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年
小孩儿小孩儿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
信阳地处河南最南边,又位于秦岭淮河以南,风俗习惯更偏向于南方一些,并不在意腊八这个日子。小时候渐渐开始感受到年关将至是从家里天天抬出抬进晾晒的那竿子腊肉、腊鸡、腊鱼开始。
信阳人都比较爱吃,也都比较会吃。每年差不多从进入冬月开始,家家户户都开始杀年猪或者割肉腌肉晾晒腊肉了。
方法也不像四川或湖南那边那么复杂,不用各种香料也不用熏烤,只取新鲜的猪肉晾凉用盐腌制三到五天,顶多一个多星期。
随后用绳子或者钩子挂在一根粗而结实的树干上,每天早上八九点抬出去,下午四五点收回来,晾晒半月左右腊肉就基本成了,也就不用每天抬出抬进了,这时候就意味着心心念念的年真的就要来了。
记得过年的头一天差不多家家户户都开始炒制过年的花生瓜子了。
小时候的我也只有添柴烧火的份。花生炒制需要用到沙子,粗沙当然更好,没有就用自己盖房子剩下的细沙也无所谓。
把锅烧热,将沙子倒入锅中炒热再倒入花生不停的翻炒,沙子会把热传至花生上,据说这样炒出来的花生受热均匀不容易糊,所以更香一些。小孩子的耐心总是有限的,往往烧火烧到一半时就不停的问我妈好了没,好了没。在一遍一遍的催促,一遍一遍的回答还差几把火的情况下,终于听到一句,可以了。
这时候的我也不怕烫了,抓了一颗花生剥开就往嘴里送。花生外壳摸起来虽不是很烫还能忍受,谁知里面的花生米却直烫舌头,而且一点也不焦香,感觉跟受了潮气一般,只得一口吐在了地上。
这时候我妈已经用筛子去把花生里的细沙筛掉,等筛完之后再晾一会儿炒花生的香味渐渐就出来了。一摸温度已经下去了,剥开一个搓掉皮儿放进嘴里,顿时满口的焦香感。好吃的东西总是需要赋予它足够的耐心和时间,只是当时猴急的我压根也不会去想那么多。
千盼万盼终于盼到了过年这一天。一早还没起来就听到外面不断的想起小挂鞭炮的响声,说明了各家各户开始吃早饭了。过年的当天早上通常是吃饺子,中午随便吃一些或者压根不吃,年夜饭才是重头戏。
吃过早饭我们这些小孩儿们就又被分配任务了,先给去世的先辈们叠纸钱。纸钱叠完以后便开始楼上楼下的去撕去年贴上去的春联,新的一年春联当然也是新的了。
那时的春联还不像现在都是裁剪好的一幅一幅的。还需要用小刀裁开,摆好交给大人们。那时个子还小也只有做些跑腿的事情,春联想贴也够不着。
但是有一个却是我们力所能及的。把一些杂联慢慢裁剪开来贴到相应的位置上。
“满园春光”贴在院子里,“鸡鸭成群”贴在鸡棚边,“小心火烛”贴在厨房的烟囱上,“开门见喜”贴在大门口,“槽头兴旺”贴在猪圈边……贴完之后还不忘让大人们检查一下,换来一句“学没有白上,钱没有白花”的不是夸奖的夸奖。
下午一两点左右年夜饭的炖菜差不多也都好了。爷爷领着我爸我叔还有我们这些小辈儿们去给故去的先人送些纸钱,磕磕头,在坟旁诉说一下今年的收获和来年的期盼。回来的路上陆陆续续都能听到村里传来很长一段的鞭炮声,有的都已经开始开年夜饭了。
说是年夜饭也并不是晚上才吃,通常都是三四点四五点放完开饭炮之后就开始了。年夜饭不和北方的一些地方一样只是简单的吃一些饺子,而是准备一大桌炖菜炒菜。
其中必不可少的是要煮一盆鱼,寓意年年有余,还有一个热气腾腾的火锅。那时的火锅不像现在一样用的多是电锅,而是有点儿类似缩小版的老北京涮锅的铝锅,中间加的也不是炭,而是烧的正旺的煤球。
