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命女:莺娘

1.第一日

我的房间里囚禁了一个女孩。

可我对于这个女孩毫无记忆,甚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思考,如果我今天从医院回来后,没有鬼使神差打开隔间的门,是不是就能当她永远没有出现过?

她月白色的裙子上沾染着斑驳血迹,白皙光洁的脚踝上被绑着生锈的锁链,另一头连接着封闭窗户上的铁栏杆。

她看向我的目光闪烁而悲戚,她抿着苍白的唇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脆弱,却始终无法掩饰那满脸的泪痕。

我不敢进去,只是站在门口问:“你是谁?”

她起先抬头讶异地看我,继而抱起肮脏的毯子慢慢缩回墙角,口中低声呢喃着话语。我不得不弯下身,才能在隔壁嘈杂的装修声、空调嗡嗡的制冷声中听到她嘶哑的声音。

“对不起。”

2.第二日

朋友来拜访的时候,我正站在阳台照顾那株奄奄一息的向日葵。

“伤得不重吧?”他盯着我头上尚未拆开的纱布。

我摇摇头,比起这伤还有让我更烦心的事,可我不能告诉任何人。隔壁装修的声音又开始了。

“有日子不见,就听说你下楼摔到头进了医院,于是过来看看。”朋友半是好笑,半是无奈,“你的平衡细胞有待加强了呀——好歹大学那会儿还是我们篮球部的运动型男呢。”

我耸耸肩,故作轻松,“本命年吧。”

他一路跟我走到阳台,继续折腾那株快要死去的向日葵。朋友站在我背后伸头瞧着,很是感慨,“你还在养这些花花草草呢?”

“咄!”清脆的敲击从空旷的里屋传来,紧接着一串窸窣拖拽声音,仿佛老鼠跑过地板。我的神经瞬间绷得死紧,一再提醒自己那隔间十分隐蔽,就算刻意寻找也不会被发现。

朋友似乎没听到,还在问我:“不过你之前养的绿萝呢?怎么一盆都不见了?”

我说:“扔掉了,搬家不方便。”说着我迈开步子,打算把他从这里带出去。

朋友却没有动,他转头看我的眼睛,“徐扬,你……真的已经没事了?”

我知道我这会儿的脸色肯定惨白到可怕,于是我低下头,盯着阳台旁边洗衣机上的报纸,首页巨大的版面报道着一起肇事逃逸案。

我们沉默良久,朋友终究投降似的举起手道:“抱歉。”

“臭小子。”他搂住我的肩膀,语气又变得十分轻快,“你什么时候搬?我叫大学那帮哥们儿来帮忙,你请我们吃顿饭就行。”

“好啊。”我勉强咧开嘴巴学着他的样子笑起来,心底却尴尬又苦涩。送朋友出门的时候我望向隔间的方向,依旧有断断续续的摩擦声从那里传出,可都被隔壁的装修声彻底掩盖住。

我关上灯。

3.第三日

我问女孩:“你到底是谁?”

她今天的精神好了一些,缩在墙角看着被封死的窗户发呆,听到我的问话,也只是无声地转过头来,眼底闪烁着我看不懂的光芒。

我敲着门板,莫名烦躁,“说话。”

她依旧沉默,我注意到她的瞳孔很细,像是长期生活在黑暗中的猫一般。她实在是太瘦了,修长的手指骨节嶙峋,手腕处全是锁链禁锢的乌青痕迹。

我无法判断我究竟囚禁她多久了,可我早已错过了放走她最正确的时机。更奇怪的是一开始我的心中确实有报警的念头,但却始终不敢去实施。

对,我不敢。

这情绪十分奇怪而熟稔,熟稔到我有些相信我曾经与这个神秘的女孩长期对峙过。我发现我对她的某些细微反应了如指掌,例如她紧张时指尖会泛白,例如她生气时瞳孔会向下偏,脖颈上露出泛青的筋脉,再例如她开心时就会像现在这样,从肩部开始轻微颤抖。

我说:“你再不说话,我就把你……送到警察局去,说你私闯民宅。”

