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飞的歌

1994年,那是小刘宁刚刚有了记忆的时候。他经常听妈妈说起生下他后的不容易:和姥姥姥爷挤在一间租住的房子里,体质虚弱的刘宁整宿的哭闹,一岁前她没睡过一夜的好觉;后来妈妈没有奶水,爸爸每天等天没大亮就要跑去离家很远的人民路排队给他打牛奶;加上还做过一次大的手术,妈妈总说,小时候的你让我们费劲了气力。可那时的刘宁什么都不记得,只记得当时他和爸妈住在一室的小房子里,吃住都在一间房里……

1998年,父母变得越来越忙,他们经常到外地出差,再没有精力去照看已上小学的刘宁,于是请来远方的亲戚来帮忙——这一年,他们搬进了一间一室一厅的房子。刘宁记得清楚,他和父母睡在卧室,姨姥睡在客厅。小区楼下有块很宽敞的过道,这里就变成了刘宁和小伙伴们放学之后的游乐园:他们在那里踢足球、打沙包,尽管玩耍间经常不经意打到路过的行人、被认为是不讲规矩的坏孩子,但那段时光是他记忆中最美丽的童年……

2003年,刘宁进入初中的这一年,父母也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大居室的房子。刘宁终于有了自己的小屋,但他还是时不时地回到之前居住的小院,因为那里有他的好多小伙伴,和那些儿时无忧无虑的美好。刘宁说他不太喜欢这个房子,尽管他有了自己的写字桌,他可以把随身听和篮球杂志藏在抽屉里,等父母推门就来时迅速装成在写作业的样子;尽管这里离学校不太远,直到他知道对面军区院里有一块篮球场,有了新的朋友,他才渐渐地把这里叫成了家……

,刘宁考入了市重点高中,父母为了不影响刘宁考学,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刘宁被卷入了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生活:起床、上学、吃饭、回家。那三年时光,家,似乎变成了一个军营,是战士歇脚的地方,是第二天继续战斗的充电器。那时刘宁的想法是那么得天真,他想着只要熬过这段时光,上了大学他就自由了……

2009年,终于,他考上了大学,第一次独自离开家门。刘宁临行前和家里所有的亲人一起吃了顿饭,他学着大人的样子向长辈们敬酒,宴席到了最后刘宁却哭得泣不成声。他也不知为什么那时候脑中出现的会是“男儿志在四方”这样的辞藻,也正是刘宁离开家的那一年,姥爷离开了人世——他失去了第一个亲人。父母把之前的房子卖掉,换了更大的房子,这让每年只有寒暑假时间才能回家的刘宁经常找不到家门。有一年回家,退休在家的妈妈总说自从你走后家里变得空荡荡的,没有了生气;父亲经常出去应酬,她时不时就会和父亲吵架,她说之前儿子是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而现在儿子离开了家,也就没什么期盼了。刘宁变得不再喜欢这个所谓的大房子,他在家呆的时间越来越少,利用假期的时间跟老师一起做项目,长本事,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

2013年,刘宁在北京找到了工作,开始北漂的生活。他还记得他租住的第一间房,是一套五家合租的房子,他每晚要很早洗漱、清早很早起床,以免遇上卫生间使用的高峰期。经过几次辗转,尝尽搬家的痛苦,刘宁只能更加努力,只为在这座城市有一寸属于自己落脚的天地。他开始奔波于各个城市:广西、云南、贵州,郑州、襄阳、乌鲁木齐……他不再称呼租住的房子为家——那里只是一个临时住所。

就这样开始漂泊,说不上仗剑天涯,算不上四海为家,只是处处无家处处家;那天,他在一面广告牌前停下了脚步,上面写着了这样一句诗——此处安心是吾乡……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在时光找寻着家的人们

事情是从一瓶洗发水开始变糟的。

一年半前她和男朋友搬到这里,这座位于长宁区中山公园附近一座不超过40平米的30年老公房。

他们两个刚来上海的人,在28栋301室开始了新的生活。

起初她就对一切不太满意。

发霉的墙、生锈的水管、半自动的洗衣机……连房子也是旧的。

不过和旧东西相比,她最不满的还是那个邻居。

她常常嘲笑她的邻居就是个笑话,偷偷借用她家门口的土耳其门垫,偷偷卖掉她新买烤炉的废纸箱,偷偷倒一点她家的柠檬味洗衣液,偷偷在半夜打开她家的洗衣机把衣服甩干……

有时候躺在床上听到门口窸窸窣窣的声音,她和他说:“你听,又在动我们东西了。”

她男朋友漫不经心地说:“你怎么知道就是她,也许是别人呢?”

