钗奁记之喜鹊登梅
“什么时候找个男朋友,女孩子家要求不要这么高……”自从林小叶毕业,每年过年的固定节目就是七大姑八大姨围坐着催促她找个男朋友,赶紧结婚生子。以往节目还没进行到半小时,林小叶就开始宣扬自己的不婚主义理论,今年却异常安静得坐着,不反驳不赞同。细心一看,还能看到她嘴角噙着的那一抹淡淡的微笑,她想起了顾火火。
顾火火是林小叶新公司的直接主管,只比她大了一岁,长相清秀,是个典型的小白脸类型。林小叶是在公司的终面上第一次见到顾火火的,那时他是面试官,她是被面试者。
林小叶是一名程序媛。网上所传的那些形容这个行业的,什么格子衬衫,996工作模式,钱多话少死得早等等,在林小叶看来,是tooyoungtoosimple。她早以习惯身边同事顶着一个月不洗的油头,拖着拖鞋就来上班的样子;习惯他们在工作间隙时不时开个荤段子,全然不顾她还在场的情景;习惯凌晨3点才从公司走的日子…林小叶早就不想干这一行了,可生活由不得她选,她需要钱为家里还债。于是她渐渐不把自己当妹子看,不化妆上班,自己独立换饮水机的水,连续上两天两夜的班……
人事将林小叶带到顾火火那之前,她都以为顾火火是一名产品经理,从未想过他会是一名程序员,还是她的入职师傅。毕竟他和她所接触过的同事完全不是一类人。后来她才知道顾火火是公司的风云人物,全公司上下单身的女性都期望自己能成为他的女朋友,已婚的除了哀叹就是搜罗自己身边有没有合适的妹子介绍。
顾火火对林小叶很照顾。入职第一个月,他会每天抽两个小时单独给林小叶讲项目框架,还时不时停下来问林小叶是否听明白了;给林小叶每周分配的任务也不多,每次都会帮她过思路;看到林小叶晚上还在加班,会到她的工位上问她是遇到什么问题了,帮她解决了,就让她早点回去。每每这个时候,林小叶都会想他是不是对自己有好感,但立马又自己否定了。想想自己的样子,想想公司那些单身漂亮妹子,想想他似乎对每个人都很好,很绅士,最后都会以他只是很绅士,人很好而浇灭心底燃起的那一丝小火苗。
尽管如此,林小叶还是会忍不住偷偷关注顾火火。他今天穿了件白色衬衣;他的睫毛好长;他最近感冒了……她把这些都记在了自己的私密日记里。
新年后的第一天上班,林小叶早起花了两个小时给自己画了妆才去上班。这是她在家让表妹教她的,学了几天,她就学会了画眉和涂粉底液。但化妆还是很神奇的,仅仅只是这样简单弄弄,却完全改变了林小叶的形象。这天她得到了很多同事的关注,大家都八卦她是脱单了吧。顾火火看到她的时候,明显愣了一下,随后微微一笑,称赞说:今天你很漂亮。林小叶害羞得不知该如何回应。
情人节那天,一到下班时间,同事们就都走了,林小叶坐在位置上没动。一则是确实被一个问题卡住了,二则是今天她不想太早回去一个人面对空荡的房间。看着周围空荡荡的工位,林小叶惊讶他们竟都有对象,不仅感慨,于是起身打算给自己倒杯水。去茶水间的路上,她看到顾火火办公室的灯还亮着,于是停住了脚步。没曾想顾火火会突然抬起头来,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林小叶仓皇逃离。就在林小叶刚回到座位,还没完全平复下心情时,头顶响起来了顾火火的声音:“还没下班?是遇到问题了吗?”“嗯,这个需求我不知道怎么处理”林小叶极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
“这个问题可以这样处理…”身后的顾火火弯腰拿过桌上的鼠标点击,就这样包围住了林小叶,林小叶全身紧张,不敢动弹,脸微微红了。“懂了吗”顾火火仍旧没有改变姿势,林小叶只得对着屏幕回应:“嗯,懂了,谢谢火神”火神是同事们给顾火火起的昵称。“你还没吃饭吧,先吃饭再做吧,你想吃什么”林小叶愣住了,一时忘记了回应。“不想跟我吃吗?”顾火火见林小叶没回应,微蹙眉头。“啊,不是,我都可以”“那等我一下,我去拿件衣服”
