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真正聪明的男人,懂得在婚姻中富养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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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晓峰跟小北结婚十年了。在十年的婚姻生活中,他们相亲相爱,很少红过脸。熟悉他们的朋友都非常羡慕他们,称呼他们为神仙眷侣。
他们的婚姻之所以如此恩爱甜蜜,是因为晓峰懂得在婚姻中富养老婆小北。
所谓富养,不仅仅是指物质上的富裕充足,更多的是指精神上的富养。晓峰在婚姻中,对小北格外地宠爱。
如果晓峰下班时间较早,他就会主动操持家务,他也会下厨做饭,炒几个拿手的饭菜,然后等小北下班回家后一起用餐。
婚后,晓峰也充分尊重小北的兴趣爱好和人际交往的自由。他从不过多地干预或干涉小北正常的人际交往或应酬,她如果想要跟闺蜜或朋友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他只会多嘴问一句:“你身上的钱够花吗,如果不够,就刷我的卡吧。”
在婚姻中,晓峰特别尊重小北的意见和感受。如果他要做一些比较重大的决定,他都会事先征求一下小北的意见和建议。
在晓峰看来,只要能让老婆过得开心幸福,他就会觉得心满意足。如果老婆哪天心情不好,他就会因此坐立难安。
02
晓峰对小北越好,小北反过来就会越爱晓峰。爱与付出是相互的。正是因为在婚姻中,晓峰懂得富养老婆小北,所以小北也愿意更多地包容和忍让晓峰。
他们虽然结婚十年了,但是他们每天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丰富多彩。即使他们偶尔会对某些事情产生分歧或争吵,但是他们吵架从不过夜,而且吵架后晓峰都会第一时间主动向小北承认错误。
晓峰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听老婆的话准没错,老婆说什么都是对的。”
我一个朋友,他和老婆结婚三年了。在婚后,他不但不懂得富养老婆,他反而经常因为一些很小的事情跟老婆吵架,甚至冷战。
比如,老婆如果花钱给自己买了一件新衣服,他看到后就会忍不住斥责老婆:“你怎么又买衣服了呀,你衣柜里明明还有那么多衣服,难道还不够你穿吗,你一天到晚就知道乱花钱,我真是受够你了。”
比如,家里所有的家务活都是老婆一个人在干,他是那种连扫把倒了也懒得扶起来的人。
虽然他在婚姻生活中表现得非常懒散,但是他却总是喜欢对老婆各种指手画脚,一会儿嫌弃她做饭难吃,一会儿埋怨她做事拖沓。
时间长了,老婆对他忍无可忍,最终选择跟他离婚。
03
由此可见,男人在婚姻中,如果能够像晓峰一样善待和富养自己的老婆,那么你在婚姻中将会过得更加幸福快乐。
很多男人一旦把女人娶回家之后,他就会掉以轻心,对老婆充满了懈怠。他总以为只要把女人娶回家,就万事大吉,再也不用挖空心思讨好女人了。其实不然。
男人要记住,女人之所以愿意嫁给你,不是为了在你面前委曲求全、忍气吞声,更不是陪你一起吃苦受累、颠沛流离,而是希望你可以真心对她好,你能够充分满足她对于感情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男人只有在婚姻中懂得富养老婆,你才能真正赢得老婆对你的爱与尊重。男人富养老婆的方式有很多种。你既要充分满足老婆的物质需求,你也要懂得处处尊重和体谅老婆。
04
有时候,女人并不在乎你赚多少钱,她也不在乎你多么能干,她只希望你真心实意对她好,你能够充分包容和理解她,你能够真正懂得她在说什么,你愿意给她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
如果一个女人嫁给你之后,不但生活质量大幅度下降,而且还极度缺乏安全感,你对她的态度越来越恶劣粗暴,那么时间长了,女人很可能会想要和你离婚。
男人在婚姻中“怕”老婆是一种好习惯,这也是男人富养老婆的一种方式。男人“怕”老婆,不是说男人真的害怕老婆,而是男人真心疼爱和忍让老婆的表现。
如果男人在婚姻中总是对女人斤斤计较、吹毛求疵,甚至对女人太过抠门小气、自私自利,那么女人会因此对男人大失所望。
总之,男人在婚姻中,如果能够从精神和物质上富养老婆,那么你会因此赢得老婆对你的爱与真心,这对于婚姻的长久稳定和幸福发展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如果你在婚姻中,对老婆太过刻薄,你不懂得换位思考,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你都不能够充分满足老婆的安全感,那么老婆很可能会因此和你渐行渐远。
我叫齐宥,二十岁高三毕业的暑假,由于爸妈闹离婚,我被“流放”到外婆家的小镇上。
天喜镇,真是个俗气的名字,我不禁啐了一口,我不喜欢这里,犹如我厌恶听到爸妈吵架一样。这是我对这个小镇的第一印象,我也知道,似乎不太友好。
但是没关系,我二十岁了,我是成年人,我有权决定自己的喜好,总之,我与这里,格格不入。
“小宥,午饭做好了,快把外面的小板凳搬进来吃饭啦!”外婆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想。
因为从小便没有同外婆一起生活,自然谈不上感情有多么深厚,但对于长辈,尊重是最基本的礼貌。
于是,坐在门外的我站起身,猛吸一口手里的烟,然后扔在地上,用脚碾碎,低头搬起身下的板凳,准备进屋。
恍然间好像看到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从远处的林荫小道跑过来,我也没有多想,便进屋了。
只是,突然觉得那个扎马尾的女孩会很有意思,原来,这个天喜镇也没我想象的那么差。
我不禁一笑,小姑娘。
外婆虽然年纪大了,但炒的家常小菜却远远比我平时在饭店点的好吃,于是,几样可口的小菜便一扫我心中的阴霾,我也开始同外婆攀谈起来。
没过多久,就响起一阵敲门声,我起身去开门,外婆也迈着小小的步子随之而至。
门一开,果不出我所料,门外正是那个扎马尾的女孩。
“大叔,我们又见面了。”
这是那个女孩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她叫我大叔,我别过头。
“女孩,你是谁?”
