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给的缘分,是不能一次性便用尽的。

拍摄/容湄

穆然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忽然清醒了过来,头有些疼痛,努力回想着昨天的事情。

安童带着一个女孩走到穆然的面前,告诉她,他喜欢的并不是她,而是这个女孩,穆然当时觉得天都要塌了下来,她那么爱的他,居然告诉她,喜欢的不是穆然,而是那个陌生的女孩。

穆然点了点头,转身走开,肩膀微微抽搐,偏偏这个时候,天公也不作美,下起了雨,远远看到安童为那个女孩撑起伞,眼泪顺着脸庞滑了下来,分不清是眼泪,还是雨水。

穆然转身离开,并没有回家,而是去了酒吧,在酒吧点了一杯酒,自己一个人喝着,这时旁边走来一个男生,对着穆然笑了笑,坐在她的身边。

“你好,我叫陈辰。”叫陈辰的男生对着穆然伸出手来,穆然斜睨着男生,咯咯笑了起来,一手支腮,歪着头望着那个叫陈辰的男生,终于对着男生伸出手来,却只有短短的两个字。“穆然。”叫陈辰的男生陪着穆然喝了一晚上的酒,以至于最后,酒量一向堪称变态的穆然都醉了,看到她站了起来,步伐有些走位,不知是因为醉酒,还是因为伤心太过。随后便倒在陈辰的怀里,睡了过去。

四处打量了一下,发现只是一间小公寓而已,地上还有堆着的衣服,心里不由得一紧,这时门开了,陈辰从门外进了来,手里端着一碗汤,朝着穆然勾唇笑了一下。“你这女孩,还真是够大胆的,就不怕有人把你吃了么?”

穆然靠在床上,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仔细的闻了闻,被子上还有男孩的体味,不由得红了一下脸,宿醉之后,却不大明显。接过陈辰手中的汤,一口饮下,放在一旁的桌上,低下头,肩膀微微颤抖,仿佛过了许久,抬起头来。“我还怕什么吗?”陈辰摸了摸穆然的头,坐在她的身边,没有说什么,只是陪着她坐在这里。

“谢谢。”穆然掀开被子,坐到床边,穿着自己的鞋子。陈辰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靠在床头,看着穆然穿好鞋站起来,一把将她拉到自己的怀里,俯头在穆然的耳边轻轻呼气。“不要以为男人都很君子。”穆然平静的从陈辰怀里起身,弯下腰,双目盯着陈辰。“从来都没有什么君子,不是吗?”陈辰听到这话笑了起来,笑得很开心。“那你还敢跟我这只大灰狼在一起。”“我想已经没有什么让我害怕的了。”穆然撇下这么 一句话就走了。留陈辰一个人在他的小公寓。“果真是个奇特的女子呢。”

从那天开始,穆然的生活回到了以前的样子,仿佛那个叫陈辰的男孩,只是一个梦而已,梦醒了,什么都没了。穆然开始一个人发呆,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玩乐,她想,没有安童她照样可以过的很好;直到很久以后,当她看到安童牵着那个女孩的手走到她的面前,发现心还是会痛,只是她笑的很开心,扬起头,微笑的对着安童说了一句话。“好久不见。”

安童微愣,他以为那么爱着自己的穆然,会不顾一切的把自己抢回到她的身边,牵着女孩的手变得僵硬。“你变了。”穆然听到这一句你变了,弯着腰笑了起来。“安童,你是不是以为,没有了你,我就不在是我?你是不是以为,没有了你,我会变得堕落?你错了,穆然本不需要感情。”

用尽所有的力气说完了这句话,当陈辰出现在她身边的时候,穆然挽着陈辰,对着安童笑意盈盈的说。“当初不过是我太傻。”拉着陈辰走开,在转弯的角落旁,一个人蹲在地上,抱头痛哭。陈辰站在一旁,看着这个女孩的样子。唇动了动,却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天色渐渐转暗,穆然终于站了起来,陈辰将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没有一个男人值得你为他哭泣,值得的那个,不会让你哭。”

穆然笑嘻嘻的看着他:“哟,那么全天下还真的没有好男人了。”陈辰撇了撇嘴,他知道,她是有多么坚强,即使是伤心难过,也不会流露在脸上,尽管他们接触的时间不长,可他还是知道,仿佛他们很久之前就认识了一样。

穆然看着天空,有几只鸟飞过,在人类看来,很渺小,甚至可以到忽视,可它们却比人类要自由得多。“我想你该回去了。”穆然轻声说着,仿佛是对自己说的,又像是在对陈辰说的话。

