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喜欢终究敌不过青梅竹马

似乎每个人都有一个爱而不得的人。当时的我们会觉得痛苦难耐,可是时间可以消磨掉一切。往后的很多年再想起那个人时,心里依旧会泛起阵阵涟漪,但是他已经不足以撩拨起我的情绪了。

01

中考过后,我只考了439分,离我们县城最好的高中录取线还差11分,于是我成了择校生。

让我意外的是,我爸妈居然替我交了1万2的择校费。

后来,我只能带着愧疚,带着他们的期待,去了那所高中。

高一的时候,除了学习,我的生活毫无波澜。于是,学校军乐队招聘新人的时候,我不假思索的去了,只是为了给自己的生活找点乐子。

我学的乐器是小号,算是老师替我选择的,他说别的乐器我都不适合。我说好,因为我什么乐器都不了解,所以学什么也都无所谓了。

我加入了乐队的QQ群,群里有个人叫吴宇的,天天水群,我觉得他有点油嘴滑舌,心里就有些反感他了,总觉得他整天无事可做。

02

乐队每天训练时间是下午下课后到晚自习上课之前。

有一天训练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小雨。

吴宇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轻轻的摸了我的衣服,小声对我说:“衣服湿了吗?”当我抬头与他的眼神交汇的时候,分明看到他的眼睛里有一丝宠溺的神情。他的话语如此温柔,心里最柔软的地方颤动了一下。

那天过后,我和他的感情就好似升温了一些,我和他在QQ上聊天,然后知道他和我一样,都喜欢看动漫——-火影忍者。

对于和自己有共同爱好的人,不直觉的就会多了一丝好感。

那时候的我们,聊火影里面最喜欢是的鸣人还是佐助。他偶尔会跟我吐槽,他妈妈对他管束太严,他渴望独立,渴望去远方上大学。

03

乐队的指挥余老师告诉我们,我们不久后要去市里参加一场交响乐队比赛,参赛对象是全市高中的乐队。

我们的参赛曲子是《月亮代表我的心》,每天下午下课后第一件事就是奔向乐队训练的场地。

训练了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学校为我们包了客车,送我们去市里参赛。

吴宇当时就坐在我旁边,全程陪着我,我俩有说有笑,交谈甚欢。他一直照顾着我,我能感觉到他的宠溺。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就如他第一次刻意接近我一样,眼神里有淡淡的宠溺。

他不算高,约莫比我高半个头。但是他唇红齿白,眉清目秀。

我觉得他像偶像剧男主角一样干净,纯粹。

车行自一半的路程时,轮胎出了点问题,于是我们一行人都下车等待,老师打了电话叫另外一辆车过来。

可能是对他有一种依赖了,他去哪里,我就在后面跟着,我怕把他跟丢,想时时刻刻见到他。

马路对面是一座山,一行人闲来无事,四处闲逛。

大约一个小时以后,我们坐上了另外一辆车。

那次比赛,我们没能拿奖,大家一起吐槽评委不识货,不懂什么是交响乐队。

回学校后,我们沉寂了好几天,直到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参加政府举办的新春音乐会,我们才重新开始训练。

4

从遵义回来以后,我发现,我对吴宇心动了,应该是喜欢上他了。

我没有告诉他,只是默默的对他好。但是我的身体很诚实,已经出卖了我。

他的教室在4楼,我的教室在2楼,我每天都能找到理由去他们班,或者去找他,又或者假装去高二6班,(高一未分科之前的班级),每次都偷偷的去看他。

冬天的时候,我织过一条围巾,偷偷的塞进了他的课桌里。

他对我说谢谢,我问到:“你怎么知道是我啊?”

“除了你,还会有谁呢!”他笑着答到。

我会把自己的生日当做借口,请乐队的人一起吃糖,只是为了告诉他。我今天生日,你会送我礼物吗?