吃起来也能热气腾腾,“云雾缭绕”。爸妈也会给我哥和各拿出一瓶早就买来锁在楼道里准备用来招待客人的桔子汁。
简单的玻璃瓶包装,中间贴着一个标签,可以清晰的看见一粒一粒的桔子果粒。味道酸爽甜甜的,桔子味也不是很重。火锅吃的热了,猛的喝上一口入嘴清甜进入胃里之后却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冷噤。
大人们免不了责骂一句:慢点儿,又没人给你抢。自己心里也知道今天是过年爸妈不会真的把自己怎么样。年夜饭本是一家人坐在一起慢慢的边吃边聊,但是我们这些小孩儿哪能坐的住。喝完了桔子汁,随意吧啦两口菜,嘴一抹撂下一句吃饱了就跑出去了。
倒也不会跑多远,去隔壁去捡爷爷家和叔家放炮时散落下来没有炸开的鞭炮。还有引线的,会慢慢撕开它的引线,把引线中的那点儿火药吹掉再重新用手指搓成一条线,这样能减慢引线燃烧的速度,保证自己用香点完之后还有时间去跑远一点。
没有引线的就会把外面的卷纸剥开将里面的火药粉集中倒在一个地方用香去引燃“呲花”,点燃的瞬间如电焊的光芒一样耀眼。就这样玩到快天黑之后就各自回家了。
这时我妈通常已经拉亮了堂屋里的电灯,堂屋里的灯是要亮一夜不灭的,我爸也早都跑到村口小卖部那打牌或者观战去了,走之前我妈免不了会叮嘱几句别打太大,别回来太晚误了接年等等。我们就早早的洗好坐在被窝里等着看春晚,熬着熬着就开始瞌睡了,把新衣服往枕头或床头边一放,不到九十点就躺被窝里睡了,因为第二天还要去挨家挨户去拜年。
睡到半夜突然会被接连不断的鞭炮声吵醒,说明已经到十二点了,家家都开始放接年炮。为了不惊扰自己的美梦,通常是一翻身头一裹往被子一钻继续睡。
就这样在睡梦中,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迎来了新的一年。
盘古时期,传说有一处仙山,常年温暖如春,仙山上有一颗青玉色的仙树。所有的修练者,只要可以爬上这座仙山,找到这个仙树,将其根吞噬掉,就可以直接成仙。
每日来这座山下,往山上爬的修炼者不计其数,可是所有的修炼者在爬到一半后都会开始走火入魔,最后将自己杀死。
这日,有一只金色的兔子在山下的草地上吃草,突然一条恶狼冲着它咬了过来。
兔子本不会爬山,可是那天惊恐之下,那只金色的兔子竟然一口气爬到了山顶。
震撼了山下想要上山找仙树的修炼者们。玉衡不知
“这怎么可能!世上居然有如此纯洁良善的心!”山下一个修炼的黑熊惊讶道。
兔子上山后,被眼前的景象惊呆!
到处是翠绿的草,美丽的花,还有落在树上的彩虹。
它走到一颗最好看的树前,伸出爪子摸了摸树,然后用头在上面蹭了蹭,“好舒服啊!”兔子惊叹到。
正在睡觉的玉衡,听到声音后睁开了眼,一睁眼就看到脚下站着一只兔子,金色的。
“它好可爱”!
这颗翠绿玉色的树看的呆住了。
这里太安静了,他这一觉睡了几百多年了,没想到吵醒他的竟然是个小可爱。
“真好!”
兔子很喜欢这颗树,这颗树旁边有一片彩虹。
兔子在这颗树下开始抛洞。
“它想干什么!它竟然也想吃掉我!”玉衡心里开始愤怒起来。
他正准备显出人身时,看到兔子枕着他的根,躺在洞里睡着了。
“呵呵呵,我怎么忘了,兔子爱打洞的,原来它是累了,想打个我睡觉啊。”树用他的根抚摸着兔子。
兔子这一觉睡了很久,醒来以后就出去吃草,吃饱以后继续睡觉。
玉衡每天看着兔子,觉得可爱极了。
他终于不再无聊了!
