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姨再婚
我叫薛珂,今年二十六岁。在城东最偏僻的巷子里开了家小布庄,雇了个小伙计。
此时崇宁十二年,暮春时节。即便不是宵禁,我这店里也少有客人。但即便有客,也与我无关。算来经营已有十年,我去前店的次数却屈指可数。
傍晚时分甚是清凉舒爽,我在后院的石凳上喝酒赏花,沉浸在美好的半梦半醒之中。花不在树上,而在筐里。
不大的院子里摆满了七八个大箩筐,这次基本都是槐花和月季。不同时节收不同的花回来吃,是我唯一上心的正经事。这是今春的最后一批,再食便是夏花了。
顾珲咚地一声落脚在我身前。这家伙光张心眼不练轻功,我惊了一下,一口好酒险些喷出来。
“又喝成这样。”他坐在我旁边的石凳上,无奈地看着我,“你的小伙计跑去暗场看斗鸡呢。”
“哦。”我当然不在乎那小子,却怕顾珲抢我的花饼吃,故作自然地将盘中最后一颗全塞进嘴里,所以吐字不清。
顾珲却没注意到我的护食行为,反而盯着我从头到脚看,我这才意识到今日没扮男装。不过算了,他又不是没见过。之前落魄的时候可没这么讲究,除了不穿衣服,我什么样子他倒是都见过。
这十二年里,见过我女装本貌的只有小钟和顾珲。可小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见识了老娘的闭月羞花还坚持认为他老板是个男人,而且是个有异装癖的男人。除了打扫和送饭,他都躲我远远的,自己吃住在前堂。
好在除了酒和花,别的事我不放在心上。哦对,还得赚钱。
顾珲勉强算是个朋友,但他从不找我喝酒吃花。他只帮我赚钱。
黑道中介,俗称黑线,靠人脉和眼力混江湖赚差价。当年他发现我轻功可以,帮我脱贫得了温饱,后来我配药的本领被他知道,我又带他奔了小康。不提这其中有多少犹豫和担惊受怕吧,老娘现在这日子过的挺不错。
财大就是气粗。
我又倒空了一个酒壶,头晕手抖,放下的时候力道没掌握好,直接摔碎了。顾珲随手迅速拎起我的手来,许是怕我按在碎片里。
我迷离地傻笑了一下:“前堂没人,你要什么布就自己拿。把门带上。”
顾珲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他向来知道我什么德行,不多问也不干涉,从衣襟里取出一个布包裹放在石桌上。我猜是一本书,但一定不会打开看。
“明晚二更,把它送到廉大将军府上的北厨房,中间灶台的锅里。一千两。”
我打了个哈欠:“只收现银。”
顾珲跑来我这连个包袱都没背,我可不信那腹肌夹缝里能藏下五百两银子。
果然,他有些窘态地从袖子里拽出银票。
“各地各庄都能兑的通票,无号无主无挂失。再不行,我付尾银的时候,你用它换一千两现银。”
“少来。”我起身向筐里取花瓣,脚一软直接坐在了地上,但语气还是很坚决,“老子的规矩,没现银免谈。”
顾珲坐在我旁边,少有的亲和:“我但凡能找到别人,也不会动用你这毒王的。十几年的交情,这一贴算哥哥求你帮个忙。你下个月的酒我包了!”
