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与你无关

文|云晞

图片源于网络

谢谢你,来过我的世界。

2018/01/18 周四 晴

向邮筒投出第七封信后,我收到了许承安的微信好友申请。

矜持了几分钟,我按下了接受键。“嘿,男神,你好啊。”消息发送成功后,我拿着手机挨个给室友炫耀,告诉她们我成功撩到了男神。

在室友利刃般的眼神下,聊天界面又弹出了白色对话框:你写的信,我都收到了。

信都收到了。然后呢?我想问,但忍住了。不行,要矜持。既然他已经自己主动来加我好友了,那我就不能表现得太着急了,会把他吓跑的。

鉴于你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决定,今日起,我就是你男朋友了。两分钟后,许承安正式接受了我的追求。

啊啊啊啊!姐妹们!姐妹们!许承安答应我啦!他答应我啦!举着手机,我像个疯子似的跳上椅子,再从椅子上跳下来,然后开始在寝室里尖叫。

用室友的话说就是,那时候的我比听到自己期末没挂科还要兴奋。

就这样,经过一学期的早起去图书馆霸位,外加一个月一封信的努力,我成功把许承安追到了手。

全校公认的高冷男神被撩到手,这是一件多么振奋人心的事情啊!即使事隔经年,现在我和许承安已经天各一方,但一想到这件事,还是会不自觉地嘴角上扬。

不求结果,只在乎曾经拥有。我真的做到了。

说起相识,我和许承安真算是不打不相识。

那时候,我代表班级参加学校举办的辩论赛。在第二轮淘汰赛中,我的对手是许承安。当时我们辩论的主题是是否同意在大学里谈恋爱。

我是正方,他是反方。那时候我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面对着许承安这个公认的行走的年度最佳辩论者,我一上场就巴拉巴拉摆出一堆支持自己论点的论据。

“提醒一下正方辩友,您的陈述时间已到。”结果,在我讲得正起劲之际,许承安从自己座位上站起来,用一句话打断了我的思路。

再十几分钟过去后,在一片轰鸣的掌声中,主持人宣布了本次辩论的结果。毫无疑问的,反方赢了。

我坐在台下,瞪大眼睛,咬牙切齿地看着许承安从校长手中接过荣誉证书。

“其实,于我个人而言,我并不反对在大学里谈恋爱。”丢下一句谢谢,他捧着证书昂首阔步地走出了会议室。

哼!算你狠!下次千万别让我遇到你!看老娘不打死你!其实我也就说说而已。想要打他,很有难度。首先,人家高出我一个头不止。其次,除了知道他是大四的学长,其余关于他的一切情况,我都一无所知。

都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但我连人家姓甚名谁,在哪上课,寝室是在东校区还是西校区,是住校生还是走读生,这些我统统都不清楚。

不过没关系。不知道这些也并不妨碍我在心里画个圈圈诅咒他!让你嘚瑟!让你嚣张!诅咒你走路被绊倒!自行车被爆胎!

不得不说,人要是狠起来,什么话都说得出来,什么毒咒都敢下。

细细想来,“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话不适合用来形容我和许承安的第一次见面。狭路相逢倒是勉强可以。

但又很可惜,我是战败的那一个。

第二次再见许承安,是在寒假兼职期间。

当时我正在学校附近的一家超市当收银员。巧的是,我接待的第一位就是许承安。真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那天晚上,他上身穿着一件棒球服,下身是一条休闲长裤,脚下踩着一双灰色棉拖。简约,青春又活力。这是我看到他的第一眼便想到的词。

“是你啊。”结账的时候,他从钱包里掏出一张一百块的钞票。他的钱包是黑色的。一如它的主人带给人的感觉一样:高冷,生人勿近。

“你认识我?”牙刷、牙膏、毛巾、方便面,他买了三十五块钱的东西,我找回他六十五块。

“多给了一块。”他抽出我刚递到他手中的一块钱放回柜台上。“上次和我辩论的人不就是你吗?”

直到他走出超市,背影没入夜色,我还在琢磨着他竟然记得我这件事。但下一秒我又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人平时不吃饭的吗?买那么多泡面?

