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令之刺客 锁
一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明明冷到骨子里,还要温柔对你笑的。白天他极少出门,仿佛整天都在看书。天气好的时候,去院子里坐会儿,一手撑着石桌,一手捧着书。也不知他读的什么,我不识字,只见纸上有墨,有时他也翻竹简。不知别人读书是不是也这样:冷冷清清,连翻书的声音也听不着,我觉着奇怪,叶子落地都分明,茶壶冒热气也擦出声响,偏偏我听不到他的动静。他手指掐着书角也无声,茶杯落案也无声,就连呼吸——好像也和空气融在一起。“青儿,水。”
“哦!嗯……好。”我又发呆,他叫第二声才反应过来。一路小跑添了水来,毛毛躁躁,壶盖自手中滑落,铛铛落在地上,滚几圈,茶沫子抖了一路——像蜗牛爬过的痕迹,不过蜗牛的痕迹,风一吹就亮了,这湿漉漉的茶沫,风一吹就凉了。“青儿,无事,我来。”我不敢动弹,拎壶的手被他轻轻按着,隔着袖子,也感觉到他收敛的力量。那捧书的手,指节分明,消瘦又苍白。分明是书生的手,如何能与兵器扯上关系。
“青儿。”他唤我的声音也是温和的。“是,公子。”“昨夜的刺客,你可收拾干净了。”分明是问我,偏不用问句。他说的收拾,不仅是刮掉墙上的血迹,外人踩过的泥土,也要挑新的换了才是。也怪他们功夫太好,恰巧我在酒窖,让两人进了内院。这院子,常年是我一人伺候,我不在,便只有他了。我该早些到的,也能给他们一个痛快。可怜两个陌生人,被骨钉封在墙上,满身窟窿漏着血,舌头落在草坪里,一声哭喊都出不来。
“青儿,你来了?”他见我拿着酒,便温柔一笑,神色从容自在,仿佛这满墙的血气,皆与他没有关系。他向我走来,一手接过酒壶,一手拉过我的手腕,仍是隔着衣袖,许是刚才活动过,他的手总算有了些温度。
二
夜色如墨,他邀我去河边走走。“青儿,你可记得我们初见的时候。”他总是问这个问题,我亦回答了千百遍:“公子,青儿记得。”我醒来的时候,还睁不开眼,只感觉冰冷的指尖滑过我的眉目。脑中却已没有半丝记忆,他赐我一个“青”字。
我于他是特别的,我知道,他分明知道我的来历,却不告诉我。他知道我会武功,乃至招数都一清二楚。我对他一无所知,偶尔有错觉,他手指轻扣石桌的样子,仿佛真在哪里见过,却只一瞬,就像大雪葬了尸虫,忘得一干二净。我是怕他的。他牵我的时候,从不触碰我的手指,他环着我的脉搏,就像掐着我的脖子一样。窒息。
“错了,青儿。”他第一次打断我。“你错了,我们见过的。”他背对着我,瞧着手上的灯笼,又添了一句,“今生就见过的。”他淡淡一笑,灯笼和月光衬着他的脸,眉目清明,又深不可测。本来温和的神色,经这一笑,多了分凌厉。我无奈,却已出剑。婴乾剑未离鞘,他已近身,仍是不闻生气,笼内烛火不乱一缕。不至于被夺兵器,但拔不出剑也够丢人了。我也算谷主的关门弟子,功力远在其他同门之上,却被他压制不能动弹半分,实力悬殊,我是知道的。师父定也知道,她却说:“清儿,只有你能杀了他。”
为她这句话,我被炼作兵器。练剑的时辰多过吃饭睡觉,只为勉强当他的对手。这个男人,让师父发了狂,每次我见他,听不见他的呼吸,耳畔响起的是师父的鞭子和自己的哀求声。更恨的是,我被要求活成一幅画像——那个叫“青儿”的女子,早已尸骨无存,我有一张与她相似的脸。
三