可是兔子这样天天睡觉,即使有他的仙气滋养,也是过不了多久就会变老,死去的。
他想让它永远陪着他,这样他就不会再无聊了。
终于有一天,树在兔子睡着后,进入兔子的梦里,教兔子修炼。
一连几月后,兔子终于开始认识到了修炼的必要,不再睡觉,开始努力修炼。
玉衡每天看着兔子修炼,然后看着兔子枕着他的树根睡觉。
这样的陪伴过了五百年。
五百年后,兔子终于修出了人型。
玉衡也特别开心,尤其在看到兔子那张绝世的容颜之后。
玉衡喜欢兔子很久了……
兔子能这么快修出人型也是因为玉衡在背后默默的帮忙。
兔子在山上待久了,她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玉衡不舍,却又不忍心。
外面现在到处是妖,玉衡担心兔子会被别的恶妖吃掉,于是决定跟着保护她。
兔子没心没肺,只顾着玩耍,不小心被猎人放的夹子夹伤了脚。
玉衡刚想要悄悄帮她疗伤,只见一个年轻男子走了过来“姑娘,对不起,我放的夹子把你弄伤了。”
兔子抬头的瞬间,男子看到了她的容貌,惊呆了片刻后,男子回过神,对兔子说,带她回家疗伤。
兔子单纯,跟着男子回到了家里。
“请问姑娘哪里人,叫什么名字?”男子问兔子。
兔子紧张,因为她从来没有名字“我叫兔子,叫我兔子就好,我是一个山上的。
”
男子笑笑,觉得兔子好可爱。
男子把兔子留在了自己家里。往后的日子,男子每日甜言蜜语,对兔子呵护备至,懵懂的兔子爱上了男子。
成亲那天,玉衡看着他俩拜完堂后伤心的离开回到了山上。
没有兔子的山上,玉衡过得每一分钟都感觉好久。
他好寂寞,他想兔子了。
可是兔子已经嫁人了,他开始后悔,如果当初不让兔子下山,兔子还在他身边陪着他,多好!
可是如果她是幸福的,那么寂寞点也值了。
可是三年后的一天,树神玉衡去人间看兔子,却看到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女人咆哮着在街上吃人。
是妖!玉衡过去一把抓起那女人准备掐灭元神的时候才发现她竟然是兔子!
玉衡不知道这三年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兔子会从一个修仙者变成食人的妖?
玉树去掉兔子身上的戾气,用食指点在兔子眉心,查询兔子的记忆。
原来,三年前兔子和那男子结婚后,兔子为了帮助男子赚钱,用法术救人,被一个居心叵测的道士看上。道士为了得到兔子,给了男子无数钱财。
见钱眼开的男人,把兔子献给了道士。之后道士又把这事传了出去。好多好色之徒全都找到了男人,给男人各种奇珍异宝,只为抱得美人。
尽管兔子不情愿,但是经不住男人甜言蜜语的哄骗。
兔子为了心爱的人,也就只能忍受了。
男人越来越有钱,后来娶了当地官府的女儿做妻子。
而可怜的兔子就被他彻底的抛弃了。
被抛弃的兔子找到男人理论,被男人暴打了一顿,男人骂兔子恶心,各种难听的话都对着兔子骂。
兔子不死心,却被男人更加残忍的侮辱,谩骂,殴打。
最后兔子终于崩溃,爆发的那一刻,原本绝世容颜变得扭曲可怕,一口便把那个负心人吞了下去。
这三年,兔子把那些占过她便宜的人全都杀死了,今天这个人是最后一个兔子找到的曾经害她的人。
玉衡看完后,滴下了眼泪,这三年,他以为她过得很幸福,没想到她竟然过得如此悲惨!
