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先生和叶女士在一起的第十年

辰先生和叶女士在一起的第十年,依旧相爱。

我们原以为这一场颠倒了伦理的双方也会如俗世中的大多草草收场,被磨平了棱角,重复地一日三餐。

可是事实往往出乎人的意料。

1

辰先生是个很孩子气的男人。但与其说他是真的孩子气,不如说他很幼稚。

他幼稚到能因为一个简单的不过几秒的超时跟叶女士念叨几年。如果不是一个大度的人的话,应该很少人能原谅他的小肚鸡肠。

而叶女士却能原谅。这话当然不是指她很大度,商场的叶女士锱铢必较得很。只是,暴脾气的叶女士很少与辰先生计较。

毕竟孩子辰先生带,衣服辰先生洗,就连买菜做饭也都是辰先生来。

至于叶女士,只需要在下班稍晚的日子里买上一堆夜宵,回到家中喊醒沐浴着月光在沙发上恬静睡着了的辰先生起床添些伙食罢了。

按老一辈的思维来说,吃软饭并不好。因为这,辰先生也被长辈叨扰过很多次,可是每当他想做出什么改变,却往往三分钟热度,直到辰先生自己觉得自己撑不住了,便只能终止计划。

天知道,叶女士可是特地为了配合他,那几天都会早早回家做家务,只不过效果不佳罢了。等撑不住的叶先生回到家中又看到乱了几倍的房间,往往都只能深深地叹口气。

谁让叶女士对家务一筹莫展呢。谁让叶女士天生只对公务知识拥有天赋呢。谁让叶先生偏偏相反呢。点什么天赋技能点不好点了家务,不就只能这么认了吗。

不然,还过什么日子。

2

其实当初辰先生和叶女士结婚的时候,叶女士出了车,出了一百四十平方的房子,出了陪嫁等等,而辰先生,就出了个人。

别的人家嫁闺女,他们俩这婚姻,像是在嫁儿子。

辰先生领我们去了小阁楼,叶女士还没有回家,他一个人刚刚将家里清理了一遍,没等到叶女士,倒先等到了来采访的我们。

那间还算宽阔的小阁楼里摆放着一张方方正正的乒乓球桌,各种牌子的球拍挂在墙上,一堆球摆放在一个专门的框里。

“好吧,辰先生,我想你可以好好解释一下这个乒乓球桌了,毕竟众所周知,叶女士并不是球类爱好者,而这球桌看起来似乎是婚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

“确实。”辰先生笑道,“我知道很多人都好奇我跟叶子怎么恩爱了这么多年毫不褪色。”

“秘密就是球桌。”

“就是球桌?”

我们的助理装模作样地敲了敲桌面,各种找机关,然后最后,镜头给了他个特写,“并没有什么异常啊,威哥。”

我耸耸肩,道,“看来是球桌本身的不寻常了,比如说,有什么故事。辰先生,方便分享吗?”

“乐意之至。”辰先生点头,“不过在此之前,我想先去接个人。”

“叶女士回来啦?”我忍不住问。

辰先生故作神秘地挑了挑眉。

3

回来的当然是叶女士,她把包等一系列都放好,然后奇怪地看了镜头一眼,对辰先生道,“纪念日?”

“很显然。不是。”

“我也记得不是。纪念日不是在一个月后吗,”叶女士皱眉道,“那怎么会需要摄像组?”

“看来你的妻子还不知道你把你们的故事写出来了这件事情啊……”我戏谑道,“辰叶作家?”

“喔。”这下叶女士终于有了头绪,“你写书啦?”她捏了捏辰先生的脸,“我还以为……”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你还以为,我又放弃了是吗。”

“当然没有!”叶女士可怜巴巴地看向她的丈夫,“你知道的,我一直支持你的。”

“阿辰……我很高兴……”

“够了!这段掐掉!太腻了。”导演哀嚎道。

“总之,”我总结,“为了配合《辰先生与叶女士在一起的十年》出版,我们继续吧。刚刚说到哪儿了,那个乒乓球桌?”

“我天!亲爱的,你确定吗,乒乓球桌?”叶女士有点被吓到,满脸不可置信,“在摄像头前?”

“怎么,你不愿意吗?”辰先生问道。

“不。”叶女士默默咽了口口水,眼神闪烁着道,“不,我的意思是说,当然愿意。”

4

我们所有人都很是莫名其妙,直到我们看到了具体的战况。

或者说,我们悟到了所谓的软饭先生的诀窍。

导演道:“之前有人说过辰先生以前是乒乓球特长生?”