“唉,”他无声一叹,我却听到了,“青儿,你今天不集中。”自我醒来,药性就慢慢消退,我很快记起来他身边的目的。两年,我找了数十次机会,都出不过十招,刺杀未果,却都也没有今日狼狈。每次刺杀失败,一切恢复常态,他仍锁在院中读书,我在身侧待他唤我。
“青儿。”“是,公子。”“你可知师妹……你师父为何派你来杀我。”我以为他是要添茶水,却不料他问这个问题。不避讳至此,果真是小瞧我。无妨,直来直去也好:“您负了师父,背叛百鬼花谷,无论如何,该死。”我特意在“该死”二字加重了语气,却没明确回答他的问题,为何是我来,心照不宣。
自当是我来,我是青儿的替身,我活在这世上,就是披她的样子来取他性命的。他带爱徒青儿叛出师门的时候,青儿已受重伤,手无寸铁,却不还手,还未抵中庭,已经万剑穿心。老谷主下令:你可以走,婴乾剑须留在谷中。他活了下来,一个人。
师父却不愿放过他,在她即位前,便有了谋划。百鬼花谷,有两把剑,一为婴乾,一为“清”。我刻意在“青”字前加个“水”字,是想告诉自己:我活着。“唉,”他合上书页,仔细看我的脸,像是要把我吸进眼里,“青儿,你又不用心了。”“是,公子。”他的肩膀微微一动,我知他又在叹息。取来笔墨,他要我写自己的名字。
他既然知晓我的身份,也知我会写字,也不隐藏了。一个“青”字,虽不及他写的那般俊逸,倒也清秀,自以为有几分个性。正陶醉其中,他一个动作,吓得我魂飞魄散。“错了,”他已欺身过来,握住我执笔的手。十指相触,凉得恰到好处。我浑身僵硬,任由他的手牵引,在纸张上落下一个“清”字。“该是这个,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了。傻姑娘。”唉,这个人。
四
月光凝视的小园迎来了第二场雪落,空枝手捧的碎雪终是不得安宁,树枝随性地挥挥手臂,抖落银光,迷乱了双眼。一呼一吸之后,小园恢复了寂静。树木仍是负手而立,兀自思索,除了小径新铺的白雪,再看不到风的痕迹。
正当我烹水煮茶的时候,园子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归来的人,有这番闲情逸致,非要在这晴朗的雪夜打破我的安宁。听那清脆的敲门声,我大概能猜到那人是怎样的身姿。定是手指微曲,用指节毫不客气地扣着木门。
我知道他此刻一定披着棉衣,一手扣门,一手提着灯笼,孤零零地站在家门口。门框上贴着的还是去年的春联,左右两边,早已淡了颜色,这白天雪地,也不显得突兀。门楣的横木上,是那人去年亲手题的字,读曰:书香年景。
门外那人明知故问:主人在家吗?我可懒得盛情接待,向来不是好客的人,没有开门,只在门后对那人说:主人哪,还没回呢。隔着门,自己偷笑,却不敢让那人听了去。我仿佛听到了他无奈的轻叹。毕竟是刚下过雪,天寒地冻,不敢任性过头,还是请了他回来。两个人,踏着雪夜,在小径上留下一串脚印。月色衬着雪色,却没有风来,痕迹没有被掩去。“喝茶吧。”我说。
五
刚才给自己泡的茶放置太久,水凉了,茶香仍弥漫在屋子里。两人对饮,如同品着一坛烈酒,闻到茶香就已经醉了,总想喝得慢一点。初雪后的夜晚,后半夜越发得冷,手脚冰凉,只能双手捧着品茗杯,分点热茶的温度。
我看着他的手,不时走神。茶香越来越淡,汤色也越来越淡,不知过了多久。待我再添水的时候,才知壶里早已没了水。
屋外明月照积雪,树木仍是负手而立,空荡荡的枝头仍留了一抹白霜,屋内的烛火已经明了几更,说不上是什么时候。“今夜晴朗,积雪不算厚,要不——去园子里赏花去?”赏花?我笑他异想天开,这满枝头的雪,哪里还有花呢?
