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很喜欢你,但也只能到这里。
“你有爱人吗?”
“有啊,爱而不得的人。”
这个人就是蓝溪,许我岁月如歌,护我半生安然,却予我爱而不得。
1
我曾以为,这一生,我和蓝溪是注定会在一起的。
因为没有人比我更早认识他,我见过他换牙期,缺了两颗门牙,依然傻笑的样子。
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只要他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他是想吃过桥米线还是螺狮粉。
可是我却忘了,在爱情里,并没有先来后到。
我陪他走过了小学的懵懂,中学的叛逆,高中的艰苦,最后,他留给我的,是大学里无尽的失落。
有时,我会想,如果之前,他对我稍微差一点,也许我就不会那么喜欢他了。
我怕狗,因为被狗咬过两次,自此,无论什么狗,我都退避三舍。可有时候,还是会和狗狭路相逢。
初中的时候,去学校的路上,有一家人养了一群狗。一次,忘记关院门,一群狗全跑出来了,围着我狂叫,吓得我两腿发软,以为会被咬死,绝望到蹲下去哭了。
是蓝溪拿着一根棍子赶走了所有的狗,拉我起来,温柔地递给我纸巾,告诉我以后跟他一起走,他帮我赶狗。
那一刻,他在我心中如同盖世英雄。后来,盖世英雄成为了我心中的白马王子。
高一的时候,我是班长,上自习课的时候,一个同学频繁说话,警告两次依旧无效。我便一直看着他,希望他能注意到,有所收敛。
没想到反而激怒了他,直接拿起手上的书砸了我,还大声地挑衅我有本事去告诉老师。
被砸得有点懵,我一个人出去,坐在楼梯上流眼泪。没一会,就有人来找我,说蓝溪和别人打起来了。
原来在隔壁听到动静的他,过来打听,知道我被砸以后,直接就和那人打起来了。
走到教室门口的我听到他边打边说:“从小到大,无论她怎么打我,我都不舍得动她一下,你竟然用书砸她?”
从此,我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爱慕蓝溪的种子,也以为在他心里,我是特别的。
2
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我是他兄弟。
直到看到他喜欢的姑娘,我才明白,是啊,谁会喜欢我这样的女汉子呢?
蓝溪喜欢的白雪,是个文文静静的姑娘,说话也是温声细语的。不像我,咋咋呼呼,能和男生骂骂咧咧地打游戏。
性格差距大,外形更比不过了。白雪永远的黑长直,一年四季都穿着裙子,嘴角总是微笑着,是学校里的女神。
而我永远的黑衣长裤,齐耳短发,若是剃个平头,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假小子。
在蓝溪第N次和我勾肩搭背地回家,我义正言辞地告诉他,男女授受不亲,别老和我勾肩搭背。
“我们之间还有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我就没把你当女的看,你可是我兄弟。不用在意这些问题。”蓝溪不以为意地说道。
可他不知道,我在意的不是性别问题,而是我在他心里的身份。
一句话,既让我知道自己的位置,也让我明白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张爱玲说“爱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明知道蓝溪不喜欢我,我却依旧抱着侥幸心理,渴望有一天,他能看到我的好。
3
蓝溪爱睡懒觉,总是踩点到教室,于是我每天下了早读给他送早餐。
蓝溪不爱整理书桌,每周天放假半天,我就去帮他整理书籍,分门别类地放好。
蓝溪生病,我陪他去医院挂号,打点滴,给他送笔记。
我记得他爱吃辣,不吃香菜;爱玩炫舞、CF,不爱玩流星蝴蝶剑。
我记得他的手表故意调早五分钟,泡面总是泡好了再放调料,每一科的试卷都要夹在教科书的第一页。
我记得他不吃冷鱼,喝奶茶不要珍珠,吃凉皮不要花生酱和醋,吃饺子要带汤……
我记得他一切的喜好和习惯,我为此沾沾自喜,却不想他能为了迁就白雪而改变。
“兄弟,以后给我带早餐,汤粉的话少放点辣椒,我要戒了。对了,放些醋。”
“你不是不吃醋的吗?”