当顾火火跟餐厅服务员说我预约了7点两个人的位置时,林小叶想他是被人放鸽子了吗?可她不敢问。全程顾火火一直在给她夹菜,要她多吃点,但林小叶因为心里一直觉得自己是替代品而食不知味。“你不问问我什么时候预约了位置吗?”林小叶感到不知所措,她犹豫着该怎么回答。时间似乎就在这一刻静止,顾火火看着她,要她回答,她低下头假装在吃,思考怎么办。那道目光太强大了,林小叶闭了闭眼,心一横,说到:火神,你是被妹子放鸽子了,所以才找我吃饭吧,那边顾火火愣了下,随后失笑说到:“傻丫头,我没被放鸽子”“啊,那为什么是……”林小叶话还没说话,就停下了,她觉得不可能啊。“我预约就是打算跟你一起吃的,我喜欢你”林小叶还没从前半句话中反应回来,后半句就瞬间让她脑袋轰得一下炸裂。半霎,她才吐出一句:“火神,这个玩笑不好笑”。“我是认真的。”顾火火见林小叶仍旧呆愣着,于是打算使出最后一招。他走到林小叶旁,捧起她的脸,俯身吻了她。
后来,小叶问火火为什么会喜欢她。火火一把将小叶揽到怀里,说到:“那天你来面试,在会议室等待的时候,你一直望着窗外的样子是那么得孤独,那么得让我心疼。那一刻,我的心就被你占据了……”顾火火不知道,那天是林小叶与父母赌约的最后一天。如果那天她面试失败,还找不到工作,就回老家工作,接受相亲。
我二叔是个奇人,他家境富裕,衣食无忧,平生最大的乐趣,就是追寻奇闻诡谈。
我爸不让我和二叔来往,在他眼中二叔简直就是异类,放着优渥的生活不享受,每天净往山沟子里跑。
不过我从小就喜欢听二叔讲故事。
十岁那年,二叔在长白山遭遇了一场意外,断了左手,从那之后就变得安定了。娶了二嫂,更是回来安心操持着家族产业。
高三前半年,我状态奇差,看不进任何书,见到题目脑袋就疼。成天想着一夜暴富,要不就是替我爸接手店铺,光明正大当着富二代。
我爸眼瞅着高考越来越近,没办法,竟然把我二叔给找来了。
二叔进到房间里,一没发火,二没动粗。只是点了根烟,像小时候一样,讲了一个故事。
故事发生地位于群山之中,交通极度不便。
闭塞的交通,保守的思想,使得当地人对于“读书才能出人头地”的观念深信不疑。故事的主角,是一对中年夫妇同他们的儿子。
“你说你啊,以后能干啥?”李老汉手握一份洁白的试卷,满脸愁容,红色的数字38在窄暗的屋内显得极其刺目。“告诉你,不好好读书,就是回来种地,你看看王家的孩子,人家考满分,你呢?哎!”
与李老汉精瘦的身材不同,李壮十分肥胖,肉嘟嘟的脸蛋更是因为父亲的言语涨的通红。此时他正蒙着被子,一动不动的听着父母的责骂。
“壮壮啊!别你爸一说就装睡!”里屋的女子一边缝补着衣物,一边头也不抬的骂咧道:“不读书,难不成像你爸种一辈子地吗?”
“别嫌我们唠叨,你自个好好想想,都这么大的人了!真是的!”
即使家中并不富裕,李老汉夫妇为了孩子能够全心全意的读书,从未交给李壮任何家务。就像大多数家庭一般,他们期盼孩子可以好好念书,争取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
李老汉甩下卷子,粗暴的踢开四周杂物,随即拿起墙边的农具径直离开了。
李壮偷偷睁开了眼睛,见到父母离开了,这才缓缓起身,收拾好被翻乱的书包,人慢慢走向书房。
对于李壮来说又何尝不想考一个好成绩呢?他几乎每天都在埋头苦读,可是,这个世界并不是公平的。在学习上,李壮可谓是毫无天赋。
每次测试没有考好,李壮都会更加努力的埋头苦读,可却总是事与愿违。久而久之,他也开始怀疑自己。
父母的责骂,期盼同现实的落差,本就使得李壮备受打击。肥胖的身躯,更使得他成为班上同学霸凌的对象。
李壮每天都活在痛苦之中。
慢慢坐在书桌前,将作业本归置好,随即拿起手边的笔,开始慢慢的书写。
这支笔是他在家门口捡来的,通体黑透不带一点儿杂色,冰凉的触感仿佛有着某种魔力,只要拿起,就没办法丢下。
黑暗渐渐吞噬了这个破败的小院,父母不想打扰儿子的学习,早早的睡去,昏暗的房间里,只剩下李壮一人。
我不想考不及格,我不想被爹妈骂,我不想被那些人羞辱!他一边嘟囔着一边答题,渐渐的,一种难以言表的感觉涌上心头。
老旧的台灯发出凄冷的黄光,暗的吓人,突然,一阵凄惨的猫叫划破了夜空,接着惊雷落下,桌前台灯无力的闪烁着。
“你真这么想么?”
