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奶奶无名氏

王丽看着手里这根细细的亮亮的针,一个人坐在床边愣住了。是那种最小号的针,可以轻易戳进肉里。

囡囡是王丽和老公何健的第一个孩子,医生抱出产房就跟家属说这个宝宝五官好看呢,以后肯定像妈妈。

王丽和老公是大学同学,四年的朝夕相处让他们决定毕业就结婚。因为何健是他父母将近四十岁才好不容易怀上的老来子,所以很急切地想抱孙子,早早给何健存了一笔钱,婚房也在大学期间就买好了,就等着这对新人入住了。

王丽第一次见婆婆张华,觉得是个面目慈祥,一脸笑容的中年妇女。张华拉着王丽的手说很喜欢她,想他们尽快结婚,早点生孩子,一切事宜他们都安排好了。

王丽也感觉和何健四年感情很好,双方父母都满意,早点结婚也挺不错的。这样这对才大学毕业的情侣,就选了个好日子喜结连理了。

婚后婆婆每天变着法给王丽炖补汤,笑着叫她早早生个孙子出来,趁她还能动,帮他们带,这样也不影响他们的事业。王丽连连答应。

王丽夫妇都是身体健康的年轻人没有任何不良爱好,宝宝就在一个月后默默地扎根在王丽子宫里。

怀胎十月,王丽从怀吐到养,整个人都憔悴不堪,但宝宝生下来,是个七斤八两的小美女,夫妻两个高兴得不得了。各位长辈也表达了祝贺。

婆婆张华在月子里尽心尽力地照顾王丽,期间偶尔开玩笑说再生个二胎成个“好”字。儿子何健每次都反驳说生囡囡王丽已经吃很大的苦了,而且他们都觉得女儿贴心,要把所有的爱都给她。这个时候王丽总是很感激地看着老公,婆婆总是笑几下就出去了。

囡囡从出院回家就是婆婆带,理由是怕王丽年纪小不会带孩子,总是喂奶的时候才抱给她。但也是奇了怪了,医院里住了七天,囡囡都是吃了睡,睡了吃,很少哭,偶尔还睁着圆圆的大眼睛好奇地东看西看。

回到家没几天就开始动不动就哭闹不停,只有喝奶的时候会安静一下。王丽当新手妈妈根本没经验,婆婆愿意带孩子她很感激,每次孩子喂完奶张华就贴心地把孩子抱走,哭声透过几道门已经传不进王丽的耳朵里。

这天婆婆有事出门,王丽把宝宝抱到自己的房间,却忘了拿小被子。她进去婆婆的房间拿了被子走到门口,眼睛瞥到地上有张黄纸。她捡起来一看,纸上字体杂乱地写着什么七七四十九天得男,唯有针破女煞。

王丽看不怎么懂,把纸放在婆婆的梳妆台上。台上有个红色绒布的小口袋,但王丽没有翻别人东西的习惯,何况这个还是自己婆婆的。

囡囡哭闹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有时喝奶也安抚不了她。王丽说带她上医院,婆婆总说没事,女孩子娇气爱哭点没事的,只要不发烧不咳嗽就不要紧,医院跑多了不好。

王丽想着婆婆毕竟有经验,网上也说别经常带宝宝上医院,这样会降低抵抗力什么的。何健这段时间公司忙,每天早出晚归也没时间陪他们上医院。想想孩子哭也不要紧,就先不去医院。

这天王丽喂奶时,囡囡喝了几口就哭个不停,小手乱抓,小嘴里大口大口地吐奶,把王丽吓死了,当下穿上衣服拿起包,抱着孩子就往医院跑,忘记了叫上在楼下超市买菜的婆婆。

囡囡在医院的检查结果把王丽和之后赶来的何健惊呆了,囡囡体内有四十九根绣花针,深深地陷进她身体各个位置。有些针扎得太深必须开刀取出,囡囡才三个月大就要经历开刀这么可怕的事。

谁往囡囡体内扎的针?王丽突然想起婆婆房里那张奇怪的黄纸,拉扯着何健的衣服声嘶力竭地说:“都是你妈害得!”