不过树枝也是好看的,没了叶子,没了花,却披了一层无暇的白雪。只是今夜月色太好,分不清那映入眼帘的,到底是雪,还是月光了。夜色醉人、月色也醉人。我的手指摸索着杯子,却是怎么也喝不下去了。早就醉了。茶也是醉人的。
他知道茶水有毒,我也知道他知道。他双膝跪在雪地里,下巴微微扬起,望着我。我却不敢伸出手去捧起他的脸颊,去深看他的眼睛。我怕他会知道,我的指尖有多冷,我的眼里如枯井。“公子。”我最后一声叫他。他却温柔一笑,眉目清展,心中放下巨石一般,望着我说:“错了。”“傻青儿,叫师父。”
我眼看他栽进雪地里,没有理会。
尾声
完成任务,可以回去复命了。可是百鬼花谷已空无一人。我出发前就给谷主发了信函,她知道我要回来的。我一点都不置疑百鬼花谷撤离的速度,一梁一瓦都烧了干净,唯独我那间屋子剩了残渣。那幅画,自然也留下了。
让师父心痛的人已经死去,和他相干的一切她都不会带走,自然包括我。我走到天涯海角,谷主都能找到我。而我却寻不到百鬼花谷的半点声迹。
也不知走了多久,看见一个荒芜的园子,门是锁着的。门框上贴着的还是去年的春联,左右两边,早已淡了颜色,这白天雪地,也不显得突兀。门楣的横木上,是那人去年亲手题的字,读曰:书香年景。书页环香,年末成景。书香待浸,年景还生。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没有家了,是一个人。
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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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江湖琅琊令第三十八期:刺客同名主题曲:锁(原曲《晴雪夜》)
肖玲离开西安的时候哭得伤心欲绝,那时候,她刚刚失恋,准确来说,是被男朋友抛弃的。那天,我去北京高铁站接她的时候,她哭得梨花带雨,她说,她不知道该怎样继续以后的日子,她说她离不开安宇,放不下过去。那天,我紧紧地抱着她,帮她擦干眼泪,安慰她从此以后高傲地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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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宇是肖玲的男朋友,准确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男朋友。
初识安宇的时候,肖玲刚刚读大学,那时候,安宇是学生会主席,而肖玲是在参加学生会面试的时候见到的他。那个时候,安宇就是肖玲心目中的男神,风度翩翩,更重要的是他站在台上侃侃而谈的样子,自带一种迷人的魅力,让她欲罢不能。也是从这个时候,肖玲开始暗恋安宇的。只不过,安宇从未知晓。
肖玲大一的时候,安宇读大三,在学生会期间,肖玲就盼着每周的周会时间,因为每次周会她都可以见到她的男神—安宇。每次,安宇安排什么任务给她的时候,她都会满心欢喜地答应,并且完成任务一丝不苟。久而久之,安宇对于这个学妹倒是有了不错的印象,只不过,这种好感和爱没有半毛钱关系。那时候,安宇有女朋友,他女朋友还是学校的校花。在她的面前,肖玲自惭形秽,从来也不敢表露心迹。
大学毕业以后,安宇去了西安,好像和他的朋友在搞创业,具体什么项目,我们都不得而知。肖玲和安宇偶尔会在朋友圈彼此点赞,别的很少有更多的交流,如果说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的话,也只能算得上是点赞之交。
后来,肖玲大四找工作的时候,她也一心想去西安,因为她一直觉得北上广那些大城市竞争太过于激烈,空气太过于压抑,人情太过于冷漠,而西安,既有大城市的繁华,又少了些许的锋芒毕露,她喜欢西安这座城市的性格,沉静内敛,一如她自己。于是她第一次主动在微信上和安宇聊了天,问了一些关于工作的事情。她投了一些简历到西安大大小小的公司,也陆陆续续收到了面试邀请,于是她决定亲自去西安体验一下,也许她会和西安一见钟情,从此非他不可也未可知。
她到西安的时候已是傍晚,安宇没有去接她,因为他们的交情还没有那么深,尽管肖玲知道这些,不过她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内心还是有一些失落。出了火车站,街上的路灯已经亮起来了,她看着火车站匆匆而过的行人,内心竟然涌现出一丝落寞,对于别人而言,她也只不过是一个过客。火车站广场上站满了很多的商贩,有卖地图的,有开车拉客的,还有住宿旅馆的,很多人围着她,问她要不要住宿,要不要买地图,或者要坐车去哪里。面对那么多的陌生人,她不敢多说话,自顾自地拉着行李箱往前走。她其实是害怕的,害怕被骗,害怕被宰。这时,她多么希望,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能够有人带她到处逛逛,熟悉熟悉街边的风景,也熟悉熟悉这个城市的相关故事。只是,她知道,这不过是她自作多情的奢望罢了。在西安这座城市里,她只认识安宇一个人,他们约好的见面时间是一切安顿好之后,而安顿自己这一系列的琐事都将由她独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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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找了一家相对便宜的宾馆住下,然后又去找面试公司,一个人查公交线路和地铁线,过程很是折腾,好在,她很快就被西安的一家上市公司录用了,公司为她安排了住宿。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她暂时算是安顿了下来。