外婆走了出来,拉着那个女孩的手向我介绍:“小宥啊,这是孟书,是以前的老邻居。”
然后外婆转而又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笑着说:“孟书啊,这是我外孙齐宥,他第一次来天喜镇,你可要多带他一起玩啊!”
又不是小孩子,还需要带着玩吗,我小声嘀咕道。
孟书似乎听到了我的抱怨,她狡黠地笑了笑,凑在我的耳边小声说:“大叔,这你可就比不上我了,我从小在天喜镇长大,对这里很是熟悉,不如你以后就当我的小跟班吧,我保证你吃好喝好玩好!”
那时的孟书,一挥手,活脱脱地像个山大王,而我,在她眼里,似乎就是她手下的一名小喽啰,我笑了笑。
好啊。
“两个小鬼,在说什么呢,欺负我这个老太婆耳朵不好使了是吧?”外婆气急败坏地说。
“没有的事,婆婆。对了,今天是我十六岁的生日,阿婶特地做了香米棒,让我给您也送点过来。”孟书拿过身后的环保袋递给外婆。
“这慧文的手可真巧啊,只是无功不受禄,而且今天是丫头你的生日,我怎么好意思拿呢?”
“婆婆,你就收下吧,也尝尝我阿婶的手艺。”孟书笑着把东西塞在外婆手里。
“好好好,丫头,那我就收下了,记得回头帮我给你阿婶说声谢谢啊!”外婆摸了摸孟书的头,说:“丫头啊,你应该还没吃午饭吧,不如就留在这里一起吃吧。”
“不了,婆婆,阿婶做好了午饭在家等我呢,我先走了,再见,婆婆。”说完,孟书就一溜烟地跑了。
“丫头,今天生日过开心点啊,还有记得下次来找我们家小宥玩儿。”外婆对远去的身影大声喊道。
孟书没有停下来,只是背对着我们做了一个OK的手势,也不知道是第一个问题的答案还是第二个,随即便消失在林荫小道的尽头。
第一次来到天喜镇,第一次遇见孟书。她叫我大叔,因为她说我有青胡渣。而我叫她女孩,因为孟书这名字与天喜镇一点儿也不相配。
孟书很快便用行动诠释了她的答案,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来到了我外婆家。
“大叔,我带你出去好好玩儿一天吧,我都跟阿婶说好了。”孟书看到开门的是我,开心地说道。
“可是……”我欲言又止。
“丫头,你带小宥去哪儿玩啊?”外婆闻声而至,打断了我的话。
“婆婆,我想带齐宥去邻镇参加今晚的烟火晚会,可以吗?”孟书乖巧地向外婆请求。
“好好好,我还愁这孩子来到我们这小镇上会没有玩伴呢,还好有你啊丫头。”外婆笑得合不拢嘴,一口一个好字,然后把我往门外推:“那小宥啊,你今天就跟丫头去好好玩吧。”
看着外婆和孟书,我开始觉得俗气的天喜镇变得不再那么讨厌,反倒是天更蓝,阳光更明媚。
我拿过孟书肩上的书包,顺势斜挎在自己肩上,说:“女孩,走吧。”
坐在去邻镇的火车上,孟书悄悄趴在我耳边说:“大叔,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乐意奉陪。”我用食指推开孟书的头。
“大叔,我们来讲故事吧,我猜,你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孟书双手捧着自己的脸:“不过先说好,不许讲悲伤的故事。”
“好。”我点了点头,点了一支烟,慢慢讲起来。
女孩,你这么小,一定还没经历过爱情,不如,我就给你讲讲我的爱情故事吧。
“和你一样大的时候我交了一个女朋友。”我看着孟书认真地说。
“哇,大叔这么帅,那女朋友也一定很漂亮咯?”孟书一脸崇拜地望着我。
“对啊,她很漂亮,以至于所有人都觉得我们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我抖落手上的烟灰,继续说:“我也做着一个合格的男友应该做的所有事,上课为她讲题,下课为她买水,各种节日都会为她准备惊喜。”
“大叔你真man”孟书调皮的对我竖起大拇指。
我笑了笑,继续讲:“或许吧,我和她相处了三年,我想我应该是很爱她的吧。”
“那后来呢?”孟书像以前所有听过我的故事的人那样问。