“对面303住了个老太,没怎么开过门。302的门口堆满了鞋,哪里还有什么别人?”

奇怪的是,虽然一直是邻居,他们的作息时间好像分在东西两个半球,几乎不大碰到。

也仅仅有一次,她在冬日的某个傍晚醒来,惺忪地把一盆脏衣服倒进走廊上的半自动洗衣机洗衣桶里。

她看见邻居匆匆背包摔门而去——302,中年妇女,已经没有形状的中短烫发,两边都捋在耳后,不合时宜地像极了革命烈士。

她看着哗啦啦的水注满半自动洗衣机,心想,可不能有一天活得这么愚蠢。

起码,头发不能整齐地捋到耳后吧,更别说背一个那样的PU包了,看起来什么都装不了。

她想,很快他们就会搬走了,再可笑的邻居她都可以忍受。

只要再住两年的时间,他们就会买房,不行就再换更好的房子。

总之不会住在这里。

那阵子她喜欢听DIDO的《LifeForRent》。上班路上只要打开这首歌,眼前就充满了希望,城市的一切到底都是新的。

新的楼几个月就起来了,新的衣服三天就下架了,新的广告牌可能在世的时间不超过两秒——两秒,你瞄它一眼的时间,明天你再到同一位置看,它就换了。

周嘉怡偶尔也怀念她父母家。有不错的公寓,有不错的家用车,有不错的食物。

如果不是为了男朋友到上海,她大可不必每天盘算着手里的钱,是吃碗桂林米粉省下来买衣服,还是干脆吃顿古北路上的日本料理,忍着不买衣服也就过去了。

如果是住在老家县城,她才不会去吃什么桂林米粉、黄焖鸡米饭,哪儿没有好吃的?她想买多少衣服就买多少衣服。

——可那又有什么意思呢?人生又不是为了衣服存在的。

她不想要那样的生活,她更不想为了衣服留在县城的事业单位里每天泡杯茶就把日子打发了。

她想试试,城市是什么样。

对她的男朋友来说,一切并没有那么复杂。

城市什么样、县城什么样,都不重要,只要赚钱就好,人活着首先得生存下来。

每每周嘉怡和他讲她今天在街上看到的人啊,那些上海的“老克勒”们多有腔调啊,七八十岁的老头戴着贝雷帽、拄着长柄雨伞在公交站台稳稳地站着。

她说:“哎,上海人就是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人。”

“你不懂。”

周嘉怡自恃自己的好品味,她男朋友也知道。

一起住的这阵日子,很快他就发现,她不能忍受地上一根头发,不能忍受他穿紫色的衣服,不能把挂裤子的衣架和挂裙子的衣架弄混了。

那一切都在她眼里都十分荒谬。

但她支持他的坏品味。

他喜欢喝可乐,喜欢打游戏,喜欢一罐一罐地把可乐喝完在夜里啃完鸭脖,把家里弄得到处都是腥味。

然后他可以安然无恙地结束一场球赛,回到床上呼呼睡去。

周嘉怡总能在他睡着了之后认真清理。

用胶带粘起掉在木地板上的每一根头发细丝;

用84消毒液涂满抹布把一块块浴室白瓷砖擦干净;

买很多尺寸的收纳箱分门别类装好两个人的爱好和过去——她的证书、他的游戏光碟、她每两个星期都要买的一瓶瓶指甲油,他们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的小票单据……