助理道:“难道不是玩笑吗?”

导演道:“看来不像了。你看叶女士那一脸生无可恋。所以她当时到底是抱着什么打算搞回来这东西啊?”

一直打了十几分钟,辰先生才放过了持续输球的叶女士。

“关于有一个问题,我可以提前答了,就是……这么多年如何保持自信的状态。”辰先生把球拍收好,笑道,“你觉得这种战局下,我有可能会自尊心受挫吗?”

自尊心已经受挫了的叶女士:“我!我可以解释!”

“什么?”

她默默把球捡起来放进框中,“我当初就不应该垂涎他的美色,自作孽搞了个乒乓球桌。”

她显得有点悲愤,“虽然目的达到了,但是我觉得我自己有点惨。”

“呃……不过看样子,您也学过乒乓球?”

“我……”叶女士沉默了,“我大学选课时候学过一年,应付考试的,只教了推打这种基本技能。”

“诶?那刚刚您说达到目的?”

“因为我大学的时候就认识他了啊——”

5

叶女士比起辰先生显得要腼腆些,这一点从她刚刚进门就可以看出来。

可是,偏偏一谈到辰先生,她仿佛就有了说不完的话题。

“所以说,您的意思是,您养了他十年。”我们面对面坐在沙发两边。在交谈的过程中,叶女士的眼神一直追随着忙前忙后的辰先生。

听到这个尖锐的问题,辰先生蹲下身,背对我们吻了叶女士的嘴角,“好好说。”

“好吧。”辰先生离开后,叶女士的指尖无意识敲击着桌面,“也不是养他,你要说得更准确一点,是他养我,养嘟嘟,唔,在嘟嘟之前,还有一一。”

“一一?”我飞速地记录着,“我记得在辰先生的作品里提过,是只可爱的金毛犬?”

“是的。”叶女士点头道,“有了嘟嘟后,虽然很舍不得,不过一一暂时还是被寄养到了他哥哥家,因为,嘟嘟他好像……狗毛过敏?”

她不好意思地求证,大声问道,“阿辰,是狗毛过敏吧?”

“啊?”辰先生从厨房里探了个头,然后很肯定道,“是狗毛过敏。”

“对,狗毛过敏。”叶女士肯定道。

我迟疑地写下,突然抬起头好奇道,“叶女士您喜欢狗?”

“不。是阿辰喜欢。”叶女士道,“我是个对很多东西都很无所谓的人。”

辰先生插嘴道:“除了我。”

“是的。除了他。”

“狗粮味道不错,不过我们好像偏题了,哈哈,下一个问题:如果你们吵架了怎么解决?”

气氛突然沉默了下来。

沉默中,叶女士弱弱地问,“阿辰,我们吵过架吗?”

6

我大概知道所谓的不吵架是什么了。在这一点上,我不得不感叹叶女士是个神奇的女人,比如之前乒乓球上找虐这件事,也比如……

“好啦好啦我道歉还不行吗?我今天下班晚了,对不起。”

他们把设备一一收好,我和导演吃着辰先生切的水果盘静静看叶女士的认怂现场。

“你哪里错了?”辰先生倚着门框,漫不经心道。

“我……我不该迟到,不该不注意你平时都说了什么,不该——”

“不对。”辰先生说,“都不对。”

“所以——我今天的小布丁呢?”他的眼睛晶晶亮着,带着小孩子的天真,“我刚刚没有在你的包里找到。”

“嘟嘟今天不是不在吗——等一下。我的天,你竟然骗我是嘟嘟喜欢吃小布丁,不对,你竟然跟嘟嘟抢小布丁吃——”叶女士显得有点崩溃,“你都多大了?”

“我多大了?我不知道我多大了,你知道吗?”