安顿好以后,她和安宇联系,安宇开车过来接她,请她吃了陕西特色菜,晚饭后还带她去了大雁塔音乐喷泉广场。两年未见,安宇依然很帅气,在社会上打拼的这两年,更为他增添了成熟男人的魅力,肖玲心中沉睡已久的爱慕再次被唤醒。后来,聊天中得知安宇现在单身,和女朋友毕业的时候就分手了,肖玲更是窃喜,她觉得上天真是厚待自己,兜兜转转,她终于有了靠近安宇的机会。
也许是因为在同一个城市的缘故,肖玲和安宇接触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了解,后来,在安宇生日的时候,肖玲鼓起勇气表白了,她说:“安宇,我喜欢你,我想做你女朋友。”说完以后,她就又后悔了,红着脸坐立不安,她想,万一安宇拒绝了她,她该有多丢人呀。不过,庆幸的是,安宇答应了她,他说:“那我们不妨试试。”从此以后,肖玲如愿做了安宇的女朋友。为了节省开支,也为了方便照顾安宇的生活起居,肖玲搬离了公司安排的宿舍,开始了和安宇同居的生活。
在这份感情里,肖玲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打破这难得的幸福,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梦醒一场空。她每天早早起来,帮安宇做好早餐,煎好鸡蛋,甚至连他的牙膏都帮他挤好;下班后,不管多累,她都会系上围裙,为安宇炒两个可口的小菜,因为她觉得安宇创业辛苦,而自己相比就轻松多了。她包揽了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所有家务,只要安宇回来之后能稍微夸她一句做得真好,她都会开心不已。她觉得,安宇幸福就是自己幸福,安宇开心就是自己最大的快乐。在她独自构建的理想王国中,她心甘情愿,默默付出,从没有任何怨言。
她和安宇同居两年,三次堕胎。医生曾劝她,不要再来打胎了,否则以后可能会习惯性流产。其实,每一次堕胎她都会特别难受,因为她觉得自己是在杀人,而她杀害的又是自己最爱的孩子。所以,每一次堕胎,对她来说,最难熬的不是身体上的疼痛,而是内心的折磨。早在她第一次怀孕的时候,她就跟安宇商量,说自己想把孩子留下,她说,他们可以不办婚礼,只要领个结婚证就行了。但是,就这样简单的要求安宇都拒绝了,他的理由是,自己正在创业,压力很大,他们经济还不是太宽裕,还不满足要孩子的条件。就这样,肖玲傻傻地为他三次堕胎,每次堕胎都不曾好好休息,她也知道自己是在透支健康,但是她没有办法,因为她还要照顾安宇,还要帮他洗衣做饭。
她以为只要自己全身心付出,安宇就会慢慢爱上她,慢慢离不开她,她说,是石头也会被感化的,何况是人呢?她以为她会守得云开见月明,只是到最后等待她的不是惊喜与温柔,而是无情的抛弃与自私地离开。
那天,安宇对她发火,他说,你不要总是像一个保姆一样,不要总是像我妈一样照顾我,我需要的是一个女朋友,不是仆人,更不是一个哈巴狗。面对安宇的咆哮,肖玲强忍着泪水,她觉得难过,觉得失望,但她说出来的竟然是“对不起”三个字。安宇摔门而去,留下她一个人呆呆地矗立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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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安宇经常不回家,也不接她电话,甚至连看都不愿意多看她一眼。安宇曾经提过无数次分手,但每次肖玲都不同意,她以为只要她不同意,安宇就不会离开自己,只要他没有爱上别人,她就还有机会。只是生活偏偏要打破她所有的幻想,安宇到底还是爱上了别人,当他把那个打扮妖娆的女人带到她面前的时候,肖玲有愤怒还有委屈,还有不甘心。她原本想砸坏家里所有的东西,将自己一肚子的委屈都发泄出来,就算离开,她也要把所有的东西都毁掉,但是最后她没有这么做。她默默地收拾好自己的衣服,拉着一个行李箱,就走了。她想,懦弱如她,也安静如她,从来不会对任何人发火,也从来都不会主动破坏任何的美好,就这样安静地离开也许才更像自己的风格吧。
她拉着行李箱泪如雨下,离开了西安,离开了那个承载了她太多泪水与欢笑的城市,一如她曾经独自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悄悄地来,悄悄地走,不带走一片云彩。
原本她那么排斥北京,而如今她还是来了北京,她说,真正冷漠的不是城市,而是人心。她说,她此生再也不想踏足西安,不愿再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
她想,此生她最大的错误也许就是去了西安,在那里爱上了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男人,并且心甘情愿为她卑微到尘埃里。
01
高考结束,王哥去了学校,他把桌子上的书本和各种各样的试卷收拾了一下,除去可用的,剩下的准备卖给楼下收破烂的师傅。
对于考试,王哥心里耿耿于怀。他总觉得应该发挥的不错,不曾想数学考得不好,竟然有两题没有时间来解答。那天在考场忽然想家了,但是又刻意不去想,不然不忍心看着母亲那步履蹒跚的背影。
不一会儿收拾完,把剩下没用的试卷卖给师傅,六块七毛钱。没错,这六块七毛钱也算是自己对青春的见证。王哥准备把这钱收藏起来,一分也不动。
从昨天回来,大家都在收拾东西,那一刻王哥才懂得,原来提到毕业,没有过多的喧哗,没有过多的留恋,有的只是大家匆匆忙忙收拾行李,赶着回家的场景,遇到了彼此寒暄几句就匆匆路过,而这路过,谁又会懂得下一次相遇会是什么时候呢?