酒劲上来,我晕得栽在筐里,柔软芬芳。顾珲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坑蒙拐骗了这么多年,人脉和实力都深不可测,我倒是第一次见他为出贴发愁。
我用最后的清醒理智,想着十年交情,想着没他带贴我早就死了,想着下个月几大坛的好酒,喃喃地说:“两千两。”
最后的画面里,顾珲咽口水而抖动的喉结竟然有点性感,我果然醉得不轻。不过那两个字确是从他牙缝里挤出来的,很是冰凉:
“成交。”
我习惯一天都酒不离手,顾珲习惯半夜来找我,所以他也就顺便习惯了我随时睡着,然后把我拎回卧房。
足睡了一天,醒来又是深夜。我拼着头昏脑涨爬起来,吃了个肘子洗了个澡。
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出门是何时,我穿着夜行衣蒙着面,还有为了双重保险而易容出的半面疤痕。和这座都城一样,我也快忘记自己的容貌和身份了。
虽然我大隐隐于市,不闻窗外声,但廉大将军府的传奇还是有所耳闻的。祖上是不打架不骂人的江湖帮派,刚成立好就主动归安了。此后战无不胜,军功累累,是本朝举足轻重的武将世家。就连边夷小国朝见天子之时,都不忘问候廉大将军。
顾珲来找我接这一贴,实则是对我轻功的肯定,因为将军府的恐怖程度简直和皇宫差不多。全员能武,连佣人和女眷也不例外。别人家被外派出征都挥泪饮酒生死别,他家前脚接旨,后脚就举家收拾行装。第二天整个府邸便空得只剩花匠了,实为京城最热闹的搬迁壮举。
就算私下暗封了第一毒王给自己,接了帖的飞贼也不能砸招牌。我这一贴可以说完成得非常出色了。
不仅成功送进去点东西,还顺手带出来点东西——柴房里,一只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小飞贼。
后来,他调侃我当时多管闲事的时候,我一再解释:“救你不是因为鞭伤,而是我认识你发的这种寒疾,很快就会死的。将军府的人一定是教训偷窃者的时候不巧遇到你发病,就把你丢进柴房自生自灭……”
而他面对我的喋喋不休,却总是没大没小地嘲笑着:“得了吧,你就是看上我长得俊。禽兽。”
这种病叫风淋,是寒疾中最少见的一种。万中有一患此症,又万中有一能得愈。治疗需配服大量的药剂,稀少昂贵又麻烦,却都只是药引。引至经脉通络,再混温血调和,方能控制病情。而这温血的主人要随同服用大量的药剂,并且是百里挑一的性火之人。
而老娘,就是这百里挑一的倒霉蛋。生在御医之家,被当成个宝贝供养,说好听了叫华佗在世,说不好听了,就跟养个人参的作用差不多。
无论如何,被当成宝贝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救这个小飞贼,或许是他浑身冰冷的血迹唤醒了医者的本能和敏感的回忆,或许只是不忍心看这副好看的皮相变成好看的尸体。
但救他的过程又累又麻烦。配药,喂药,时刻守着他的脉象和症状。我吃着成斤的药吃到饱,却几乎半月未得合眼,黑眼圈就快蔓延到唇边了。
顾珲再来的时候,正赶天将雨,乌云不透一点月光。这种能见度下,我在自己的院子里都会撞树。我前脚摸黑将盛花的大筐们搬进厨房,顾珲后脚从屋顶上蹿下来。
你就忍心看我自己搬?咋恁懒呢?
不过看着两千两雪花银在地上砸出的坑,我心情顿时明朗多了:“酒别忘了。”
顾珲却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拉了我一下。我在狭小的空间里为了避开花筐,竟直接撞进他怀里。我心里一乱,祈祷他能坐怀不乱。娘的,他还真坐怀不乱。
他毫不理会我的冒失,扯开我的袖口露出手腕上染血的布条。他皱皱眉:“你自己伤的?”
我抬头看着他,瞎话一时还没编好,他却突然丢下我,冒雨走了出去。我跌坐在筐里,刚萌起的一颗少女心被扔得有点疼。见他推开卧房门,我暗骂了一句这孙子真是通人性。
“估计,再有半个月就能醒了。”我跟进卧房,不打自招地解释了整个过程和病情。顾珲的表情平静如水,窗外已开始电闪雷鸣。
“你还是该少管闲事。”顾珲半晌才说。
我耸耸肩,没滋没味地倒白水喝:“我练练手艺嘛,方便接你那些高难度的毒贴。医术不练习也是会退步的。”
顾珲不再理会床上的少年,倒是盯着我看,临走时说:“医好了就快送走他。”
我本也打算医好了就送走他。好不容易在这京城里活下来,再好看的皮相也不能为之破例,这绝不是玩笑话。
可没办法,谁叫我为了救他耗尽了体力,正缺个得力的照顾,又是谁叫这小飞贼如此勤快且有眼力价呢?
