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肠裂帛

艳成为前妻有那么点众望所归的意思。

消息传来的那一天,我们一众妒妇为专门吐槽艳而建的微信群里简直是鞭炮齐鸣、锣鼓喧天!

就连群里一向什么话都不说的古墓派大龄剩女龙姑娘都出来说了句:“我就觉得正经夫妻没那样嘚瑟的,清明节都送墓地,那能好吗?”

那天下午,微信群展开了关于艳离婚的种种讨论,热烈程度只有某明星周一新闻出来时才可与此一较高下。

冲动之下,大家差点组局出去大吃大喝,后来还是群主出来说了句:“艳的幸福生活到此结束,我们群是不是要解散了啊?”

至此,众群友哑然,好半天,某女出来说:“我天天还就指着刷微信和在这里吐槽活着呢!”

穿过薄薄的手机屏幕,我仿佛看到群里所有人都齐刷刷举起了手,表示同意。

艳是我们的旧同学,住在隔壁市,许多年没见,存在感基本为零。拉仇恨缘于一次该死的同学会。

同学会上,艳虽名牌加身,但也算低调奢华,没那么招人恨。

招人恨是同学会之后她被圈进微信里来。

艳并非多么地十恶不赦。大家不喜欢艳,就是因为朋友圈。

现在,我们每个人都没生活在自己的生活里,而是生活在别人的生活阴影之下。

就像网上的一个段子里说的那样——早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做了顿早餐,拿出了专门供发微信用的精美盘子盛上,拍照准备发朋友圈,一转头看见朋友圈里朋友发的逼格无比高大上的早餐,心情顿时灰了下去,还能不能让人愉快地吃顿早餐了?

言归正传,还说艳。

艳一向是朋友圈里的明星。她不是晒娃狂魔,也不走美图秀秀自拍路线。她晒幸福。幸福晒得还总有那么一点点女文青的味道。

比如在大家知道她离婚消息前的一条朋友圈是:泡茶烫到手,老夫子一边给我吹手一边说,“你是躲得了懒,却逃不过笨……”

老夫子是艳对她老公的昵称。怎么样?透过手机屏幕,浓浓的夫妻恩爱小画面都够虐死单身狗的吧?你以为这就是这条微信的全部要义了吗?NO,NO,NO,重点在配图。那根本看不出哪有烫到的小葱白一样的手指上明晃晃地戴着一只钻戒。

朋友圈里集体沉默了小半天。谁都不点赞,不留言。谁都知道那天每个人心里都落了层厚厚的霾。

如此这般的段子,艳时不时就来两发。去帕劳潜水,恍若人间天堂;去台南吃个猪血糕,销魂到欲断肠。艳的名言是:老公才是女人最奢侈的时尚单品。

任你貌美如花,珠光宝气,旁边跟着个猪头样的男人,那日子突然就有了一股子猪油的味道。

那天,群里的姐妹说:“晚上看着躺在自己身边那个身材发福走样、鼾声如雷的‘时尚单品’,日子何止是有了猪油味,简直是猪大肠味儿。”老夫子鲜少出镜,罕见的几次出镜,也是纤瘦文弱配眼镜,浓浓的书卷气。一众旧女同学心里的醋都翻了几坛子。

这日子没法过了?可再没法过,也不能抛却自己的日子吧?猪油味好歹也是市井味道,再风华绝代的女人,不也慢慢接受着由鲜花着锦到朴实无华的人生吗?

但人总有些劣根性,觉得艳的生活怎么会完美得如同春天,八辈子积德落到她身上?

吐槽群里有天有个朋友吐了真言:“怎么同样是女的,艳相貌没比谁出众,才华没比谁横溢,怎么人就过得在天上,我们就灰扑扑地如蝼蚁一般在地上爬呢?”

生活是不能比较的,不比较,都挺好。跟马云一比,幸福指数噌噌往下落。我们每日呼吸着雾霾,计较着油价和菜价地过着普通日子,艳如同她的名字一样,艳成了一道彩虹。

所以,她离婚了,隔着微信朋友圈大家都长长地吐了口气:老天爷到底是公平的,也终于轮到她不幸。

我们都是善良的人,但这也不妨碍在某个角落里,我们有那么一点点嫉妒,一点点兴灾乐祸跳出来。

那两天朋友们大概刷朋友圈的频率都增加了不少。大家都想看看艳要怎么说。

艳果然是艳,没辜负大家的期望。她发微信:从今天起,老娘恢复单身,想追我的高富帅都可以来领号码牌。

重点仍然是配图,配图仍然是那根手指。只不过少了那枚亮瞎人钛合金狗眼的钻戒,手指素着。另一张配图是只最新款的爱玛仕包。她写:钻戒换了成了一只包,老娘不会亏待自己。

微信群里的众女人多多少少是有些失望的。大家以为艳至少会情绪低落。却没想,人这是斗志昂扬地要开始新生活的节奏。某女说:“硬撑呗,总不能让大家看笑话。”

于是,大家演绎出艳离婚的若干版本。老公出轨当然是首选。这年头,十个离婚的,九个是被小三挖了婚姻这个坟的。不是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嘛,小三来盗墓,那就是《盗墓笔记》啊!