“高中毕业后,我们分开了,没有争吵,和平分手。”我轻轻叹了口气:“因为太累了,不想再做别人眼中的模范情侣。”
“大叔,在我看来,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是不会感觉到累的,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来源于自己内心,而不是别人的口中。”
孟书熄灭了我手中的烟,一字一句认真地说:“所以,大叔,你犯规了,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那次旅途,我忘记了绚烂的烟火晚会,却对孟书的话耿耿于怀。
或许吧,女孩,当我们没有看清自己的内心时,我们的故事就注定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自那以后,我和孟书的关系似乎拉近了不少,她也经常来找我玩,我似乎真的成为了她的小跟班。
但更多的时候,我这个小跟班是去她家给她辅导功课。
似乎女孩子的数学天生就很差,而我从小就拿奥数奖,高中数学也自然是不在话下。
所以,我和孟书约定,周一到周五我白天都会去她家给她补习功课,周六周日她带我在天喜镇的各个好玩的地方去玩。
但是一个多月过去了,我对天喜镇已经了如指掌,而孟书对于功课依旧一窍不通。
于是,一向自诩数学天才的我也没了辙。看着认真解题的孟书,我叹了口气,走到阳台边,熟练地点起一支烟,望着窗外清冷的月色。
许久,当手腕上表的指针指向数字十地时候,我重新走进孟书的房间,看着已趴在书桌上睡着的女孩,我轻轻把她抱起来放在床上,然后帮她盖好被子,准备离开。
出去之前,看到孟书翻开的习题集,我随手将它合上,却看到一张夹在里面的照片轻轻滑落。
那是我刚来天喜镇时和孟书一起去小相馆拍的照片,照片上的孟书趴在我的背上,比着胜利的手势,笑靥如花。
那张照片我们各自都有一张,但这张是孟书的,因为,照片的背后,写着一行字。
大叔,我的故事,想和你一起讲。
我无奈地笑了笑,小姑娘。
听到孟书浅浅的呼吸声,我把照片重新夹在书中,轻轻合上书,然后走出去,关上房门。
第二天,我毫无征兆地感冒了,直到孟书来找我时,我仍然头疼地下不了床。在外婆的带领下,孟书来到了我的房间。
“天哪,大叔你怎么了”孟书夸张地用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怎么这么烫?”
我轻轻推开她的手:“女孩,哪有那么夸张,死不了。”
孟书却不管我说的话,匆匆地跑下楼。许久,我感觉到一股温热的液体穿过我的喉咙,然后我便睡着了。
醒来时已过午后,外婆说,孟书那丫头早回去了。
桌子上有孟书留的一张便条:大叔, 这几天你就不用过来了,你在家好好休息,我周末再来找你。还有啊,这次就当是你欠我的人情哦。
女孩,你真啰嗦。
像往常的周末一样,孟书早早地在外婆家门外等我,看到我出来,就急忙跟上我的脚步。我转过头牵住她的手,说:“女孩,我们今天又去哪儿?”
孟书骄傲地扬起头回答说:“大叔,我要带你去吃全天下最好吃的的美食。”
经过一番辗转,孟书带我来到了一家面馆,那家面馆没有什么特色的招牌,只是简单地写了个面字,让人依稀可以辨别是一家面馆。
面馆里的陈设虽然陈旧,但却是一尘不染,几张雕花木椅更是增添了几分古色古香的意味。
店里没有员工,只有一位衣着讲究的中年女人在店里熬着一锅浓汤。我好奇地询问孟书,这面馆是不是还未开张。
“丫头,这位新来的是你朋友吧?今天要吃点什么呢?”那位中年女人似乎听到了我的话,但她丝毫没有介意,反而转过头来对我们和善地笑了笑。
“梦姨,大叔是第一次来到我们天喜镇的,你别怪他。”孟书回答道:“还是和以前一样吧,卤肉面。”
“好,丫头,你过来吧。”那位中年女人向孟书招了招手。
看着我狐疑的眼神,孟书指了指靠近穿在的一张桌子,说:“大叔你就安心地坐在这里等一会儿吧,保证让你吃上全天下最好吃的美食。”
女孩,你又要玩什么花样?