每次分声部训练的时候,我都会在一旁边偷拍他。

参加新春音乐会的时候,我偷拍过他装乐器的照片,去河滨公园演出的时候,我还和他合照过,那张照片中的两人,青涩,简单。

有关于他的照片,全部还存在我的QQ空间里,现在,我还偶尔去翻翻。

他家住在学校附近,周六的时候,我经常约他出来散步,两人去河滨公园走走停停,一起聊人生,聊理想。我俩趴在河边的栏杆上,看着滚滚的河水,我告诉他,我喜欢海,我想去看海,他说:“好巧啊,我也喜欢海,那我们毕业之后一起去看海吧。”

然后,他送我回寝室,看着我上楼以后再一个人回家。

乐队老师给了我们魔术表演的门票,我们整个乐队一起去体育馆观看。他陪我在最后一排观看。可是,我们只能看到别人的人头。

5

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我特别的表现,都被我闺蜜看着眼里,她问到:“你喜欢吴宇啊。”

我笑而不语,但过一会又怯怯的点头。

她接着说到:“我经常看到他下来找小游,小游和我关系不错,她告诉我,吴宇喜欢她。”

听到这句话时,我仿佛经历了一场暴雨,心里湿透了。又仿佛没有了喜欢他的底气,整个人都焉下来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4楼找他,偶尔和他擦肩而过,我也低头快速走过,假装没有看见。

年少不懂感情,喜欢一个人,就想肆无忌惮的对他好。但是当我得知他有喜欢的人时,我又想全身而退,只在心里默默祝福他。

高三的时候,我也想心无旁骛的学习了,于是我退出了乐队。

高三转眼即逝,6月8号,高考完以后,我们从顶楼扔下撕的粉碎的卷子,意味着高中的结束。

毕业的那天晚上,我鼓起勇气,约了吴宇出来,我们还如当初那样,去公园散步。

我问他:“你说我要是早点给你表白,你说我们的结局会不会一样啊。”

他凝视我的眼睛说到:“都过去了……”

我便把剩下的话咽回了肚子。

他最后如愿去了远方上大学,听说那里有海,听说他的学校有交响乐队。他依旧学着他最喜欢的乐器,萨克斯。

因为爱屋及乌,我也买了萨克斯,但是,他不在我身边,我的萨克斯,尘封已久

我在湖南,他在山东,我和他隔了大半个中国。大学以后,和他的联系少之又少。

每次回到我们当初呆过的县城,我都想问他,你在家吗?可我终究还是忍住了。

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有些话,没有说出口,一辈子也没有机会了。

后记:当我决定写这个故事时,我不知道该怎样结尾,昨天晚上1点多的时候,我失眠了。有些话,深夜才敢说出口,于是我找到吴宇的QQ,打了几行字发出去,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没想到他居然秒回我。

我问到:“你喜欢小游吗?”

他说:“喜欢过。”

“那你对我有一丝丝心动吗?”

他答到:“有那么一瞬间吧,闪闪发光。”

他说:“曾经对你的感觉,就像是阳光穿过树荫留下的斑驳痕迹,我也分不清是真是假。”

我问他,如果我早点表白,不等到高考过后,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啊,他说,或许吧,谁知道呢。

我昨天公众号的文章提及到当初跟他一起去看海的约定,我发给他看了。

他说:“我现在能去看海了,可我一次都没有去过。那片海,去看过了,就不再是我的海了。有些东西,留在心里就好。

(这是我的青春,是我不久前写的故事,投稿没有过,就在这里发布吧,算是对青春的一种祭奠。)

收到一个快递,非常小,以为是前不久下单的广电万能遥控器,或者电动牙刷。

打开一看,却是一个普普通通的U盘,金士顿的那种,还是个旧的,容量标签已模糊不清。

插上电脑,打开却什么也没有。右键点击属性查看,发现容量是7.8G,而且只剩下200MB的空间。到底是谁把它快递给我的呢?

我从垃圾桶里找回那个纸盒子,一看署名,居然是我的同学朴顶力。

这家伙搞什么名堂,他不是已经在北极冻成了冰棍吗?