老夫子出轨,这事挺刺激的。蔫萝卜辣心,老夫子这种,女孩最喜欢,不然最近那蠢萌胖的大白怎么成了姑娘们的心头好呢?

有姑娘跑去跟艳私聊,带回来的消息让我们这群卓伟老师的信众们灭了火。艳说:“他敢出轨?我借他三个胆。”

大家静了好半天,某女说:“装,接着装。”

如果不是出轨,那就是那什么生活不和谐。这事也比较大啊,大家都是女的,探讨得比较深入,甚至有人想给老夫子介绍老中医。大家说得热闹时,龙姑娘说:“大家能不能做做功课?你们没看艳的微信里说老夫子在床上简直就是赵子龙猛张飞啊。”

哦!

那艳为什么离婚呢?

红杏出墙?

此语一出,群里炸了锅。艳这都娘娘的待遇了,什么节都有礼物,清明节老夫子还送一块墓地给艳的父母,双十一主动清空了艳的淘宝购物车,就这,还出墙,让不让人活,让不让人活了?

大概群主受的刺激最大,手一哆嗦,群解散了。

艳仍然在朋友圈里吃饭、旅游、谈恋爱。生活五彩斑澜得一塌糊涂。大家都装聋作哑,集体失声,没人点赞,也没人评论。

直到某一天,与艳同城的同学来串门,又赶上某同学生日宴,大家小聚到一起。话题无可避免地绕到艳这。有人说:“艳怎么没来?”

另一个说:“你不知道啊,她去度蜜月了。”

“啊?这么快?跟谁?”

“老夫子啊!”

“啊?复婚啊!”

寿星悲催地沦为女二号,艳的女一形象无可取代。

知情者给大家讲了艳的故事。

艳大学毕业后并不顺利,做了几年的财务,工厂破产,她下了岗。老夫子做着小职员,两个人连孩子都不敢要。艳便在服装批发市场兜售那些所谓的A货。每天虚荣的女孩成队成队地从她面前过。日子哗啦啦过得跟流水一样。

直到该死的同学聚会。艳高调奢华没内涵地披挂着批发市场里最拿得出手的A货出场,一众同学误以为艳嫁入豪门,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羡慕嫉妒恨的油光,这让艳无比满足。那之后,我们这群人便被艳划进了一个组,每日一晒她的贵妇生活,而我们,居然让她的微信影响了情绪……

我们都有点发蒙,什么,什么意思?假的?那些照片呢?

知情人说:“现在别说找帕劳的照片,就找月球的照片还难吗?网上有,都是。不信你们看看我的微信上艳发的内容,跟你们的一样吗?”

手机往一起一碰,还真是完全两个人的嘛。大家都有些傻眼。知情人说:“要不是之前那谁出差到我们那跟我讲起艳,我还真不知道她在大家眼里是这么个形象。”

哦,买雷迪嘎嘎!

那离婚呢?好好的,干吗离婚?

婚是真离了。老夫子人不错,就是一普通人。艳逼他、作他、嫌他没本事,两人就真离了。

那然后呢?

生日宴变成了艳的个人情况说明会。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知情者。知情者有点招架不住,不停地喝水。

她问:“我这样把艳的事都说了,艳知道不好吧?”

某女说:“没事,我们保证都不说出去。”

这事说了跟没说一个样。别说十几个人,就是一个人一张嘴,那出去的秘密到另一个人那都没办法守口如瓶。

知情者已然开了头,当然没法停住。

离了婚,艳被骗了好几回。就是那种军官啊富豪啊的,跟艳谈朋友,谈来谈去谈开始借钱。有次艳还向老夫子借了几万块。老夫子苦口婆心跟艳说那是电视上讲过一百回的骗子,艳还不信……

故事的拐点是老夫子开始相亲。每次相亲,艳都列席,每次都没个好话。

三言五语,相亲对象跑了,两人一起吃个饭,手拉手回家。再过一段时间,艳生了场病,老夫子一直陪在她身边。艳给他讲了朋友圈里她做的那些事,她嚎啕大哭了一场,她说:“我就是想过好日子,怎么就不行呢?”

老夫子憋了半天说:“要不,我去嫁个富婆吧?多大岁数都行。”

艳哭着哭着就笑了,捶了老夫子两下,说:“你敢!”

俩人的蜜月地去了个小渔村,那是艳长大的地方。

那顿寿宴之后,再看朋友圈,心里有些怪怪的,我们看到的别人的生活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吗?