那日醒来,我竟见他蹲在厨房挑花,一朵朵一瓣瓣,甚是细致。虽然刚能走动,但他身体底子不错,生活自理已经没有问题。时值天气正好,阳光照在他苍白的脸上,没有人面桃花相映红,却是清灵如水,仿佛能听见泉声。
而当我还没从困倦中回过神来的时候,竟然吃到了好看皮相做的阳雀花炒蛋。多年没受过别人体贴到做花食的照顾,我心里一软,险些老泪纵横。
“你个小飞贼,还有这种手艺?”我一身男装,吃没吃相。
他却认真地看着我:“我已经好了,之后吃药就可以,不用你再割腕取血给我。”
我点点头,心想再流我也没多少血了。
“你之前犯过这病吗?”
他摇头。
“那你怎么在将军府的柴房里晕过去?被打之前还是之后发的病?”
“飞贼呗,被抓了就挨打,他们哪里管病不病的。”他看上去不大想说。
吃人嘴短,我想说点好听的宽慰他。
“将军府在我们出来第二天就奉命出征,估计现在又只剩花匠了。你偷了什么,谁打了你,这账都只好以后再算。”
不过他听到我说的,既不惊讶也不痛恨,倒像是沉重地出了口气。
我也不想管,留下这少年做个糕点厨子也好啊。老娘正值身体虚弱生活不便的时候,费了那么大劲弄活他,不多奴役奴役就亏大发了。
没有听顾珲的劝告,也没有严守自己与世隔绝的誓言,我不仅破例收留了小飞贼,还让他在我的书房里一住就是两个月。
他恢复得极快,年轻真好。倒是我,失血过多身体虚得紧,没精打采倒在卧房里尽情大睡,再出门伸懒腰的时候已是初秋了。这期间,端茶、倒水、送饭、送花食、外加禁酒,小飞贼像个小丫鬟一样面面俱到,很是中用。
当然,他完全取代小钟来照料我的原因不只是主动能干,也因为小钟看到他之后,怀疑我有断袖之好,吓得躲更远了。
初秋夜晚,凉爽清透,虽然最近不少吃花的口福,却被小飞贼把酒拦得死死的。顾珲说好的几大坛也没了消息,这个不守信用的孙子。
几乎痊愈却没酒的日子,正常入睡实则成了大问题,安神香对我早就无效了。心血来潮,我忽然想到练练暗器。
而我断不是忘恩负义或者嗜血成性的人,也绝不会因为小飞贼嘲笑我“暗器功夫是马夫教的”就杀他泄愤。但我的暗器本领确实比马夫强不了多少。如果小飞贼躲得慢点,那么粗的针很可能要了他的命。
看到他灵巧飞跃的身影,针在手臂上擦出血痕,我吓得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
他还没来得及得意忘形,就被我拉进书房,强行扯开衣袖,那么大的个子还娇羞了一下。好半天他才明白过来,看着我忙碌地折腾着药粉和白布,惊讶地问:“你自己练习,为什么还要涂毒?”
“我的暗器都有毒。”我处理着迅速见黑的伤口,额上渗出汗来,“所以你要离我远一点。”
不知他能不能听懂。看到我躲在暗处的生活和雌雄莫辩的做派,他应该猜到我并非普通的布庄老板。做个飞贼还只是挨顿打,与我有关或许是丧命的营生。
而这句话,既是提醒他,也是提醒我自己。体内的酒精似乎终于代谢干净,我知道是时候让他离开了。
小飞贼伸出细长的手指,轻轻拭去了我鬓角的汗珠:“我教你暗器。”
我没抬头看他,在沉默中熟练收起桌上凌乱的东西。写了个方子,又找出一件衣服一起递给他。
断酒似乎让我开始了新的生活。我很久都不知道,一天里的时间原来这么长,也几乎快忘记,自己借酒躲清醒的日子已有这么多。
我悄悄打开窗户看向外面,那是我生活了二十六年却异常陌生的都城面貌。四海升平,国泰民安,八方平定,礼乐迭兴。当今圣上对外铁腕、对内仁慈,不仅有很多减轻赋税、开库扶贫的政策,自身也是忠孝仁义的典范。登基十二年来,皇室连党争的丑闻都不曾有过。从上到下一片祥和,甚至比先皇在位时还要盛治,人人都称一句贤君。
顾珲再来的时候又是一个月后。我开口便要向他讨酒,利滚利也该有上百坛了。可是他黑着脸,目光深沉又低垂,我一时没敢说话。可能因为我在天黑至此的环境下很少清醒,此时看着他,感觉不太真实。