但我想这是最软弱且毫无气势的威胁,而她也肯定知道我只是在吓唬她。

女孩散漫的眼神逐渐聚焦到我脸上,那其中的情绪十分复杂——有疑虑,有委屈,有悲伤,甚至有种能凝成实体透出光芒的狂热,却唯独没有害怕。

我拽住锁链绕在她的脖颈上,有一股暴虐的情绪在我的胸腔中蔓延。某一刻我觉得她就像那个恐怖漫画中可以无限分裂的女人,用自己的骄傲与妩媚吸引着男人将她杀死。

锁链下被禁锢的皮肤蹭出斑驳的殷红,女孩塌下眼角,用悲伤温软的双眸望着我,波光粼粼。我勒紧锁链,尽量硬起心肠,她却突然凑过来,冰冷的指尖抚摸上我的手腕,低哑着声音在我耳边小声叫道:“疼……”

我突然泄气,跌跌撞撞地摔门离去。

4.第四日

我在家里翻了很久,还是找不到那个女孩的痕迹。

自毕业开始我便住在这间三居室里,如今即使闭着眼睛也能摸到我想要的东西。只是进医院前接到公司的调令,要将我调整到城市那头的分部门去,于是我赶回来匆忙地准备搬家,很多东西打包收拾到一半,再想翻出来实在太麻烦。

我坐在沙发上,望着这个过分空旷的房子,拼命想从自己摔成空白的记忆中找到些有用的线索。

渐渐地,我的周身突然变得黑暗一片,浓雾包裹住整个房屋,四周弥漫着难闻却熟悉的铁锈味。我抬起头,窗户边站着一个穿着月白色裙子的女孩,身形纤细而柔弱。她的面容十分模糊,我想靠近她,脑中却感到一阵剧烈的晕眩。

醒来时浓雾已经消失,客厅里又恢复明亮,只有我的手机在一直不停地震动。

是朋友打来的,他问我:“你什么时候搬家?”

我揉着太阳穴说:“就这两天吧。”我的房间里还有个麻烦,可我不知道怎么解决她。

“那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兴许是我的语气太疲倦,他一副欲言又止的口吻,最终叹了口气,“你也别总一个人呆着。”

他似乎又想起什么,问我:“对了,昨天晚上你怎么没有回我电话?”

我皱起眉头,“你昨天有给我打过?”

“你又不记得了?”朋友的语气古怪,“我昨晚8点左右给你打的电话,接通也没听你吭声,几秒之后挂了。我以为你忙呢,就没继续打……”

我的背脊瞬间被冷汗浸透。昨天晚上的这个时间段我在卧室收拾东西,嘈杂中似乎有听到过电话铃响,但后来查看时并没有找到未接来电,我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我敷衍完朋友,点开通话记录,那上面明明白白显示着昨晚8点20分,朋友来电,接通3秒。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炸开,那瞬间的窒息感差点令我抽搐到将手机丢出去。

我扶住沙发,尽量使自己冷静下来,调动所有的脑细胞来思考这件事情:如果不是我又犯病忘记自己曾挂断过一个电话,做这件事的就只能是那个女孩。

可她是如何打开隔间门锁,并且拿到我的手机的?又为何什么都不说,放弃这个绝佳的求助机会?

我突然发现我之前自以为是的算计实在有太多漏洞,我从未检查过那锁链的长度,可它们在地上厚厚堆叠,拉直起来说不定可以延展到厨房。

但这件事本就处处透露着诡异,一个我毫无印象的女孩子被囚禁在家中,朋友欲言又止的态度,以及我那隐藏着一切,却又浓雾遍布的记忆。

那其中的人全是模糊的面目,甚至包括我许久未见的父母,阴冷的气息卷土重来,试图阻止我靠近窗边的月白色身影……

是谁?你到底是谁?

我突然听到锁链摩擦的声音,紧接着,原本应该被锁上的隔间门被人轻轻打开。

“你到底知不知道你这么做有多危险。”

“他就是个怪物,你为什么非要和他在一起。如果是这样,我没有你这种女儿。”

“不是的,他是真心疼爱女儿的。”

父亲甩手离开,只留下冷峻的背影。

女子坚定的打包行李上路,一滴眼泪也没有流下来。

行人开始指指点点,“那不是洋姑娘吗?”