管他呢,吃不吃饭与我何干。最好饿死他!呸呸呸!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坏心眼了?好端端干嘛要咒人家。

不过不得不承认,许承安长得真的很好看。可能是长期运动的原因,他的手臂上还有肌肉,腹部还有腹肌。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

从超市下班后,我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附近的公园转了一圈。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去那里,平时都很少去的。但当下有一种感觉特别强烈,就是今晚无论如何都要先去那里一趟,然后再回家。

好在时间还早,我便哼着歌一路溜达过去。公园入口处的左侧有一个篮球场,球场上的灯还亮着,好像还有球碰到篮筐的声音,我听到了。

远远的,看见一个人影在球场上跑来跑去。左瞧瞧,右看看,周遭都没有人。回去吧,万一遇上坏人怎么办。不行!既然来了,就去看看吧。

想调头回家,脚步不听使唤。不得已,只好捂紧外套往球场走去了。

“喂!”就差一步我就要跨进球场了!但背后发出的声音活生生把我伸出去的右脚吓回去了!

缩写肩膀回头一看,许承安右手抱着球,左手拿着衣服站在我前方不远处。

“吓人很好玩吗?神经病啊!”我吼他一声,撒腿就跑。

“喂!你跑什么?”他也跟着我跑。“喂!”

跑到马路边,我停下来。“我跑什么关你什么事?还有,我不叫‘喂’!”我瞪他。

他跑上来,站在我身边,笑了。忘了说,许承安笑起来很好看。右边脸颊有个小酒窝,左边脸颊没有。有小酒窝的男生笑起来真的很迷人。许承安就是一个。

“你家在这附近?”快走到超市时,我问他。我们从球场那边走出来,便一直沿着路灯在走。

好像走了很远,但又觉得时间没过去多久。

“嗯。”他把外套披到身上。“起风了,披上吧。”外套上有他的身上的气息。暖暖的,足以抵挡这冬夜的冷。

那天晚上,我们走了好久,走了好远。他把我送回学校,然后自己再回家。

“那个,你叫什么名字?”在校门口分手时,我突然想起来还不知道他叫什么。

“许承安。”许诺的许,承诺的承,一世常安的安。我叫许承安,他说。

喂!小东西,记住了,我叫许承安。

嗯,我记住了,你叫许承安。

“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厚脸皮的人。”

“那还不是因为我喜欢你。”

许承安经常说我胆子肥,还脸皮厚。我说如果不是你,我会这样吗?要是换作别人,我看都不看一眼的好吗?

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也不会那么勇敢。如果不是你,我不会每天坚持早起去图书馆霸位。如果不是你,我不会一个月一封信,绞尽脑汁地写。如果不是你,或许我也会遇到别人,选择跟别人在一起。

你不会知道,为了给你占你最喜欢的靠窗的位置,我每天早上都把闹钟定在六点。你也不会知道,你每次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时候,我都在为你加油助威。你穿的七号球服是我最爱的数字。你每次投篮的动作,我回到寝室都会学给室友看。

还有好多好多你不知道的事情。但我并不打算一一告诉你。毕竟,喜欢你只是我一个人的事而已。

我和许承安第一次辩论的主题是是否同意在大学里谈恋爱。

我是正方,他是反方。我说我同意。因为作为十几二十年的学生生涯中,大学是我们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成熟的一个阶段。而且,大学里的感情相较于初中高中而言,是相对比较理智的。

当然,也是比较纯粹的。没有掺杂着太多的利益和纠纷。有的只是两颗在不断靠近,彼此欢喜的心。

因此,我支持在大学里谈恋爱。不求轰轰烈烈,不为结果,只在乎曾经遇见过,相爱过,拥有过。

我和许承安就是最好的例子。哪怕后来我们没有走到最后。

用《萤火之森》里的一段台词来说就是: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还是会选择认识你。虽然伤痕累累,但心中的温暖回忆是谁都无法给与的。谢谢你来过我的世界。

许承安,谢谢你来过我的世界。

“后来呢后来呢?”

“什么后来?”

“你和许承安啊!”

“后来啊,后来我们就分手了啊。”

在室友嘴巴可以塞下一颗鸡蛋的惊讶中,我把自己和许承安之间发生过的事情都告诉了她。

“为什么啊?你不是追到他了吗?”室友问。

“没有为什么,他喜欢上别人了。”我答。

一段感情的结束,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啊。分手的时候,不管是谁提出来的,所有的为什么都会成为一种借口。

一种不得不结束这段感情的借口。

“那,你现在……还那个啥吗?”

“喜欢他?”

“嗯。”

“喜欢啊。不然从毕业到现在都好几年了,我为什么还单着?”

我从没否认过自己喜欢许承安。我从未承认过自己已经放下他了。我是忘记了,但我还没放下,还没释怀。

我想知道自己还能执着多久。想知道心里的执念,何时才能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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