李壮吃了一惊,电闪雷鸣间,空白的作业本上突然出现了这么一句话。仿佛是手里的黑笔操控着他的右手写下的。
冷汗顺着后背淌落,李壮鼓足气力,向后望去。黑暗的房间里空无一物,只有屋中的钟表,滴答滴答的响着,好像血液滴落在地上。
李壮想要起身,逃离书房,这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家,第一次让他感到恐怖。可刚扭过头去,脑海中却不自觉涌现出上午课间的画面。
“嘿嘿,死胖子,才考了38分,你脑子是不是长歪了?”
“就是,每天还捧着书,假正经,你该不会是弱智把?”
“叫我爸爸,我就告诉你这道题怎么解!”
愤怒,委屈,不甘…无数情绪在这一刻满溢而出,李壮握着笔,近乎失控的在本之上写下了一句话:“我想考满分!我不要再被别人看不起!”
就在李壮刚写下这句话,黑色的文字却再一次浮现。,
“你能拿什么来交换呢?”
李壮面露喜色,像是着了魔般急忙写下:”一切,我的零花钱,我的早餐夜宵,甚至是我的肉!”
“好,成交!”
就在这时,他的右手突然被不知名的东西所缠绕,如同蛇一般顺着指骨慢慢占据了整个手掌,一阵滑腻,凉的刺骨的感觉顺着右臂直传大脑。李壮想要呼救,但发现咽喉处居然也被粘稠的异物塞满。
黑暗中,耳边竟然响起某人低沉的耳语,语调十分沙哑,哀怨,竟如同某种恶毒的诅咒。李壮宛如傀儡一般,被黑暗尽情的玩弄着,豆大的汗珠顺着笔尖缓缓淌下,他想呼救,却发现气力顺在右手缓缓流失,低语渐渐占据了大脑,在恐惧同绝望交织下,一张残破的试卷竟带着幽绿的光芒出现在面前。由于年月的洗礼,试卷显得破旧,蜡黄,但是最上方血红的分数却在黑暗中异常的显目。
李壮着了魔一般抬起右手,用一种诡异的姿势,在试卷空缺的一栏写下自己的名字。
通体黑透的笔杆,此时竟吐露出暗红的汁液,歪歪扭扭的“李壮”二字发出暗红色的光芒,耳边的低语开始变调,慢慢的,李壮嘴中,居然也开始发出这种语调,声音同样的沙哑,哀怨……
窗外电闪雷鸣,父亲看着李壮的房间依旧亮着台灯,便起身查看。顺在门间的缝隙,借着微弱的灯光,父亲看见儿子端坐在桌前奋笔疾书,顿觉欣慰,便不敢打搅,悄悄离去。
第二日,父母惊讶于儿子竟然早早洗漱完毕,继续在书房中奋笔疾书,二位也不敢加以惊扰,直至午饭之时,母亲才蹑手蹑脚的走入房门。书桌上的练习呈诡异的姿势展开,白皙的纸页上密密麻麻的布满暗红的字体,李壮竟然在用红笔写字!母亲顿觉不自在,但看着疲劳的儿子,不好说什么,只是匆匆交代几句,便退出了书房。
至此之后,李壮的成绩直线上升,位列年级前茅,每次考试都在三甲之列。
看着李壮飞日渐消瘦的身形,李老汉夫妻也觉得不是滋味。我们担心儿子累坏了身子,却又害怕贸然打搅,耽误的孩子的前程。
老师同学也渐渐发现李壮的不对劲。李壮几乎整日不发一语,无论吃饭还是课间休息,手中永远握着那杆黑笔。
而且李壮所有的作业,试卷,无一例外,竟然都用红笔。
又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李老汉看着书房的灯光,顿觉得心里不是滋味。他想要劝说儿子早点睡觉。
披上大衣,李老汉缓缓起身,推开了房门。突然一声惊雷划过天际,“啪”的一声,微弱的光亮瞬间被黑暗所侵蚀。李老汉不觉心里一惊,一种难言的感觉涌上心头。
黑暗中,他拿出了口袋中的打火机,借着微弱的光芒,向书房走去。
即使没有一丝光芒,书房中依旧清晰可辨李壮写字的“刷刷”声,宛若利刃划过皮肉。加快了脚步,李老汉推开房门,借着微光,依稀可见一个瘦弱的身体在写着什么。
“孩子,快睡吧,这黑灯瞎火的,写啥呀!”