是这样的,他在成都高新区搞网游公司,挣了不少钱,却因为整天加班而失恋了(我认为离开这样富有的男人是不明智的)。为了散心,他决定去北极玩玩。

他出发后没多久,就传来他在北极掉进冰窟窿的噩耗。

我左看看,右看看,觉得这U盘并没什么秘密,就扔到了抽屉里,不再理会。

第二天我又收到了他的一封电邮,我很奇怪为什么他死了还能给我发电邮,很快就明白了,他一定是定好了时间。

包括这个快递,应该也是他请人在特定时间点过后就发过来给我的。亦即,他知道自己可能会死,提前安排好了一切。

电邮一开始便说既然我已经收到这U盘,那么意外很可能已经发生了。

接下来的内容很诡异,他说他的灵魂已经全部复制到这个U盘里了,要我妥善保管。

他投资的一家名叫“灵魂再生”的公司很快就能研究出灵魂灌入克隆肉体的方法,到时我再投递过去。

而如果灵魂再生公司失败,就等另一家“矩阵公司”的“矩阵世界”研制成功,即可让他的灵魂永远入住这个虚拟的世界中。

最后他还说,其实他并不是真心想分手,打算从北极回来就去复合,如果不幸死掉,重生之后再去。

我以为他是黑客帝国,或者黑镜看多了,这简直是白日做梦。

但是当我按他留下的联系方式去联系这两家公司时,都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我还去参观了这两家公司,这一切竟然是真的,并且灵魂再生公司的进度已接近完成。我不知道朴顶力是怎么想的,但把他的灵魂U盘交给我肯定是错误的。

回去后,我就找出那个U盘砸了,并且用电焊枪烧毁了芯片。

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前女友,因为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她在和朴顶力分手时非常消沉,投入了我的怀抱。我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她,因为我觉得,一个不过分看重财富,重要的是长得很漂亮的女孩是值得拥有的。

夕阳和山间寺庙的钟声相遇之前,晚风一直坐在走廊尽头,听她的骨头唱歌。因为被血肉包裹,要听清楚骨头的歌声,并不容易,她的身体蜷缩在一起,耳朵贴着膝盖,隐藏在墙角的阴影中。

晚风习惯穿深色的衣服,乍看之下,很难发现她,只是那双露出来的惨白修长的手,时不时将阳光反射到墙壁上。

风缓慢吹来时,骨头的歌声悠长纤细;风来得猛烈时,歌声激烈铿锵。若是风停了,骨头也会安静下来,太安静了。这时,晚风就会说话给自己听。

晚风能够模仿很多人的声音,这些声音的主人,都是白天经过晚风家门外的行路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粗犷温柔,沧桑清脆,她听一遍就能学会。

晚风讨厌强烈的光线,白天很少出门,几乎从来没见过这些人。可是,只要用他们的声音说话,似乎就和这些声音的主人成了朋友。闭着眼睛时,她觉得自己置身于一场热闹的聚会中。

其实,晚风很想到人多的地方看看,但母亲再三提醒她,现在还不是时候。晚风很容易露马脚,而人类蠢笨,习惯把同类之外的生灵,当成怪物。

母亲并不是生育晚风的人,甚至不是人,而是一只活了几百年的狐狸,晚风是一具偶然得了灵气的白骨。很多年前,狐狸母亲在乱坟岗找到了她。

晚风许多次听母亲描述那个夜晚,脑子里渐渐形成这样的图景。

那一晚,天空中没有云也没有星星,只有一轮淡蓝色的月亮。地面上有一只因为看月亮而忘了寻找食物的浪漫田鼠,有一只一心想攻击这只田鼠而忘了看月亮的猫头鹰。

几秒钟之后,猫头鹰有力的爪子攫走了田鼠,飞向高空。它的影子掠过草丛,暂时遮住了一只全力奔跑的狐狸。

狐狸没有注意到猫头鹰,它很快跑到山的另一边。在这儿,氤氲着的雾气,要么缠绕在东歪西斜的墓碑上,要么抚摸着从坟堆里露出的白骨。

狐狸一点儿也不害怕,它像人类一样后肢着地行走,东张西望,捡起好多块骨头,看一看,放在鼻子前嗅一嗅,又将它们扔掉。它兴致勃勃,像在寻找着合适的玩具。

终于,它从一块倒塌的墓碑下,翻出一颗完整的头盖骨。狐狸扒掉骨头上的泥土,又用皮毛蹭了蹭上面的灰,头盖骨便闪闪发光了。

狐狸原地转了一个圈,或许两个,然后高兴地把头盖骨放在头顶,双手合十,看样子正拼命做着什么,或许是祈祷吧。

这是狐狸中的传言:道行若是够深了,顶着人类的头盖骨,就能化成人类的模样。多么漂亮的头盖骨啊,它的主人还活着时,肯定是个美人呢。狐狸希望自己能变成那个样子。

不过,狐狸的多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它负气地扔掉头盖骨,又趴在地上打滚,竟然又滚到了头盖骨旁边。狐狸的耳朵尖碰到了冰凉的骨头,听到了骨头里传来的歌声。于是它抱起骨头细听,入了迷,便把头盖骨搬回了自己的洞穴里。