他们又何必做演员,把自己的生活表演给我们看呢?就像艳,她总归生活在她与老夫子的平凡生活里。离婚,复婚,日子光鲜明艳或者灰扑扑的,那真的只是他们自己的生活。

他们不必表演给我们看。

而我们,也真的可以不看。

那之后,不知道是不是风声传到艳的耳朵里,艳的微信再没更新。

楔子

林月清收到了一封信,没有寄件人,没有地址,没有落款。

信是放在考研自习室桌上的,桌子都是图管会分配好的,上面明明白白贴着林月清的名字,应该不会错放。

她第一反应是寝室的姑娘们,在考研焦头烂额之余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利于调节心情。

林月清笑着展开纯白的信纸,一排排规规整整的方块字罗列其上,组成了整整一页情真意切的告白。无非是把她的优点细数一遍,又翻来覆去再夸一遍,最后再强调一遍。

看完第一句话,林月清就推翻了刚才的想法。舍友的笔迹她都认得,没有一个能与这封信上的字迹对上。

这年头好像很少有人用写情书的方式来告白,信息化的时代,甚至很少有人提笔写字,更不必说写出这么整齐好看的字。林月清把信从头到尾看了五六遍,实在分辨不出来是谁的笔迹。

她看着干干净净的信封和信纸,脑海里恍然浮现出高三的那段时光。越忙碌艰难的时光里,这样的微小的美好就像沙漠里的绿洲,显得弥足珍贵。

1

那是一个酷热的午后,头顶年老体衰的风扇俯瞰教室里一群埋头苦学的少年,不服输地“咯吱咯吱”转了一圈又一圈。

林月清扔下手里的笔,穿过透明的外壳,可以看到里面的墨水所剩无几。林月清利落地拧开笔头,换了一根笔芯进去。笔尖在卷子上悬了许久,底下还是一片空白。

下课铃声适时地响起,林月清拍了拍和空气温度差不多的脸颊,跟同学结了伴往操场走去。

下一节是体育课,高三学生为数不多可以忙里偷闲的时间。或许是体谅这群好不容易从卷子堆里爬出来的可怜孩子,也或许是忌惮头顶的大太阳,体育老师只在上课铃声响起时出现了一次,在挥了挥手示意大家自由活动后,风一样消失在了足以把人烤成铁板烧的操场上。

林月清缩在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眯起了眼睛,享受来之不易的空闲时间。耳边传来女孩子们此起彼伏的喝彩声,林月清微微睁开眼睛,几道身影在阳光下格外显眼。不过林月清知道,能让女孩子们欢呼的,是穿紫色球衣的那个家伙。

他叫陆澈,林月清隔壁班的男生,在一众男孩子崇尚韩范,额前的刘海一个比一个长时,只有他坚持把大额头亮于人前,像是燥热的夏天偶然吹来的一缕清风,令人惊喜得撒不开手。

有句话叫一白遮百丑,陆澈虽然说不上丑,但是也不大能归类到特别帅的那一边。可是他白,干干净净的那种白,晒不黑的那种白。他常年出没在篮球场,不管严寒酷暑,肤色一如既往。就因为这一点,惹来不少女生羡慕嫉妒恨,其中就包括林月清。

“大热的天,也不怕中暑。”她默默吐槽一句,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又一次闭上了眼睛。

林月清再一次醒来,是伴随着一众女生的惊呼,夹杂着几声“快躲开”。她似乎明白发生了什么,下意识捂住了头,只要这颗脑袋完好无损,她就还能参加高考。

老天有眼,可怜她寒窗苦读十几年,篮球如她所愿没有砸在头上,不过她走向篮球场地的脚步有些踉跄。

一个篮球能有这么大的威力?她满腹狐疑,甚至没有去想为何篮球会跨过跑道直直向她砸去。

有同班的女孩子上前询问情况,她抱着篮球豪迈地摆了摆手:“没事,坐太久,腿麻了。”

女孩子们都笑了,一路小跑过来拿球的陆澈也笑了。汗珠从他的额头上一颗一颗往下滑,可是看到他笑容的那一刻,林月清觉得分外清爽。他从林月清手里接过球,一连说了七八声“对不起”。

林月清当时想,冲他笑的那么好看的份上,就原谅他了,以至于连之后陆澈提出要请她喝冷饮的请求,也顺嘴拒绝了。

正是下午阳光最强烈的时候,篮球场就像一个烧烤架,他们则是烧烤架上的一块块烤肉,林月清在被烤熟之前溜回了教室。

教室安安静静,偶尔传来隔壁班老师的讲课声,十几个同学零零散散趴在桌子上不踏实地睡着,林月清轻手轻脚走进去,加入睡觉大军。

2

林月清没有想到陆澈会那么执着,放学时堵在她们班门口,硬是把一瓶冒着冷气的饮料塞到了她手里。

身后传来欢快的起哄声,这个年纪的少男少女,哪怕只是简单的眼神对视,都会被当成“有什么”,更何况是如此光明正大的举动。

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周里,林月清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善意的盘问。以至于她在楼道偶然瞥见陆澈时,都会心虚地移开视线,埋着头匆匆走过去。

事实证明,当你越不想见到一个人的时候,他越是会不断出现在你面前。林月清用余光瞄着刚刚从地铁电梯口下来的身影,寻思着要不要往柱子后面躲一躲。她从前怎么没发现陆澈跟她坐的是同一条线?

