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戒指的N种猜想(二)

还是那枚戒指,却已经是另外一个故事。

男孩是个富二代,经常给女孩买礼物,收到礼物女孩从来没有笑,也没有打开。男孩很困惑,忍不住问女孩“为什么”?女孩说:“用父母的钱给我买礼物,有什么好看的”。

那个夏天,男孩消失在女孩的视野,城市的某个区域却多了一个送外卖的男孩。暑假快结束时,男孩约女孩在一家咖啡店见面,说要送女孩一份礼物,是用打工挣来的钱购买的。

咖啡店门前是一条马路,女孩第一次提早去了约会地点,选了一个可以看见男孩从马路对面过来的位置静静地坐着。

那天,女孩看见男孩穿着她最喜欢的白衬衫,朝她快步走过来,在红绿灯路口停住。突然,一个小孩从对面跑过来,接着看到男孩追过来,然后是车辆紧急刹车发出刺耳的声音,然后十字路口乱成一团。

那个瞬间,女孩只记得男孩躺在她的臂弯里,殷红的血不停的涌出来,涌出来,是男孩为她带上了那枚染血的戒指,女孩一直对着男孩微笑着。事故现场,很多人看到女孩抱着一个浑身血迹的男孩,一直在笑。

女孩所有的笑容都在男孩出事那天用完了。从此,女孩不会笑,也不说话,女孩封闭了自己的世界。她经常对着那枚戒指就是一整天,戒指圈住了女孩所有的生机和快乐。

一晃就是8年,每年男孩的祭日,女孩都会去墓地,喃喃自语一整天,把憋在心里的话全数说完。

一次,女孩整理书籍时,发现男孩去世前写的纸条,上面写着“一起去看西湖的春天,好不好?”

春天来临的时候,女孩独自一人来到了杭州。春日的苏堤桃红柳绿,人头攒动。如果有人注意,就会看见一个被悲伤浸透的女孩,在苏堤上漫无目的的游走,晃荡了一整天。

第二天,女孩坐高铁回家,在到达终点站前她褪下了那枚戒指,夹在一本杂志中。

回家后,对着双鬓已斑白的父母她嚎啕大哭,那双空洞了八年的眼睛视乎有了新的内容,她用哽咽的声音对父母说“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

“回来真好”。

8年青春,她用来祭奠一场曾经含苞待放的爱情。把最美好的年华,用来坚守从来不曾存在的承诺。“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他向俪娟和孩子们道别,然后从车库把车倒出来。

她像平常一样,站在车道边,脸色苍白,忧心忡忡:“当心,明翰。”

“当心什么?女人?”每次他出门,她就幻想他会有外遇,他们已经为此吵了很多次。

“我是说抢劫,路上有许多抢劫。”

“我会当心的,我总是一帆风顺,不是吗?”

“今晚从旅馆打电话给我。”

“好的,”他同意说。这要求不过分,可以满足。

他开车来到办公室,把车停在外面,从老板手中接过小袋子。

“明翰,里面是钻石和其他一些东西,价值大约九万元。”

“这么小的袋子里?”

“好东西总装在小包里,你带没带手枪?”

“放在汽车抽屉里,可是,真要用的话,我还不知道怎么用呢。”

手枪是明翰托人在黑市上买来的,自从第二起珠宝抢劫案发生后他就买了,虽然是组装的,但杀伤力依然惊人。

“你看报纸了吧,过去两个月里,有三位珠宝推销员被抢,其中有一个人还被杀了。我不希望你出什么意外,你有老婆,有家。”

“别担心。”

“订货单都带了吧?”