都被她妥妥地收藏在每一个贴好标签的收纳箱里,她感到满意。

但他从来就不在意这些。

也不知道他是真的不在意,还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总之他没有当面表扬过她,“你真的太有品位了,和你在一起生活真幸福。”

事情是从一瓶洗发水开始变糟的。

那天她去进口超市,看到了一种新的洗发水上架,摆在了超市入口的最显眼处。

“橄榄味,马鞭草,到底是橄榄味还是马鞭草味?”她问销售员。

年轻而洋气的销售员说这是从法国刚刚引进的牌子,来自盛产薰衣草的普罗旺斯。那里有一座古城,叫阿维尼翁。

有一个阿维尼翁的老人家种了一大片马鞭草,有一天他突发奇想把马鞭草试着用进了肥皂。

没想到这一试竟然让整座阿维尼翁的人都疯狂起来,竟相用马鞭草来做各种家用身体洗护用品。

马鞭草简约又典雅,它的芳香是大自然赐予的天赋。

而周嘉怡手中拿到的这款全球限量版第357号马鞭草洗发露,还有天竺葵和苦橙叶混合的独有香气。

也就是说,每一瓶马鞭草的味道都是略微不同的……

周嘉怡站在白炽灯照耀的开架柜台前,任这位浑身都充满香气的销售员说到了遥远的普罗旺斯,她看着那绿悠悠的玻璃瓶子,打开试用装,深深地吸了一下鼻子,闻了闻马鞭草的味道。

怎么说呢,那真是如年轻的销售员所说,是“大自然赐予的天赋”啊。

宛如置身雨露沾染芳草的清晨,她伸一伸懒腰醒来,打开窗看到法国古城外一望无际的原野——那里种满了马鞭草、薰衣草……各种她叫不出名字的植物。

她披着雪白的睡袍走出门外,像于佩尔演的《包法利夫人》里那般,闭上眼睛,拥抱自然,沉浸在美好的想象之中……

年轻的销售员又说了,“这种草只在地球的某个经纬度生长。

“你现在手上拿的这瓶沐浴露,经过欧洲匠人1000多个小时的纯手工萃取,无论从原料还是制作方法上来说,都是纯天然的。

“它能深度洁净你的头皮,让你原本就很美的头发更加柔软有光泽……”

周嘉怡不禁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很美的头发”,她怎能不买呢?

她想到男朋友会摸着她柔软的头发深深地闻一下,亲下去,好好做一场爱。

像他们以前幻想的那样,在欧洲的田野里,在无人的高地上,就像《赛末点》里男主角追着斯嘉丽约翰逊冲进了一片庄园,撕扯下她的衣服……

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全身被电击中了一般,毫不犹豫地拿下了。

为了配合这瓶洗发露,她还加了388元多购了一瓶身体护理啫喱。

看着这对绿悠悠的玻璃瓶子,她念着和它们奇妙的缘分——从大洋彼岸的某个海港出发,飞越了几千公里,就是为了有一天到达她手里的。

第357号,属于周嘉怡的马鞭草。

回去以后,周嘉怡小心翼翼地拆了包装,留下了这个新品牌的大纸袋,连纸袋都那么精致。

她把马鞭草的洗发水和沐浴露放在浴室窗台上。古老的玻璃铁窗,需要打开两扇窗门,架住两边的铁钩子才能固定住。

她打开窗,把绿悠悠的玻璃瓶端端正正地放在白瓷砖窗台上,风吹进来,她仿佛闻到了几千公里外的味道,听到了几千公里外风吹草动的声音。

此刻,就连隔壁那栋楼里孩子弹钢琴的嘈杂声她都觉得好听起来。

然后她男朋友回来了。

她迫不及待地打开门,要告诉他家里多了两样矜贵的东西。

他脱下皮鞋,放下单肩包,还有一个超大容量的健身包。她接过来问他:“欸?新买哒?”

“嗯,我在公司附近办了一张健身卡,一年只要1999元,还蛮划算的。我想以后下班了就去健身,那里有恒温游泳池,冬天也可以游泳。”

“蛮好的。你猜我今天买了什么?”