何健被她摇得头都大了,叫她冷静点,不相信自己那个总是笑容满面的妈会对自己的孙女下毒手。所有亲戚都说张华是真心喜欢这个孙女,一直都是她带的。

王丽跑出医院急忙打车回家,一进门推开上前问话的婆婆就冲进她房间,在梳妆台上翻找。张华急忙来拉开她,王丽推了婆婆一把,在梳妆台最底下的抽屉找到了那张黄纸,旁边还有上次的小红袋子。

王丽打开一看,里面是十几根崭新的明晃晃的绣花针。针尖细得仿佛戳进她心里。

她愤怒地回头看着她婆婆,张华已经瘫坐在地板上满脸泪水。王丽还来不及质问她,何健也赶回来了,看到妻子和母亲这个样子,还有妻子手里的针,大脑一片空白。

王丽和何健离了婚,她无法面对伤害自己女儿的婆婆。原因是张华私底下算过王丽夫妻俩,命中不带儿。想要儿子,唯有在第一个女儿体内扎满49根针。才能破女煞。

当天婆婆一脸歉意地说出这个让人不敢相信又不得不信的理由。还生生地说是为了这个家、为了他们夫妻两个好,从头到尾没有一点后悔的意思。

王丽当天把婆婆骂了一顿之后回到医院照顾女儿,囡囡在医院待了将近一个月。看着从她体内取出还带着血的针,看着老公何健一脸憔悴的样子,听着亲戚们各种替张华求情的声音,她提出了离婚,并且说不同意就起诉张华故意伤害罪。何健只有痛苦地答应了。

王丽带着女儿离开了这个城市,回到了老家。何健搬出了家,张华一个人留在他们的婚房里,小区里的人都对她指指点点,每个人都在说她恶毒。何健爸爸也说她太可怕,一气之下回了老家并且不承认和她的夫妻关系。

张华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嘴里念叨着:“我是为了你们好,为了你们好。四十九天到了,女煞就破了,孙子就有了,孙子就有了,嘻嘻哈哈……”

“我们都一样,向往简单的生活,”表妹这样说。“我想我的生活要像电影一样起伏,”我反驳。

到现在我还是不清楚我内心的真实感受,简单,还是复杂。

“随便找个工作,慢慢做吧。”她说。也对,找个工作都得让人忙上大半年,还不如随便点。说是我找工作,不如说是工作找上了我,一切那么顺利不带一点擦碰。毕业第二天的双选会,我就看上了一个工作,一命即中。

大学我的专业是兽语,一个只有十个人的冷门专业。我的工作是帮助建立宠物与新主人之间的感情,与猫狗和人打交道。我甚至没有问工作的薪资和地点,当天帮他们收摊后,就搭顺风车去了工作的地点。坐在车上昏昏沉沉,半睡半醒,再看手机,竟是四个小时以后了。到底是什么地方啊?

打开车门,一股咸湿的气息笼罩过来,是海的气息。我当时就掩盖不住兴奋傻笑起来。海边的一座用来做宠物站的别墅,就是我将来长期工作的地方。一个月几千的工资,太棒了!

