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蒙喜欢,至此终年”

第一次见你 我就想睡你

有人说世上从来只有该结婚的爱情,而不是该结婚的年龄,因为婚姻法只规定了最小的结婚年龄,却没有最大的年龄限制。

余生还很长,时间会像个筛子一样,层层筛选,让我们可以在漫漫时光里寻觅那个最合拍的爱人。

没遇上宋泽之前,周楠从未想过结婚,但自从遇上宋泽,周楠从未害怕过结婚。

总有那么一个人,披荆斩棘,踏月而来,把孤独的我们紧紧拥入怀。

1

周楠是个矛盾的人,每天都在嚷嚷着自己是个单身狗,却根本没有动力和动机结束这种状态。

相反地,只要朋友同事,哪怕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提起结婚找对象这样的字眼,她都会突然炸毛。

这不怪她,原生家庭留给她的伤痛,总是她心底最可怕的梦魇。

三十岁了,她还是会梦见小时候妈妈撕心裂肺的嘶吼和爸爸凶神恶煞的威胁。

她对好看的男人有种天生的抗拒感,她的爸爸好看温柔,但酗酒。

直到遇上宋泽。

第一次遇见宋泽并不友好,其实还有些剑拔弩张。

那是立冬前几天,一场大雪突然造访,整座城市都在白雪的掩盖下,美得亦真亦幻,宛如天堂。

宋楠买了小区门口的里脊饼和南瓜粥,跳上颠簸的71路公交,插着耳机,懒洋洋地窝在后排的凳子上。

突如其来的急刹车,放在膝盖上的南瓜粥就那么飞出去了,宋楠眼睁睁看着它掉在一双白色的板鞋上。

盖子不知道飞到了哪里,她抬头看了看板鞋的主人,一句“对不起”愣是噎在喉头,没敢说出来。

板鞋的主人是个很好看但此时正皱着眉头、一脸不耐烦的男人。

“下一站西关十字,要下车的乘客……”

宋楠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般喜欢那个冷冰冰的机械女音,她迅速拿出一次性胶贴和墨蓝笔,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连着一包纸巾一起递给他,说了声“抱歉”就挤到车门那里藏了起来。

我们每天都会与许多人擦肩而过,有人再也不见,有人却和我们撞个满怀,从此一路开花。

2

在手术室看到宋泽的时候,她差点叫出来,难道这是一杯南瓜粥引发的惨剧?

不过看到诊断她就放心地笑了,不是来截肢的,是来切除肛周脓肿的。

一想到宋泽还忍着剧痛坐那么颠簸的71路,周楠的心情竟然很微妙,说不出的感觉,有些酸涩。

是了,这是周楠从未有过的感觉,新鲜而又陌生的,也是让她跃跃欲试又有些害怕的禁区。

她逃避了那么多年,心里那颗名叫爱情的种子终于还是发了芽,她没舍得掐。

宋泽发来短信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的晚上。那时周楠刚脱下隔离服,正靠在手术室的墙壁上思考人生,看到短信有一瞬的呆滞。

“我是宋泽,出来见一面吧,那天手术室的那个巡回护士是你吧。”

周楠心下一惊,难道是因为看了他,来求负责的?如果真是这样,那该怎么办?

周楠如约而至,不过因为戴了好几个小时的帽子口罩,她的妆早都化了,还有一些口红蹭到了脸颊上。宋泽拿起手边的餐巾纸,沾上水,轻轻贴在周楠的脸上。

“我最近不敢吃辛辣刺激,所以点了南瓜粥和素炒油麦菜,一起来点吧。”

他们坐在楼道里,灯光昏黄,气氛旖旎,周楠觉得,要不就这么过一辈子吧。

“宋泽,你……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喜欢的啊,反正都是剩斗士了,我也不怕再被拒绝。”

“那,我们试试?”

“周护士,你的意思是要和我将就着过一辈子吗?”