陈辰看着她,微不可闻的叹了一声,牵起穆然的手,向一旁的KTV走去,开了个包间,要了一些酒。穆然疑惑的看着陈辰。“我想你需要发泄。”陈辰耸耸肩,丢下这么一句话,径自靠在沙发里。

穆然微微一笑,点了一首飞儿乐队《我们的爱》,却并没有唱,只是开了原唱,一遍又一遍的听着,桌上的啤酒越来越少,穆然坐到陈辰的身边,将自己手里的啤酒递给陈辰,看着陈辰接过喝了下去。屏幕上闪着的字幕刺痛穆然的眼睛,她起身,关掉了音乐,自嘲的笑了笑,重新拿过啤酒。“原来我也不是那么坚强的人呢。”

时间悄悄的流逝,穆然和陈辰相识已经有很久了,穆然在无聊的时候习惯给陈辰打电话,约他出来,陈辰也习惯有这么一个‘奇怪’的女孩子陪在自己身边。这一天,穆然照旧约了陈辰出来,只是在公园内闲逛,忽然穆然停了下来,转身面对着陈辰。“我明天会离开这里。”陈辰愣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陈辰比穆然高了半个头,低头看着她。“我会去送你的。”穆然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继续在这公园中闲逛。

第二天,穆然很早就来到陈辰公寓的楼下,站了半晌,仿佛下定了决心,提着不大的行李,转身走开,当陈辰拨打穆然的手机时,传来的是‘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他知道,这个女孩再也不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不会在自己面前哭泣,不会在无聊的时候,有她在身边。

在另外的一个城市,穆然提着行李走在街头,嘴唇轻轻蠕动。“安好勿念。”她知道,上天给的缘分,是不能用尽的。

他顿了一顿,缓缓说道:“这部《葵花宝典》,武林中向来都说,是前朝皇宫中一位宦官所著。”令狐冲道:“宦官?” 方证道:“宦官就是太监。”令狐冲点头道:“嗯。”方证道: “至于这位前辈的姓名,已经无可查考,以他这样一位大高手, 为甚么在皇宫中做太监,那是更加谁也不知道了。

————金庸《笑傲江湖》

一、

郭公公原是南方某镇人。年轻时原本也有家有业,家中有薄田四亩,靠租佃为生,父母早亡,却给他娶了一房媳妇,生下一双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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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镇上一罗姓子弟中了状元,敲锣打鼓,胸前大红花,跨五花高头大马,县太爷更是骑马在前面亲自开路,好不威风。

郭忠贤看了,吐一口大气:“他日吾当驭之!奈何如今乃太平之世,无战可打,也就没有了建功立业的机会,着实可恨!”

周围的人为他的话所震惊,都笑话他:你这是痴人说梦吧。

郭忠贤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善良限制了你们的想象,君等不知我的手段,到时候看我变化万般花样吧。梦想总是要有,万一实现了呢?

众人大愕。

老婆见他似乎有了志气,仿佛看到了希望,于是买了四书五经给他读,更是亲自带饭送他去私塾。他跟教书先生读了几日,颇为烦躁,每次先生讲到礼义廉耻的部分尤觉觉反感,更是看不起那些家里特穷还送来读书的孩子,总觉得自己的智商有一种无上的优越感。“这个时代阶层壁垒已经形成,寒门再难出贵子。”郭忠贤洋洋得意地想。

最后他实在忍不了先生的唠叨了,把自己的书箱笔墨都拿了回来。

“不读了,读书没用。”他信誓旦旦地对老婆讲,文房等物转手卖给了隔壁老姜正在读书的娃。

何以解忧,惟有暴富,郭忠贤忧愁过度开始酗酒。

这样子没办法发迹,更没办法暴富啊。怎么样才能快速挣大钱呢,郭忠贤思前想后,突然一拍屁股,有了!————“一能变十,十能变百”,再也没有比赌博这种伟大的游戏更能挣钱了。

劫贫济富的游戏最赚钱,必须智商碾压,先从身边的那些弱智少年赢起。郭忠贤这样给自己定下了第一笔桶金的完美计划:“资本来到这个世界,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屌丝们看我逆袭!”