“当然,”明翰说。“别担心。”

老板搓着汗渍渍的双手:“我一直担心让你一个人做这活,太危险了,明翰,太危险了。”

他离开办公室,向北驶去。那只珠宝袋,小心地锁在他身旁的样品箱里。

明翰是一位珠宝推销员,四十二岁,有将近一半的时间都在做这种生意。早年,他在现在的公司做一些杂事,在上海市内送些小钻石,向第五街或十四街的拍卖场收收款和谈谈交易。后来,由于老板信任他,于是开始做推销工作,经常带着珠宝到各城市。

晚上在旅馆时,他经常把钻石、红宝石和蓝宝石散放在梳妆台上,凝视着它们,欣赏它们反映在镜中的闪光,感受短暂的美和力量。

他非常喜爱珠宝饰物。对于俪娟和孩子们,推销珠宝只是一种危险的工作,但是,对于明翰来说,那是比养家糊口更重要的事。

他对珠宝有这种心理,或者要回溯到三十年代初期的一个夏天,他父亲开车带全家北上,到拉萨去看日全蚀。那时候,他还没有上学,但仍然记得他们坐敞篷车出游的事。他记得,在那时候,那段旅程相当长。

当时母亲不屑地说,不值得跑那么远到一个地方,只为了看太阳变黑,但是,日蚀给他的印象深刻,比童年的其他事情都深刻。

他们站在小山顶,面对着太阳,用薰黑的玻璃看着太阳,虽然整个过程只有一分钟不到,但它值得好几周的旅程。明翰尤其记得当表面不平的月亮遮住太阳,发出耀眼光芒的那一瞬。

“它们看上去很像钻石,”他父亲说。

它们的确很像,明翰一直记得,他想起黑色中那渐渐来临的闪耀钻石。后来,日落时,他经常站在他们家的后院里,企图再见当日的情景。他并不知道,那情景只有日全蚀时才有。他结婚后,从来没有向俪娟提起此事,因为他是一个内向的人,绝少谈自己的工作。因为那只能使她紧张。

“瞧,明翰,”她说,指着电脑屏幕上的一条新闻。“又有一位钻石推销员被抢了!这是今年第四次了!”

“难道我该辞职吗?亲爱的,每个月没有薪水,我们要怎么活下去呢?”

“可是,明翰,那很危险啊!”

虽然公司做了各种预防措施,但他认为这样的日子是有些危险。

这趟去西安,他携带价值十九万元的钻石,这还是他们的批发价,零售可能要加倍。

再加上他箱子里其他零售的东西,可能值五六十万。但是,他知道在这一行里,有许多身带价值百万的人,他们从来不担心。就拿老板来说,他年近七十岁,还带着两千克拉的钻石到到处跑呢。

这一年,珠宝行里有四次大抢劫案,有三次是在过去两个月内发生的。当中有一人是明翰认识的,那人头骨破裂,肋骨中了两枪。事情发生后,他曾送花给那个人,并且到医院去看他。事后,他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因为他们只在生意上打过交道。

快到中午时,明翰驶离京沪高速公路,想找一个好点的饭馆吃饭。最后,他找到了一家。他小心地锁好汽车,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从那里他可以边吃边看着他的汽车。

假如一切顺利的话,下午他仍可以在滁州停留,第二天上午再驱车到波士顿。他以前也去过西安,但并不喜欢这段旅程,因为沿途要停留谈生意,使他无法乘飞机。再说,在那样热的天气里开车,也很不舒服。

到滁州的途中非常顺利。一直到他离开那里,向北进入郑州,他才注意到有一辆绿色轿车在跟踪他。

那天晚上,明翰停留在一家汽车旅馆,旅馆在郑州市远郊,他以前往过。他从房里打长途电话给俪娟。

“一切顺利吗,明翰?”

“很顺利,亲爱的,天气非常好。”

“你明晚会到家吗?”

“那得看情况,如果在西安耽搁了,可能得后天。”

“当心点。明翰,一定要当心!你房里有枪吗?”

“当然没有!我绝对不会用枪的!”

“明翰——”

“我知道,我会当心的。”他伸手取烟,但一手拿着手机没法点火。“孩子们怎么样?”