林月清不动声色地往右手边挪了挪,在距陆澈两个门的位置站定。直到上地铁,陆澈似乎都没有发现她。

地铁里的冷气很足,让林月清有些燥热的脑袋逐渐冷静下来。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长长吐出,心里暗暗道:“紧张什么?说不定他根本不记得你。”

下地铁时林月清往陆澈那个车厢的方向瞄了一眼,没有看见他,偶像剧的情节果然不可能发生在现实。

回到家里时,妈妈已经做好了饭,满面春风地招呼林月清:“先吃饭,吃完再学习。”

天气一热,人就容易没胃口,林月清也不例外,她看着一桌子补脑的营养餐,没有半点食欲。只是妈妈在一旁“虎视眈眈”地盯着,她只能勉强塞了几口凉菜。

妈妈看了一眼对饭菜兴致缺缺的林月清,皱起了眉头:“我跟你说,你这个年纪,正是喝水也长肉的时候,减什么肥啊,好好吃饭。”

“妈,我没减肥。”林月清大为冤枉,她是真的没食欲。

然而妈妈压根没把林月清的话听进去,夹起一块鸡肉放进林月清碗里,自顾自地说:“是不是暗恋哪个男孩子?我跟你说,别那么看重外表,重要的是心灵,懂不懂?他要是因为你胖就不喜欢你,那也不值得你喜欢。”

“妈,我哪里胖了?”林月清打量了一眼身量匀称的自己,欲哭无泪。刚才还不让她减肥,现在又说她胖,这可真是亲妈。

“重点是你胖吗?”妈妈颇为不满,“说,是不是有喜欢的男孩子了,要不就是有人追你?”

该来的总会来,转移话题也躲不过。林月清一脸无奈地放下筷子,正要跟妈妈理论,脑海中却无意识地浮现出陆澈的一张脸,吓得她赶紧甩了甩头。

妈妈皱了皱鼻子:“犹犹豫豫,肯定有问题。”

她又往林月清的碗里夹了几根青菜,语重心长道:“我跟你爸爸也不是死板的家长,但你也得分时间啊,这不到一个月就高考了,别人都铆着劲儿冲刺,你可不能分心。”

林月清只觉得耳朵边有个唐僧在念紧箍咒,她就是被捆得死死的孙悟空,好不容易等唐僧念完了,终于能喘口气:“妈,真没有,你看我书包里那堆卷子,我对它们爱得多深沉呐,怎么可能移情别恋?”

妈妈嗔怪地瞪了林月清一眼,心里头却开心得不得了:“就知道贫嘴,吃完饭赶紧做题去。”

林月清如蒙大赦,感恩戴德地喝完了一碗西红柿鸡蛋汤,回房间跟一堆卷子谈恋爱去了。

3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林月清几乎每天都能在上学和放学的地铁站瞄见陆澈的身影。她就跟耗子躲猫似的躲了整整一周,终于在周五的晚上仰望星空时发出疑问:“我为什么要躲着他?”

于是在隔天的周六,林月清又一次躲开了陆澈。

“到底为什么呢?”林月清百思不得其解。按理说,上次的事都已经过去得差不多了,大家都忙着准备最后一次模考,没人再关心谁跟谁暧昧不清。怀着质疑自己的心情,林月清考完了上午的语文和下午的数学。

临考试结束时,外头终于下起了五天以来的第一场大雨,浇灭了一地的炎热。林月清在做题的空当抬起头看了一眼窗外,倾泻而下的雨珠拍打在树叶上,冲散了尘垢,焕然一新。

林月清按点交了卷子,站在教学楼门口掏出日日装在书包里的晴雨伞,满心欢喜地踏进雨里。雨势比刚才小了不少,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清亮,林月清心情大好,掏出手机准备给妈妈打个电话。

林月清专心致志地翻出通话记录,毫不意外地被突然钻进伞下的人吓了一跳。她以为是班里的哪位女同学,放下手机调侃道:“是哪个小可爱啊?”

然而等她看清钻进伞下的“小可爱”的真容时,手下一抖,把电话拨了出去。

陆澈的头发已经全湿了,雨水顺着他的额头流下去,他伸手擦了擦,冲林月清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而后没说话,指了指她的手机。

林月清偏头一看,电话不知何时已经接通了,她慌乱地拿起手机搭在耳边:“妈妈。”

听筒里传来妈妈抱怨的声音:“半天不说话,我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

“我……”林月清话刚出口,就觉得手里一松,再抬头时,伞已经被陆澈握在手里。

陆澈还是那副灿烂的笑容,在两人头顶各比划了一下,又示意她继续接电话。

这是嫌弃她矮?用她的伞,还嫌她矮?