他坐在院中的石凳上,甚至叹了一口气,才说:“阿珂,我带了一贴给你。是一种寒疾的医贴,价格很高,与你之前治好的小飞贼状况很像。我接下之前,并不知道这是从宫中流出来的,不知道接这种贴等于签了生死状……”
我却已经蒙了。我没有像顾珲一样关注价格和危险,而是深深陷在这无端出现的医贴本身。
宫中……
寒疾……
秘密发帖而不公布病情……
尘封的记忆碎片向我飞来,刀子一般锋利地割破我的脸。清醒使我疼痛,疼痛使我清醒。我一瞬间后悔自己为什么不保持醉醺醺的状态,下一瞬间又格外庆幸今天的自己未沾滴酒。
顾珲惊讶于我没有犹豫也没有讨价还价。确认了好几次我会接下这一贴,又确认了好几次不用拎我回卧房,他才闪身消失在黑夜中。
随后,在我还没有想清楚状况的时候,小飞贼就落脚在顾珲刚才的位置。
“他要你用血去治病。”这是他极不情愿被我赶出去之后,第一次露面。
我不想理他,起身向卧房走:“下次不要偷听我们对话。”
“你缺钱我可以给你!”小飞贼有些激动地挡在我面前,“不要去接危险的帖子。”
我有些哭笑不得:“你又去偷了什么东西,暴发户?我只卖点血就能衣食无忧,用不着你操心。”
“你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这样用血会丧命的!”
是,我的身体每况愈下,早就不像小时候边取血救人边活蹦乱跳。这次在床上足躺了一个多月才活过来,我不需要别人提醒我已经多么衰老多么脆弱多么不堪一击。
“我的事情你不要管,以后我的布庄不许你进来。”
“你知不知道这个顾珲是什么来历?”
我躲开他向卧房走,他跟在后面继续说:“换句话说,我这种寒疾世间少有,顾珲怎么知道你能接这一贴?而如此稀有的病人,这次发病却刚好被顾珲拿到医贴,又会是谁?病人既是宫中之人,范围便更小了吧?”
我心里一颤,脑子里频繁思绪凌乱冲撞,随后又有疑惑升起。我回头看着小飞贼。
“你想说什么?”我故作镇定。
“十二年前,三世御医里通外国谋害新登基的皇上,被太后直令株连九族。这事,跟你有关吧?”
我惊慌失色,哑口无言。其实我早就不怕死了,求生只是本能。隐瞒躲藏了太多年,害怕被揭穿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小飞贼的表情在黑暗中很模糊:“我只是想告诉你,连我都能查出你的底细,那个顾珲怎么会不知道。”
【崇宁元年,新帝登基尚不足月,相关的仪典还未完全。小皇上的寝宫却在白日里门窗紧闭,遣走下人,拒绝来客。
两个十几岁的少年少女蜷缩在重重屏风后的角落里,流着泪发着抖,满脸惊慌仿佛做错了事情的孩童。
少年自言自语地嘀咕着:“从我出生起,薛御医就被母妃指定来为我治病,她始终担心先天不足的身体会让我在继位之争中败下来。如果没有你的血,我早就死了两次了。”
少女接着说:“爷爷对贵妃娘娘忠心耿耿。他听命害死了皇后腹中的胎儿,慢性毒疯了几位宠妃,向所有人隐瞒你的风淋症,还……”
“阿珂……”少年握住少女的手,泪汪汪的眼睛带着怜悯和安慰。
少女却像惊弓之鸟般猛缩了一下肩膀,接着又突然瞪大眼睛:“我明白了!因为我家知道太多事,做了太多事!所以爷爷刚刚禀告你的病已得根治,贵妃……哦不,是如今的太后娘娘便不再需要我们,要立刻诛薛家灭口!”
“我不会让你们死的!不会!”
“你怎么做……顶了莫须有的里通外国的罪名,太后懿旨已下,薛家上下全部登记在册之后,就会立刻问斩了……”少女泣不成声。
少年的表情很痛苦,泪水早就花了白皙的小脸。他把少女拦在怀中:“对不起,我救不了薛御医……他救了我那么多次,我却一次也救不了他……我欠下的太多了,薛家不该如此效忠于我!”