“随便果然是件好事。”“但愿吧。”电话那头表妹落寞地说,她还在为找工作而发愁。

说实话我对猫狗有一种天生的恐惧心存在,小时候家里养了一只黑猫,母亲没事就把它抱在怀里,我退避三舍。

穿过精心打扮的前屋,几只乖巧靓丽的狗狗端坐着迎接我们,摇摇尾巴。后屋就是监狱了,打开灯,一双双各式各样的眼睛盯着我,我忍不住后退一步,抚平心绪,才走进去。

这些闪亮的大眼睛各流露出不同的情感,大部分是好奇,小部分是冷漠。

“能接受吗?”“能!我很在行,也不怕。”我说。我在这里住下,海风没日没夜地吹,驱走本应缠绕在宠物站的不好气味。心情大好,牵了一条“监狱”里的牧羊犬,去海滩散步。它直把我往水里拽,在浅滩里得意地踩着水。我任它放肆,松开它的束缚,坐到水里,心里尽是满足。

“手机泡坏了。”我在qq上跟她聊天。“不至于吧?有空我给你买个新的去。”表妹是个厉害的角儿,新工作收入可观。

我的第一个客人领养了一只狮子狗。“为什么怕狗还要养呢?”我问。“我是单身嘛,朋友说动物可以提高人的情商。”她故意装作害羞的样子。

我让她躺下来,把狗放到她臂下,让她感受它的体温。“它在发抖唉。”“给它取个名字。”“……小狮子”“不要闭着眼睛。”她睁开眼睛看了一下小狮子,它也在看她,她立马又闭上眼睛,死活不敢再睁开。“你得在这住一阵子。”“没问题!”她冲我眨眨眼,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今天我又去遛狗,重获自由的狗儿没完没了地疯狂玩耍,我也陶醉在欢乐中,全然不顾形象,四仰八叉地躺在沙滩上,任这几只快乐的牧羊犬在我身上跳来跳去。我越发觉得这是个绝好的工作,与动物交流,是不会有烦恼的。

夕阳沉下海平线有一会儿了,天空呈现一片片各种格调的紫红,夜晚将要来临。我抱着一只德国牧羊犬,轻轻地摩擦,它享受地看着我,这样的生命是简单的,它们用纯粹的眼神直视你的眼睛。一旦你进入了它们的世界,那个世界就只有你了。

海边的灯塔亮了起来,海水的反光照亮了白色塔角下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一个身影呈现出来,我观察了好一会儿,还看不清外形。

“带你的小狮子去散步吧。”单身贵族呆坐在椅子上,傻傻地看着她的新宠物。

我放开束缚,狮子狗小跑起来,她吃力地跟上,索性跑起来,小狮子见状,加快了速度,人和狗开始了赛跑,她一下超过了狗儿,它也不甘示弱,奋力超越,她体力不支,由跑变走。“你坐下试试。”我建议道。小狮子跑了没多远,折返回来,围着她兴奋地转圈。“摸摸它。”

不出三天,小狮子认可了新主人,单身贵族要把它领走了。“我的手机号码,有问题呼叫我。”“好!”她把狗塞进她的甲壳虫,遂自己“钻”进去了。“再见。”好有成就感。

我带出来的狗一次比一次多,我想让它们自由奔跑,脱去所有束缚,我好像也变成了一只狗,混在它们中间。

今天,灯塔依旧准时亮起,点亮了单调的海面,我本能地看过去,还是那个身影,更清晰了,一位女生,头微低走进阴影之中,看不见了。我好奇心本来不重,双脚却鼓励我走去看一个究竟。我爬上高高的礁石,才发现离海远一点的地方有更好走的路,真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灯塔下没人,我推开微掩的门,走上螺旋状的楼梯,看到了一个小房间,估计是守灯人住的,背后是俯瞰四周的露台。我顶着刺眼的光线:“有人吗?”我全然不带恐惧。“……”光源的背后是稀疏的海边小镇,零星的灯光一动不动地缀在漆黑大地上。一种失落的情绪袭来。突然地,我想家了。

“我一个星期以后去看你吧,还有你的新手机,最新款的哦。”“好。”没有通讯工具的这几个星期我还算好过,怪不得好多同学说我冷血。这里地处偏僻,我给家里写了封信,因为没有信箱,我守在路口,把信亲自给了邮递员。他是个热心的小伙,面带微笑躬着身体接住信。“你刚工作吧?”我问,一副长者的语气。他惊讶地擦了把汗:“是!再见。”跨上单车一溜烟走了。