狐狸继续为了成为妖怪努力着,累了就听头盖骨唱歌。不知不觉过了半个世纪,狐狸终于借着头盖骨,化成了人形。

第一次成功后,身体适应了新的形态,后来想要变成人类的样子,便不需要头盖骨了。

人类都盼望入土为安,狐狸决定埋葬骨头。单是头盖骨的话,多可怜多孤单,狐狸得先找到其他部分的骨头。她又来到乱坟岗,抓起每块骨头细听,找到一大堆会唱歌的骨头,将它们细心地拼接在一起,成为一具不太完整的骷髅。

骨头多了,歌声更加响亮,真动听啊。狐狸不急着埋葬它们,在月光下听骨头唱歌。偶然间,她瞥见了水坑中自己的倒影。

狐狸化成了一个美丽的年轻女子,肯定是骷髅还是活人时的模样吧。她多美啊,年纪轻轻就死掉,真可惜。

狐狸叹了一口气,就在这时,骨头慢慢连接在一起,慢慢地,像人类一样站了起来。骷髅僵硬地扭动脖子,用没有眼珠子的眼眶望着狐狸。

这骷髅就是晚风。自那天起,晚风一直和狐狸母亲一起生活。一开始,她看不见听不见说不出,可她的一寸寸骨头能清晰地感受到一切。

后来,她的骨头慢慢被血肉包裹,对世界的感知变得迟钝,只得学习用人类的器官看、说、听、闻,还有思考。

这是晚风的第二次人生,她喜欢自己现在的样子。可是血肉需要喂养,寺庙的钟声结束后,她觉得肚子饿了。

母亲出远门了,家里没有下仆,她每天都得自己做饭,真麻烦,仿佛所有的时间都在思考下一顿饭要吃些什么。

晚风来到厨房,望着还没来得及刷洗的锅碗,孩子气地跺了跺脚。不想做饭,今天的夕阳又很美,不如出门找些新鲜美味的食物。

晚风离开家,沿着曲曲折折的山路,奔向山下的村子。她的左腿一瘸一拐,但她拄着拐杖,走得很快。三三两两的农夫扛着锄头回家,鸭子欣赏着水中自己的倒影,身形矫健的大狗小狗,欢腾地奔跑在村里村外。

晚风跟着母亲习得些障眼法,大部分人都看不到她。她大大咧咧地走着,经过羊群时,抱走了一只小羊羔。

小羊叫了起来,它的母亲跟着叫,声音吸引了赶羊的小女孩。她脸蛋红红的,头发里裹着些树叶杂草,看起来呆呆傻傻,可她比其他人敏锐,发现了晚风。

晚风慌张地逃跑,本来该放下小羊羔,却错把拐杖扔掉。赶羊少女离她越来越近,她的腿瘸得更厉害了。好在这时她钻进了林子里,小羊羔也乖巧地沉默着,她躲开了寻羊的女孩。

晚风找到合适的树枝充当拐杖,来到她熟悉的“丁”字路口。她的心还怦怦怦跳个不停,额头上渗下细细的汗珠。她很累,因为她慢慢习惯了自己的血肉,变得越来越像人类。

路口有一块大石头,晚风盘腿坐在上面,望着延伸到拐弯处的大路。听说这条路通往京城,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怀里的小羊瑟瑟发抖,晚风摸摸它的脑袋,温柔地说;“放心,我不会伤害你,你不是我的猎物。”

小羊是她的道具,她必须要让自己显得楚楚可怜,才能更容易捕捉到猎物。而她的猎物会从大道尽头走来,向来是充满活力的年轻男子。

枯骨可不能凭空长出血肉,只能从活人那儿抢夺。一开始,晚风会捕捉年轻女子,因为她活着时是女孩,用相同性别相同年纪的人的血肉,来制造她的身体,当然更合适。

可是,女孩子多么可爱啊,又爱干净,身上香香的,杀掉她们太可惜。相反,男人又臭又暴躁,少几个也无所谓,很快她就把捕猎的目光转向男人。

此刻,晚风有些不安,她从来没有独自行动过,以前每次捕猎,母亲都会在一旁指导。虽然每次行动都大同小异,可万一发生意外,自己能够应付吗?晚风安慰着小羊,也想让自己平静下来。

这是一次考验,她想要得到成长。若是成功了,母亲也会为她高兴吧?