“那是以前,以后要吃了。”
以后,不吃醋的我,也开始吃醋了。
高考结束后,和蓝溪一起回家。我问他志愿打算填哪里,他说“白雪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大学了,我要开始明追了,到时候你帮帮我。”
“好。”我低着头回答,一路寂静,他在想以后怎么追白雪,而我在想,这个一起长大的少年,终究离我越来越远了。
4
大学开学两个月后,蓝溪决定和白雪表白。
周五的晚上,我和蓝溪一起到白雪学校。蓝溪去接白雪,而我在学校附近的宾馆,布置房间。
蜡烛是我一根根摆出心形,一支支的点燃。气球是我一个吹好,放在四周,甚至玫瑰花里藏着的项链也是我帮忙选好的。
最后,看着我喜欢的男孩,在我布置好的房间,弹着吉他,唱着《我喜欢你》,和别人在一起。
很可惜那首歌不是为我而唱,慢慢地后退,离开房间,一边流泪一边假装若无其事地给他发消息:“兄弟,我也只能帮你到这里了,我就先走了,恭喜你得偿所愿”,也祝我永失所爱。
一整晚,我都在循环播放《一直很安静》这首歌。
“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除了泪在我的脸上任性,原来缘分是用来说明,你突然不爱我这件事情。”
大一上学期结束,在火车站汇合时,蓝溪和白雪已经是牵着手出现了,很刺眼,但又本该如此。
候车的时候,他们有说不完的话,而我只是一个局外人,什么话也插不上。
之后,我总是找各种借口,和他们错开时间回去。
我以为,就算蓝溪谈恋爱了,我们也还是最好的朋友,只要我需要,他就在。
没想到,一切都只是我以为而已。
大二的时候,周末,我突发阑尾炎,如同千百只小虫在撕咬腹部,痛到无法直立行走,只能用两只手死死地按住腹部,弯着腰一步步挪动。
第一时间,我想到的就是蓝溪,于是给他打电话。
“喂,蓝溪,你有空吗?”
“我现在要去白雪学校。”
“你能……”
“先不说了,白雪打电话来了。”
听着手机里的嘟嘟声,我觉得心里的痛感比腹部更强烈,有一只手在用力挤捏着心脏。
趴在床上,将头埋在抱枕里,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出来。
你甚至没有给我机会说完话,就迫不及待地去接她的电话,如果我说我生病了,你会不会优先来找我?
最后,我还是不敢赌,怕输的一塌糊涂。
在室友的帮助下,去了医院,做了一个小手术。在医院的日子,蓝溪甚至没有打电话问我,那天,究竟是有什么事。
他太忙了,忙到已经不记得有我这个人了。
而我也终于明白,他是我的仰望,是我触不可及的梦想,而我只是他的路人甲,是他转瞬即逝的回忆。
我拥有他的过去,而他的未来,将不再有我。
我对你仍有爱意,我对自己无能为力,曾经很喜欢你,但也只能到这里,我的爱而不得。
无戒90天写作成长训练营
文 原创 陈深
周杰伦地表最强演唱会现场,人人一副快乐又寂寞的模样,灯光斑驳过每一张硬朗的脸庞,落到我脚边时,竟无故生出令人悲伤的形状。
站在人来人往的会场,我手心轻微发汗,左顾右盼希望捕捉到你来时的慌张,然而等呀等,直到人潮散去,直到热闹落幕,直到天空中每一朵前来捧场的云儿都消散,也始终听不见一声你的“来迟了,多有原谅。”
你是我的初恋。
和你在一起,纯属巧合。现在想想,无非是年少时心头的涌动,配以几次眉来眼去的交集,便自然而然地酝酿出互相以为一生一世的爱意。
作为你的课代表,在你无数次拖交作业不交作业之后,我没有办法唯有上报老师。兴许老师对你说了些什么,但我绝对没有添油加醋,所以在你怒不可遏将我逼在墙角的时候,我甚至红着眼眶也要解释“我只是告诉老师,你没有交作业,我绝对没有说你坏话。”
当我的眼睛红到一定程度,当我的眼泪即将冲破眼眶,你终于停止质问我的语气,变得手忙脚乱,变得不知所措,小心翼翼地摸我头发,两只手在我眼前不停地晃啊晃,口里喊着“哎哎哎,我没有欺负你啊,我只是问清楚情况而已,你别哭啊,我最怕女孩子哭了。”不知为何,想起当时你迷茫的小眼神,我嘴角的弧度就忍不住开始上扬。
后来你果然没再缺交作业了。
我的理科成绩一向很糟,打定心思学文以后,更是在所有的理科课上,肆无忌惮地写文科试卷。记得有一节化学课,我趴在桌子上写地理题,写到季风气候题的时候,脑袋突然卡壳,硬是记不起来。
恰好老师这时也已经站到了我的桌边,顺手捞起我的地理练习册,眉头紧皱,露出难缠的脸色。