“清清,你怎么了?”妈妈的声音唤回林月清的思绪,她把目光从陆澈脸上收回,慢慢往前走。

“我考完试了,等下就回来。”林月清低下头,跳过脚底一个小水坑。余光里的一双大长腿则是直接跨了过去,林月清再一次在心里咆哮:“长得高了不起!”脸上却云淡风轻,鬼使神差地抬头看了陆澈一眼,后者像是察觉到了她的目光,对着她展颜一笑。

林月清手忙脚乱地低下头,莫名觉得心慌。

“行,路上注意安全。我给你做饭去。”电话那头有金属碰撞的声音,想来是妈妈在拿碗。

“家里有桃子吗?”林月清刻意压低了声音。

“有,早给你买了。我做饭了,先挂了啊。”不等林月清说句再见,通话就被单方面掐断了。

林月清兀自说了句“再见”,含泪把手机塞回书包里。她多希望跟亲爱的老妈唠一路,这样就能避免跟陆澈进行让彼此都尴尬的交流了。

4

“有件事澄清一下,我不是小可爱,是大可爱。大可爱今天没带伞,跟你打一把,不介意吧?”陆澈踩着林月清挂电话的点,半点整理思绪的时间都不给她,率先开了口。

听到“大可爱”三个字,林月清的嘴角抽了抽,万分想回到两分钟之前捂住自己的嘴。

“不介意,同学之间,互相帮助。”林月清僵硬地笑着,总觉得有一件事情似乎要败露了。

“那就好,我还想着今天得淋雨回家,没想到一出校门就看到你了。”陆澈十分的自来熟,顾自跟林月清聊了起来。

“真巧。”林月清发出一连串的干笑,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

陆澈抬了抬伞:“可不是,正好我们都坐2号线,我还能少淋一会儿雨。”

“哈?”林月清的僵笑的脸上终于多了点表情,变成了惊恐。

他早都发现了?什么时候发现的?

“我好几次都想跟你打招呼来着,但是你走路的时候目不斜视,一次都没看见我。”不知为何,林月清总觉得陆澈的语气隐隐有些委屈。

林月清心虚得不行,还得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像电视剧里的傻白甜一样又惊讶又抱歉:“对不起对不起,我走路的时候老爱想事情,一想事情就出神,一出神就看不到旁边的人。”

话音未落,就听陆澈在她头顶“噗嗤”笑了一声。林月清窘然抬头,不解地望着他。

陆澈连忙收敛笑容,正色道:“没事,不知者无罪。”说完又低声嘀咕了一句,“真可爱。”

“啊?”林月清觉得自己的脑子大概是进了雨水,短短十分钟里不知生了几次锈。

“我说,下次再见到你,一定直接上去打招呼。”陆澈面不改色心不跳,脸上的笑能吹开冬天里的桃花。

林月清连着笑了七八声,才勉强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好啊。”

对林月清来说,陆澈没打算跟她一起上下学,已是老天爷最大的恩赐。她不讨厌陆澈,与他相处时更没有任何的不愉快,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打心底里非要与他保持距离。或许是上一次饮料事件的后遗症,只是陆澈似乎已经忘记这件事,而她,一个连第二天交什么作业都记不住的人,居然牢牢记住了。

林月清对着哲学书发了整整一晚上呆,满脑子都是陆澈灿若晨光的笑容。

“见鬼。”林月清暗咒一句,合书上床关灯一气呵成。

下午的雨送来一个清凉的夜晚,林月清没关窗户,侧躺在床上看清风吹起垂地的窗帘,本想在脑子里过一遍文综知识点,谁知看着看着就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梦里有一束阳光,不刺眼不灼热,温暖得刚刚好。林月清抱着不知从哪里跑过来的小猫,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晒日光。耳边有悠扬的乐曲传来,她觉得无比耳熟,轻轻跟着哼了半天,才恍然记起那是她的闹铃声。

林月清心里一惊,蓦然睁开眼睛。闹钟已响过两遍,窗帘曳地,依旧随风摇摆,没有猫,更没有阳光。莫名的失落感自心底油然而生,林月清拍了拍发闷的胸口,在震耳欲聋的敲门声里冲出去洗漱。

5

林月清站在地铁安检口,心情复杂地望着票闸机旁兴奋的大男孩。陆澈仗着个子高,硬是在拥挤的人潮里锁定了林月清,十分顺其自然又理所应当地跟她上了同一趟地铁,进了同一节车厢。

早高峰的地铁已经不能单单用“拥挤”来形容,非得在前面加上一两个诸如“非常”“十分”“特别”之类的词才能切合实际一点。人群吵吵嚷嚷,隧道里掀起的风声一阵又一阵,林月清与陆澈自觉地保持了沉默。

直到出了地铁站,陆澈才说了见面之后的第二句话:“复习得怎么样?”第一句则是在闸机口等到林月清后的“好巧”。

林月清的眼前浮现出一页没翻的哲学书,淡定地笑了笑:“还行。”

陆澈大笑:“你也太谦虚了,我看你的排名一直不错,一本肯定稳了。”

“别别别,这还没到最后。”林月清被老师“不到最后一刻不能掉以轻心”的理论洗了脑,始终不敢对一个月后的结果妄下定论。再者,陆澈在理科班的排名也一直不差,这样夸她,她总觉得接受得不那么心安理得。

“那目标呢,应该定下了吧?”陆澈从书包里摸出学生证戴在脖子上,目光却一直定格在林月清身上。

“华大,看去年的分数线,好像差不多。正好离家也近,来回方便。”林月清低头看了一眼,确认学生证在脖子上挂着。

陆澈若有所思地点着头:“是不错,排名好像也挺靠前,可以。”

“你呢?想去哪个?”林月清到底还是没抑制住心里的好奇。

那徘徊在世间不肯安息的灵魂,

是否有什么执念没有完成?