“……”

“导演,可以走了。”小助理开始催促,我起身,最后看了一眼这对似乎长不大的欢喜鸳鸯,觉得生活果然还是丰富多彩。

不过,在此之前,明天的视频封面有救了。我拿着刚刚偷拍的照片美滋滋地想。

照片上,叶女士闭着眼,嘴角藏笑,辰先生低下头与她亲吻。

很是虔诚。

楔子

香港的夜是寂寥的黑,静默地陈着无尽的山与无尽的海,天涯那边是无尽的恐怖。

我静静在礁石上坐着,海风有些咸,刮得我的头发没了形状。原城的脸又出现在我眼前,我抬手拂开发丝,他最近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

我有些无奈,很想把他扯过来,告诉他我并不需要他这么频繁地出现。

但他到时一定又会和我使小孩脾气,说他只是想一直让我将他记着,然后有什么好东西都能记着给他带一份。

“原城。”

原城。

我该怎么才能告诉你?

1

我的记性是坏透了。我飘零在香港繁华的街头,记不得来时的路,记不得家里人的名字。

没有过去,没有未来。

我浪荡着,偶尔会有人过来看我。他们有时是富家太太或上流社会的小姐,有时也会是蓝眼睛黄头发的英国爵士。不过更多时候,他们是拥挤阁楼的妈妈们,身后跟着几个从贫穷乡村来的丫头们,瘦瘦黄黄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面对她们好奇凑过来的目光,我总是抓抓我因太久没洗而发痒的头发,然后用我不知多长时间没换过鞋子的脚,照着他们华丽精美的鞋上踩去,留下一个异常发黑的脚印,再大笑着跑掉。

我的听力出奇地好,总能在飘过来的风里听到一两声响亮的咒骂。

我蹲在电车轨道的旁边,等着电车在我身边驰过,留下一串清脆的电铃声。对面是一个飘着菜香热气的包子摊。那个时候的香港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一整个土地上都带着英国的印记,像是要把殖民地的味道深深带进骨头。

这样中国风的小吃并不多见。我很欣赏那个摆摊的小哥,思量着也许某天我想过一种柴米油盐的生活的时候,就可以在香港的街头卖我喜欢的包子白粥。

我欣赏这位卖包子的小哥,但他却不解风情,一直疑虑我是饿疯了,会上前抢他包子,因此总要在照管生意的缝隙里,分出一两道怀疑的眼风向我送过来。

我蹲着抠了抠鞋子,再弹弹指甲,想着我要不要去抢一下那位小哥的包子,免得他浪费这诸多眼风。

“嘿!”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抬头看去,一位白皮肤黑头发的少年冲我笑了笑,倏地红了脸,用蹩脚的中文向我说了句:“你好。”

我注意到他的眸色比寻常人的浅,低头看看我刚刚抠完脚,脏兮兮的手指,不说话。

“你,是不是……”他又说了句,指了指对面的包子摊,有点羞涩,“吃包子?”

我看了看他白皙的皮肤,浅色的眼眸以及微红的双颊,又一班的电车要来了,遥遥地就听见声音。

我站起来抬手在他身上揩了一把,他猝不及防,来不及躲开。我大笑着转身跳上正好驶来电车,一回头,他依旧保持刚才一副吃惊的模样,站在原地。那件淡金滚边骑士服上多了一个脏兮兮的黑印子。

2

在香港的日子单调又无趣,我窝在一件暗房里,关上门丢了摆钟,昼与夜连成一片,时间这东西,你当它没有就没有。

连绵的雨季让我讨厌,寻不到的漫天雨丝织成一张浩荡的网,网住了香港阴沉的天空。

我换下了前边那件脏衣服,站在落地镜前换上另一件衣装,一顶深红的帽子,上面浆硬的黑纱一直遮到下巴处。帽檐压得低低的,我忍不住一撇嘴,镜子里就现出一个深红嘴唇的曲线。

我走在香港的街头,迎着阳光扬下起巴看电影院画报上那个小姐和我涂了一样的红嘴唇。

“嘿,我看到你了。”一个人过来抓住我的手臂,声音了带着惊喜。

我无所谓地偏头看去,抬起手,说了句:“初次见面,这样握着小姐的手,可不是什么礼貌的行为。”

然后我看到他浅色的眼眸里涌出来惊喜,他松开我,笑了笑:“原来你会说英文。”

我收回手,冷冷看着他没有说话。

他像那一天一样,一张脸轻易就染上绯色,“不过我们可不是初次见面,你忘了?那天你还弄脏了我的衣服。”

他浅色的眸子闪过一丝狡黠,“那天你穿的不是这样的衣服,那天的你是个小乞丐。”

我依旧没有露出什么表情,尽管他一下子就看破了我的恶作剧,我说:“难道你觉得我像是个乞丐?”我明明穿了一身摩登小姐的衣装。

他摇摇头,大大方方地邀请我:“你想去尝尝电车旁边的包子吗?”