自认为我是个比较复古的人,因为老旧得方式更加从容优雅。我对着接待厅里的电话机,也想不起来该打电话给谁。倒是他自己想起来,是爸爸打来的,责怪我该早点把联系方式给他们。爸妈表达感情的方式比较直接,数次强调要多回家看看。

“家好远呐!”表妹抱怨道。“一年回一次家,你也是够惨的。”

狗是宠物中的首选,所以宠物站的猫族们备受冷落,甚至还住着一只年迈的美洲狮。来领养猫的大多是特殊顾客,因为猫是一种自我的动物,比较难通过短时间与人类建立深厚感情。

“我要猫。”这位客人简单地说,语气里带着倔强。她一眼看中一只白猫。这只猫已经有名字了:坏蛋。坏蛋似乎很喜欢她,一个劲地往她身上蹭。“她是不是发情了?”她问。

她有一种令猫为之崇拜的气质,她一坐在领养室里,猫咪们都停止了动作,不厌其烦地打量着她。猫有时很高傲,通常不会像狗一样直勾勾地盯着来客,它们可以边慢条斯理地舔着爪子,边斜眼打量陌生人,不露声色,或者假装在散步,然后漫不经心回头瞟一眼,如此循环,直到看懂。

她微低的头,向下垂看的眼。

“你经常去灯塔那是吗?”她点点头,不多说一句话。

“你肯定看到我了吧?”我说。她突然转过头,纯粹的眼神对上我的,我心一虚躲开了。“原来那是你。”

“你在灯塔工作吗?”她摇摇头,吸气,说:“我是摩托车赛车手。”

坏蛋当天就被领走。

今天第一次带猫出去,我抱着一只波斯猫走到海边,夕阳隐没它最后一条边缘,我的心脏竟兀自地加速跳动,激流贯通全身。估计是肾上腺素的即时分泌。怀里的猫不安地搅动,我放它下来,它绕着我走一圈,表示不会乱跑,随后自顾地在沙滩上小跑起来,我跟着它,满足地摸摸肚子,晚餐吃的有些多了。它停下来呆呆地望着灯塔的方向,它在好奇。“想去吗?”我抱起它,朝灯塔走去。

灯塔前的小悬崖上,面对着大海。这是大海,泛着深蓝色的魅力,太广阔,以至于一看之下像一块布盖在大地上。突然地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不敢再直视,所以我看向与之相连的天空,可它也是这样的空荡,一眼看不到尽头,也看不清、看不懂。我将来得路似乎就在脚下,但这条路我似乎又已经确定会走向何方,可我还是渴望那些不确定的事情,我希望它们能把我改变成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人。就像海滨那浅浅的海水,因为水是透明的,所以能看得清,但水面扭动的波纹把实际的扭曲成另一种模样。我一下为自己悲伤起来,心里又多了一个疑惑。

生活想一条直线,我可能开始失去热情,每天必须带猫狗出来懒懒的散步,看着夕阳雷打不动地落下。

到了春天,接连一个月没有客人了,我也不会多做什么,没有大动作,却徒生些许恐惧,恐惧会被解雇,当初连劳动合同都没怎么认真看。意外的是,雇主给了我月增二十元的工资计划,还送我一辆单车。

又出来溜狗,我留它在海滩边,走进水里游泳。我喜欢漂在水上的感觉,并认为应该和漂浮在空中有相似之处,除了水,什么都碰不到。天空上没有云,星星早早地出来了,我不懂观星,只认得最显眼的北斗七星。可惜我不是射手座,没有勇气挑战平凡的生活,掀不起波浪。

“手机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用了,毕竟不在校园里生活了。”“但我还是要去看你。”我不知觉地点点头,以为电话那头的妹妹会看到,没多说什么之后挂了电话,竟忘了说再见。

