水打落在她的脸颊。她躺在雨水里一歪头看到那个一直跟踪她的男子向她奔跑而来,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自己不用去问老板了。

黑衣男子跪在雨水中抱起陈淼时,那种熟悉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那是在余生背上无忧无虑幸福的感觉。陈淼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扯下项链交到他手里,嘴角微微扯动:“原谅我的食言,还给你。”说完闭上了眼睛。

☞1

在收到他所在城市学校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我重新加了他的微信。

验证申请写的是“你好,我叫张于归。”

就如六年前一样。

☞2

第一次见到他,就被他身上的光芒吸引住了。

高二的时候转到他的班里,在讲台上自我介绍的时候,一抬眼,就看到人群中发光的他,心里的小鹿开始乱窜,期待着老师能把我的座位安排到离他近点的位置。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当时,我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帅的男生,真的很想靠近他。”

事与愿违,老师把我安排在第一排,而他在最后一排。

因为半路出现在这个班级,大家都有了自己的朋友,我也不好插进去,每天一个人回家,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吃饭。

每天唯一的乐趣就是,早早的来到教室,默默地看他从教室门口走到讲台,然后等到他快走到我旁边的时候,低下头假装学习,然后在心里偷偷的窃喜。

我是那种跟不认识的人很文静,跟认识的人很能疯的人,来到这个班级一个月后,跟我前后桌比较熟悉了,所以我的话就开始多了。

一天,我们在教室里吃晚饭,边吃饭边聊天,不知怎的,突然聊到了帅哥这个话题。

我同桌小米突然问我,“你觉得我们班那个男生最帅呀?”

我说,“就是我这排最后一个位置,那个人我觉得挺帅的。”

小米说,“你说林南风呀!”

我假装刚知道说,“原来他叫林南风呀,名字挺好听的。”

其实,我早就知道他的名字了,因为我这个人对名字不太感冒,也刚刚才把前后桌的名字对上号。所以,她们要是知道我知道他的名字,她们肯定要起哄了。

可是,没想到她们还是起哄了,然后我稀里糊涂的就被她们怂恿的加了他的QQ,当小米给我他的QQ号时,我是很开心的,不过表面还要装着不想加,嘴上还装着说,“哎呀,这样不好吧,我只是觉得他帅,没想别的。”不过,身体还比较诚实。

验证申请写的是,“你好,我叫张于归。”

那个晚自习我一个字都没看进去,一个数学题目也没做出来,一个单词也背不下来,就时不时偷偷拿起手机看他到底有没有加我。

我心里很后悔,他也许根本没关注过我,不知道我叫什么,我自我介绍的时候他根本没听,后悔呀,当时验证申请,应该写的具体点,应该加上我是这学期新来的插班生。

终于下自习了,我一般会等一会再回去,因为一下自习的时候,人特别多,我不喜欢人多,不知为何,可能是觉得那样会显得我一个人更加孤独。

不过,那天一下自习,我就跑回去了。早早的洗完漱,反复的刷新QQ的页面。

终于,他加我了,然后就跟发神经一样,从床上猛一下跳下来,蹦了好几下,大笑了几声,然后重新躺在床上,看他给我发的消息。

他问,“新来的那个同学?”

我说,“嗯,我是这学期的插班生。”

他说,“这么晚,早点睡吧”

我说,“嗯,你也早点睡”

他说,“晚安”

就他这句“晚安”,让我瞎想了好久,然后想着想着睡着了。因为在那个时候,流行说,晚安(wanan)的含义是我爱你爱你。

☞3

期中考试,我们班考得很不错,所以老师为了奖励我们,这天晚自习不用学习,带我们去多媒体教室看电影。

我知道他喜欢迟到,所以那天我故意也去的也很迟,没想到我们就这样在奔跑去多媒体教室的路上相遇了。

他叫我,“哎,张于归,老师说是那个教室来着?”

我说,“是多媒体教室二。”

不算那次我加他时说了几句话,这是我们第一次说话。

然后我俩就一起进去了,然后自然而然坐在了一起。

我俩的座位离门口比较近,有点冷(南方没暖气),也许是我冷得比较明显,也许是他也觉得冷了,然后他问我,“有点冷对吧?”

我说,“是有点。”

然后他就打开手机发了个信息,跟我说,“我让他们给我们让出了位置,我俩转移一下吧!”

我说,“好”

他在前面弯着腰走,我在后面跟着弯着腰走,他那么高的个,弯着腰也很明显,感觉当时画面有些尴尬吧。

然后,我就跟他坐在他朋友们挪出的位置。当时的环境比较暗,我也没观察到他朋友们的表情,也没怎么在意别的同学的眼光,不过,至今回忆起当时的情形,我还是不由自主的露出微笑。

☞4

期末考试结束后,我们要换座位,不是按成绩,也不知道老师怎么按什么安排的。我们老班还是很好的,调座位之前还会问问你自己的想法。

我们老班找我去办公室问我的自己的想法时,他说,“我想让你跟林南风坐在一起可以吗?”