没有回应,李老汉顿觉心慌,缓缓上前。借着打火机的微光,李壮苍白的面容顿入眼帘,没有一丁点血色。
李老汉抬起右手,想要强行将李壮拉开。可没想到后者如同着魔般一动不动,对于父亲的话更是置若罔闻,他的眼中,只有空白的试题。
李老汉害怕儿子真的学疯了,两手齐上想要将李壮架离书桌,依旧无功而返。
这时,李老汉灵机一动,伸手去夺李壮手中通体黑透的笔杆。没想到李壮突然有了反应,发疯一般护着手中墨黑色的笔杆。
笔尖暗红的墨汁鬼魅一般顺着笔尖源源不绝的流下,腥红的汁液染红了干裂的地板,红的渗人。
争斗之中,李壮渐渐力竭,李老汉顺势抓住儿子手掌中的笔杆,一阵阴冷顺着手指直传心间,李老汉不觉打了一个寒战。这杆被李壮紧握的笔,居然毫无温度!
用尽气力,李老汉扯下笔杆。
霎时!暗黑色的墨水停止从笔尖淌落。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李壮手掌出竟出现一个拇指大小的孔洞。
一声惊雷划过天际,腥红的血液决堤一般从孔洞出喷涌而出,李壮抽搐了几下,便再也不动了,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那支笔。
故事到这里,应该算是结束了,据说后来,那两夫妻一个死了一个疯了。二叔从一个警察朋友那边了解到了事情的后续。
警察抵达案发现场之后,并未找到那只墨黑色的笔杆。现场发现大量红色液体也不过是普通的墨汁。法医结论,李壮具体的死因也仅仅是过度劳累以及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猝死。
二叔赶到现场的时候,正好是李壮的葬礼。
当地人讲究入土为安,二叔得以拜祭遗体,奇怪的是,二叔发现李壮的遗体居然没有右手掌,突兀的臂膀,散发着森森寒意。
我一再追问二叔关于这件事后续进展,可他却掐灭了烟,摸着自己同样突兀的左臂,不发一语。
这个世界真的是不公平的么?未必。有些时候,你根本不知道所谓的“捷径”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1.
我有些吃力地抱着怀里杂乱无章重叠起来几乎快抵住我下巴颌的书,两只眼珠在眼眶里不住地转动着,细细地查看着屋内的陈设,绝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哦,对了,这里可不属于我的地盘,我是个可耻的入侵者,对于闯入别人的领地我丝毫不觉慌张,因为我很清楚的知道这家的主人是不会回来的。
我再次打量刚刚被我洗劫过的那面靠墙密密麻麻摆放着各色书籍的书柜,书籍五颜六色的书皮占满了一整面墙,书籍跨度之大,几乎从历史文学到各色报刊杂志都整整齐齐分门别类地摆放在一起,由此可知这家的主人可真是个博学之人。
挤满书籍的柜子上方左侧第二格兀地空出一大块来,十分醒目。
我把怀里的书放在光洁的米色地砖上,戴着像洁癖狂那样的白色手套的手一一抚过我身高力所能及的书架,说实话看着这些书让我打心底里感到满足,纵然它们不属于我,不过那又何妨?现在还能有谁能拥有它们。
我小心地把空出的位置重新摆好,使它们看起来好像原本就应该待在那个地方。
靠着门框,一边洋洋得意的欣赏着自己的杰作,一边又回想着是否还有什么被自己遗漏掉的地方。
双眼毫不经意地扫过门口的实木鞋柜。啊!瞧瞧我这个笨蛋!差点忘了这么重要的东西。
我上前打开鞋柜,柜子里整齐地摆放着清一色的42码黑色男士运动鞋,心里不禁嘲弄起来。嗬!真是个无趣的家伙!