王哥来到宿舍,就剩他自己的被子了,其他人都已经走了。原来他以为毕业可以和朋友大醉一场,可以通宵达旦去网吧包夜,可以陪着朋友聊天到天亮,原来所有的都是他的一厢情愿。这世界很大,事情很多,大家都很忙。不知怎么他有点伤感,本想着多呆一会,但他还是决定赶紧收拾一下离开这个地方,兴许心情会好一些。
到了学校大门口,他遇到了班里的小雨,她也在收拾行李。那一刻王哥笑着打招呼,小雨赶紧过来说:“考试考的如何?”
“呵呵,不好,你呢?”
“一样,不太好。对了,那什么,如果考得不理想,你会选择复习吗?”
“额,我没想好。”王哥愣了一下。
“你看我这嘴巴,该打,祝我们都能有个好成绩。”
“恩,好。”就这样,王哥离开学校,踩着自己的自行车飞奔在回家的路上,心里有一种释怀,终于见到一个朋友,不然他总觉得在这儿少些什么。
02
到家,不仅家人,邻居还有很多远门的亲戚都跑来问王哥考的如何。那一刻王哥不知怎么办了?不就是一场考试吗?不至于那么重要吧?
但是在那个过得不如意的村子里,高考真的是很重要的。听母亲说,十年了,村子里才出来一位大学生,毕业了还没回来。
村子里希望能够有一个人站出来,这不,王哥今年正好考试。怪不得大伙都来问候,不过王哥心里知道,自己做的题目不好,也不知道如何,没底。
他只能强颜欢笑的和大家聊着,直到大伙散去。他和母亲说:“妈,可能考的不好。”母亲笑着说没事,只要尽力就是。母亲的话永远都是一味中草药,抚慰着自己心里小小的心灵。
不久成绩下来了,王哥踩着车子去学校,他不想说太多,因为他预感不太好。老师的建议是如果想复读就抓紧做打算,但是王哥没说话。
他推着自行车走在校园里,远处教室里依然熙熙攘攘有学弟学妹的朗朗书声,操场上也有人在长跑,看得出已经气喘吁吁,但依然在坚持着。他不知回去该如何面对父母,他不知回去该如何面对大家,那一刻他心情低到了零点。
但只要事情发生了,总要面对。母亲给的建议是,要不复读,或者打工,但打工什么都不会怎么办呢?
沉思了半天,大哥给了一条建议:“那就读大专学门技术。”
王哥听了大哥的话,学技术,大专?哦好像我还可以继续读书呢?他给老师回了电话,读大专,让老师帮忙找一个学校。
他和老师一直说着这样一句话:不管怎样,学费一定要便宜。
谢谢老师。
03
老师给他选了一个离家不远的城市,那座学校专业很好,费用不高。为这事王哥一直打电话感激着老师。后来开学了,王哥一个人背着行李,独自来到了这座喜欢的城市。
这儿的风很大,不像在海边。但下车以后才发现这儿的高楼大厦有,不多,总能衬托出这座小城的美。自己来了,一定要在这儿努力三年,寻梦道路从此开始。
报到、缴费、分宿舍,一切都是那么按部就班。王哥成了一名大学生,但在他心里总是心有不甘,总有一天自己也要继续读下去。
有一天吃饭的时候,自己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手机QQ有信息,还是一条验证信息。这能是谁呢?王哥纳闷,看着附言:王哥,好久不见,最近可好?
王哥还是同意了,他想知道是谁呢?这座陌生的城市不大,但是朋友很少有人来,也很少有人愿意来。王哥来这儿因为这儿的消费水平不高,仅此而已。
小雨,是小雨。王哥笑了,这丫头,毕业之前留言给她自己的QQ号,竟然被她找到了。让他不可思议的事情是小雨也来了,也在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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