“你来了。”表妹竟然骑着一辆通红的大单车,头上别着一朵朱槿。我不高兴了:“谁允许你摘花的?”她不理会,从车篮子的纸盆抱出一只小黑猫。“你看,我捡的。”她的手背上有一道印子。“明显是被你拐来的。”她点点头,说:“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

我们去溜狗,并排慢慢的走。她在另一个偏僻小镇做物流,早早地上班,早早地下班,不像是我无事可做,会写一手小说,每次写完一定第一个给我看。她的眼里带着疲倦准确地说是迷茫。

妹妹更具诗人的浪漫情怀,说:“我搞不懂生活的意义。”“我也不懂。”我把她推到水里,小狗立刻跳起来,兴奋地围着我们跑。我说:“生活本来就没有意义,好好度过就是了。”她挣扎着坐起来,不动了。原来:她恋爱了。

“哥,我想和你一直住在这里。”她有时候浪漫得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单纯的向往美好诗意的生活。对于我,她的嫉妒开始滋生蔓长。

“摩托车手”的名字叫“白色”,对,就叫白色。我又一次在灯塔下看到她,她剪成了短发,静静地站着。

“你又来了。”“我喜欢看海。”我虽然很好奇,但我更愿意等她先说话。天边浮着一层一层好看的云,后面青色的天空却显得突兀。她始终没有开口。“我先走了。”有些失望,我走到悬崖下。“你明天还会来吗?”“你来我就在这里。”

我关上门之前,一个身影窜进来,是坏蛋。“坏蛋,好久不见。”我一夜睡不着,直到海面褪去灰色,我才安心的入睡。

一个小时后我准时起床,打理好门面。终于,来客人了,是送信的小哥。他一次要领三只小狗回去。我忍不住问:“您支付得起吗?”“我要便宜的好了,我虽然赚不了多少钱,但单位特别给我补贴,说是送信太孤单了。”

送信小哥是少有的对动物有真正爱心的人,我很放心把宠物交给他。他住了两天之后就牵着它们回去了。“有空我会再来。”

像一个开堂彩,客人接踵光顾,我只好排起三人一组的小班。没时间散步,我感觉有些吃不消。

“你愿意来帮我吗?”我问。白色很惊讶:“有时间我肯定去。”“你的时间很多吗?”“闲的时候很闲,忙的时候很忙。”她应该是遇到忙时了,一整个星期过去,直到我终于有时间出来散步,她才远远的走来。“去散步吧。”

“赛车很好玩吗?”“我喜欢。”

“我也喜欢我正在做的,可是……”“可是什么?”

“我不懂我为什么喜欢。”“我还是喜欢……”

我紧张起来,觉得她在暗示什么,可她没多说。

“你会游泳吗?”“不怎么会。”

“会唱歌吗?”“不怎么好听……”

当我提不出问题时,我更紧张了,白色像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一定是她封闭了自己。可是我有疑问:为什么她会答应我?

傍晚心血来潮去游泳,以往都是看到海情不自禁投身其中,但这次我是专门来游泳的,这还是第一次发生。海水有些凉,刺痛袭来,还不习惯这样的温度,身体麻木,脑袋跟着一片空白。我竟一下子喜欢上这样的体验。我向海的更深处游去,潜到水下,我闭着眼睛,什么都看不到,听觉灵敏,听见海波的翻滚,这深沉的声响冲击着我的耳膜和心脏。我甚觉欣慰,因为这一刻我只听到大海的声音,像一颗心脏传来的悸动,带着大海的情绪,虽然我不懂。