就在一排排黑色运动鞋下方的一个角落里居然放着一双卡其色女式牛皮凉鞋,我拎起凉鞋,这个可不能留在这里,这是初夏时母亲买给我的鞋子,都还没怎么穿呢。
我抱着一摞书,食指与中指间卡着塑料手提袋,里面装着鞋子,大摇大摆地离开室内。
老式的旧小区没有电梯,我只能抱着一堆东西从七楼走下去。虽然心理上没什么所谓的负担,可是肉体上的负担可是实实在在的。
楼上下来一对母女,我侧身靠边让她们先走。女子走到我跟前对我礼貌一笑,我也扯开嘴角露出腼腆的笑容。
她指着我怀里抵着我下颌的图书,露出关怀的神情:“看看一个小姑娘抱着这么多东西,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你。”
对此,我毫不犹豫地表示了拒绝,我不是一个习惯于求助别人的人。
女子没想到自己的好意会遭到拒绝,笑容僵在脸上,或许她正在懊恼着自己的自作多情,旋即向我点头表示理解。
在她们母女与我错身而过的空档,那个穿着浅蓝色连衣裙,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小姑娘躲在妈妈的身侧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有些含羞带怯地盯着我。对上她的目光,她立刻像个受惊的小鹿低下头不再看我。
面对孩子的窥探,我却笑不出来了,甚至感到惊慌失措,那种被他人看穿的恐惧感直窜头顶,有点儿发昏。
2.
“妈妈,你看那个叔叔正在看着我们呐。”
在路过生活广场时,小女孩拉着年轻母亲的衣角不肯迈步。
女子左瞧右看也没见到什么奇怪的人,对于女儿的举动很是不解:“好孩子,哪有什么叔叔?”
“你看啊!”女孩儿惊异于自己的母亲居然看不见吗?她激动地指着前方。
女子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投去视线,入目的东西让她感到既无语又好笑,摸着自己小女儿的脑袋:“那只不过是一个雕塑而已,可不是人呐,人是活物,会呼吸会说话,但雕塑却不会。”
“你怎么就知道他不会呢?万一他会呢?”女孩仰起天真的面孔。
女子不知道应该如何向年幼的孩子继续讨论什么生与死的差别,啊!教导孩子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过对于这座两天前突然出现在广场中央的石膏雕塑她也很是不解,不明白把它放在这里的人是怎么想的,原谅她的愚昧,她可一点也没欣赏出它的美感。
我不是一个善于同人交际的人,总是喜欢独来独往,当然你也不能说我孤僻、清高、眼高于顶,那可是天大的冤枉。我自认为我对所有人都怀着同样的善意,即便是我不怎么喜欢的人也从未怀有过任何哪怕一丝的恶意。
尽管我如此善良,身边却还是没有可以称得上是朋友的人。这不是我的问题,当然也不是别人的问题,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出现问题了呢?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许久,但像是突然有一天茅塞顿开,就像被阻塞已久的血管突然被积蓄起来的力量冲开。我知道我们都没有问题,只是我还没有遇到我的“同类”而已。
我走进我最近常光顾的一家书店,店名叫“沉思”,这个名字与书店倒是相得益彰,想必这家店的老板应当是一个相当有意思的人。
第一次路过这家门面不大的书店时,说实在话,它窄小的门面并没有怎么吸引我,也不知道老板是不是为了省电,店里黑漆漆的,从正门一眼望去,一条长长的走廊延伸进去,两旁都是书架,天花板上沿着书架两侧一列小小的圆形水银灯发出微弱的光芒,隐约之下这条直直的走廊看起来好像无尽延伸,看不到尽头。
黑洞洞的,里面没有一点活的生息,让我联想到了地狱之门。不免心生抗拒,总觉得好像被什么不好的东西拉扯着。
不过吸引我走进这家店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这看起来来有些自相矛盾,但我是一个有着浓重好奇心的人。
才跨进店门,坐在门口柜台后的老板就立即热络地和我招呼道:“小姑娘,东野的新书到咯!”