“很好。女儿们刚才出去了,去看电影。”

“假如明天我不回家,我会打电话告诉你的。”

“好吧,不过,还是要当心——”“再见,”他挂上电话,走到窗前,看外面汽车旅馆的停车常夜幕低垂,但是,仍然可以看见那辆绿色的轿车。车里有人在抽烟。

明翰皱起眉头,瞥了一眼床上的箱子。他打开它,小心地在手中估量装钻石袋子的重量,同时环顾四周,想找个隐藏的地方,但是,看不到合适的地方。他又看看样品箱中的其他东西:信封、印有公司名称的信纸、订货单、邮票,等等。

他盖上箱子,锁好,然后回到窗前。那人仍然坐在绿色轿车里,或许在等天完全黑下来?明翰抬头看看西边的天空,太阳已经消失在树木后面,街灯也开始亮起来。

他考虑打电话给警方,但是,怎么说呢?说一个人行迹可疑?

他踱着步子,又点着一根香烟,考虑该怎么办。这里距市中心只有半小时的路程,公路上来往的汽车很多,灯光又明亮,现在就离开,到城里找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这样比较安全?假如那人跟踪他的话,那事情就很清楚了,在市中心找警察,比在这里容易得多。

明翰叹了口气,穿上外衣,收拾好小旅行袋,走到外面,上了汽车。房间是他公司预订的,所以,没有必要去结账。他发动汽车,驶出停车场,头也没有敢回。

他开了大约一条街后,才冒险看了一眼后视镜,看见它跟在后面。那么它的确是在跟踪。现在没有疑问了,那人在滁州盯上他,或者可能从上海跟来的。

明翰加速,那辆车也加速,但是,不用担心,前面是明亮的高速公路,直通市中心,再过半个小时他就到达那里了。

突然,一排闪耀的红灯亮了起来,然后“绕道”的牌子也亮起来。他轻声咒骂,然后向左拐,上了一条次级公路,那条路完全没有灯光。绿色轿车紧跟其后。

明翰开始出汗了,觉得自己走错了一步,自己的逃跑是愚蠢的,反而逼得那个人在公路上动手,但是,谁知道会有绕道这种事呢?

汽车在泥土路上碰碰撞撞,他突然意识到,那辆绿色汽车正在加速,或者想把他逼到路边。他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加速,希望能找到一条出口,甩开那个人。

在微弱的灯光中,他看到前面有一条小路,就拐了进去。绿车停了一会儿,也跟了过来。

明翰的车灯照到一块反光路牌,上面写道:“贮水池”。死路一条。

这时,他突然恐慌起来。他重重地刹住车,凝视着贮水池平静的水面,那是路的尽头。

在后面的人肯定也明白了,因为他在明翰后面大约五十英尺的地方停了下来,关掉车灯。明翰双手颤抖,一手摸着箱子,一手伸到抽屉里。

枪在他手中摸上去冰冷、生硬,那种感觉很古怪。头顶上的天空几乎是黑的。最后的一丝灯光也消失了,这使他想起那次看日蚀的事。他来到这里,来到这条黑暗的小路,面临生死抉择。

明翰打开车门,看看后视镜。后面那人已经下车,正朝他走来,那人的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明翰考虑把钻石交给他,请求他饶命,接着,他从车上下来,用颤抖的手举起枪。

“请等一等!”那人借着车内的灯光,看到了手枪,他自己的手也伸出来,明翰看到他手中也有枪,便立刻扣动了扳机。

“砰!”