“不是将就,只因为是你,所以我才不怕。”

3

宋泽是个程序员,生活完全一塌糊涂,夜里通宵加班,白天睡觉,生物钟完全颠倒。

但自从有了周楠,他开始刻意改变。但因为工作性质和公司的原因,他的生物钟一直调不过来。

宋泽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好方法,放弃了公司的高薪职位,跑到周楠医院的信息科,做起了最闲散的技术人员,好在医院的系统刚好是他们公司研发的。

周楠从未抱怨过宋泽,但宋泽却为她几乎付出一切。

周楠那颗曾经冰冻的心,似乎缓缓地开出了花,周楠几乎都能听见那破土而出的爱恋。

周楠想起曾经看到过的一句话,曾经羡慕不已。

那句话是:“我渴望被你珍藏,细细保管,免我饥,免我苦,免我颠沛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但现在,她找到了,他出现了。

他的名字叫宋泽。

有一回在上班路上,周楠伏在宋泽耳边轻轻说:“承蒙你喜欢,我们结婚吧。”

宋泽的头顶被公车顶碰出了一个包。

周楠像一只蜗牛,悄无声息地拿自己的触角寻找安全距离,但是在宋泽这里,她不需要,因为在宋泽范围内,都是安全距离。

4

周楠担心过婚后生活,但宋泽就像会读心术一样,看穿了周楠的脆弱和伪装,他细心呵护,用温柔包裹周楠的尖刺,终是消除了他们之间的壁垒。

周楠问他累不累,宋泽告诉周楠,比起哄你,我更怕失去你。

周楠的泪水簌簌而下,宋泽的声音柔软而治愈。

有了宋泽,周楠什么都不怕了。

就如张爱玲所说:我一直在寻找那种感觉,那种在寒冷日子里,牵起一双温暖的手,踏实向前走的感觉,一生一世的牵手多么温暖。从青春年少到步履蹒跚,从红颜到白发,在彼此默默注视中慢慢变老,还有什么比镌刻着岁月冷暖的这份情更珍贵呢?

不管这个世界多么残酷,总会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跋山涉水,一路风尘仆仆,却宛若天使般停在你的身边,牵起你的双手,擦掉你的眼泪,带你离开泥淖,陪你天长地久。

那人或许会迟到,但他永远不会缺席,所以千万不要着急,也不要将就,那个人和你就在同一片天空下,听你喜欢的歌,读你喜欢的书,吃你喜欢的食物。

在等到他之前,先好好爱自己,确保自己遇上他之后,能笑着说一声“你好,终于等到你”。

那日她上身穿着大红色吊带连衣长裙,脚下是一双黑色尖头单鞋,白皙的皮肤,在大红裙子的衬托下异常晶莹剔透。

像是刚剥离出壳的荔枝,白透光滑地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

从身边擦身而过的人群,都纷纷用余光偷瞄那美好地像极了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她。

精致的脸蛋,168修长的高度,身材凹凸有致,并不输电视上那些当红的女星。

她也知道现在的自己很漂亮,但所有的漂亮都归咎于自己付出常人无法想象努力换取而来了,世人永远都只会肤浅地看皮囊而很少会了解皮囊之下的内在美,她很蔑视这样的人群。

所以一直不喜欢那些人用贪婪的眼神像欣赏花朵一样注视着她,一经发现有人用类似的眼神盯着,她便凶神恶煞地瞪着他们。

也许他们会觉得她自以为是,也许也会因此而对她嗤之以鼻。她才懒得理,懒得理会那些世俗人群对她的看法,只做自己喜欢并认为正确的事。

人生如此短暂,如此艰难,遵循自己的内心便足矣,她一直这么叮嘱自己着。

距离上次来厦门已有两年之久了。六月的初夏,厦门依旧和过往一样。毒辣的太阳,闷热密不透风的空气,熏得人昏昏欲睡。

她那因闷热天气而红透了的脸颊,额头两边的汗水正慢慢滑落,只想赶紧找到曾经的酒吧,迫不及待地想见见那个日夜思念之人。

循着导航的指向,往前走两百多米。眼前出现的酒吧招牌,和两年前离开时一模一样,不曾有任何细小的变化。

两年前和他相遇的那一幕幕像电影胶片重现于眼前。那时因男朋友劈腿,曾经答应过一起来美丽的海滨城市厦门旅行。而后,你们分手了,你只能独自一人践行那些如烟云般虚无缥缈的诺言。

夜晚你独自来到清吧买醉。一个人坐在角落,酒一瓶接连一瓶地下肚子,明知自己不会喝酒,依旧灌下了整整三瓶。头脑肿胀,整个脸通红,身体颤颤巍巍,便索性一直坐在角落听歌,不敢走动。