玉衡后悔,当初不该让她独自待在人间。
树内心自责伤心这片刻,兔子就被一阵妖风卷走了。
玉衡急忙去追,竟想不到,那风却消失的如此快,捎带着兔子也不见了。
从此以后妖界恶妖横行。人间惨不忍睹,遍地尸骸。
眼看着人间已经被妖占领,人类面临着灭亡,天帝下旨派天兵天将下凡捉妖。
仙妖大战持续了整整三天三夜后,妖王出现,打败了所有来的仙兵。
天帝通过仙镜看到了妖王身上竟然有树神的气息,便叫来了树神。
玉衡一看竟然是兔子,几年不见,原来她已经成为妖王。难怪他找的那些地方全都没有她的踪影。
曾经悄悄往她身体里输入灵力,只是为了让她早日成仙。
没想到,却让她修成了妖王,祸乱人间。如此,他玉衡便是这一切的祸首。那些被残害的人,也是被他害死的。
树忍着心痛,杀死了兔子,犯下如此大错,原本应该飞灰湮灭。可是玉树实在不忍心,只灭了兔子一半的魂魄,悄悄的藏起了兔子残缺的魂魄,将她带回了山顶。
之后的三百年,玉衡每天清洗修补兔子的残魂。
整整三百年,兔子终于重新醒了过来。
玉衡抹去了她在人间和妖界的记忆,重新醒来的兔子,就像当初刚刚来到山顶时那般,干净,善良!
兔子睁开眼睛的那一刻,看见一个青衣长发有这绝世容颜的男子。男子把她抱在怀里,男子身上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是她最喜欢的那种味道!男子温柔的抚摸着她身上金色的毛,低头看着她温柔的说道“你醒了。”
男子磁性的声音另兔子更加神魂颠倒,天呐,世上怎会有如此完美的人!她好想永远都这样被他抱着。
青衣男子看着兔子歪着头痴迷的样子,心里很是开心。他宠溺的摸了摸兔子的头,说道“怎么还是这个样子。”
兔子听不懂,便四处张望,她很好奇,她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地方!她记得她是住在深林里的,那里没有这么漂亮。心里在想,这是哪里?她想永远待在这个漂亮的地方,可是万一这个漂亮的男子不让她住在这怎么办?
玉衡像是看穿了她的想法,一边抚摸着你的她的头,一边说到,“这里是我住的地方,我叫玉衡,是这里的主人,只要你喜欢这个地方,这里便是你的家。如果你不喜欢这里,我便带你去寻找别的地方。”
兔子听完,心中很是开心!
玉衡顿了下,说道“你看如果你的颜色是雪白色的该多好”说完一挥手,兔子金色的毛变成了雪白色。
玉衡很满意兔子身上雪白的颜色,双手捧起兔子看了又看。
“你就叫莫雪吧,多好听的名字!”玉树看着兔子说。
兔子没有意见,兔子喜欢看他笑,他笑起来真好看!只要他开心,兔子就开心。
往后的日子,兔子每天都跟在玉树的身后,玉衡也乐得其所。玉衡修炼时,兔子也跟着修炼,玉衡休息时,兔子就趴在他的怀里,仿佛又回到了当初的样子。
几十年后的一天,山顶下面嘈杂声,哭喊声不断。
玉衡打来灵镜一看,看到一群妖在追着一个行人,好多人已经成了妖的口中餐,剩下一个妇人带着两个孩子,边跑边哭,一只猪妖快快要咬到身旁的孩子时,妇人挡在孩子面前被猪妖掏了心肺,倒在孩子面前。
玉衡看到此景,飞出了山顶,把孩子揽在怀里,对着一众小妖劈了过去。
兔子习惯了跟着玉衡,见着玉树独自下了山,兔子紧跟着也跑下山去寻找玉树。
其他小妖都被玉树收了法力,打回原形。其中一只猫妖跑的极快,趁着玉树打其他小妖的时候抓了兔子,跑掉了。玉树本想追出去,又回头看见了跪在妇女身边哭泣的两个孩子,回头走到孩子身边的,安抚到“乖,别哭了,你娘她只是暂时离开了,如果你们学会了起死回生术,就可以把她救回来。”
孩子们听后,其中一个男孩子抬起头看着玉衡“公子,你会起死回生术吗?”