少女早已被惊恐和伤心压垮了弱小的身躯,但听到小皇上的话,她却用仅有的力气狠狠摇了摇头。
“你年少势弱,不能左右太后的决定,这不是你的错。爷爷一直都说,你定会是贤君。”】
顾珲每隔三日来布庄取走配好的药材。很少停留,也没给我带过酒。我不相信以他的谨慎,没有发现桌上的花羹花饼并非出自我手,但他从未过问。我有些不明所以的失落,他对我的关心似乎从少到无了。
我却注意到他总是精神紧张,甚至心不在焉。我猜他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想问问,却知道那些不该是我过问的。
小飞贼仰仗知晓我的身世,以及挑花用花的好厨艺,继续赖在我的书房不走了。我不赶他出去,也没听他的劝告逃离顾珲和这医贴。他看出我的想法不会被轻易左右,索性不再争辩,帮我打下手,照顾我的饮食起居,也可以对于达不成共识的事情心平气和地聊天。
“我的身体没问题,好生调养,便没有性命之忧。不管医贴对面的那个人是不是当今圣上,总归是个随时可能丧命的人。医者仁心,让我取些血虚弱一点,总比让他死掉要好。”
“你不是说性火之人极少,会医这种病的人也不多吗?你就不担心那位病人顺藤摸瓜,找出你来?”
“他不会的。”我声音很轻,也注意到了小飞贼不屑的神情。
“当初他帮你逃出皇宫,你为什么不离开京城?”
我发现自己心底没有升起多少沉重和痛苦,或许事情真的过去了太久,已然变成褪去了感情色彩的陈年图画。
“一开始,太后戒严全城,我躲在一个废弃多年的宅院里根本不敢出来。后来听说薛家上下都已收押,城门可以自由进出了,我却发现自己出了城也没有能力生存。不吃不喝数天,我已经半死不活了。再后来顾珲救活了我,让我接贴,我在这里有银子盘下一个店铺,安稳地躲起来,更没必要一定出城。”
“你躲在京城,那么多搜捕人员都没发现你?顾珲竟然能找到你,而你当时还没有饿死?”
我耸耸肩:“谁知道呢?这就是命吧。”
“京城里权力最大的女人发誓要斩草除根,你有了银子有了体力之后,却不想逃跑吗?”
“我……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可能并非很有求生欲了……”
小飞贼却摇摇头:“不,说到底,你还是不恨皇上。”
我不恨他吗?
好像是的。
我全家上下几十口,从他出生起就为他鞍前马后,东奔西走,做了很多不堪不齿违背医德的事情。最爱我的爷爷,为了保住他的性命,两次将我置于生死边缘。而最后,当他终于登上帝位,我薛家却落得个恶名加身、满门抄斩的下场。
但我分明记得小时候,他从御膳房偷点心给我吃,为我去摘宠妃的芍药而被皇上责罚,瞒着贵妃娘娘带我出城,集市上的桂花糖虽然不及宫中精细,却别有一番滋味。他带我读书看戏,教我轻功和暗器。
他早就是极得宠的小皇子,贵妃娘娘常教导他喜怒不形于色,他却把最单纯美好的笑容和温柔,都留给了我。甚至面对唯一不能对抗的母亲,他也冒着危险调换了一个宫女的尸体,而将我偷送出了宫。
所以我愿意两次冒着危险医救他,也愿意长久留在这京城的一隅苟且偷生,只为他有可能复发的疾病。
我其实,并没有恨他。
就从那么一个普通的早上开始,小飞贼不知为何消失了。我担心他,忍不住猜测他去了哪里,觉得自己像为娘一样唠叨多事。他本就不属于我这里,离开的结局对他对我都是最好的。
小钟又开始负责后院的饮食打扫,手艺还是那么差劲。
“外面怎么这么吵闹?”我边问,边放下碗筷倒茶喝。连我这偏僻的地方都能听见声音,想必主街热闹极了。
小钟把头埋在碗里吃得起劲:“出征的队伍回来了。”
“廉大将军?”