那人向前倒在明翰汽车的后盖上,然后滚落到地上。

一片寂静。枪从明翰的手中落到地下,他没有想到过会用到它。

但是,他别无选择。他走到尸体边,低头看着死者,一脚把那人手中的枪踢到几英尺外。然后,他走到那人的车边,车门是开着的。

他得把车挪到一边,自己才能过去,打电话,找帮手。

他正要上车,又停住了,心中仍然在想自己所做的事。然后,他走回自己的汽车,打开样品箱,看看闪亮的钻石。他记得月球遮住太阳之前,太阳就是那样的。现在,他觉得好像自己也进入日蚀中。

突然一个念头划过明翰的心头,他抓起一把珠宝,嘴角抽动了一下。

明翰拿起死者的手枪,对自己的汽车窗开了两枪,然后扔在那人手边的地上。他从小口袋里倒出钻石,小心地分成三堆,用纸包起来,分别放进箱子里拿出的信封中,写上家里的住址,寄给自己,再贴上邮票。

他倒了车,勉强挤过那辆绿色汽车,然后在黑暗中,顺着来路缓缓地驶回去,试图好好想想。

过了一会,车忽然停了下来,明翰坐在驾驶座上,沉默地注视着那辆绿色汽车。

他下了车,从匪徒尸体身上搜出汽车钥匙,然后把尸体塞进后备箱,走到车头发动了汽车。四周空无一人,绿色汽车在转了个湾,在暴怒的引擎声中冲向黑夜深处,在一片湖边停了下来。

明翰没有拔掉钥匙,任凭汽车引擎呼啸着,然后走到后面,用力将汽车推进了湖里。汽车缓慢地陷入黑色的湖面,引擎声在水下变得沉闷,最终熄灭了,传来一阵气泡浮起的声音。

半个小时候后,他狂奔回自己的车边,钻进了驾驶座,发动汽车逃离了现场。

不久,他看到一个邮筒,便停下来,把三封信扔进去。他又向前开,一直穿过了市中心,来到驶离郑州的公路上,然后停了下来,拿出手机拨通了号码,惊慌地说:“警察局!我被抢了!”

他等着,听着拨接电话的咔嚓声,心里惴惴不安,仿佛有人在以极快的频率敲击他的心脏。或许就像日蚀一样,这些年来,月球的黑影一直遮住日光,每个人某个时候都会有一次日蚀,今晚,它来到明翰身上。

警官叫李克,高大整洁,一对眼很锐利。他坐在明翰对面,第三次问晚上发生的事。

“明翰先生,你说有两个人?”

明翰擦擦手掌心,说:“是的。”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做这种事,但是,他也绝对没有想到他会杀人——即使是自卫。“他们至少从上海就跟踪我了,我想早些离开旅馆,走小路摆脱他们,但是,他们逼过来,朝我开枪。”

“你们在贮水池出了什么事?”

“就像我说过的,他们拿走钻石,然后一起上车,逼我开到那条泥土路,一直到顶头。

我以为他们要杀了我,把我连车带人推进池里。但当他们下车时,我趁机打开抽屉,取出手枪,打死了一个,另一个撒腿就跑,带着钻石跑过田野。在黑暗中,我找不着他。“

李克警官说:“你能活着真是幸运,我们已经和你上海的妻子联系上了。”

明翰点点头:“最近发生了这么多的抢劫案,她害怕下一个会是我,结果真是我。我只希望我的老板理解,我实在是无能为力。”

“你已经尽了力,你杀了一个人。”

“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会杀人。”

李克警官喃喃自语着,摆弄着一些文件。

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走进办公室,递给他一张纸。他读完后,靠在椅背上,问:“张明翰先生,你和你太太之间有感情不合吗?”

“不合?没有,当然没有!我们有两个孩子。”

“她对你出差有什么疑虑吗?”

“我想任何一位妻子都会的,她很担心。”

“是的,”李克警官放下手中的铅笔,两眼冷冷地看着明翰。

“你为什么问这个呢?”明翰说,手心又开始冒汗了。

“嗯,张明翰先生,你射死的那个人好像根本不是抢劫犯,他是一位私人侦探,你太太雇来找离婚证据的,她怀疑你出轨。”

房间一下子变暗了,并且开始旋转,明翰觉得喘不过气来。他迷迷糊糊听到警官在问:“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把那些钻石放哪儿了?”