“呵,就是她,当初甩了我儿子自命清高的女人。”

“长的真洋气。”

柔弱的身影hold不住沉重的行李,停在路口,她抬头瞅着稀薄的阳光,“初一,等我!”

她好似爬山越岭漂洋过海踏破铁鞋,一身辛劳的味道。

眼前迎接她的男子快速拥她入怀。

“饿了吧?”

饭桌上的水煮鱼,红彤彤的。

她泛起恶心来。

“今天是我妈的忌日,她最爱吃鱼了。”

“嗯嗯。”她捻起筷子,若有所思,“我可能有些水土不服。”

初一二话不说便抱起她,吻了吻她的额头,丢进了棉花堆里。

“我亲手做的。”

那是高科技,初一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

十岁发明自动房间,十五岁便有了智能家居。

“这样你的腿就不会痛了。”

洋洋一阵甜蜜,来回弹跳。

这样的快乐,让他们忘记了所有的不愉快。

买不起房子的小情侣迁居至山野自行建房。

初一的父母死得早,倒是留给了他房产,他很早就变卖了。邻居调侃他:“卖了房子的钱拿来创业,以后赚的钱恐怕也只能付个首付。”

初一笑笑不语,他确实了解现实的残酷,可为了梦想还是拼一次吧。

洋洋为了和自己在一起,惹恼了父母,搬了出来。现在,替初一打理家务,多的时间就筹备着开一家花店。初一觉得自己很幸福,凭洋洋的条件,怎么也轮不上自己啊。不过他们俩之间的缘分要从一年前说起。

洋洋,她因车祸受创,丢了腿。

是初一救了她,凭借着独有的专业知识,给她制作了一双灵巧的腿。它们更胜从前,有了这两条快速的腿,她更是爱上了游泳,成为游泳界的常胜将军。

所以说,找男朋友,不一定要找有钱的,有才华的男人一定会挣钱。

可自从初一制作了双腿,便江郎才尽,他再也不会发明研究了,他都怀疑自己的脑袋是不是坏了。

好景不长,坏事也成双。

一旦天冷,洋洋的腿就会有结冰般的难受感。

中医老头说:女子多少有些湿气。多喝红豆薏米就好。

祛除湿气没有改善体质,反而让她受不了热,不一会儿就像烤焦了似得。虽然这样的变态情况,只出现过一两次,可真不容小觑,痛苦要命。

简单来说,现在她的腿就像个定时炸弹,不知道在哪个时间点,会有幺蛾子。

患难见真情这句话果真不假。

活在极端的空气里的她,每次只要稍稍皱皱眉头,初一就会停下手头所有的事情只为了亲她一大口。

呆萌的洋洋反应过来,耳畔就只剩初一傻傻的憨笑声。

她便追了过去,两人相拥一块,从头到尾,日落西山。

奇怪的腿,也让洋洋改变了作息时间,她很容易睡饱,一天只睡两小时。

“棉花有滋养润肤的功效”初一捏了捏她水滑滑的皮肤。

其实,交往了半年,他们仍是纯洁的少男少女。

每当初一想要进一步发展,洋洋就会委婉的拒绝,理由无非是自己的身子骨特别脆,根本不能进行运动。

确实,她每天都只是静静的做个美少女晒晒太阳,偶然走个小步,当做散步了。生活很简单,唯一挑剔的就是饮食。咸菜腐乳她都吃,肉类似乎不沾。

刚开始,初一觉得她好像小仙女一样,一层不染。

时间久了便觉得她无非是个干净无趣的蒸馏水,她似乎没有青春。

而他的审美也在青春期的消耗中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他不再喜欢那种惹人怜爱的白莲花。

他发现,其实很多比洋洋素颜漂亮的姑娘都会花时间打扮自己取悦他们的男友,可洋洋对这些东西丝毫不感兴趣。

其实,初一很无语。就连他兴致勃勃买来的口红,涂在她的双唇上都会有过敏效应,嘴唇起泡。

两年了,初一长成了大叔,洋洋还是曾经的小萝莉,没有变化。

为了看真正的美女,他经常往大商场跑。

只是没想到还真有大美女勾搭自己。

浑身散发着高级香水的温柔感.。“初一,是你吗?”