一阵风吹来,骨头又开始唱歌。晚风闭上眼睛,感觉自己化成了一首曲子,流动,流动,飘扬,飘扬。到湖泊、高山、城市和海洋去,遍布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她坐在这儿,她又不在这儿。或许她从来都不在此时此地,真正的她到底在哪里呢?

脚步声响起,晚风睁开眼,看到了背着夕阳走来的纤长身影。捕猎开始了,晚风挺直了脊背。

那是一个读书人,因为青春年少,即使疲惫至极,依然透出活力。飘散四地的晚风回来了,听到骨头里发出“咔嚓”的声音,知道它们渴了。

以往的男人,长相与打扮不尽相同,但他们都只是猎物,眼前的读书人是深渊。不安和害怕从骨头里涌出来,但她没有逃跑的勇气,她只能跳进深渊里,寻找水源。

今天的自己,和往常的自己完全不一样,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这是晚风在书上看到的话,她拿它问母亲,母亲说:“你还没有准备好。”没错,她的肉身还不太完整,也不能完全受她的控制。

这就是书中所讲的体验么?难道它的本质是恐惧?不对,不对,只是因为母亲不在身边,自己心绪不宁罢了。放轻松,眼前的读书人只是猎物,你知道捕猎的程序。

“失礼了,姑娘。我想找个村子或是客店投宿,请问该走哪条路呢?”读书人问。

“这附近没有什么村子。我……我家离这儿不……不远,我带你去。”她的声音微微颤抖,越来越低,接着她垂下了头。

读书人瞅了瞅她插在头顶的野花,想了想,说道:“那好吧。”

晚风在前,读书人在后,隔着五步的距离,默默前进。偶尔能听到躺在地上被踩断的杂草,发出细微的响声。晚风不敢太用力呼吸,又一直在意自己的背影。

她是个瘸子,读书人会不会笑她?她试着让步子稳一点,却跛得更厉害了。她急了,回家的路怎么也走不尽,太长太长,她快忘记该怎样迈出脚步。读书人都看在眼里,心想真是个笨拙的乡下孩子,嘴角不由得牵起一丝笑容。

总算到家了。读书人不停地问,家中只有她一人吗,自己住下是不是方便?如果她害怕他居心不良,他可以离开。

晚风留下了年轻人,焦急地想,下一步该怎么做?平日里家中来了客人,母亲的做法是什么?她得冷静下来仔细回想,可是脑子像大海一样波涛汹涌。

此刻没有风,骨头却不停唱歌,歌声中透出恐惧。晚风又想到了看过的杂书,才子佳人。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骨头更害怕了,这使得晚风不太能控制自己的血肉。她知道,如果一直靠近读书人,她的肉身会崩溃。他是危险的深渊,应该让他离开。

“那个……”

第三个字该说什么才好呢?晚风说不出口,又得垂下头去。读书人笑眯眯地望着她。她是个漂亮精致的女孩子,有一双纤细修长的手的。

看来她的父母很爱她,舍不得让她干粗活。她很害羞,偶尔投向读书人的目光里,除了胆怯畏缩,还有一种神经质的东西。不能用常理要求她,这一秒她平静害羞,下一秒突然大哭大叫,或是从读书人眼前消失,都不奇怪。

或许,她的外表只是幻影,真正的她不在这儿。或许,她的身体只是容器,困住了真正的她。她的举动有些笨拙,很好懂,可又让人看不透,这令读书人着迷。

“你的肚子饿不饿,我给你做些吃的。”晚风终于抬起头来说道。

读书人点点头。晚风钻进厨房里,长舒了一口气。这时恐惧消散,骨头唱起了欢快的歌。晚风配合着歌声,在屋子里跳舞。

母亲说过,当尸身腐烂殆尽,重要的东西,就留在了骨头里。

晚风不记得自己生前的名字,住在哪儿,有着怎样的父母,过着怎样的日子。它们随着曾经的血肉消失,就证明它们并不重要。听骨头的,听骨头的。母亲再三强调过。可是骨头害怕又快乐,她该拿读书人怎么办才好呢?