我原本是不饿的,但在他这样问我的时候我突然就饿了。格琳娜告诉过我,创世纪的时候,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他凑过来微笑的时候,就走进了光里,走进了岁月的十四行诗里。尽管我并不喜欢这些,但却不得不承认事实。

就这么的,我和他去吃了包子,在我原本应当掉头走开的时候。

3

电台边的包子是虾子馅的,似乎还带了海浪的味道。我咬了一口,默默放在一边,倒是那位小哥,见有人光临忙得一刻不停。

他见我没有吃,便问我是不是不舒服。

我摇摇头,摘下帽子放在一边,对他说只是吃不惯虾子馅的。他有些怔住了,我想他大抵是并不知道在海岸那边,包子是怎样的美味。于是便细细地告诉他,豆腐包、豆沙包、雪菜包、叉烧包、小笼包,还有那种一咬一口汤的包子。

真的,我许久没有同人说过这些了,是我不想,也是在面包西餐盛行的殖民地上没有人乐意听我说这些。然而今天不知是怎么了,我同他说了这许多。

同一个中文都说不好的混血。

他一直听着,偶尔露出很惊讶的神情来。他默了半晌,然后拿过纱帽来帮我戴上。

他说:“你这么美丽的小姐,我怕你会消失在阳光下的。”

光线逆着方向射过来,投在他金黄色的头发上,阳光在他手上打了一个漂亮的旋折,让他为我仔细弄好遮脸的黑纱。他的脸给黑纱格出许多个小块,我目不转睛地看去,每个小块里都藏满小心翼翼。

我看着他,不由一笑。

他见我笑了,白皙的脸不由再次变得微红。他摇着头道:“不,你不会消失。我会。”

他指了指自己心房的位置,垂下淡蓝色的眼睛,“在你的笑里。”

我竟然无言以对:“……”

格琳娜从前在教堂里教我唱过颂歌,浑厚神圣的管风琴声响起,颂烛的烛光摇摇晃晃,在她美丽的脸上投下光影。

陈香的酒液在烛光里缓缓流淌,她告诉我,世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就算是耶稣,也会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要有着信徒的爱戴才能复活。

她说,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一道大劫,决定了你去天堂还是地狱。

当时我年纪还小,追问她,那我们的大劫是什么?

她听了一笑,脸上有些惨淡。

“人类。”

我看着他的脸,脑子绷断一根弦,心里跳出两个字,“人类。”

4

香港的天气依然阴天多于晴天,我渐渐不再对恶作剧感兴趣,但是仍然喜欢换试不同的衣服,假装不同的人。

这次的我是一个工笔画中细细描绘的女人,一身精致的堇色旗袍坐在咖啡馆里,眉眼是用心画过的。在西洋长腿裙子里,我在手间的杯中看见了一个静得不谙世事的女人。

“嘿!”他兴高采烈地向我走来,一脸神秘地对我一笑,“我学来了一句中国话要对你说。”

我闻言挑眉,表示很有兴趣。他生在香港,长在香港,一口英文溜得很,中文却差得要命。

“你仔细听。”他从我背后伸出手来,遮住我的眼睛,嘴唇轻轻贴在我耳边呼气。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

他的中文已然蹩脚得可笑,而我却突然想哭。

我一偏头,惊讶地看着他。他扯了扯嘴角,略有些不自在,“我听说这是中国情意最重的一句诗,和英国十四行诗一样。”

“所以就想说来给你听。”他看着我,认真的表情透出几分可爱。

我笑着点头,说:“但是,这是不能随便说的,除非这个男人想娶着听他说话的这个女人。”

“是吗?还有这话?”他眼底发光,低头一笑。

他突然欺身过来,将两片温软的嘴唇贴在我的唇上。在我思考着要不要吻他的时候。

他叫原城。

是英国人原琪爵士的儿子,母亲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中国女人。

他拥有英国骑士勋章,雪一样白的肤色,和一头阳光灿烂的金发处处显示着他与众不同的身份。

在英国法律里,离婚很难,除非一方犯罪或是犯奸。

我想我沦陷了,我犯了最不该犯的禁忌。无尽的时光将会给我最残忍的惩罚,但我却毫不畏惧,敢以一己单薄之身抵抗。因为有个人要来爱我,要来娶我,要来和我缔结共度漫漫几十年的契约。