我刚想说,可以呀,老子做梦都想跟他做在一起,然后老班突然好像想到什么,又说,“你还是跟程俊坤坐在一起吧?你觉得怎么样?”

哼,你觉得我还能说,我想跟林南风坐一起,我失望的点了点头说,“好。”

程俊坤跟林南风是好朋友,所以这一波也不算太亏。

也是因为跟程俊坤坐在一起,所以我才能跟林南风成为好朋友吧。

期末考试之后,我们上这学期最后一个晚自习,同学们都无心上自习,老师们也睁一眼闭一眼,所以,我们都在聊天,没有人在学习。毕竟考完试,谁还看书。

我跟程俊坤聊天的时候,他问我,“张于归,要不要今天晚上跟我和林南风一起出去吃夜宵?”

虽然挺想去的,因为知道林南风也在,但是我比较害羞,该矜持还得矜持。

我说,“下晚自习挺晚了,我一个人回家害怕。”

程俊坤说,“我送你回家,一起吧。”

我和程俊坤就在那推来推去,还是没说出头绪来。

老师终于受不了我们的吵闹,跟我们交代几句就放我们下自习了。

下自习后,林南风来找程俊坤,程俊坤说,“张于归,一起去吧。”

然后林南风就也说,“张于归,一起吧!”

我就不好再说什么,毕竟林南风让我去了。

他们俩哪里是吃夜宵,他们就是去喝酒,他们点的东西都是被我吃掉的,林南风喝醉了,非要让我背他,我那能背得动他呀,于是他就不走了。

程俊坤也醉了,我又要照顾林南风又要照顾他,实在照顾不过来,我真的怀疑他俩是串通好的,让我来送他们回家的。

我就一只手拉着程俊坤,一只手拉着林南风,程俊坤要走,林南风因为我不背他,耍赖坐在地上不走了,很是无助的时候,忽然林南风的手机响了,因为林南风醉着,我就接了。备注的名字我认识,是我们班同学,跟林南风玩的挺好,叫刘毅飞。

他说,“喂,风哥在哪?”

我说,“我是张于归,林南风在步行街头这边,他醉了。”

他说,“怎么回事呀?”

我说,“你先来这,我在跟你说,林南风和程俊坤都醉了。”

他说,“好”

他来之后,我就告诉他的前因后果,他说,本来他也要来的,不过临时有事,所以就想着迟点来,不过没想到还没等他来,他俩就醉了。

刘毅飞是把程俊坤稳住了,不过林南风还是坐在地上不走了,刘毅飞背他都不行,非要我背他,要不然就不走,没办法我只好背他,我背他走了一段路,他那么高的个子,腿都在地下拖着。然后,林南风又非要背我。

折腾了许久,终于把那两个酒鬼送回家了。

从那天晚上以后,我就糊里糊涂和他们仨成为了好朋友。

那时的我,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林南风,我不知道我对林南风之间的感情是不是爱情,我唯一知道的是,我觉得林南风好帅,很想靠近他。

☞5

和他们仨成为朋友之后,我终于不再一个人回家,一个人吃饭,回家有人送,吃饭有人陪,他们仨对我真的很好。

有次,我生病了,要去输液,然后他们仨轮流来医院陪我输液,今天林南风,明天程俊坤,后天刘毅飞…

那时班里晚自习流行吃瓜子,因为我之前胖过,所以不喜欢在晚上吃东西,然后他们仨可能觉得别人都在吃,我没有,所以有天晚上给我买了一大袋瓜子,我不吃还不行。

对了,忘了说,我一直也在减肥,所以吃的东西比较少,胖过的人都懂得,都怕再胖过回去,他们知道后,他们仨一有时间就问我吃没吃早饭?一起吃午饭呀?吃不吃零食?一起吃晚饭?

后来,和林南风在一起后,我问过他,“你们仨为什么那时对我这么好啊?”

他说,“你就是那种让人看起来就想保护的。”

我想可能因为我是圆脸,个子还不高。

高二下学期快结束的时候,俊坤哥跟他喜欢的姑娘在一起了,也是我们班的,于是我们四个人变成了五个人,也是因为俊坤哥有了女朋友,所以我就尽量跟俊坤哥保持距离。

本来我是跟俊坤哥最熟的,因为是同桌,而且俊坤哥是那种暖男而且又有点幽默,比较好相处。现在俊坤哥有了女朋友了,我就跟林南风最熟了。

我每天都要跑步,然后南风就在操场打篮球,我跑完以后,他就陪我去吃饭。

上自习的时候,南风就跟俊坤哥换位置坐我旁边。

下晚自习后他就送我回家,也算是顺路。早饭有时他帮我带,有时我帮他带,但一般都是我帮他带,因为他早上起不来。他也会时不时给我送零食,下课就来陪我聊天。

不知不觉的本来的四人行慢慢变成了我和林南风两个人了。

所有同学都在传,我和南风在一起了。

一开始我还跟他们解释,后来也就懒得说了。

那时,我依旧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不过这时我已不止是想靠近他,而且想这样和他一直相处下去,一起学习,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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