他依稀记得那是他小学同学,名字有些俗气,花丽珠。

花丽珠的学生时代很不幸,没有一天穿着干净整洁的,蓬头垢面的。男同学欺负她朝她吐口水,女同学疏远她。这点和初一有点类似,还是小学生的他就和周围人不一样,人们可以宽容所有人,唯独对待天才吧。

其实初一也很难过,没有朋友的日子毕竟很奇怪。自己要偷偷躲在厕所里,等结伴的同学都离开了,再出来独自吃饭。他也安慰自己,这样也好,不用高峰期去排队嘛。

那天,12点45分,食堂只剩下稀稀疏疏的人影。

花丽珠捂着唔唔作响的肚子,央求同班的女孩子借钱她吃饭。

遭到拒绝后,一边沮丧地哭起来,一边捶胸顿足。

不明所以的人见着了都会觉得她像个泼妇在食堂发疯。

其实,初一也觉得奇怪,几块钱的事情,为什么食堂大爷不直接送给她吃算了呢。

那天,他只是做了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情。可在花丽珠眼里,当他把饭卡插入的瞬间,“别闹了,我请你。”初一是永远的英雄。

毕业典礼上,花丽珠强吻了他,“长大了,我要嫁给你,我会来找你的。”

初一觉得有些恶心,立马擦嘴。想着坏心眼的同学吐在她身上的口水,就不舒服起来。

花丽珠似乎看穿他,“口水是蛋白质,我是在滋润你,亏你是个天才,这也不懂,天生的蠢材。”

初一习惯了她的啰嗦,只是点点头善意的离开了,否则花丽珠不知道缠着自己说些什么。

可如今的花丽珠,气质非凡,香水味,名牌包。仅仅小学毕业,她倒是混的风生水起。

“初一,你应该明白,人才根本不值钱。”递来了一张名片,“我有人脉,只要你还能拿出研究成功或者发明,我可以好好包装你。”

“为什么要帮我。”

“算是报恩吧!”丽珠很冷漠,接着靠近他,好像在用眸子勾引他,“你知道的,我不喜欢欠别人的。”

初一觉得有些失落,“一顿饭而已。何必这么认真。”

“我欣赏你。”

其实她来的真是时候,初一想起最新一期的星座运势,摩羯座的他要善于抓住机会,不然很容易怀才不遇。

惊喜涌上心头,他故作镇静,“可我拿不出作品来呢?你还需要报恩吗?”

丽珠很妩媚地抬起他的手,缓缓贴在自己的胸口,“当然。”

初一好似烫伤缩回,心头一阵刺激。以至于,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一个月……他没心思和洋洋说一句关于柴米油盐之类的废话。

埋头苦干做研究。

风向,气温,雨水……他一个也想不出来。

洋洋倒好,在身旁翻箱倒柜滋滋作响,惹得他不悦。

“我在找衣服,放得太高了,拿不到。”

初一眯着眼,是一件粉红色的睡衣。

女孩什么时候才能变成女人呢?他又想起紫衣魅惑版的花丽珠。

没有灵感的初一,决定四处溜达溜达,放松大脑。

他盯着水滴作响的厕所。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洗个澡嘛,洋洋把里里外外都封死了起来,还用起自己发明的隔板,功能靠近便开启防御系统,全身长刺。

初一忍着气,计划和她分手。

他越想越气,怎么交了这么个没情趣的女朋友,把我当色狼防范着?

她洗了多久,2个小时,整整两个小时啊。

他受不了了,输入密码指纹,解开挡板。

浴室里热气腾腾,水声震荡。

是什么弄出这么大的响声?

哇?好大一条鱼尾巴啊,还是彩色的。他没有看错,那是洋洋的腿。

洋洋立马躲起来,只露出了脑袋,尴尬地笑着,“你要上厕所吗?”