5

如果有一天,我变老了、变丑了,当记忆深深嵌进皱纹里的时候,回忆往事,会有许多事让我后悔,比如答应了原城去参加一位英国人的晚会派对。

那天派对上有印度人、法国人,迷幻的灯光打在人脸上让每个人都变得模模糊糊的,灯影绰约。

然而让我始料不及的是,那天派对上还有乔奈斯。原城这个什么都不清楚的笨蛋,温柔地对我说:“我介绍一位朋友给你认识,你们一定很谈得来。”

然后我来不及阻止他,原城就振臂高呼:“嘿!乔奈,过来这儿。”

乔奈的目光闻声过来,灯光打在他栗色的头发上,衬出了他天生的慵懒气息。他看着我,一步一步走过来,每一步对我来说都是凌迟,我下意识想逃,但原城紧紧地牵着我的手,让我舍不得甩开。

乔奈斯走了过来,笑着打了招呼:“嘿,原城。”然后就一直盯着我,等着原城对我的介绍。

“这是我的未婚妻,乔奈。”原城这样说。

乔奈斯的目光跳动了一下,然后礼节性地握着我的手背吻了一下。原城笑得太灿烂,只有我知道,乔奈捏住我手的力道有多重。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淡淡道:“回见。”

“你和那家伙认识?”晚会结束后我冷冷地看着原城。

“你说乔奈?没错,我们是朋友。”他语气去轻松道。

“朋友?”我愤怒起来,“你要带我认识你的朋友,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

“你怎么了?”原城似是察觉到了我的不安,出言安慰,“你不喜欢乔奈斯?没关系,你只是不太了接他,他可能看上去不太好相处。”

乔奈斯·加纳森,我怎么会不太了解他?我感觉有些头痛,转身想走。

原城拉住我的手,然后吃惊道;“你的手怎么这样凉?”说着摸了摸我的额头,“头上也这样凉。”

我拨开他的手,收拾一下情绪,“我想自己一个人待一会,原城,你先走好吗?”

原城带着忧虑地看着我,“你确定?你看上去不是太好。”

我重重点头,“确定。”

“好吧。”他妥协了,“那你自己照顾自己。”

说完他笑了一下,“晚安,亚当瑟夫人。”

我呆住了,看着他在我额上落下一吻,一步步倒退,推进灯光里,然后转身。

冬夜,书生拖着虚弱的身体,终于在冰雪将他压垮之前,寻到了一抹暖光。

他不及多想,便踉跄着上前,叩响了门扉。

“小生上京赶考途经此地,在城外被匪徒劫走银两,又受了刀伤,现下饥寒交迫,主人家可否行个方便?”他用力地敲着门,却因体弱无力,旧木门只发出轻微的声响。

门缓缓打开了,但只露出半尺宽的缝隙,昏黄的烛光温暖中又带着点怅惘,女子一双秀眸轻轻打量着他,沉静的面色露出些许踌躇。

“姑娘一个人?”

“嗯。”女子点点头,倒不是惧怕的模样,柔美的脸颊在烛火的光晕中仿佛蒙着一层淡金色的薄纱,书生看得有些恍神,连忙垂下眼帘。

“确是该避嫌的,可这冰天雪地中,我又无处可去,姑娘放心,我只求一角之地坐一坐,断不会做出失礼之事,否则真是枉读圣贤之书”

“公子言重了,我并不是对你有顾虑,而是怕你忌讳,因为我这里、是间扎纸铺。”

“扎纸?”

“是的,公子若不介意,就请进来吧。”女子又将门打开了一些,想是让书生看看里边的情景再做决定。

纸扎的花朵、纸扎的动物、金银珠宝、马车锦轿、亭台楼阁,更有那一排排栩栩如生的纸人,浓妆彩服,却单薄如鬼魂,真是个丰富多彩又幽谧诡异的世界……书生确实感到忌讳,可身后冷风阵阵,手臂的伤口疼得直打颤,他抬头看着女子柔婉秀逸的脸庞,终于不再犹疑:“叨扰姑娘了。”