“不是。大将军家投敌叛国,走露了消息,被赶去的援军一举消灭了。援军队伍今天回来,听说会是皇上皇后亲自迎接回宫。百姓们都兴奋地凑热闹,已经好几天了,连菜价也跟着上涨。”
我不愿关心这院子之外发生的任何事情,只是听到叛国一类的字眼,禁不住在心头停留罢了。
我希望小飞贼的不告而别只是去看凯旋将军和皇上皇后,也希望他不要再回来。离别似乎本该猝不及防,我只是叹息没有好好地道别。
当年爷爷兴高采烈入后宫禀告新太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我被塞进箱子送到皇上寝宫躲藏,只记得爹娘的惊慌和泪眼;我连夜在颠簸的马车中出宫,皇上迎着笑脸去见他的母后,不曾回头看我一眼;而如今小飞贼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只留在我床头一篮桂花糕,我甚至还没问过他的名字。
听到顾珲落地的声音,我的第一反应是小飞贼回来了,毕竟顾珲从来不在半夜之外的时间找我。而顾珲也很奇怪,比之前更怪。他没有在我叹息着欣赏酒坛的时候拉我回房,也没有板着木头脸拿药拿血再一言不发翻墙消失。
我借着还算明亮的阳光,看着顾珲的愁云锁眉和欲言又止,只是换了一个光线,就仿佛在看一个从不相识的人。
“阿珂。”他久久才开口,开口便叫我名字,“你离开这里。”
“啊?”
“你离开京城吧……快点走!现在就走!”他瞪大眼睛,红丝密布,甚是骇人。
我满腹的吃惊还没来得及变成语言,凌空出现的几道黑影便中断了我们的交流。我第一次意识到这后院的与世隔绝是如此虚拟,如此脆弱不堪。一时之间我并非害怕,而是不知这些持剑蒙面的矫捷身手为谁而来。毕竟这世上有很多理由,让我和顾珲成为被追杀的对象。
剑光割破了温暖厚重的阳光,几个回合便展现出了上乘的武功和不留情面的杀意。我凭借还不错的轻功让自己没有立刻死掉,但也没能飞出这不大的后院。夕阳照得院子鲜红似火,我被逼进柴垛的角落。
顾珲挡在我的身前。
我数不清他身上有多少伤口,也不知道已经流出了多少血液融进这猩红的背景中。但持剑逼近的领头人落下了掩面的黑布,表情竟是痛苦。
“哥。”那个男人如是叫了一句,听起来比我还要年小。
顾珲没有说话。
“哥,”那个男人又说,“别再护她了。”
“求你了,再拖延一天,就一天!我会让主子改变决定的。”
“算了吧!你以为你是谁?你求了这几天,连主子的面也没见到,还不明白他的意思吗?”
顾珲急促地喘着气,又向后用身体挡住我。
“你们是皇上的死士?”我又转而问顾珲,“你也是?”
没有人回答,只有三只利剑倏地刺过来,在夕阳之下清晰到眩晕。我来不及思考,猛地刺出手中的毒针,听到清脆的一声叮当响。只有领头的那个男人用剑挡住了毒针,而另外两个人都没能来得及。
因为他们的剑已经刺进了顾珲的身体,来不及拔出来。
我在他身后,看见浸透鲜血的夜行衣上穿出两只锋利的剑尖,光亮刺得我眼睛痛。
【崇宁九年,又一批训练好的死士被秘密遣送入宫。
弟弟说:“我们倒是如你所愿,被直接分配给了皇上。真不知是福是祸。”
哥哥的脸上难掩喜色:“当然是福!这就是天意。与其像现在这样飘荡江湖,做黑线也是脑袋挂再裤腰带上,倒不如去实现男人的价值。皇上是天子,普天之下的最强者。我们只有跟着强者,才能成为更强的人!”
“可是伴君如伴虎啊,听了那么多宫里的传说,你怎么还想进宫。”
“成大事者,必不拘小节。”哥哥露出向往之色,“作为君主,难免要染血的。他要统领大局,必须舍弃掉一些细枝末节。”
“他手下有多少不必死的冤魂,难道你也忘了?”