玉衡摇了摇头,对着小孩子说到,往前走一里地,有一片海,穿过那片海,有一个桃园,那有一个神医,他会教你起死回生术的。
小孩子听的完点点头。
“殿下!殿下!”一群军队飞奔而来,跪在两位孩子跟前,“娘娘她?臣救驾来迟,请殿下恕罪!”
玉衡看到接孩子的人来了以后,转身飞回了山顶。
“是这位公子救了我们!”其中一个孩子说到,可是抬头一看,早已没有那位青衣公子的身影了。
跪在地上的将军疑惑到,“殿下,臣来的时候除了二位殿下,并无旁人!”
1.遇见就是缘分
年少时总会憧憬着,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位王子或者骑士,是只为你准备的。遇见之后,就是缘分,他只为你悲喜,只为你抵挡人世的锋利。言玉遇见了温弘毅,就是缘分。
言玉不是一个足够勇敢的姑娘,不敢在自己的王子面前主动表白,所以她的大二时光都献给了暗恋。
言玉喜欢的是大一的钢琴王子温弘毅,令一众学姐们为之倾倒的,不只是他的才华横溢,还有他那俊美的外表。
对于言玉来说,温弘毅是糖,足以抵挡远赴他乡求学的苦辣。所以,为了离喜欢的人更近一点,大三那年,言玉报名参加了声乐部的招新,并顺利成为声乐部的一员。
第一次参加社团聚餐,部长热情发言:“我叫金数,是咱们声乐部的部长,坐在我对面这位帅哥,就是咱们学校的大才子温弘毅,同时也是咱们副部长!”
新成员们自我介绍,轮到言玉时,她不自觉抓了一下自己的衣角,有些拘谨:“大家好,我是言玉,大家可以叫我小玉,以后请多关照。”
言玉看到部员们的脸上都挂着善意的神色,唯独温弘毅,自始至终低着头,不曾给过一个眼神。
注意到言玉的视线,金数抬眼看了看温弘毅,颇为意味深长地问:“我们的小玉很漂亮啊,有男朋友了吗?”
言玉仓卒抬起头,讪讪地回道:“还没有。”她不明白部长大人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席间,部员们有说有笑。言玉默不作声,低着头摆弄手机,偶尔夹一筷子离自己最近的那一盘菜。
和她一样安静的就只有坐在斜对面的温弘毅,觥筹交错间,他像游离在空间之外似的,一只手杵着下巴,漫不经心地看着其他人推杯换盏。
温弘毅注意到言玉时,她正像只孤零零的兔子,一门心思吃草。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留意她,似乎希望她和这样的场合格格不入,可又不愿她因此落单。温弘毅在内心寻找着答案,冥思苦想而不得解。
旁边的男生见温弘毅不知想什么走了神,用胳膊碰了碰心不在焉的温弘毅:“小毅,你真的不过去跟新部员们认识认识?”