在台上歌手一曲《可惜不是你》响起瞬间,你的泪水不停地从脸上滚下,开始泣不成声。他在哪个时候注意到你异常的状态,便主动上前问个究竟,给了足够的安慰,开导你,温暖地如从小便相识的蓝颜。

那一刻你听进他说的话:“不是你不够好不够漂亮,任何出轨和移情别恋的男人都是渣人,你要感谢渣男主动把这么好的你让出来,往后你一定会遇到更好的人、、、”。

你抬起哭乱的脸庞,望向他,他微笑着,用纸巾帮你拾去脸上的泪水,拥抱拍打着你的背部,试图给你温暖和力量。做完这一切动作,问你最喜欢什么歌曲,你哽咽到《你,好不好》。他便上台,为你而唱。

后来你才知道他原来是这儿的常驻歌手。你难过疼痛的心,因为他的行为渐渐变地温暖而温润。他唱完歌曲来到你的身边,担心你会做傻事,便要了你的一切联系方式,送你回民宿休息,叮嘱你如果不开心,可以晚上去酒吧,他唱歌给你听。

在往后的几个夜晚里,你每晚都去听他唱歌,他像情感专家似的,每晚开导你,和你说他以前的丑事,逗你笑。

还说,曾经有个女孩像你一样在酒吧一边灌酒一边哭泣,他没有注意太多。后来新闻报道,有女孩自杀了,那个女孩就是晚上来喝酒的女孩,他很后悔,如果当时他上前和她聊聊,也许,她的生命不会戛然而止。

从此以后,对于所有来酒吧喝酒哭泣的女孩,他都会特别关注,所有不经意的瞬间,或许能产生截然相反的结局。

听了他的讲述,你内心很感动,在这冷漠的人世间,你还能遇到如此心存善良之人,竟然还是酒吧的驻唱歌手。那些因情感问题或者其他压力问题而想不开想寻求短见却遇到他,被他开导的女生真幸运。你心里默默种下善念,你也要像他那样,温暖别人。

在你离开厦门回汕头后,你们依旧会联系,了解彼此的近况,渐渐成了好友。只是他不知道,他在你心中的位置越来越重,早已超越了普通朋友在你心中的分量。

而你也未曾知道,你早已在他心中,埋下悸动的种子。那么孤独冷漠不会表达情感的他并不是很热情的对任何来酒吧哭泣买醉的女孩,最多只会言语开导别人,不会拥抱和上台特地为其歌唱。你的出现,如同那只能让河面荡漾的蜻蜓,从飞跃到河面的瞬间,河面开始涟漪起伏开。他从未告诉你这个秘密。

你这次偷偷来厦门,也未曾告知他,想给他个惊喜抑或惊吓,你这么安慰自己道。

拿了一次性口罩带着,溜进酒吧,找了个角落坐着。盯着酒吧来来往往的人群,想象着与他相见时的模样。

八点钟时,你看到他准时出现在台上,一曲又一曲歌曲。依旧是那个熟悉而温暖的烟嗓音,曾经戴着的黑框眼镜,寸头的学生模样。你很兴奋,终于见到日夜思念的他。

在他演唱结束后,他走到酒吧门外,站在门外驻足看来来往往的人群。你偷偷出门,站在他的身后,摘下口罩,用手轻轻拍打了他的肩膀。他转过身来,你露出洁净亮白的牙齿,扬起兴奋的弧度逗他:“许久不见,弘,想我了没。”

在看到你的那一刻,他直接拥你入怀。你心跳加速地听到他说:“萧筱,真的是你吗。”

“大哥,你这是喝酒了吗,除了我还要谁敢如此调戏你,本来想给你个惊吓的,结果这样应该算是惊喜吧。”

他松开怀中的你,面对着你,激动溢满全脸,开心地说:“你这家伙,来都不和我说一声,要是知道你来厦门,我今天就不上班,直接带你玩去。”

这么热情的怀抱,有点让人误会。你正陷入沉思,便不假思索地回答:“人家想给你个惊吓嘛,才没告诉你。”

他拉起你的手说:“许久不见,真想你。”

他正深情脉脉地望着你的眼眸,你通红了脸,望着他说到:“你这样很容易让别人误会的哦,再这么撩妹可不好呢。”

“我可没有撩妹,这些都是只对你说的大实话。萧筱,你可不可以留下来。”

“我留下来干嘛,你养我啊”

“嗯,我养你,一辈子,可以吗?”