某黄昏的一间破庙门口,他手里捏着卖掉书砚和家里余粮换来的几角纹银,聚集了一帮经常同他一起耍的无赖少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今天我坐庄,我们是一块的,今天兄弟们好好乐呵乐呵。”

他以为可以欺负人家智商低,结果人家会抱团,他输了。

“没事,兄弟我家大业大,支援你们一点是应该的,再来!我家里还有四亩地。”他押上了自己的地契。

又输了。

他就这样落魄的回到了家里,跟老婆说了输惨的事,突然他两眼放光,动了把老婆卖了的念头。共枕多年,老婆立马看穿了他,趁着夜里他呼呼大睡之际,一个人跑了。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利用从教书先生那里学来的,他跟自己的儿女说道,“爸爸现在翻船了,需要你暂时支援一下,将来一定连本带利能赢回来,再把你们接回来,吃香喝辣,住豪宅,你们信不信?”

哥哥已经长大,比较懂事了,紧紧拉住妹妹的手,“我不信!”

“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不再容他们分说,就把他们卖了。

郭忠贤把卖儿鬻女的前又拿去赌,结果还是输了。

郭忠贤就这样沦为了个破落户。

一个秋风四起的晚上,他回到了家里,清炉冷灶,面对墙壁,发现自己什么也没有了,看看四周,又看看自己,顿时怨恨不已,突然一低头,他看着自己裤裆,原来这里还有一个东西可以卖。

他计上心来,点了油灯,碟了麻油,炉灰,为了让自己少点痛苦,一咬牙,手起刀落,随着一声惨叫,伤口喷出的鲜血将墙壁溅得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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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得晕倒在了墙角。

旧事前尘,都是过往。他说,我不如把一切都遗忘。我应允。于是我,在他面前,把那碗孟婆汤一饮而尽,肝肠寸断。可我究竟,是忘了,还是没忘?

这人生啊峰回路转,过尽千帆。那些年年岁岁积攒的回忆,如许。如许。

01

“我会将这长长的红绳绑到你的手腕上,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月龄突然牵起我的手,在这个窄窄的房檐上坐着,对我说。

“可是阿久是妖,月哥哥是神…”

“无妨。这天下,皆会为我们让路。”

月光照在他脸上,好似那阴曹地府里突兀出现的光亮,诱人前往。

我依偎着月龄,望着长安城的夜景。

这好像,是千百年前的旧事了…

……

“孟久,未经许可私闯人间,你可知罪?”坐在高堂上的阎王指着我说道。

“小妖知罪。”

“你可知昨夜无人熬孟婆汤,妨碍了多少鬼魂转世?”

“殿下。为何偏要喝这孟婆汤方可转世?不过是忘却记忆罢了,我做孟婆数百年,也早乏了!”我倔强的望着高处的阎王。

话一出口,我便意识到,我不该如此说。

“若保留着记忆,世上几人,能够安心转世?投胎之后,又该如何生存?”阎王没有愠怒,但眉眼间却透着一丝悲戚。

我低头,默然。

我生而为妖,三百年前被阎王相救,到这阴曹地府中渡魂。阎王教给我熬一种汤,渡鬼魂转世之前,要先让他喝下这汤。他人皆唤我孟婆,这汤,也被命名为孟婆汤。

于是这三百年来,我日日夜夜,就守在奈何桥上,坐着马扎,熬着一锅一锅的孟婆汤,鬼魂来了,就送他喝下,然后目送他走过奈何桥,开始下一世的轮回。

阎王不许我去往人间,只能终日里在这地府里熬汤。约是百年前,我曾偷跑出过人间一次。

年岁大了,也只依稀记着些。

02

长安街上的小贩卖着冰糖葫芦,吆喝声在耳际缠绕。我戴着草帽挡住光亮,走在街上,哼着小调。

“还是人间的路走起来舒服!”我自由自在地,面对新奇事物眼中尽是光彩。许多年生活在那灯火阑珊的阴曹地府,恍然见了光亮,虽有些畏惧,但仍是向往。

正在走着,我突然看到一个白发曳地的清秀男人,用一根长长的红线,将一个姑娘的手腕和一个男子的手腕相连接。

但好像,却似无人看到他一般。

“你是谁啊?”出于好奇,我快步走过去,问那个人。

他掀起我的草帽,一脸错愕。

“你看得见我?”

草帽被他掀起的那一刻,我抬眸,直直对上了他的眸光。他下意识闪躲,我好像看到他脸颊上的一抹绯红,和那一刹那的震惊。

但我似乎发现,他眸中的亮色,像是发现了旧时丢失的纸鸢一样。

“我看得见。”我说。

“你…是妖?”他盯着我打量了好久,把帽子又扣到我头上,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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