骨头可以感受,但无法回答,而母亲又不在,晚风自己现在是没办法思考的。

她手忙脚乱地煮了面条,端到读书人面前,说了声“请慢用”,又躲进厨房里。这时候,骨头里的害怕战胜了喜悦,晚风想要逃走。

她拖着瘸腿跑出家门,骨头里发出痛苦的声音,它们渴得厉害。是不是喝下读书人的血,就能解渴呢?晚风只得回来。

猎杀继续。

这时读书人吃完了面条。晚风经过他身边,来到自己的房间门前。细长的手指碰到冰冷的门,轻轻推开,正常的右腿迈进门里。然后她回头,冲着读书人嫣然一笑,进了屋。

房门半敞开着,油灯的光芒透进来,越来越亮,她知道读书人正走过来。笑容便是邀请。过去这些年,无数的年轻男人,迈着同样的步伐,举着同样的油灯走向她。接下来要怎么做,她清楚得很,闭着眼睛也不会出错。

读书人进来了。两人紧紧相拥,久久不愿分开,似乎这样就能变成一个人。晚风主动吻了读书人,这是工作的一部分,通过接吻,吸走读书人的生命与精力,化成她自己的血肉,包裹住还是白骨状态的左腿。

可是,接触到他的嘴唇时,大脑一阵轰鸣,她动弹不得,她把自己忘了,只能听到骨头那欢快的歌声。读书人拥着她倒在床上,试图解开她的衣带时,晚风才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挣脱了读书人的怀抱。

“对不起。”晚风低声说。

“对不起。”

读书人的声音更低。他知道,亲吻的那一瞬间,真正的晚风出现了,而她推开了他,又将真实的自己藏了起来。读书人狼狈地想要离开晚风的房间。晚风拉住他,抬眼长久地望着他,然后缩进读书人的怀里。

于是,不服输的读书人,又一次拼命靠近她,亲吻她,呼唤她,直到再次见到真正的她。

晚风平静地躺在读书人的臂弯里,搂着他。以前的好几个夜晚,晚风急切地想要触碰别人。她试着抱住她的猎物们,可是无法安抚骨头的饥渴。

今晚,骨头终于喝饱了,发出泠泠的响声。从这一刻开始,晚风成了猎物,读书人是主人。

半夜里,读书人醒来,看见身边女孩的睡颜,满足地笑了。黄昏相遇时,她还只是个幻影,是他将她带进了现实中。现实会在明天延续,读书人计划稍事停留,等待女孩儿的父母归家,征得同意,就要与她成亲。

读书人起床,点燃油灯准备出门小解。隐约中,他好像听到了歌声。他屏住呼唤,搜捕着歌声的来源,目光集中在床尾。毫无疑问,歌声是从女孩身体里传出来的,读书人听不出歌声里的欢快与满足,坚信这歌声想要把女孩召回虚幻的世界中去。

他必须留下她,于是他掀开被子,轻轻脱下女孩左脚的袜子。昏黄的灯光下,是女孩左脚的森森白骨,读书人吓得大叫了一声。

晚风一睁开眼睛,便明白发生了什么。

“你……你是妖……妖……”

不安和害怕从骨头里涌出来,撞击着晚风偷来的血肉。噼里啪啦,噼里啪啦,从左腿开始,血肉一点点剥离她的身体,化成一团团浓稠的深红色液体,散发出恶心的臭气。

读书人脸色煞白,惊恐地望着晚风,恰好看到她的脸颊开裂,脓血溅到了他的鼻尖上。他想也没想,便把没灯甩在晚风身上。血肉里的油脂,一碰到火就猛烈燃烧起来,很快,火焰便包围了晚风。

她的骨头发出哀嚎,不受她的控制,想要独自逃命,晚风动弹不得。透过火光,晚风看到了仓皇逃走的读书人,艰难地伸出一只手。这时,骨头之间的连接断了,一片片骨头落下来,掉进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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