“我去,搞什么呀,雾气腾腾的。”初一被小板凳绊倒,洋洋深深舒了口气,只见不耐烦地初一离开了浴室。

初一刚出门,定了定神,气若游丝般。

他似乎明白了什么,豁然开朗地笑了起来。

他悄悄拿走洋洋用完的鼻涕纸。

他发财似得嘚瑟,一整天都在做分离实验,唯有晚上约会丽珠。

“这么说,得到了血液成分,可以进行人体实验。人类可以改造成两栖动物。”

“人类一直无法真正探测海底世界。有了我的研究,你懂的。”

苏瑾遇见季瑞的时候,季瑞正在咖啡厅和顾客签合同,季瑞时而撇眉,时而欢快的样子让苏瑾心里的小鹿又复活了,苏瑾不顾顾客在场就去要了联系方式,苏瑾知道季瑞的公司离自己不远,就偷偷辞了职,去了季瑞的公司。苏瑾明天锲而不舍的给季瑞带早餐,做午饭,会在加班的时候给他冲咖啡,也会偷偷帮他提升业绩,可是就算是这样季瑞对苏瑾还是不理不睬。

苏瑾开始颓废,上班不认真,挨骂罚款,她开始喝酒,开始喝的酩酊大醉,晚上两点钟去敲季瑞家的房门,刚开始季瑞还会哄着让她回家,后来直接不理不睬,惹得邻居纷纷投诉扰民,终于有一次苏瑾直接白天旷工去喝酒,喝完之后跑来公司质问季瑞为什么不喜欢她的时候,季瑞说“好了,我答应你,你先回去吧”苏瑾激动的以为自己听错了,连连问了好几次,看到季瑞再三肯定之后,便摇摇晃晃的回了家。

他们在一起之后,苏瑾再也没有沾过一滴酒,就变成了贤妻良母,会在季瑞早晨睁眼之前做好早餐,会把衣服洗的一尘不染。晚上回去季瑞躺在沙发上看电视,苏瑾做饭收拾房子,季瑞也从来没有关心过苏瑾,也没有给苏瑾分担过家务。朋友告诉苏瑾,季瑞压根不爱你,不然为什么不关心你累不累,不会帮你分担家务,不会照顾你的感受,苏瑾摇摇头说“他只是洒脱惯了,不会照顾别人而已”苏瑾像是说给别人听的,也像是说给自己听的,朋友听后摇摇头就走了,日子也就这样平淡的过着。

有一天苏瑾怀孕了,就在她以为他们终于可以结婚的时候,季瑞说打掉吧,我还小,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苏瑾在去医院的路上掉光了前十几年的眼泪,可季瑞还是带着她去了医院,当仪器从身下伸进去的时候那种痛感,苏瑾在想,要不就这样跟宝宝一起死了吧,可惜啊,宝宝死了,她还活着,看着盘子里的那一团还未成型的孩子,苏瑾想她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妈妈吧,那一年苏瑾才刚刚十九。

从医院出来后,季瑞扶着苏瑾回到了房子里,苏瑾说“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待我啊,我为了你可是杀了人啊,我就剩你和奶奶了,不要再让我失去你们了好吗,”季瑞抱着苏瑾说不会的。

后来他们又有了一个孩子,季瑞说他还没有房子,没有车,什么都没有,不能给苏瑾幸福,哭着说其实他也舍不得但是没有办法,苏瑾流光了眼泪,轻轻的拉起季瑞走进了医院,苏瑾为了季瑞又杀了第二个孩子。

有一天公司来了一个娇小可爱的小姑娘,活泼开朗,季瑞盯着她的眼神都透着温柔,会轻轻的喊她的名字,也会帮她出头打抱不平,会在她哭的时候给她递纸巾。在一次公司聚会上,苏瑾不开心的问季瑞,怎么把她爱吃的东西放到了那个小姑娘面前,季瑞让苏瑾不要胡闹,大家都是同事,理应互相帮助。终于在季瑞给那个小姑娘夹菜的时候爆发了,眼泪吧嗒吧嗒的掉下来,季瑞皱着眉问苏瑾“你又怎么了,怎么动不动就哭啊”苏瑾的委屈爆发了,质问他为什么给那个小姑娘夹菜而不给她夹,季瑞拉着苏瑾出了包厢。