这家店的老板与想象中的大相径庭,他是一个年近四十的胖子,胖到令我惊讶的程度,身体看起来就像一个被吹得膨胀起来的气球,相当均匀。圆脑袋剃着利落的平头,这使他看着像是一大一小的球形组成,几乎看不见脖子,两片偏厚的嘴唇往上一咧,原本就不大的眼睛被挤得不见了踪影。
他的身上有股奇异的力量,我把它称之为“场”,一种气场,即便他是一个十足的大胖子却并不令人感到油腻,笑起来平易近人又憨态可掬。
我熟稔地与他打了声招呼,就转身拐进了我常待的那个角落里,果不其然,在我面前的书架第二格的位置放着一本崭新的书,书皮纯黑色,侧面写着书的名字——《恶意》,是东野圭吾的新作。
我拿着那本书背靠着书架席地而坐,就着书店内不算明亮的灯光品读起来。不时抬头动动酸麻的脖颈,扫了眼对面隔了一个书架正搂在一起的年轻男女,应该还是学生,他们把脱下的校服外套随意的塞在书架的空隙里。
我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爱好,只略微一瞥就收回了目光。不过这里可真是一个幽会的好地方,即便被人撞见也可以打着学习的幌子作为掩护。
嘿!说不定老板原本就是这样打算的,做一个可爱的掩护者,却偏偏闯入了我这么一个异类!
我仰头望着头顶昏暗的水银灯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
我曾不止一次地感叹自己如果没有走进这家书店会怎么样,不过这世上压根儿就没有如果那回事儿。
3.
书店老板是个有趣儿的人,和他聊天完全不用感到负担,即便我有时会提出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他还是会一本正经地回答我。
比如我突发奇想地问他,如果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另一个我,要是我死了,那她会帮我过完余下的人生吗?
他低下头,一只手摸着眉毛,看模样是在认真思考着这件事的可行性。
我睁大双眼,期待着他的答复。
书店老板皱着他两条毛毛虫一样的眉毛:“那前提是你死了,像这种没发生的事往往是不能预料的。”
面对老板的回答我忍俊不禁,说不定我终于找到了我所谓的“同类”,尽管我们看起来不怎么相称,不过皮囊终归仅仅只是皮囊,皮囊仅仅是灵魂的寄居所。
第一次被书店老板邀请去他家,一进门就被那一整面墙的书给震撼到了。
“书这东西完全是作者为了和这个世界讲道理而写下的东西。”书店老板肥厚的大手端着与他不怎么相称的白瓷茶杯,笑眯眯地望着我。
“哦,”我回望着他,“看样子老板你也很善于同人讲道理咯。”
“不不不,我可没那种耐性,”他苦恼地挤起眉毛,“要是遇到胡搅蛮缠的人,讲道理是没用的。相较于讲道理我倒是更擅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我随手取下一本书,翻开内页:“不,暴力有时候也是讲道理的一种方式,只不过表达形式不同。”
他听完我的话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听起来十分爽朗,想必是对我的回答十分满意。
“你可一点不像个女孩子。”
“那女孩子该是什么样?”
他看着我一时语塞,停顿许久才道:“反正不是你这样。”
我醒来时已至黄昏,迷迷糊糊地从沙发上坐起,盯着对面的书墙,才意识到自己是在什么地方。
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已经全然没了印象,不过我绝不是那种走到哪儿随便倒头就睡的人。
书店老板端着胖乎乎的身子从厨房走出来,手上还拿着一把带血的菜刀:“哟!可算是醒了。”
我整理好外套,坐直身子晃了晃脑子,总觉得脑子并没有和身体一块儿醒过来,此刻脑袋里完全是一团浆糊。
“不介意的话留下来吃晚饭。”他把手里的菜刀冲我指了一下,示意他正在做饭。
我看了眼窗外还剩半个的太阳,摇头拒绝了他的邀请,要是再不回去的话怕是要被念叨了。
在某个晴朗的午后我如约而至,蜷缩在相同的位置看着相同的书,原本是打算早些回家的,却被老板留了下来。我是一个守时的人,不过老板似乎有很重要的事想与我商谈,一个劲儿地朝我使眼色,出于好奇便留了下来。
书店老板一脸神秘地领着我下到书店地下室。我难以相信这小小书店下方竟然隐藏着另一个世界,我的直觉一向不会出错,这个地方就是一个地狱!