我坐在雕花木椅上,吸了一口烟,抖落的烟灰落在晶莹的烟灰缸内。
看着在厨房认真学习做菜的孟书,时而问一句,大叔你要香菜吗。我不禁想,如果,能够一直这样就好了。
一支烟燃尽,孟书已经做好了面。
“大叔,做好了,梦姨说这是全天下最好吃的美食。”孟书一脸期待地看着我说:“怎么样,好吃吗大叔?”
其实,与其他美食节目相比,这碗面担当不起天下第一的称号,但奇怪的是吃起来却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在里面,会让人感到快乐。
当然,这些话,我都没有告诉孟书。
我只是点了点头。
孟书似乎有些失望,耷拉着脑袋,说:“做得不好吗大叔”
我笑了笑,最终还是说:“女孩,这是我吃过的最棒的卤肉面。”
在厨房里忙活的梦姨听到我们的对话,悠悠地叹了一口气,说:“只要用心,便就是唯一……”
后面的话我没太听清,只听到“咕咚咕咚”的汤汁翻滚的声音。
后来的我也总是想起这家店,想起温柔的店主梦姨,想起咕咚的浓汤,想起认真切菜的女孩……
从那家店出来后,孟书依旧对我夸她的话洋洋得意,她说,大叔,你要是喜欢,我以后可以每个周末都带你来这里。
好啊,女孩。我心里回答着。
“女孩,我该回去了。”
“回去?”孟书愣了两秒,随即说:“对啊,我们现在就回家。”
那个秘密场所在君子亭的后面。走过长长的阶梯,把脚探进围墙的小小缝隙里面,手要用力地撑起身体,只要上去一只脚就容易了。以前某个人这样说过,她比我矮,腿没我长,但她比我有力。
亭子里只有一个破烂的石桌和几张固定的石凳。“无论如何不能停下来,要笔直穿过亭子,走到尽头就有门。”信上这样写着。这个地方除了除了一些杂乱的树木,缠绕的藤蔓,再往前走就是一张铁丝网。没有门。
我靠在铁丝网上抽了一根烟,怎么办?前进还是后退?
最好的朋友被关在那边。我们互换过外套,山上炊烟升起的时候没能发给她的短信,在炎热的夏天这可真是个避暑的好场所啊。去救她果真是为了曾经的誓言?那东西不是早被踩在脚下了吗,当初毫不犹豫转身的也是她。“你一再地逃避,退缩,不肯面对痛苦的事实,以致自己的心成了个空壳。你以为不去做坏事就够了吗?你必须为自己战斗。”信上是这么写的,无限退让,也会毁掉你的人生,果真有这么严重吗?
罢了,再思考下去也没有结果。穿过亭子一直往前走,一些废弃的玻璃瓶孤零零躺在树叶里,桃树枝编成的花环仍挂在藤蔓上。我一面捡起红色透明的小果子,一面想,我能把她救出来吗?
路的尽头确有一扇门,门在田里,被水淹没了。我正准备进去,一个男人叫住了我。
“我等你好久了。”
“等我吗?”
男人大概二十岁左右,皮肤被晒得黝黑,以致五官都不够立体,穿件白色的短袖,嘴角露出一丝意味不明的微笑。
“你怎么才来?“
“我没找到路,我…”
“嘘,她在对面看着,别表现出害怕。”他拉起我的手,“现在跟我来。”
水比我想象的要深,因为田里全是淤泥,软软的。
“想好了吗?回来的门可不那么容易找到。”
“没关系,我一定可以把她带回来。”
进入那扇门之后,我感觉到被水包围的温暖,雪白一片,仿佛是时间的反面。我摸索着往前走去,亮光刺得眼睛有点儿疼。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分钟,也许是一个小时,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站在田埂上。脚边传来一声细细的叫唤,我回头一看,是一只小狗,眼睛大的出奇,缩着脖子,尾巴摇个不停。我把它捧在手里,望见它的眼睛里闪着星星一般的光芒,小家伙不停的蹭上来舔我的脸。
“你是小伙子吗,这是小时候的你对吧?”
它不回答,只一个劲的蹭我。
“好了,小伙子,见到你我真是太开心了。”
耳边传来风掠过水面的声音,我站起来环顾四周,觉得我似乎曾来过这里。
天上都是快乐而明亮的星星,很空旷,很寂静,也很孤单。那个带我一起进来的男人不知去了哪里。这时,我看到不远处走来一个女人,她穿着一条孔雀蓝洒金的长裙,在月光下闪闪发光,像一个美丽的梦。她还牵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戴着帽子,脸颊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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