“看看,大家转过来看看,这就是学习的反面教材。公然在化学课写地理试卷,你说,这怎么能学好化学呢?”面对老师的质疑,和同学们纷纷投过来的看热闹的眼光,我一时脸红心跳加速,哑口无言。
是你帮我解的围。
“老师,她是要学文的人,而且班主任说了,只要保证数理化拿到3个C ,我们是可以在课上看看备考的书。”身后传来你的声音,干净,悠扬,如同山间鹂鸟清脆的啼叫,更如泉水咚咚的曼妙。我情不自禁地回过头去看,一眼,便掉进你痴痴望过来,那深不见底的眼神里。
在此之前,我没想过我们已经那么熟,熟到你居然已经知道我的报考方向。
那次之后我变得乖了一些,至少是不敢在数理化课上写备考题了。我和你的关系似乎也越来越密切,早上来教室时打声招呼,下课帮忙带瓶水,作业借你抄,我不知道你与我的距离,已经变得如此顺手。高一期中考试之后,班级调了一次座位,在我出门交个作业本的空隙,你已经将座位搬到了我的前边。
几乎每节课,你都要扭过身子里窥探一下我在做什么。看到我认认真真听讲的时候,你会迅速瞄一眼又转回去。看到我仔仔细细记笔记的话,你会恶作剧般地在我笔记本上画上几划。看到我冥思苦想默写语文诗词时,你会笑嘻嘻地在我耳边给予提示。
对了,我忘记和你说,我真的特别害怕你笑容满面在我耳边讲话,因为那样的你,实在过分撩人,连从你嘴里哈出的气,都是那样的让我心猿意马。
我猜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喜欢你的。
不过也仅仅停留在喜欢,比起或许会没有结局的早恋,还是高考和未来令我踏实。我单方面斩断了内心与你的一切联系,每天默默暗示自己:我爱学习,学习使我快乐。
只是我从未想过,原来在同学们的眼里,早已笃定我们已经在一起。
回想起平日的点点滴滴,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你对我,和对别人真的很不一样。你会因为我快乐而快乐,因为我悲伤而悲伤,在我高兴时陪我高兴,在我伤心时逗我开心。
一路来,你都陪在我的身边,无论是数理化还是语数英,哪怕你不擅长的,哪怕是你还需要去请教其他人的,你都会尽心尽力地给我讲解。
而这一切似乎,与前后桌,与课代表同学,隔得太远太远。
有一段时间我陷入了迷茫,也很慌张,我不知道或者我不敢知道,你对我到底是什么感觉。有些话我很想说,却不敢说,我怕说出来之后,事情就会发生变化,比如你我开始变得陌生,比如我们老死不相往来。
所以我承认自己内心是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你的。
但是那个年纪的我又是真的真的真的很胆小。
不擅长主动,不懂得什么是爱,更不懂得如何去爱。
事情的契机发生在高一期末。
那段时间身边发生了很多事,包括家庭包括成绩。我断断续续请了很多次假,整个人疲惫得落了形。
也不知道你是如何得知,我的偶像是周杰伦,并且在得知市里马拉松全程跑前三名奖品是周杰伦演唱会门票时,毫不犹豫地去参加了。你去参加这次马拉松,我是不知情的,但是当你气喘吁吁捧着那张换来的门票,在我站定,对我说“来,我们去听歌解压”的时候,我仿佛亲临了你的长跑现场。
我仿佛看到你为了那个终点,不停吸气呼气,不停鼓励自己的模样。那一瞬间我慌了,我觉得再不抓住你,就没有机会了。
没错,我们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在一起了。我也问过你,是不是真心喜欢我。你笑笑不说话,过了一会又捏着我的鼻尖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复杂,需要用行动来证明,你准备好用一辈子来听了吗?”你也问过我,是不是有人为你跑马拉松就愿意和他在一起。我低垂着眼帘,掉了一颗泪“不是他跑个马拉松我就愿意和他在一起,而是他跑马拉松也好,拿门票也好,做什么都好,只是为了讨我高兴。”
事情发展到这里,一切就变得顺其自然。我们像大多数普通早恋小情侣一样,一起上学放学,课间一起吃零食讲笑话,只不过理智如我们,总是比别人多牢记了一件事:我们要一直一直在一起。