世间万物有什么能够长存,

高楼大厦下掩盖的黑暗与腐朽,

钢筋泥土中混入的血肉,

就在你身旁。

苏小沫是一家医院的护士,经常会颠倒日夜上班,她对这种不规律的生活习以为常,但仍旧不喜欢晚上睡不了觉的感觉。在又上了一个夜班以后,她在医院的宿舍里睡了一觉,醒来以后已经是中午了,这个班次过后有两天的假期,她拖着还未睡醒的身躯回家。

太阳暖洋洋地晒在身上,乌城很少有这么明媚的太阳,在路过回家必经的小巷时,她注意到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长得瘦瘦弱弱,皮肤苍白,坐在家门口晒太阳。苏小沫经过她身旁的时候,有些疑惑地望了她一眼,她记得这个长长的小巷是没有住户的,此时此刻却多了一扇门,还有门外的女人。那个女人感受到了她的目光,缓缓抬起头来看着她,阳光晒在身上很暖,苏小沫却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尴尬地对女人笑了笑。坦白讲,这个女人长得挺漂亮的,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苏小沫总觉得那一双眼睛很无神,像盲人似的,可是有哪个盲人能这么定定地盯着别人?

苏小沫忍不住回头看了看,那个女人仍旧面无表情地盯着她,仿佛她是一个外来入侵者,打扰了这宁静的午后,苏小沫加快了步伐,赶紧跑回家。

到家以后,她舒舒服服地洗了一个澡,睡意全无,她开始做饭,不知道为什么牛排闻起来那么刺鼻。

吃完饭以后,苏小沫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迷迷糊糊之间,她梦见自己回到了之前路过的那条小巷,那个女人仍旧坐在门口晒太阳,不同的是,巷子里有很多户人家,都坐在门口晒太阳;长长的街道上有几个小孩子在周围跑来跑去,手中挥舞着风车。她慢慢往前走,这是一条普通而又有些旧意的小巷,就像这个城市中还未被现代化的很多地方一样,在她左手边有一个小卖铺,小卖铺的玻璃桌上摆放着一个插着很多糖的大盒子,她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拿了一根糖果,小卖铺的老板是一个慈祥的老大爷,笑眯眯地看着她。

她继续往前走,看见几个大爷坐在一块儿下象棋,有人在一边围观,一边指点。

这个小巷如此热闹,和她在现实生活中所见到的冷清截然不同,现实中的小巷很少有人经过,那里的住户好像也都搬迁了,白天里冷清得连一只狗都看不到,更别提晚上,整条小巷就像通向地狱之门一样,伸手不见五指,只是在远处挂着一盏昏黄的灯。而这盏灯的位置又十分有艺术,距离巷子另一边十分遥远,就像一个触不到的希望一样,丝毫不能减轻巷子的黑暗。

巷子的这一头,是冰冷而机械的医院,而巷子的另一头,则是繁华的世界。

苏小沫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医院旁边会有这么一条诡异的小巷,偏偏又是连接她家最近的地方,尽管她凭着女人的直觉总感受到那个地方的阴森,却又不肯放弃少走几步路的便利,喜欢穿梭其中。毕竟她是学医的,医院的停尸房也没少去,能理性对待所谓的阴森,这也是她为什么能出现在这无人问津的小巷的原因。

这条小巷平时很少有人走,晚上就更没人了,人们好像看不到这条路一样,又或许看到了,却不知道它到底通向何方,于是畏惧。小巷没有名字,立在十字路口的路牌好像被谁用烟熏过,上面的字都看不清了,当然也没人关心这一切,这条路本就是被遗忘的路,自然也不会有人想要知晓它的名字。

苏小沫最近觉得自己被盯上了,黑暗中仿佛一直有一双眼睛在密切的监视着她,而每当她回转身想要去寻找眼睛的源头时,那种感觉又悄然消失。

人的第六感是很神奇而又道不明的一种感觉,据说来源于古时候,人们需要避免成为野兽的盘中餐,于是有野兽盯上他们的时候,他们会脊背发凉,能够感受到危险的存在,从而做出防御,避免灭亡。尽管在科学上对这种所谓的直觉通常是嗤之以鼻,尤其是对女人的第六感更是称之为无理取闹,但人们不得不承认,这种没有依据的感觉,往往都是对的。

苏小沫没有再在小巷里见到过那个女人,但那个女人却总是出现在她的梦中。

又一次,她继续在梦中的小巷往前走,仿佛就要走出这条小巷了,那个女人仍旧坐在门口,她看起来很享受,微微眯着眼睛好像要睡着了,在苏小沫经过她的时候猛然惊醒,然后对着她笑,苏小沫也回以笑容,而女人笑着笑着,忽然“啪嗒”一声,她的脸上掉了一块肉在她的手里,她仿佛没有察觉到一样,又是“啪嗒”一声,左眼球掉在了她的腿上,她似乎才反应过来自己发生了什么变化,抱歉地用空洞的左眼和完好的右眼瞥了一眼苏小沫,抓起眼球往眼睛里安。

苏小沫像被定住了一样,惊惧地看着这一切,她想跑,却迈不开脚步;她想尖叫,却发现自己拼命张大了嘴巴,然而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好不容易喉咙里挤出了一点“嘶嘶”的叫声,就像蛇在吐着信子一样,这丝毫没有减轻她的恐惧,反而让她接近崩溃了!