我第一次见到韩凡是在什么时候呢?啊……忘记了。不过,我依然清晰的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他,他在干什么。

想到这里,我一直很后悔,没有主动去跟他说话,我记得,那天看见他的第一眼,我的内心就很冲动的想要去跟他说话,可是,我没有。

为什么呢?因为他的周围坐着几个男生和女生。

中午第四节课下课,我已经饿得没有力气了,谁会在第四节课的时候,还有心力去听课,我只能奉这位大哥大姐为大神。好了,先不说,我们班的那些大神了。

说说我走出教室的那一刻吧,我和林君手挽着手准备去吃中午饭,我们的教室在二楼,我们下楼的时候,听见上一层的楼梯上有几个人在说话,我抬头一望,看见了一个男生,他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外面套着校服外套,脸上和周围的那几个人都不一样,他的脸上没有笑容,大家都在笑,他为什么不笑?

真是个白痴的想法,人家笑不笑管你什么事?他好像发现了我在看着他,突然看向了我,我很心虚的偏过头去,赶紧下楼,心扑通扑通的跳,下楼的时候,还不小心崴了一下脚,我很不地道的抓住了旁边的林君,林君赶紧扶住我,自己也差点摔倒。我赶紧说:对不起啊,我……

正想着道歉,一群人有说有笑的走了下来,男男女女,韩凡走在了后面。看见一群人走了下来,我下意识的拉着林君往旁边靠了靠,男男女女走了下去,我的心扑通扑通的跳,韩凡走在后面,路过我们身边的时候,看了我们一眼,漫不经心的走了,应该是漫不经心的吧,我总不能想着:他在看我,他在看我……那我也太自恋了吧。好吧,自恋就自恋,就当他在看我好了。

“走吧。”我对林君说。

“你今天很奇怪啊?”林君一边下楼一边说着。

我马上就警惕起来了,看出来了?我脸上这么明显?

“哪里奇怪?”我小心翼翼的问。

“就你,平时一下课,跑的比谁都快,就像是你去晚了,食堂里的饭都不够你吃。”林君打趣道。

看吧,这就叫作:做贼心虚。

林君接着说:“今天下课,你不但心不在焉,还能扭到脚?看来,今天食堂的饭肯定是不够你吃了。”

林君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从小就在一起,不管什么坏事好事都一起做的那种好朋友。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叶水水。

本姑娘今天高兴,就不跟这小妮子计较了。

我决定,减肥,少吃点……

就那一次见过韩凡,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们从没有相遇过,我很奇怪,学校就这么点大,怎么就见不着了?其实,也就只有一面之缘,我也没有太放在心上,只是,记得那个时候,偶尔还是会想起,可是也没有太在意。

有一天放学,我和林君,推着单车一起出校门,准备回家,然后看到校门外的一个小巷子里有很多的人,开始也没有太在意,说真的,如果,我不多望那一眼就好了。我看到了韩凡就在里面,我清楚的看到他就靠在巷子里的墙上,具体看不清他旁边一群人围着在干什么,我问林君:“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谁?”林君看了一眼巷子里。

“就是那个靠在墙上的人。”我说。

林君又看了一眼,然后推着单车往前走,我跟着她。

“知道啊,韩凡……三班的。”林君说。

“你怎么知道的?”我问林君。

“吴洋认识他。”林君说。

“吴洋认识他?”我一脸的迷茫。

“嗯。”林君平淡的问答着。

林君喜欢吴洋,喜欢很久了,可是她从来都没有向他表白过,因为她觉得吴洋不喜欢她,他们以前是同桌,吴洋对林君特别的照顾,什么事都帮着林君。

开始的时候,林君也觉得没什么,他是自己的同桌,帮着自己也很正常,而且她也经常帮吴洋写写作业什么的,后来分班了,两人关系一直都挺好的,只是……哎,你们知道的,心境不一样了。那个时候,我经常嘲笑林君胆小不敢表白。