有了这样的想法,我们的高中生涯开始变得坚定而有趣。我们会花很多很多时间讨论题目,会很固执地缠着老师直到上课铃响起,因为我们都明白,要想永远在一起,就必须把成绩提上去,手牵手考入同一间大学。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来的分班也变得不那么悲伤。你的理科更好,自然得选理科。我的文科不错,如无意外可以考入重本。我们开始了分班生涯,每天在各自的题海里度过,但我们的心,却是时时刻刻与“考上同一间大学”连在一起。
高考前那个春节,你送给我一条纯白色的围巾,寓意与我紧紧连在一起。南方的冬天虽然没有雪,却也刺骨地寒冷。我钻进你的大衣里,在此起彼伏盛大的漫天烟火里,偷偷数你心脏跳动的节奏。我那时许了三个愿望:一个是祝我的亲人每天都平安健康快乐,一个是愿高考顺利通过,一个是希望我们,永远在一起。
但是你知道的,人不能贪心,愿望也不能许得太多,太多就失灵了。果不其然,经历了敲锣打鼓的高考之后,我还是在初夏闷热的天气里,不得不与你挥手告别。
我没再敢和你议论分数,也拒绝收到你的消息,我将报考志愿的决心,都丢给了时间。我真的很懦弱,但我也真的很爱你。我不怪你考得比我好,也没理由要你填得比真实差,总之我单方面,还是抵不过年少时的一次小失败,退出了我们两人曾信誓旦旦以为,永不分离的青春。
有人说很遗憾,会不会他当初再坚定一点点,会不会我当初再勇敢一点点,结局就会不一样。但是我并不那样认为,因为我没理由捆绑你不让你去更好的平台,因为我没办法告诉你事实的真相是:我考得比你差,我们去不了同一间大学了,希望你在更好的地方,过得开心!
也有人说我作,要是我当初能再诚实一点,我们就不至于分开。说实话,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也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如果,我说如果,当初我能坦白告诉你,坦白希望你,别去清华了,别去北大了,来和我上一间普通大学吧,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结局就是胆怯的我,懦弱的我,不懂爱的我,每日带着面具笑得像个假人,每夜丢下武装泪流满面。
说不想念,是假的。毕竟是你丰富过我的青春,也是你教会我一件事: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需要奋不顾身。所以,在周杰伦地表最强演唱会开幕前几分钟,我鼓起勇气给你发去一条短信,就像当初你毫不犹豫为我去争取一张门票一样。
我站在体育馆场外,今夜的风有些冷,周边过路的人越来越少,保安大哥催了我好几次,问是不是要进去。
我捏着两张内场票,心里闪现一丝可惜。
可惜我见不到偶像,又见不了你。
心灰意冷之际,我将两张票塞回包里,捋一捋头发,准备转身的时候,看见不远处,有一道风一样的身影正往这边奔腾而至。
我很紧张,心跳扑通扑通跳是以往三倍快。
我也很高兴,特别是听到你在我眼前站定之后,说出口的那几个字“来迟了,多有原谅。”
我像一个普通的男孩追一个普通的女孩那般,追到了我的女友。
三个月后,我躺在床上,看着她起床的背影,觉得腻了。
就是腻了。
虽然她还在买新潮流的衣服,偶尔做出新的暗黑料理,不间断地看新的书有新的思想。
但我就是腻了。
她没有为我而努力变得更好,但也没有因为我而堕落。她与我在一起,就像是本就有趣的生活更加有意义了。
我带她去见过爸妈,家里人都说好,我也知道这样的女孩娶回家是好事,但我就是腻了。
她太普通了,我们之间的恋情太正常,普通了。
长相普通,学历普通,见识普通,同样的,我也是。
我想分手,虽然我还喜欢她。
三个月纪念日那天,她兴冲冲地买了我喜欢的一条皮带送我,我没有按约定送她喜欢的项链。
我提了分手,她哭,收拾东西,走人。
我如释重负地抽了一根烟,躺在床上听歌。
我以为,我只是对恋情腻了而已,年轻人嘛,在这个快餐时代,恋情换得快也不是什么事情。身边的人走了,难过一两天,有新人来了,很快又会快乐了。
很快,报应来了。
我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
我一边责备着自己不可以对年长的新邻居感兴趣,这是破坏人家家庭的事情,一边沉浸在前所未有的刺激中。
我只不过帮助新来的邻居拾起他们搬运中掉落的相册,随后去屋子里帮忙抬了抬东西,我还记得她丈夫拍我肩膀的力度,以及递给我一根烟,豪气道:“小伙子,谢谢你啊。”