“什么啊?”他径直走到房间里,脱了西装外套,躺到床上,“你吃过没有?”

“我没吃呢。你吃了吗?”

“我路上随便吃了点。冰箱里还有没有可乐?帮我拿下,我累死了。”

周嘉怡也跟着走进房间,看见他已经打开手机游戏,躺在床上专注地玩了起来。

她拉开冰箱门,拿出最后一罐可乐,打开,放到床头柜上。

“喏,可乐。”

“好,你放那吧。我等下喝。”

那天晚上他们根本没有做爱,男朋友甚至连澡也没洗,游戏玩累了就直接睡了。

周嘉怡在他眼睛半睁半闭的时候摇了摇他,“快去洗澡啊,洗完再睡。”

她还想让他看看新来的惊喜,那两瓶马鞭草味的绿瓶子,如果他打开了,一定很兴奋,想起他们以前的约定……

然而他真的是累坏了,不知道今天打了多少“coldcall”,还是跑了多少客户。

上海那么大,一天要办一件事都要用尽洪荒之力,从2号线转1号线转8号线,城东城西,只要随便走一走,没做什么都像把力气用完了。

她能理解。

男朋友在一家英国咨询公司上班。

咨询公司有自己的“dresscode”,要穿西装革履。

公司里还有个放上台面的规定,每天要比“最佳着装奖”,如果穿得不得体,也会被扣奖金。这意味着他得在衣服上花不少开销。

刚来上海那几天,周嘉怡和朋友打听了茂名南路有裁缝店,还特意带他去做了两套,一下就把一个月房租支出了。

为了两套定制西装,那几个月他们没少吃包子和桂林米粉。好在他不嗜酒、不抽烟,唯一的爱好就是可乐。

上班以后还算节制了,以前上学的时候都是1L装大瓶大瓶地喝,坐在宿舍里和室友打网游,一整天能干掉好几升。

那时候的周嘉怡也没觉得喝可乐是个大问题。年轻嘛,此时不喝,更待何时?

可到了上海,她发现他喝可乐喝得太多了,每晚一罐,就像定期服药一样,不喝还睡不着。

她看着他呼呼睡去的样子,又想把他摇醒,又不忍心打扰。

按道理上班很辛苦,他应该比以前瘦才是。可是他一点都没有瘦,反倒胖了起来。

1

我喜欢赵宇凡,我实在受不了了,我要说出这个秘密。

可是说出来又有什么用呢?

赵宇凡有女朋友,这实在是一个可悲的事实。

我第一次见到赵宇凡的时候,他从黑夜里走出来,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是我能感受到他步履的坚定,我的心就在他的脚步声中漏了半拍。我蹲在地上看微博,微博上说什么我没有记住,身边的柳萌萌就扑上去了,她叫他“老公”。柳萌萌这个人一向比较开放,她跟我说,她想去泰国看性表演。

我站起来,假装东张西望,假装忽略赵宇凡,当然他也很高冷地没有和我打个招呼,只是很宠溺地揉着柳萌萌的头发。我比柳萌萌高一个头,他肯定揉不了我的头发,我想。

那天的路灯挺好看的,但是天气好像不太好,才八点多钟,雾就笼上来一层,有些冷。我站在路灯下百无聊赖,萌萌亲了赵宇凡一下,我听到赵宇凡的声音柔柔地跟她说:“老婆,乖。”萌萌就朝我这边走过来了,依依不舍地回头看了赵宇凡好几次,我踢了块石头,正好滚到他脚下,他踩住了石头,抬起头,跟我说:“萌萌怕黑,麻烦你了。”

“小事儿。”我没有抬头。

对,我就是来做护花使者来了,赵宇凡每天很忙,当他开始不忙了的时候,可能不凑巧地,天已经很晚了。在这个时候,我女汉子的人格就开始体现出来,我护送萌萌去见赵宇凡,这对小情侣见了一面之后,我要亲眼看着他们依依不舍地分别。