“你都喜欢那么久了,去吧,有什么呀?不就是表白吗?被拒绝就算了呗,反正又不会怎么样。”我说着。

后来,我才知道,自己当时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我没有喜欢的人。

我和林君家住的很近,我们几乎每天都骑单车一起上学放学,放学回家是一条小路,两旁有很高的树,夏天能挡住太阳,风偶尔吹一吹,还挺凉快的。

南方的冬天,叶子基本上都是绿的,小路几乎一年四季没有什么改变,可能是走的时间久了,没有什么感觉,也习惯了,但是今天不同,我脑子里出现了一个想法。我在想,我不要骑单车,我要走路。我要和韩凡一起走,肩并肩的走,慢慢的走,感受这里的风,感受这里的树叶,感受小道的安静。

“干什么呢?”林君在我旁边说着。

“我们走路吧。”我停下了单车,对林君说道。

林君也停下单车,从单车上下来。

“怎么了?”林君问。

“走走路,骑单车很累。”我漫不经心的说着。

“走路不是更累吗?”林君笑着。

我没理她的话,问她:“吴洋跟韩凡熟吗?”

林君说:“不太清楚,听他说,两人以前一起出去打过架。”

那刚才那是在打架吗?我想着。

我在一班,韩凡在三班,怎么看,我们都不可能有联系,我是属于成绩不好,但是还算听话的那一类学生,林君成绩比我好,也比我听话的那一类学生。我们都是外地来的孩子,在一家普通的私立学校读书,这里的老师,大多数都不会管的太严,只要不惹事,好好上课,基本老师都不会找你的麻烦。

很早之前,就听说,学校要分班。有些学生实在不好管教,可是又耽误另一些学生,据说,二班和三班的一些学生要分到一班来,我们一班,有些学生也要分走。

我对林君打趣道:“要分班了呀,吴洋在二班,你说他会不会来我们班,我可以让开我的宝座,成全你的姻缘啊。”

林君在座位上白了我一眼:“滚,要不,我现在就让开我的宝座让何浩杰过来呗。”

我反应特别大:“你有毛病啊,我跟他有什么关系?”

林君被我的反应吓了一跳。

林君不明白的看着我:“你怎么了?平时大家不都这样开玩笑吗?”

额……何浩杰是谁?

嗯,我来跟你们说说他是谁吧,不过,你们千万不要骂我,在没有遇到韩凡之前,我真的没有在意这些玩笑,也没有当回事。

当时分班,我和林君分到了一个班,很愉快的成为了同桌,唯一不足的是,吴洋去了二班,而我从来没有和韩凡在一个班过。反而和这位何浩杰同学又在一个班了。

我和何浩杰在一个班的时候,关系不错,他对我特别好,没事就买一瓶水放在我桌子上,“水水给你水。”

每次听到这句话,我都觉得他是故意的。不过我也不在意,拿起来就喝。每次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喜欢叫上我,我就会叫上林君。

我们学校在一个有点闹市区的地方,不远处就是小吃街,何浩杰没少带我和林君出校门去吃东西,有时候中午下课他和他的一群朋友出校门,午休回来的时候,总能给我带点什么。时间久了,班上的同学就开始传“我们俩在一起了。”

“我们俩在一起了?”这是什么概念啊?我当时想。

我们俩怎么就在一起了?我情窦还没开呢,直接就来一男朋友了?

跟你们说,我当时真的很生气,甚至好几天都没有理何浩杰,我还故意躲着他。他有时候来找我,我是能跑就跑。可是后来想想,人家做错什么了?人家什么都没做,我怎么就躲着人家呢?

终于有一天,他拉开我前桌的椅子,对着我坐下,说:“我得罪你了?你躲什么?”

我支支吾吾的小声说:“没……没躲啊?你也没得罪我。”

他又说:“那你见到我跑什么?”