温弘毅回过神,摇了摇头:“不了。”
言玉在扎着头吃菜时,隐隐感觉似乎有人在看自己。会是温弘毅吗?这个念头一出来,她立刻在心底暗笑自己太自恋了。如果温弘毅会看自己的话,那才是天大的笑话。
2.他的绅士风度
因为大部分人下午还有专业课的关系,成员们陆续离开了。言玉觉得自己差不多也该走了。
言玉刚离开座位,就被一位小学弟拦住了,学弟害羞地表示自己对言玉有好感。言玉正思考如何委婉地拒绝,才能把对学弟的伤害降到最低。
忽然眼前闪过一个身影——温弘毅拽住她的胳膊,将她带出了饭店。言玉心里砰砰直跳,她幻想着接下来会发生偶像剧般的剧情。
温弘毅开口打断了她的天马行空:“不是我想帮你啊,而是作为绅士应该做的。”
“所以,刚才换做是任何一个女生,你都会出手相助是吗?”言玉细声细气地问。
一想到原来他是这样想的,言玉心底有点乱。对于他来说,她果然和其他女孩子没什么区别,并不是那个特殊的例外。
“真正的绅士,不是做自己想做之事,而是做自己应做之事。”温弘毅耸了耸肩,轻飘飘地留下这句话,转身溜了。
此时言玉整个人都陷在失落里,没有想起温弘毅最后留下的这句话,正是出自最近她在图书馆看的那本《挪威的森林》。
学校今年例行组织在F楼体检,电梯里人满为患,言玉怀里揣着体检表在一楼大厅的电梯口已经耗了半个小时了。
电梯来来回回好几趟,学生来来去去好几拨。言玉瞅了瞅自己和死党薇薇两人单薄的小身板,手无缚鸡之力的他们根本挤不进电梯。
温弘毅站在电梯里,看见言玉还站在电梯口,对言玉伸出手。言玉虽然害羞着,可也不忘立刻伸手,紧紧握住了他的手。言玉身边的薇薇见状,大眼睛瞪得圆滚滚的,微张着嘴,似乎想要说什么。
被温弘毅拉进了电梯,言玉才发现有好多声乐部的朋友们都在,正用暧昧的眼神看着温弘毅和言玉,言玉一时间窘得无地自容。拥挤的人海里,温弘毅握着言玉的手一直没松开。
3.只在乎曾经拥有
在保持社团活动和学业两不误的情况下,言玉也没落下爱情这个可遇不可求的小妖精。在暗恋的酸酸甜甜里沉浮着,内心演绎着青春时光的独角戏。
直到冬天的降临,雪花羞涩地吻过冬的枝桠,给冬的萧瑟添了几笔诗韵,给冬的寂寥添了几丝晶莹。
言玉那浪漫的少女心思,附着雪的灵魂,结束了单相思,告别了独角戏,迎来了两个人热恋的暖念。
元旦晚会在即,每个社团要出一个节目,声乐部决定策划一场音乐剧。剧本由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学姐来写,同是此专业的言玉从旁协助。
和学姐一起聊剧本的那天,正是节气中的大雪,宜狂喜。于是,学姐和言玉欢喜地出门踏雪寻梅。那天雪下得紧,学姐不慎滑倒了。
目送着学姐被男友接走之后,看着茫茫雪景,言玉忽然生出一种失落的感觉,继而想起了《红楼梦》中有那么一段话:
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纵然人生有红楼梦中儿女般的繁华热闹,终究还是会归于寂静。或长眠,或等待,或蓄积。
如果,她能和温弘毅有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即使以后会归于平静,也不枉此生了。
不出所料的,写剧本的大任落到了言玉一个人的肩上。在写剧本的时候,言玉脑子里预设的男主角就是以温弘毅为原型的。只是这个男主虽然和温弘毅一样高冷傲娇,但是却多了几分深情。
部员们投票,一致同意由本部的门面担当——温弘毅来饰演男主。角色一一选定后,接下来几天就是彩排了。
言玉坐在台下,看着舞台上的温弘毅,浑身笼罩着一层光华。这样美好的他,仿佛就是为舞台而生,本该拥有掌声和鲜花。
4.与君初相见
言玉的思绪渐渐飘到了初见温弘毅那天,那是她大二开学不久,照例出早操。当时大一的学弟学妹们刚军训结束,瘦瘦高高的温弘毅,拥有像土豆一样健康的肤色,在人群里并不是很扎眼的存在。
可言玉还是一眼就注意到了他,眉目清秀,眼神坚毅,她怎么看都觉得这个学弟好面善。
言玉胡乱地想着,喜欢上一个人真的没什么缘由,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浪漫情节,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美好场合,爱情就那么悄然萌芽了。
她打听到了他的名字,发现了他每天下午都会去图书馆。每每他在图书馆沉思的时候,言玉都会坐在离他不远处,偷偷看着他的侧脸花痴。
他在书架上找书的时候侧目一撇,恰好与言玉对视,言玉就会激动一整天。薇薇笑话言玉是个小花痴,可还是鼓励她主动出击。
薇薇语重心长地劝说:“你主动了,你们俩就会有故事,你不主动,你们俩就没什么交集。”
在图书馆里看着他的身影,言玉也曾鼓起勇气想要上前搭讪。可是一想到要面对他,她就会变得无措。
最终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就这么怅然若失地望着他的身影从自己身边走过。薇薇恨铁不成钢地数落:“不争气的孩子,你说你怎么这么怂!”