地下室里幽暗冰冷,潮湿的霉味夹杂着一丝古怪的药水味儿,整个地下室十分宽敞,左手边放着两列和书店里放书一模一样的架子,不过那上面放的不是书,而是一排排罗列整齐的玻璃瓶,瓶子有大有小。
里面装了什么具体看不清,只看得有什么东西被泡在浑浊发黄的液体里。
右手边被完全空了出来,墙角边立了一个大砧板,比普通的砧板大了至少两倍,看起来用了挺久了,中间的刀痕几乎凹陷进去,我似乎还能看见上面未被洗净的肉沫。
引人注目的是墙面中央还竖着一面巨大的穿衣镜。
书店老板注意到我的目光,他走过去站在镜子面前,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做事的时候喜欢看着自己的模样,人呐,有的时候一旦疯狂起来六亲不认也是常有的事哟,为了避免这种事情,我会看着自己。”
“这算是一种救赎?”我看着站在镜子前的他,是他又不是他,皮囊还在,可是里面的东西却被换掉了。
“我不需要救赎那种玩意儿。”
“你有自信带我来儿,是认定我不会告发你,还是认为可以解决掉我?”
说实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不得不承认我惹上大麻烦了,而且还是性命攸关的大麻烦。
此刻我应该感到恐惧的,至少在正常情况下,奇怪的是身体分泌过多的肾上腺素,让我感到异常兴奋,甚至压制了内心的恐惧感。
他一步步向我走来,我想我是该逃的,应该立即马上拔腿狂奔,一边喊着救命。可双腿却违背了本人的意志,一动也不愿动。
任由恶魔搭上我的肩膀。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们是同类哟。”他低声在我耳边细语。
4.
现在我的娱乐场所又多了一个地方,没错,就是那个阴冷潮湿的地下室。
我坐在那面巨大的穿衣镜前欣赏着镜子里的人,镜中是一个十六七岁打扮温婉的少女,及腰的黑发懒散的绑在身后,淡青色的纯棉连衣裙衬得女孩皮肤雪白,腰间系着白色围裙,围裙上到处都是灰白色的石膏混合物,手上也满是石膏泥。
她蹲坐在一个矮小的木凳上,面前摆着个大理石座,石座上的东西已初见模型,看起来像是一个人躯干,在她巧妙灵活的动作下,头发和脸渐出轮廓。
她像一个魔法师,让一个东西从无到有。
说来,我从没说起过自己的职业,但我觉得这并不能称作一种职业,这只是我的爱好,我喜欢创造,善于创造,享受着一个物件从无到有的过程。
不过像这样坐在镜子面前盯着自己做这样的活计倒是从未有过奇异的体验,镜子里的人和站在这里的我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人,我们只是共享着同一个皮囊。
包庇杀人犯自然是违法的,每次想到这里,心脏就不停的地砰砰直跳。不过我却没有丝毫的愧疚感,我想我从骨子里就是富有冒险精神的,我从未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小时候连一只蝴蝶都没抓过呢,我只是知道了一些秘密,而不愿意与他人分享。
不过既定的事实是掩盖不了的,随着失踪的少男少女越来越多,警察们的手段也愈加雷厉风行。估计他们也是许多个夜晚没睡过好觉,而变得烦躁不安起来。
书店老板最近开始发愁,作为一个恶贯满盈的连环杀手他当然不惧怕铁笼子,他怕的只是无趣而又不体面的生活罢了。
看着他愤懑不安地在地下室里来回踱步,浑身的肥肉也在同步震动,我似乎能想象到那光滑的皮肤下厚厚的油脂层,就像过年时母亲在砧板上用锋利的菜刀切开煮好的腊肉,白亮的油从刀口流出。
我实在不忍心看见他这副可怜样,所以决定帮帮他。
虽然这个主意十分疯狂,可是他却欣然接受了。疯狂的主意理所当然拿给疯狂的人,这一切也就不算疯狂了。
已经是半夜十一点半了,父母都是极为自律的人,无论多忙他们一定在十一点以前熄灯休息。
我穿着单薄的睡衣窝在床头,双眼无神地望着漆黑的天花板,耳边是自己清浅的呼吸声。
不一会儿,外头传来一声石头落地的声响。我翻身而起,拿起床头的外套披上,就着暗淡的月光下楼打开了大门,将等候在门外的书店老板邀了进来。
我领着他进入我的工作室,轻轻拧开门把手,门刚打开一条缝,里面的空气就溜了出来,一股浓浓的石膏粉味儿。
书店老板好奇地四处张望,惊叹道:“你可真是个艺术家!”
面对他的夸赞我扬起笑容:“说不定你会成为我最杰出的作品。”
我坐在平常塑像的高脚凳上鼓捣着石膏泥,像往常那样做着准备工作。
“你怎么能弄到麻醉剂的?”书店老板的声音含混不清,听起来像是个大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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