她在一旁一手拉着大概五六岁的小女儿,嘴角微抿地对我笑。
我的心中闪过了什么,好像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心跳得飞快。
之后,我总是在出门进门的时候碰到她。
她的丈夫好像经常加班,所以她女儿有时会跑来敲我门,让我去给她家帮忙。
最奇特的是,她总是这弄不好那弄不好似的,后来她告诉我说这孩子不是她亲生的,是丈夫的前妻所生。
但人家叫我过去的意思并非想出轨什么的,没有那么龌龊,人家真的只是把我当成了一个热心市民好邻居。
只有我在没有人的夜里喝酒,一边自责一边偷笑。
那感觉,就像在进行一场不可告人的禁忌之爱。
就那样过了一段时间,似乎家里安定下来了,也没有再叫我去帮忙,但还会时常拉我去吃饭。
我特别高兴,但我心里并没有对这个女人有什么令人作呕的想法。
我只是觉得:我爱上她了。
不是对女朋友的喜欢,比那更浓,更强烈,更期待永远。
我觉得自己疯了,我有时候想去告诉她,让她离婚跟我走,但撞到她亲昵地为出门的丈夫披上外衣时,拿公文包出来时,我觉得只是自己疯了,简直是个变态。
我满脑子都是那个有鱼尾纹的女士,终于受不了了,我告诉了我的好兄弟。
他只是看疯子一样看着我:“你疯了吧?”
我很尴尬,便觉得对这件事再也不提。
“也许过段日子就消停了吧?”我是这样想的。
可我没想到,我在她搬到隔壁半年后,自残了。
抑制不了思念的我,找不到发泄的出口。
割腕,但没有割到动脉,只是割破了手腕。
疼痛,放血,对我的思念有些帮助。
中秋节那天,我没有回老家,隔壁请我吃饭,我洗漱干净,穿戴整齐,去了她家。
她的丈夫仍旧不在,小女儿一点儿也没有长高,但她还是那么迷人。
吃饭时,我注意到自己的目光总停在她的脸上,便用手扣大腿上的伤,那是我用刀划过的疤痕。
我咬紧牙,使自己看起来正常些。
但纸是包不住火的。
她好像明白了似的,对我悄悄说:“来,我带你去个地方。”
她让女儿甜甜呆在卧室,带着我走出了她家的门,走进了电梯,按下了去天台的键。
我紧张地脑浆都要蹦出来了。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
她在电梯里一句话也没有说,也不看我,就静静地等待着电梯上行,我也不敢说话,但一双眼睛把她往死里看。
走出电梯,她开始拉着我的手,我的手心立马出了汗。
她把我拉到天台边,指着下面,问我:“你愿意为了我跳下去吗?”
“我愿意。”我点点头,其实我已经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了,我只是觉得她让我去做的事情,我都要去做。
“那你跳。”她一笑。
我双腿哆嗦着向边沿走去。
那一刻,我仿佛要,得到她了。
直至风在我的耳边呼啸,我的胸腔和头发出了剧烈的声响。
人生往事没有走马观花般重现。
我远远地看见那个女人,笑了一下,恶狠狠地看着我:“深情,就该死。”
我喘着大口的气坐了起来,惊动了身旁的女友。
她打开床头灯,关心地问我:“怎么了?”
我仿佛突然看见那张邻居的脸,吓了一跳,对她呼:“你滚。”
她拿起枕头对着我就是一砸,接着大骂着:“老娘还不伺候你了。”穿好衣服就走了。
这已经是我换掉的第九个女朋友了,腻了换,换了腻。
我没有爱上什么邻居,也没有自杀,更没有自残。那不过是个经常做的噩梦罢了。
兜兜转转,我的工作换了又换,直到家里开始逼婚。
可我没想到的是,我竟然在相亲时,碰到了那个女朋友。
就是因为普通而换掉的那个。
她是我的高中同学,一直到大学,到工作。
我以为她早结婚了。毕竟分手几年了。
也是和她分手后,我开始尝试不同的恋情,经常做那个噩梦。
稀里糊涂地,我竟然和她结婚了。
结婚典礼上,我的脑子中突然闪过一句话:“深情,就该死。”
我再也没有对她感到过腻,也没有再对人动过心。
可能我的心,死在了梦里。
那个愧疚和道德架起来的梦里,死在了那个叫我跳楼的人手里。
生活就是这样。
深情就得死。
最终在一起的,是两个爱情死去的灵魂,互相搀扶着渡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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