“不用客气。”女子关上门,为书生倒了热茶,又拿来纱布和金疮药,为他包扎伤口。

女子的小房间只和店铺隔了扇纸门,她让给书生就寝,自己则歪在一张椅子上,枕着扶手睡了。

书生累极,才躺上木床就阖目睡去,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在食物的香味中悠悠转醒,睁开眼睛,却仍是烛火昏黄的光晕。纸隔门上映着女子纤细的身影,她低着头,灵巧的柔荑正扎着一个纸人,那模样,竟带着温柔怜惜的神气。

书生的心底泛起一丝异样,看来扎纸铺、棺材铺这类的店铺果然还是有些阴气,可当女子轻轻扣门,端来吃食时,那娴雅婉然的笑容,顷刻间就扫去了他心头的阴霾。

“这店铺有些年头了?”他试探着问道。

“嗯,是我祖母开的,我父母走的早,祖孙二人的生计全靠这间小店。三年前祖母去世了,我便守着这铺子度日,挺多街坊劝我换个营生,但这些年来也习惯了,说来有点可笑,我觉得、赋予这些纸张生命也是很有意义的事……”未及说完,她已微窘地别过头:“我知道公子有些介怀,其实世间万物平等,阴阳相生相融,这里与别处并未有什么不同,你不必紧张,只管安心养伤。”

女子言毕,转身离去,许是怕书生担着心事,她在纸隔门之外又展开一架简易屏风,这样一来,店铺里的情景,便愈加影影绰绰、看不分明了。

书生感激女子的善解人意,喝了热粥之后,暖融融地睡去。可他到底身体瘦弱,在冰天雪地中冻了几日,伤口又流了许多血,这一觉还没睡沉,便如焦如灼地发起热来。

“公子是不是病了?”

“嗯,无妨,歇两天就会好的。”

女子抬手探了探他的额头,轻叫了一声:“这可不行,我去找郎中。”

“不用了,我身上的银两都被匪徒抢走,实在无钱请大夫,姑娘生活不易,我岂能拖累于你。”

“何必这么拘礼,等公子病好了,再还我人情便是,有什么要紧呢。”清凉的柔荑拍了拍他的手背,便忙忙起身,踏着厚厚的积雪去了。

再次从昏迷中转醒时,扎纸铺的阴沉气息已被苦涩的药味所取代,女子执着汤匙给他喂药,盈盈秀眸满含担忧。

他低头看着她被彩纸沾染了深粉浅绿的指尖,不由执起她的手:“等我病好了,随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看外边绚丽鲜活的世界。”

“嗯。”她轻轻点头,漫上桃红的双颊漾着似水温柔。

然而,他的病却迟迟不见好转,郎中几次看诊之后,终是摇着头,长叹了口气。

他躺在床上,愣愣地望着屋顶上悬着的七彩花灯,短暂的一生如走马灯般在眼前划过,即刻就要像烛火般熄灭了——

女子轻轻走了进来,双眸闪着泪珠的莹光,秀逸的容颜柔和中更含着坚定,握着他已经开始变凉的手:“别难过,我有个祖传的法子可以治好你的病,只是、以后我们得朝夕相伴才行。”

“朝夕相伴,是做夫妻么?”

“嗯。”她点点头:“你慎重考量一会儿,天长地久,是很难坚持的。”

“那要看坚持什么啊,若能娶到你为妻,定然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这不是咬牙坚持,而是甜蜜幸福。”

她柔婉一笑,似寒梅绽雪:“你若决定了,便闭上眼睛。”

他依言阖目,只觉她微凉的菱唇吻上他的眉心,一缕纸香与竹香混合的气味漾入鼻尖,他混混沌沌地睡去,待思绪清明时,窗格已经洒下耀眼的阳光,宛若他崭新的生命。

“娘子,我们走吧。”

她留恋地环顾着小小的店铺,这五彩斑斓的单薄世界,是她唯一熟悉的所在。

“别担心,我会给你更好的一切。”他温柔地许诺,两人深情凝眸,心意缱绻间,仿佛听到了冰雪消融的声音。

他带她一起上京,美人相伴,心绪开怀,他一路温情款款、侃侃而谈,让她开始融入并喜欢上这个美丽鲜活的世界。从寒冬到初春,从白雪纷飞到繁花烂漫,两人的情意也如馥郁的花香般深厚缠绵。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真是厄运消散,喜事接踵而来,不过短短数月,他已从贫寒书生变成了风流名士。

朝夕相伴的承诺自然还记得,只是皇上钦点的探花郎,若是娶扎纸的穷姑娘为妻,只怕要成为京师名流的笑谈。

“娘子,今日吏部的韩员外郎约我到府上长谈,说、”他觑了一眼她的神色,凝重地道:“想和我结亲。”