这时,我理直气壮:“我没跑,我只是走得快。”

他突然站起来,揉了揉我的头发:“行了,以后别躲了,多大点事儿啊。”

走了。他就这么走了!!!留下一脸懵的我。

什么叫多大点事啊?什么叫多大点事?我和你不是男女朋友,这事是真的还是假的,你得告诉别人啊。

事情不了了之,因为他从来没有在我面前说过,我喜欢你,也没有向我表白过,每天做的事情照常,大家还是喜欢拿我们开玩笑,以为我们就在一起了,甚至全班公开的这么认为。而我呢?后来也不当回事,因为如果大声说:我跟他没有关系?

我们之间的友谊怎么办?会不会受到伤害,他会不会觉得尴尬?所以,最后,我自己也不当回事了。

我觉得我对林君的反应有点过激了,就走了出去,我应该去洗洗脸清醒清醒,出了门往右转,准备去洗手间,走了几步,又转过来往回走,三班在左边。我来到三班的前门,慢慢的踱步,人呢?教室就这么点大,怎么就见不到人呢?人呢?

“水水。”有人叫我。

我一转头,这不是大名鼎鼎的吴洋吗?

“干嘛?”我没好气的回道。

“你鬼鬼祟祟的在干什么?”他笑着问我。

“管你什么事?”我没好气的说完转身准备回教室。

吴洋对于我的态度也不在意,准备进自己的教室,我突然转头喊住了他。

“哎,问你一个问题?”

吴洋嗤笑了一声:“你不是不愿意理我吗?”

“少废话,我问你,你们男生下课一般都喜欢去什么地方?”

吴洋想了想,然后列出了三个地方:“第一,篮球场,第二,操场,第三,小卖部。”

“小卖部?”我不可思议的问。“你们男生也爱吃零食?”

“什么玩意儿,我们跟小卖部老板很熟,下课,逃课没地方去,就喜欢一群人坐在小卖部里玩,聊天,人也好找。”吴洋漫不经心的说着。

“你们一群坏学生全坐在人家小卖部的门口,老板一定赔了不少钱吧?”我说。

“赔钱?”他不明白的问我。

“对呀,你们一群人坐在那里,谁还敢去买东西啊,都吓跑了,真是的,祸害人家老板。”说完我转身就要走。

刚转身,又想起了什么,转身回去对吴洋说:“林君今天心情不好,可能是来大姨妈了。”

这次转身,我是真的走了,心里窃喜啊,心想着:“林君小美眉,感谢你亲爱的叶水水吧。”

篮球场?操场?小卖部?最终,我的决定还是先从小卖部开始。

下了课,我对林君说:“我们去小卖部吧。”

林君很奇怪的问我:“你去小卖部干什么?”

“买棒棒糖。”我睁眼说瞎话。

“买棒棒糖?”林君突然就笑了,“你不是最讨厌吃甜食吗?你还吃棒棒糖?”

“你管我,走吧,我也请你吃棒棒糖。”我拉着林君走出教室。

“不,我要吃辣条。”林君一边走着一边说着。

“天哪,我是一位可爱斯文的小女生,好吗?在韩凡面前拿着一包辣条,多丢人啊。”我心里想着。这话我能对林君说吗?当然不能,一定被嘲笑死。不外乎就是:“你还可爱斯文的小女生?平时就是一母老虎,好吗?”其实很多时候,我都想对林君说:母老虎一般都是形容已婚女士,而我真的就是……额……小女生吧,可爱斯文确实算不上。

见我不说话,林君打量着我:“你这几天很奇怪啊?”

“哪里奇怪?”我问。

“你从来都不去小卖部,可是今天你却要去买糖?”

“以前没去过?”

“没有。”

“为什么我不去?”

“有何浩杰在,哪还需要你跑腿啊。”

我赶紧捂住林君的嘴,看了看周围,快到小卖部了,你就不能小声点吗?我的姑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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