在楼道里,苏瑾歇斯底里的问季瑞为什么,季瑞皱着眉说“我错了,行了吧,你别再哭了,这么多人,以为我把你怎么了呢。”苏瑾摇摇头就自己跑出去了,季瑞看了一眼,没有追出去,转身回了包厢,进去之后朋友问苏瑾呢,季瑞说“身体不舒服先回去了,我们今晚不醉不归”朋友相互看了一眼摇摇头就继续喝了。季瑞喝的酩酊大醉,一路摇摇晃晃的回到家以后发现苏瑾锁了卧室门,季瑞就躺在沙发上睡了,苏瑾听见季瑞回来了却没有敲门,她出去之后看见季瑞躺在沙发上,就给季瑞脱了衣服,用热毛巾一遍一遍的擦脸,季瑞睁开眼睛说“媳妇,我错了”于是他们又和好了。

再一次苏瑾又怀孕了,她告诉了季瑞,季瑞沉默了,一根接一根的抽着烟,烟头掉了一地,苏瑾一晚上没有睡,哭了一晚上,终于在第二天清晨的时候,红着眼泪告诉季瑞“我们去打了吧”季瑞问苏瑾真的吗,苏瑾闭着眼睛点了点头。去了医院,医生说“你要是再打掉的话,以后可能会影响你的生育情况”季瑞用祈求的眼神望着她,苏瑾绝望的说“打了吧”季瑞松了一口气。就这样他们的第三个孩子也走了,他们回到家以后季瑞发誓说会对苏瑾好,好一辈子,苏瑾窝在被窝里没有说话。

季瑞开始收拾房子,做饭,照顾苏瑾,苏瑾想着,他要是以后都对我这样好,我就忘掉那些事情,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吧。有一天晚上,季瑞的朋友叫季瑞出去打麻将,苏瑾不让季瑞去,说她害怕,季瑞让苏瑾跟他过去,他打麻将让苏瑾在旁边待着,苏瑾哭着问季瑞,她那样的身体还能经得起折腾吗,季瑞摊摊手说“那我有什么办法?他们叫我,我总不能不去吧?”争执到最后,季瑞还是走了,留下苏瑾一个人在房子里。往后的两个月均是如此。

一天清晨,苏瑾早早地起床,做好的早餐,吻了吻季瑞,说“我要去找我闺蜜了”季瑞笑着说“那还挺好,你也应该出去转转了,不能老是以我为中心”苏瑾提着箱子回头看着季瑞,季瑞又睡着了,她一个人拉着箱子到了机场,飞机起飞的那一刻,苏瑾嚎啕大哭,空姐急忙问苏瑾怎么了,苏瑾摇摇头,空姐就走了。

季瑞忘了问苏瑾什么时候到,坐的哪个航班,也不知道苏瑾去了哪里,他只知道苏瑾去了她闺蜜那边。再后来他看见苏瑾的朋友圈晒了一张她和一个男孩子的照片,他们笑的很开心,苏瑾拿着蛋糕依偎在男孩子的怀里,季瑞忘了苏瑾的生日,也没有问她那个男孩子是谁,也没有问苏瑾什么时候回来,就这样算分手了,朋友问季瑞怎么回事的时候,季瑞说“我也不知道啊,她提着行李说去她闺蜜那,结果转身就有了男朋友,我能怎么办,难道舔着脸求她回来吗”

后来季瑞也喜欢上一个姑娘,每天给她做饭收拾家里,舍不得她动手,姑娘喜爱名牌,刚开始季瑞还会买给她,后来发现自己压根支付不起姑娘的东西,有时候会吵架,季瑞骂姑娘拜金,不检点,姑娘甩了季瑞一巴掌,说“就你这穷酸样,你知道什么最恶心吗,就是无用的温柔最恶心,你那么爱我,你连我的衣服都买不起。”季瑞瘫坐在床上想起苏瑾,那个只图他温柔的苏瑾,那个自己连无用的温柔都没有给过的苏瑾。

最后苏瑾结婚了,过得很好,老公很爱她,婆婆也可怜她的身世,对她像亲闺女一样。

再遇到季瑞的时候,季瑞说从楼梯上滑下来摔断了胳膊,现在是孤家寡人,每天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想起苏瑾,想起苏瑾无微不至照顾他的样子,也成熟多了,不会轻易喜欢别人,也不会辜负别人了。

可是啊,靠伤害别人来成长的人啊,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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