犹记,第一次跟温弘毅有了交集,是她和薇薇在校园凉亭里打闹,言玉不小心撞到了温弘毅。
“对不起……”言玉连忙道歉,小手紧紧攥着薇薇的袖子。
温弘毅摸着被她撞疼的胳膊,皱了下眉:“没关系。”顿了顿,眉头舒展起来,又加了一句,“以后小心点,你这样会…….受伤的。”
就是他这句若有似无的关心,让言玉做了一个勇敢的决定,她一定要加入他所在的声乐部!
得知这个消息,薇薇狠狠地敲了言玉脑门一下:“妹妹诶,就因为一个温弘毅,你魔怔了,可别忘了,你连儿歌都唱不好!”
彼时的言玉一腔孤勇都只为温弘毅,在千军万马般的重重面试中,硬生生凭着颜值杀进了声乐部。
5.他的两颗小虎牙好苏!
“小玉。”一声呼喊将她从回忆中拉回,
言玉急忙站起来。是部长在叫她,“弘毅有些不懂的地方,想请教你。”言玉疑惑地看向温弘毅。
“剧本……”温弘毅犹豫着开口,声音听起来温润轻柔,有一丝绵言细语的温柔蕴在其中。
言玉随之也温声细语:“剧本有什么问题吗?”
温弘毅走到她面前,认真地跟她讨教:“我对角色总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像是在演我自己本身,可是又好像不是,总是把握不了这个度。”
“具体是哪一段?”言玉咽了咽口水,下意识后退一步。从未和他靠的那么近过,不禁有些小紧张。
温弘毅像是没发现她的变化,指着剧本说道:“这里,神色饱含深情却又不敢显露,是这样吗?”
说着就看向了她,他的眼睛里,有深深的爱意,是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来,又极力隐忍着的爱。
言玉瞬时看呆了,她渴望了那么久的眼神,终于在这一刻看见了,却是因为她写的剧本。
是该感到欣慰的吧,可是为什么还是会莫名心酸呢?就像是自己给自己编织了一场关于他的美梦。虽然明知是一碰即碎的泡沫幻影,却依然为这昙花一现的美妙而着迷。
言玉及时将自己的心思拽回来,声音有些沙哑:“你演绎的很好,就是这样。”
言玉不敢抬头,说完就逃跑似的快步走出了大礼堂,她刚出门就跑起来。跑到离门不远的拐角里,她似乎失去了全身的力气,靠着墙缓缓蹲了下来。
言玉低头苦笑,温弘毅那么优秀,长得又好看。传闻就连校花对他都是芳心暗许,言玉自问自身并没有能让温弘毅情有独钟的魅力。所以,明知是一场没有结果的单向爱情,可她还是无法自拔的陷了进去。
就在她一个人兀自伤心时,头顶处却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你真的觉得,我刚才那种眼神…….是演出来的?”