“韩家三代为官,我一初入仕的寒门学子,实在不敢得罪,这门亲事回绝不得……但你放心,你我是结发情义,这府中、我心里,永远有你的一席之地。”

“嗯。”她低着头,黛眉在烛火的暖光中微拢着,神情依旧温柔,只是漫上了淡淡的忧愁。

韩家小姐美丽而任性,知道他已有一位清秀端柔的侧室,还未进门便筹划着怎样把她踩在脚下。

“奉茶就不用了,听说你的手艺很好,帮我扎些绢花赏赐给丫鬟们戴吧。”新夫人优雅地摇着团扇,嘴角勾起一抹讥诮。

他闻言色变,动了动唇,终还是没有开口。

“我还是不惹事了,你让人在偏院给我收拾间屋子吧。不过,之前的约定别忘了,记得每天抽空过来坐一坐,哪怕喝杯茶也行。”新夫人进府不过半月,她便知趣地搬离了东厢。

“你为何每天都要去那个晦气女人那里?她是给你使了什么勾魂术吗,一定要去应个卯才行,否则就活不了?”新夫人质问道。

“之前的一个小约定而已,不过一盏茶的时间,有什么要紧。”他抚了抚新夫人的削肩:“这点小事也值得置气么?”

“我一想到她之前是专门给死人扎东西的,就觉得头皮发麻。”新夫人撅着朱唇,执起他的手放在自己平坦的小腹上:“郎君这阵子就别过去了吧,我一想到那个女人就想到满屋子的丧葬品,昨晚都做噩梦了,再这样下去,怎么有喜事啊。”

“好好好,依你便是,养好身子,早些给我添个小公子。”他哄完了娇妻,想着每日过去她不过给自己倒杯茶,也不怎么说话,好像自己欠她似的,不去反而还自在些,因此也就真的不去了。

“小姐,那个女的在屋里扎纸人。”一个丫鬟跑来告状。

“什么!”新夫人将手中的琥珀盏一摔:“快引我过去。”

“郎君,你看她,居然在府里弄这么晦气的事!定是怨我让你们生疏了,这是在对我下咒啊……”新夫人呜咽着扑向刚回府的他,嘤嘤啜泣。

“你这是做什么!”他看着惨白的纸人,心里也是一阵厌恶,生怕别人不知道她那些丢人的过去么。

“是从前的一个街坊,她的女儿失足坠河走了,找不到尸骨,她托人给我捎信,央我按照女孩的模样扎一个纸人入葬、”她轻声解释,未及说完便被打断。

“这都是些什么说辞,我们堂堂探花府,要你做这些晦气的营生么!”新夫人握着他的手臂,见他也站在自己这边,愈加得意:“你们还愣着干嘛,快把这死人物什砸了!”

“不可、”她上前阻拦。

“你自己看着办吧,反正我们府里是绝容不下这晦气之物的,你若不舍,就带着它一起走吧。”新夫人嗤声道。

她抬头望着他:“你也是这个意思?”

“……”

“那告辞了。”她捡起纸人,转身离去,苍青的天空被她的背影染上了一抹暗灰色,冷风骤起,飘起纸屑般的雪花。

“终于摆脱这个讨厌的女人了,我们回房饮酒吧。”新夫人摇着他的手。

“……怎么突然这么冷。”他抬手捂住心口,只觉彻骨的寒意袭便全身。

“干嘛,伤心了?”新夫人不乐意道,拽着他的手臂用力一扯:“陪我饮酒去。”

“刺啦——”

他低下头,在新夫人的尖叫声中,他看到自己被扯断的手臂,几条竹篾露了出来,破裂的白纸被冷风吹得沙沙作响。

“就这样悲苦的死去,我实在不甘心。”

“别难过,我有个祖传的法子可以医你。”

他恍然想起,那个夜晚,她以中指鲜血为引,将他本该离去的魂魄凝在了她倾尽心力扎好的纸人中。从此每日用鲜血维持灵力,而这缕温暖从数月之前便开始渐渐消散……

“只是我们以后要朝夕相伴才行。”

“若能娶你为妻,定当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他睁着木然的双眼,昔日的诺言早已随着飞雪飘逝,唯一的画面,是女子低头扎纸时,那温柔怜惜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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