女人向她伸出了手,那原本白皙的皮肤此刻却是黝黑的,像她那被烤熟了的牛排一般,而黝黑的皮肤底下,分裂开来了一丝红色,就像她平时爱吃的六分熟,还带有意思献血。猛然间,女人焦炭似的皮肤里钻出了一条白色的蛆虫,那条虫冲着苏小沫扬起了身子,好像在对她打招呼,接着成百上千条蛆虫从女人的皮肤里钻了出来,女人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看着苏小沫,嘴巴一张一合好像在说什么,然后她的嘴唇从脸上脱落,掉了一块肉的脸颊里看得到粉红的舌头和白色的牙齿。

苏小沫再也无法忍受了,她使出全身的力气尖叫着,挣扎着,想要逃离这地狱一般的地方!

她睁开了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她家的窗帘,随风摆动,阳光轻轻洒进了房间,她斜躺在地上,环顾四周。她仔细回忆了一下,应该是刚刚在沙发上睡着了,做了一个噩梦以后滚到了地上,回想起刚刚的噩梦她还心有余悸,深呼吸了一口,“一定是最近的丧尸片看多了,再也不要去看生化危机了!“她自言自语。

可是想到那诡异的小巷,她决定以后都不抄近路了,宁愿多走几条大街,也不要经过那该死的小巷,那个地方确实有些邪门!

小巷那伸出来的屋檐以及落寞的一盏灯,仿佛在提醒着将它遗忘的人们,曾经这里也是门庭若市的地方。

苏小沫是一名护士,她总是尽职尽责地对待她的病人,从不嫌弃任何人,她总是软言细语地安慰病人,鼓励病人,因此大家都喜欢这个真正的白衣天使。

在他们医院里,护士门最讨厌照顾的就是重度烧伤病人,那些病人被烧得溃烂的皮肤有时候即使及时处理了,也可能流出黄的白的脓,或者是不知名的液体,往往还会散发着恶心的味道。那些病人有很多都是躺在那里翻不了身,生活无法自理,不管从前的他们是什么模样,此时此刻都会蜕一层皮,但是不会像自然界顺应规律蜕皮的动物一样获得新生,往往是从此走向黑暗无际的边缘。

有一次附近发生了重大的火灾,送来了很多病人,轻微受伤的不过是胸口呛入了浓烟或者奔走中摔伤了;而严重烧伤的病人有被烫掉一层皮的,散发着烤肉的味道,他们痛苦地呻吟着,祈求着这些白衣天使拯救他们,减轻他们的痛苦。

苏小沫不眠不休地照顾了这些病人三天三夜,终于累得晕倒在了输液室。

她不忍心听到病人的呻吟,也不忍心去看眼前的惨状,更不忍心接受生命流逝的现状,但她不得不接受。因为她的工作岗位,她的工作场所,会让她逐渐对于生老病死产生麻木的接受,再到习以为常。

她猜想自己最近做噩梦的原因,可能是工作压力太大了,毕竟她也只是一个女孩子,天生胆小,对于血腥有一种抵触感,尽管她的工作让她不得不每日去见证那些血腥和冰冷,也受过专业的学习和演练,不论是救人还是死亡。

又是一个通宵的夜班,她闻了闻自己身上因为工作太久消毒水混合着汗水的味道,实在不好闻,她只想快点回家洗澡睡觉。她衣服都没换,提着包包就出了医院。

站在小巷口,她犹豫了两秒,“这个地方也没那么邪门吧,况且大中午的,应该没事。‘她思考着。

最终快点回家的念头战胜了噩梦的恐惧,路的尽头那盏灯仿佛在向她招手,“快来呀,快回家躺在软软的床上美美地睡一觉。”

她迅速地冲进了小巷,打算用几分钟跑完这个长长的路程,一路顺畅,没有遇到任何阻碍,但是奇怪的是眼看着就要接近小巷尽头的那盏灯了,她却始终无法走近。她死都记得那盏破破旧旧的灯,并且一直疑惑着为什么那么一盏破灯没被新城市的繁华换掉!她跑得有些累了,停了下来,最多十几分钟走完的路程,她跑了至少不下于十分钟了,却没有跑出去。

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表,时间显示着三点钟,她摇了摇手表,“奇怪,表坏了吗?”

她记得自己离开医院的时候是中午十二点,总不可能她在这个破小巷里跑了两个小时吧?