“我们这种小人物,怎么猜得透皇上的心意呢?是那些人罪有应得也未可知!”哥哥爱惜地摸摸手中刚发下的令牌:“看过他这些年的英明决断,看到他登基之后天下的昌盛和平,就能知道那是多么大的智慧和魄力。我相信,他是贤君。”】
顾珲倒在我面前,鲜血模糊了他的脸和衣服。夕阳红得愈发可怕,好像顾珲的血侵染了此时的整个世界。
我跪下来,摸摸他的肩膀,又摸摸他的头。滚烫的血液浸着瘦如干柴的身体,他面色蜡黄,手依然紧紧握着剑柄。
他看着我,目光温柔又深沉。
我想怪罪他的欺骗,也想问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更想说两句原谅且感激的话,让他走得安心。但声音卡在嗓子不能发出,顾珲却慢慢闭上了眼睛。
对面那个称呼顾珲为“哥哥”的男人向我走近。我无处可逃,又出了几发暗器,但无一例外被他的剑轻松弹开。随着一声声叮当落地,我彻底放弃了回击。
“你不用挣扎。你明知道即使杀了我,还会有新的死士出现,那种规矩你比我懂得更早。只要我的主子不放过你,你便无处可逃。”
“从没见过如此多话的死士。”
他收起剑,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瓮。我这才知道自己多活了半个时辰的原因——他还要我的血。
皇上还要我的血。
皇上派死士来,取尽我的血再杀掉我。当年他同太后的一场好戏,不仅保住了所有的秘密,还让我心甘情愿留在了京城。十二年里顾珲奉命帮助我、看着我,让我这颗能保命的人参安全存活,以备不时之需。如今他怕是已寻得什么神医或者道士吧,便再没有理由用他的王土供养我这颗多余之草了。
“皇上让你杀掉我,也杀掉顾珲吗?”
那男人只盯着从我手腕流进瓮里的血,生怕浪费一滴。
“他知不知道你们是兄弟?”
男人依旧不作声。
“你们兄弟的声音真像。”我的手一直护在顾珲的身体上,“作死士入宫之前,是不是想到了有一天会手足相残?”
“我不能和你对话。”
“但你很快就会杀了我。至少该让我死得明白点。”
他轻叹一声,抬头看我:“我哥哥怜惜你,我不会让你太痛苦的。他……”
我终于等到他抬头,等到他的目光不及我低垂在顾珲身上的手。最后一根毒针,我甩手刺进了他的脖颈,是从未有过的准确。我发誓这一切都是下意识的,是本能,是低级可耻的求生欲的驱使。如果再给我理智思考的机会,我宁可放弃这最后的生机,也要听他把话说完。
但那男人还是瞬间住了声,直直倒了下去。他倒地的瞬间,我伸手遮住了顾珲的眼睛。带着极深伤口的手腕又一次将鲜血染在他的脸上,但我不能让他看着弟弟死于我手,哪怕这正是打算杀掉他的人。
我靠在柴垛上,四具尸体在我面前逐渐冰凉,带着腥味的腐臭。我无心理睬径自愈合的伤,倒是希望那要命的血液尽快流干——既能解脱自己,又不让别人如愿。
但我晕倒的时候,确实看见了一个向我走来的黑影。
再醒来已经躺在了不知是哪的客房。手腕上缠着布条,饥肠辘辘,头晕眼花。坐在我床边的,正是小飞贼。
我强忍着虚弱坐起来,这是一个阴暗潮湿又破旧的客栈,桌上乱七八糟堆满了药和包扎工具。小飞贼端过来一碗水,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是我把你从布庄带出来的。应该很快就有新的死士赶去,估计他们正在城中到处找你。”
“小钟呢?他知不知道布庄有危险?”
“别傻了,小钟跟顾珲一样,也是被派到你身边的人。”
我心里一颤,眼前闪过那个孩子又胖又蠢的呆萌的脸,他在来布庄上门讨饭的那一天留下。贫穷的父母刚把他卖掉,他就逃了出来,之后便留在了我的布庄,那时的小钟只有六岁。那个笨手笨脚、贪玩贪吃的男孩,那个时刻躲着我却又照料我饮食起居的小伙计,原来也背负着皇上的旨意。
真是无处不忠臣。
“让我猜猜,你不仅不恨小钟,反而有些心疼他,对不对?”小飞贼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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