这猝不及防的告白,你笑靥如花,害羞地不知所措。

他霸气的拥你入怀:“我们在一起吧,我会好好照顾你。”

“嗯,打勾勾,不许反悔”。半响后你在他耳畔边悄声低语道。

未来变数如此纷繁复杂,当下,你只想,珍惜和他一起美好的瞬间。

“许久不见,甚是想念,那么就在一起吧”。

我叫阿毛,生活在一个海滨城市。

这里什么都好啦!

“但是也不要天天吃菠萝饭吧!阿婆”

“那,你妈妈呢,是吃我做的菠萝饭长大的,你爸爸也是吃我的菠萝饭认识的你妈妈,所以才有了你啊!”

海滨是一个温暖的城市,清晨最先叫你起床的永远不会是太阳,那暖暖的海风就是吻醒你的王子啦!但是王子有时也会发脾气。

阿婆这个人有点奇怪,我们住在海滩边上一个小屋,一年四季跟游人打交道。

这都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所以用句游人说过得一句话“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阿婆,来份菠萝饭。”

“阿婆,我去进货啦!”

“好,记得菠萝要新鲜的”

我登上脚踏车,回头喊到“知道啦,阿婆”

毛婆菠萝饭是海滨的特色小吃之一,不知道阿婆卖了多久的菠萝饭,但是我知道,那是阿婆的阿婆给她留下的唯一一件可以干一辈子的事。

“阿宾,再给我来5箱菠萝。”

我把踏板车停在水果店门口,对阿宾招呼到,阿宾水果店和毛婆菠萝饭存在的时间一样长,阿宾的父母老了,所以现在打理水果店的一直都是阿宾,我知道我以后也会是炒菠萝饭的毛婆,就像阿宾一样。

阿宾是一个又黑又瘦的老小伙子,今年我记得大概有35岁了,他曾经向我表白:

“毛妹嫁给我吧,以后你吃水果不要钱。”

这是我第一次被别人表白,也是我从小到大听过最浪漫的话。

我疯狂地摇头,不可能,不可能。

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就是不甘心。

但是毛婆特别愿意,因为就一点以后菠萝再也不用给钱了。

我不愿意,也是有原因的。

并不是阿宾不好,反而是阿宾对我特别好。

只是我在等那个他出现。

“你知道海风是从哪里吹过来的吗?”

他长长的睫毛,明亮的眼睛,说话声音有种天然的沙哑感,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那一望无际的大海,他说那里有另一片天空,他给那片天空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远方。”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到的海滨,什么时候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但是他却用一句话带走了我世界里所有的光。

“你知道海风是从哪里吹过来的吗?”

我还记得他的回答是从远方。

等待是一种希望,也是一种孤独。

你永远不会知道,他下一刻会不会出现,就像下一朵海浪,你不知道它会打到岸边多远的距离。所以等待也有了意义!

“阿妹,又在看海啊!”

我揉揉眼睛回过头,“没有,海风太大吹瞎眼了。”

只是不知我的脸颊为什么是湿的,也许是海风带来了他的气息。

“阿妹,快点爬上来。”

他站在岩石上冲我喊,双手不停地挥动。

我奋力的往上爬。

我和他最喜欢躺在这块岩石上,因为可以看的好远。

我们就这样躺着,一坐就是一上午,一天。

“总有一天我会去远方的”

他不止一次坚定的说。

“如果我去了远方,你想我了,就站在这里。相同的人,即使远隔万里也可以闻到另一个人的气息。”

“你跟我一样,总有一天也会去远方的。”

我当时不明白什么是远方,我只知道跟他在一起我心跳会好快,什么也不用想,想到什么做什么,可以畅所欲言,可以天南海北,可以拉着手一整天不放开,可以一条街从早晨逛到晚上。

第一次他亲我的时候,我一整夜未眠。

只记得他趴在我的耳边对我说,“我在你身上留下了我的气息,洗不掉的。”

第一次,带他去见毛婆。

“你怎么带回来一个小白脸子,这种东西都没有好心眼。”