她环顾四周,之前那个女人坐着的地方只有一堵墙,根本就没有门,她感到一丝恐惧,好像分不清梦境和现实。

她望向她的左边,原本是一面墙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小卖铺,她不由自主地靠近那个小卖铺,小卖铺的玻璃桌上摆放着一个插着很多糖的大盒子,她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拿了一根糖果,小卖铺的老板是一个慈祥的老大爷,笑眯眯地看着她。

她放眼望去,小巷里热闹非凡,几个小孩子举着风车打打闹闹地奔跑,不远处几个大爷坐在一块儿下象棋,前面还有人摆了一个修鞋的摊铺,不远处还有一个包子铺,上升的蒸汽提示着过往的顾客,新鲜出炉的。

而她梦里的那个女人,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那个女人脸上带着盈盈的笑容,眼神仍旧空洞无光,这使得她的笑容显得有些恐怖和勉强。

那个女人向她伸出手,一切忽然变了模样,明明是大白天,天空却迅速地黑了下来,直到伸手不见五指,她刚刚见到的一切都被黑暗笼罩,不知道是消失了,还是仅仅只是看不见。

那盏昏黄的灯光闪了两下,然后亮了,尽管不能将道路完全照亮,却缓解了一丝黑暗带给她的不安。

苏小沫急促地呼吸着,白天热闹的小巷此刻归于平静,刚刚看到的一切就像一场梦一样消失不见,她小声地安慰自己,“我一定是在做梦,一定是在做梦。”

忽然,她左手边的那户人家里有星星点点的火光,然后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可是没有人发现,那么深的夜,所有人都沉浸在梦中。不知道是气候干燥的原因,还是房子挨得太近,火势迅速地开始蔓延,一家接着一家,然后整条小巷都被熊熊大火照得像白天。

人们开始呼救,尖叫,有的人家打开房门逃了出来,身上还穿着睡衣;有的人家好像还沉浸在梦中,不肯醒来,或者已经无法醒来;有人一家一户地拍门,有人提着水泼向大火,然而杯水车薪,有人哭闹奔走,有人沉默不语。

消防车过了很久才来,此时火势已经无法阻挡,他们忙着扑火救人,随后救护车赶到,抬出了几个昏迷不醒的人,还有烧得黝黑的躯体,赶往最近的医院。

那些被大火烧黑的躯体,熏黑的脸庞,让她辨不清他们的模样。

她站在这里,有人穿过她的身体跑了过去,大火在她面前,她却感受不到一丝灼热。她又看到了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穿着一条黄色的裙子朝她走来,女人每走一步,,脸上的皮就会掉下一块,当她走到她面前的时候,整个人就像一个烧干的木乃伊。

苏小沫再也忍受不了眼前的恐怖,她大声地尖叫,她想逃走,却好像被禁锢在了此处一样;她闭上眼睛,睁开眼睛,想要看到自己家,想要告诉自己这一切只是一场梦,可当她再次睁开眼,那个女人仍旧站在她的面前。她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为了省时而踏上了这块禁地,她的眼泪鼻涕抑制不住地往下流,她已经崩溃了,她闭着眼睛大喊,“你想干什么,你到底想干什么!啊啊啊!”

女人伸出手,擦了擦她的泪水,她感受到粗燥的手指划过她的脸庞,她缓缓睁开眼睛,女人歉意地望着她,模样恢复了正常。

她停止了尖叫,抑制不住身体的颤抖,而女人善意的眼睛让她开始打量这个女人陌生而又熟悉的脸庞,她忽然想起了,那些出现在小巷里的面孔,都是她熟识的人。

那是一个冬天,她还在念高三,她的理想是当一名医生,那天她头有些疼,于是睡得很早。在睡觉之前她因为衣服湿了,架在火盆上烤,然后她忘了,她睡着了。

她的妈妈还在加班,当她回到家的时候,看到的是燃起的一片大火,她赶忙跑到自己家门口大声喊着苏小沫的名字,没有任何人能回应她。那一片燃烧的火海容不得任何人闯入,她不管不顾地要往里冲,被旁边一个奔跑泼水的邻居拉住了,邻居告诉她消防车要来了,她仿佛没听到一样,力大如牛往房子里跑去,那个个头一米八的壮汉竟然没能拉住她,眼看着她冲进了那一片橘黄。

后来人们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被烧得焦黑,睁大了眼睛,仿佛在寻找什么,而她紧紧搂在怀里的,是早已因为吸入太多二氧化碳而死去的苏小沫,奇妙的是,苏小沫竟然没有被烧伤。

苏小沫是这家医院的护士,仿佛她一生下来就是,她每日在医院里为病人输液,打针,做检查,仿佛一生下来就会。

她没有朋友,没有亲人,仿佛只是为了救人而存在。

她因为一丝执念停留,因为那场火灾中死去的人而停留,她忘记了自己是谁,忘记了自己的亲人,她只知道她叫苏小沫,是一名护士。

那个女人微笑着向她伸出了手,“小沫,我们走吧。”

她拉住了她的手,“妈妈,对不起。”

那条小巷依旧伸手不见五指,而远处昏黄的灯泡上,忽然缠绕了一条白雾,仔细听能听到一声叹息。

小孩子在外面玩皮球,皮球滚进了巷子,隐没在了黑暗里,小孩子站在巷子口揉了揉眼睛,不敢进去找自己的皮球,哭闹着回头找妈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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