我看着柳萌萌不舍得的样子,我也很难过,可是我为什么难过,我却说不清。

2

柳萌萌,一直是我认为的人生赢家,当我啃着家里寄来的煎饼的时候,她早已大餐不断,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是她平常的一双鞋。那个时候,我站着阳台听她跟我谈论专柜的时候,我只能一个劲地点头,但是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在一个默默无名的小镇生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感受到了极大的差异。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赵宇凡的呢?我细细地想着,却想不出头绪,可能是从柳萌萌一天三顿饭跟我叙述她男朋友开始吧,我才知道真的有既可爱又霸道的男生。

我承认,我是羡慕柳萌萌的,但是我不嫉妒她,上天就是这样安排了,不是她的错。

柳萌萌和赵宇凡在一起三年了,那个时候她每天嘀咕最多的就是“哎呀!宇哥什么什么毕业啊!”,她在等着他结婚。他们父母知道并且支持他们谈恋爱,家住一个小区一个单元楼,逢年过节在一起吃饭。我对柳萌萌讲的这些听得很认真,我说:“真好。”

她嘴角就上扬了,柳萌萌是一个很好的女孩,但是有些骄傲,是那种男孩子应该都会喜欢的骄傲。也对,家世好脸蛋好,男朋友又优秀,这二十年应该过得顺风顺水,骄傲也应该。

赵宇凡确实很优秀,名牌大学,而我只是一个说出来都没几个人听过的三本院校。现在是冬天了,阳光开始变得稀疏了,我趴在宿舍阳台看着夕阳一点点落下去,就像是我的精神气一样,被抽得干干净净。

萌萌应该不会回来了今晚。

赵宇凡带给了我他不自知的欢喜,在我枯燥的生活里生根发芽,那个时候我开始踏上考研的路。是啊,我很自卑,凭空出现的自卑,漫不经心这么久,竟然才发现学习是我唯一的路径,我感到又好笑又想哭。

我蒙着头在图书馆学习,我觉得我是病态的,每天叫醒我的不是闹钟,而是柳萌萌的朋友圈更新,美食,旅游,还有我喜欢的赵宇凡。

3

我是真的喜欢赵宇凡,我怎么就喜欢上赵宇凡了呢?我觉得自己很可恶。我觉得我是生病了,那个时候,柳萌萌在涂口红,跟我说,朋友代购的,才二百多,便宜死了,我坐在桌子前,忽然想要流眼泪,但还是听着柳萌萌的话,认真地点头。

我以为我不想学习的时候,想想赵宇凡就好了,可是想了之后,心就更乱了。我走出自习室,外面是阴霾的天,我不知道该去哪儿,不知道心事还可以和谁讲,我当机立断,那就去喝酒也好。

酒壮怂人胆,这句话是没错的,我这个人一向又感性得不行,现在一直在反复地想,如果可以重新选择,还会不会去喝酒?

我选择了我选择的。

柳萌萌电话打了几次之后,接听电话的是赵宇凡,我在酒吧纷乱的音乐声中听到了赵宇凡跟我说:“你在哪儿呢?”然后他真的来了,我不知道柳萌萌干什么去了,我只知道那是我第一次趴在一个男生的背上,第一次控制不了情绪,我不知道他是什么表情,一直跟我说:“女孩子怎么能去这种地方呢?”

我假装喝醉了,不想理他,只想趴在他背上,那天是我整个冬天最暖和的一次,也是唯一一次。

我从来没有去过酒吧,那是第一次去,可是我喜欢的男生在责怪我,他不知道我为了他朝思暮想肝肠寸断,他不知道一份喜欢要怎么忍才能不动声色,他不知道我有多么羡慕柳萌萌,有多么羡慕。

他送我到宿舍的时候,跟我说:“站稳了。”我就真的站稳了,南方阴郁许久的天终于下起了雨。我跌跌撞撞朝宿舍楼里走,我不想回头,也许赵宇凡早就离开了,也许他对于刚刚送我的这一程是不屑一顾的,可是,这都不重要了。

在我打开第一瓶酒的时候,我就决定忘记赵宇凡了,忘记这段从未说出口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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