毛婆第一次拒绝给我做菠萝饭,这个我从小吃到大,也想给他尝一尝的特色。

茫茫人海中,有的人看一眼就忘了,有的人看一眼就是一辈子。

我觉得我跟他会是最好的一辈子。

那一次,我彻底赌气。

没有回家,跟他去了,一个听说会去远方的船上。

在汽笛响起来的时候,我的眼睛也再一次像刚才那样被海风吹瞎了,我好像看到了毛婆在向我挥手,好像还喊些什么,越来越远海风吹散了声音,也吹走了我。

我满怀欣喜的和他去了远方。

如果我是,不小心跌到海里的一粒沙,没有沉下去,却被你带到了岸边,如此我便找到了组织,而你也随着海风退回大海,我已经沉迷着听到你日夜喘息的声音,如此便更加思念,只是突然有一天被一个小小的脚掌带到沙滩、公路、车轮,以至于现在还在浪迹。

阿宾第一次抱着我的时候,我在一家餐厅门口站街,他在餐厅的地下赌场。

我的工作是他介绍的,他说这样才能赚钱生存。

我每夜都会接待不同的客人,有时还会多一些,原因就是他又赌输了。

阿宾来这里进水果,他说这里水果最有名。他要扩大店铺,所有要增加新品种。

当他看到我被一个男人搂着准备进屋的时候,他疯狂的冲了过来,结果被赌场的管子揍的鼻青脸肿。

他用身上所有的钱,替我赎了身。

之后他抱着我哭了,一整个晚上。

我没有哭,因为泪水早在一年前就流光了。

那是我打掉第一个孩子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傻了,看着昏暗的灯光,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妇女,在我的下身卖力的清洁着。

当你决定永远记住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发现再也忘不了他。

当天我们露宿街头了,阿宾和我躲在港口废弃船箱里。

他没有问我任何这几年发生了什么,他只是把我越抱越紧,我以前会反抗,现在我觉得那是我这辈子被抱的最温暖的一次。

我抬起头看着夜空,

突然问了一句话:你说月亮上有人吗?

第二天,阿宾找到了带他来的那个船长。

我认识,那个船长不止一次光顾过我的生意,在我身体上尽情的释放过航海的压力。

我微微一笑,上了船,只有船长尴尬的笑了一下。

我现在成了买菠萝饭的阿婆,菠萝不要钱。

如果有天我能失忆就好了,就像小说里说的那样,失忆了,然后重新开始人生,爱情,以及未来。

我开始喜欢看小说,在没人来吃菠萝饭的时候。

毛婆在我走后一年后就走了,阿宾说她给我打了无数次电话,只是一直关机。

有时候不是不想联系,而是我再也拼凑不出你给的联系方式。

菠萝不要钱了,可是来吃菠萝饭的人越来越少了,我做不出毛婆的味道。

我开始学着喝酒,阿宾不嫌我烦。

喝醉的时候,就去做一碗菠萝饭,时常错觉的听到

“但是也不要天天吃菠萝饭吧!阿婆”

“那,你妈妈呢,是吃我做的菠萝饭长大的,你爸爸也是吃我的菠萝饭认识的你妈妈,所以才有了你啊!”

“阿婆,来份菠萝饭。”

“阿婆,我去进货啦!”

“好,记得菠萝要新鲜的”

我登上脚踏车,回头喊到“知道啦,阿婆”

不用撞车,不用失忆,你想什么时候重新开始就从什么时候。

我和阿宾回来就结了婚,阿宾这样对我说。

“幸福不就是自给自足的满足吗?”

这是阿宾的格言。

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女儿,我还是会继续喝酒 , 也会继续爱 ,但是不会喝太多, 也不会爱太多。

当我还是会回忆往事的时候,没有远方了,

如若把记忆比作星星,在我回头望着时,你就是我过去错过最亮的星。

阿宾

我母亲把我生下来就走了,她说有一个人在远方等她。

我的爸爸,在很早的时候也走了,说他要去找远方。

阿宾是后来救我的人,我跟着另一个人去了,父母去过的远方。

毛婆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人跟她学做菠萝饭。

阿宾永远都是一个好人。

而我也会是一个好妻子。

因为我找到了,生命中最亮的那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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