温弘毅在她跑出大礼堂后,紧跟着也跑了出来,然后就看见眼前这幅画面。她像是被人遗弃的小猫一样,垂头丧气的蹲在墙边。
言玉本来是低着头的,听见他这句话,蓦然仰起头,发现他正蹲在自己对面,歪着头看她,脸离得比刚刚在大厅里还要近。
温弘毅的手轻抚她的头顶,动作轻柔的像羽毛飘过,有点痒。言玉没忍住,微微动了动。这一动,像只小猫咪在撒娇,惹得温弘毅直笑。
她忍不住偷偷看他,认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他如此笑过。现在见他这样露出牙来笑,才发现他竟然有两颗小虎牙,十分可爱。言玉被迷的神魂颠倒,她想,她再也遇不到一个比他更适合笑的少年了。
言玉想到他刚才那句话,想开口问问他究竟是什么意思。温弘毅却再次揉了揉她的头顶,笑了笑便起身离开了。
温弘毅走了好一会儿,言玉才灵魂归位。整个人被一种异样的情绪包裹着,只听见一声声急促的心跳声在胸腔中回荡。
心底有一个答案破土而出,或许,温弘毅也喜欢她!言玉脸颊滚烫,飞奔回宿舍,迫不及待想和薇薇分享这个结论。
6.他对她何止是喜欢
第二天彩排前,言玉早早来到大礼堂,果不其然,只有温弘毅一个人坐在后台看剧本。
言玉看到温弘毅就小鹿乱撞,踟蹰着一步步挪过去,郑重地说:“温弘毅,我喜欢你。”每一个字说出口似乎都用尽了勇气,说的清晰有力。
他看着她因为紧张而越发可爱的小动作,忍俊不禁笑出声,很温柔地说:“我的高中老师告诉我,‘可爱’是值得被爱的意思。言玉,我身边每件可爱的小事物,都会让我联想到你。我想,我是爱上你了。”
喜欢了那么久的少年对自己说“爱”,言玉此刻的心情难以言喻,比翻滚的海水还要波澜壮阔,比翻开试卷就知道所有答案还要激动,比掉进蜜罐儿里还要甜。
言玉猛地扑上去,抱住了温弘毅,兴高采烈地难以自已:“你爱我,原来你爱我啊……”情侣之间的第一次拥抱,是幸福甜蜜的。
言玉因为贪睡,常常会错过早饭,为了监督言玉,温弘毅每天都会在女生宿舍楼下催着言玉去吃早饭。
在温弘毅连绵不绝的电话轰炸中,言玉终于睡眼惺忪的出了宿舍。一见到温弘毅,言玉立刻笑嘻嘻地扑进他怀里,双手环住温弘毅的腰不撒手。
温弘毅盯着她超短裤下露出的大长腿,向宿舍的方向扬了扬下巴:“回去换条裤子。”
“为什么要换?这条不好看吗?”
“裤子太短。”
“现在是夏天,而且这本来就是超短裤好不好!你看,好多女生都是这么穿的。”
“嗯?换,还是不换?”
“好好好,我换,换!”
言玉的妥协,不是因为被他俊朗的美色所迷惑,也不是因为霸道男友不好惹,而是因为,她觉得温弘毅的这个要求,源于他对自己的在乎。
温弘毅和言玉正是蜜里调油的热恋期,时时刻刻都想黏在一起。温弘毅一旦上大课的时候,言玉都会跟着去听。
虽然人家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然而来蹭课,言玉理智上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安。事实证明,有温弘毅在身边,连这种不安感也是甜蜜的。
某节课上,老师讲着讲着就开始点名提问,首选了学霸温弘毅,老师问他:“如果你会像鲁滨逊一样流落荒岛,但是能选上一个人和你一起,你会选谁?”
温弘毅笑的无比甜蜜,指着言玉,耳根红红地回答:“她。”她的样子映在他眼底,缱绻如画。
言玉低着头偷笑,心里某个地方柔软得不像话。她仰望着他,阳光从窗外照进来,他侧脸的轮廓散发着光芒。
温弘毅在课后练歌的时候,言玉都会坐在一旁陪着他。听着他动听的嗓音,言玉心潮澎湃,渐渐无法控制自己的喉咙,开始跟着唱起来。
到高音时,言玉唱的撕心裂肺,全神贯注,比温弘毅还投入。温弘毅终于忍无可忍,利落地从书包里掏出手机。修长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滑了几下,拿到言玉面眼前晃了晃:“给你转过去1000块钱,不许跟着我唱了。”
言玉委屈巴巴的,像是做错了事的孩子,受伤的看着温弘毅。垂着头拿出自己的手机,转瞬,美滋滋地点了收账,得了便宜还卖乖:“现在大学生毕业找工作多难啊,外边黑心老板还那么多,资本家一个个都是吸血的。我以后不要找工作了,每天给温大才子唱个歌,一个月就是三万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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