今晚我睡得很沉。

阳光从被风掀开的窗帘之间照到墙上,形成一条扭曲的白色,我用手臂挡住刺眼的反光,坐起来走到窗边,灯塔突兀地矗立在悬崖上,白色站在塔角,孤独地向大海张望。

“这么早?”“嗯。”她看看我,又转向海的方向。我发现她并没有看海,而是垂着眼睛。我松开狗绳,坐在她旁边,不一会儿她也坐下来,仍是垂着眼睛。

“你在想什么吗?”“什么也没有想。”她仍是倔强。

海风一股接一股的吹,撩起我两个月未剪的头发,一丝一丝盖在双眼前。我们就这样沉默着,但我还是忍不住强烈得好奇,一次次地用眼角的余光瞟着她,希望获取一丝一毫的信息,但是我看不到。我能分辨狗一种表情里的集中感情,但是对于人,我还是太浅了。

“我先走了。”她利索地骑上摩托,开远了。我仍坐着,心里早已不是滋味。我从小不懂怎么与人相处,也总是把自己封锁起来。容易欢喜,也容易忧郁。

“哥,我想去看你。”“你来啊。”“你能来看我吗?”“抽不开身。”

她还是来了,这次坐在送信小哥的单车后面来的,一下车就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想你了。”“我也是。”送信小哥这两天放假,也就一起住下了。他们一起学习给狗儿洗澡,津津有味。

“我好开心!”送信小哥激动得就要流出眼泪:“送信好孤独啊!”我和表妹说不上话来,醉了的邮递员自言自语,最后索性大哭起来。我们看着这闹剧,虽说早已深醉,但还是沉默着。妹妹驼着背靠在我肩上,流下眼泪来。

到底什么样的人不会孤独?

她还是站在灯塔下,这次是望着我们的方向,我呼唤她下来,她摇头拒绝。

狗是一种最能与人亲近的动物,所以说,我从不会孤独;或许正是因为害怕孤独,我才选择了这样的职业;大概是这样的一种“不孤独”,才逐渐演变成另一种类似孤独的东西。它正慢慢浮出水面,露出它的冰山一角。

“你家住在附近吗?”“嗯,在那里,蓝色的那栋。”白色指着不远处的那幢小别墅。“你一个人住吗?”“我寄宿在那里的。”“你不回家吗?”“没出息,不回家。”她抛了一颗小石子下去,天上的星河就亮了起来。“回家看看吧。”“你不是也不回家吗?”我无言以对。

她几乎天天都会来看海,每次肯定出现在灯塔下,我开始习惯她的身影,就像她和灯塔是一体的。

波斯猫是一种安静的猫,不好叫,也不粘人。表妹说我就像这种动物,高傲,却总能吸引目光。我承认,或许我本不应该以人的形态出现在地球上。

“你喜欢她吗?”“算不上喜欢。”“你迟早有一天会被你的高傲吃掉。”表妹挂断电话。

揭开窗帘,白色坐在灯塔下认真凝望海面。我抱着猫坐到悬崖下的沙滩上。深蓝的海面克制地涌动,尽量不撕裂自己的表面,不挤出一星半点的泡沫,看着看着,感觉像是被催眠了,身体跟着它的节奏左右摇晃,就快要进入一种恍惚的境界。摩托车发动的声音一下打破我的冥思,我把握不住平衡歪倒在地,看看表,晚上十点了。

闲时,我就进行那天晚上学到的冥想方法,乐此不疲。

“你在干嘛?”我抬头看她:“冥想呢,被你打断了。”她笑了笑说:“我带你去摘豆子。”“哦。”

红豆,相思之物。它真正的名字叫“海红豆”,常绿乔木。

“为什么叫海红豆呢?”“因为我觉得海红豆的木头可以用来做船。”她说。

我还是爱看海,上了瘾无法自拔。我大多数时间是和她一起看,几乎每一次都是她先离开,我还再看一会儿。打扫一下空荡的狗监狱,研究菜谱上的某一道菜,我变得越来越会消磨时间。

“为什么不对她说你对她的感觉?”“我对她没感觉!”我反驳。

“为什么?”“我怕她爱上我!”我说出了原委。

“为什么?”“因为我不会爱。”无法想象这句话怎会出自我口。

“啊?!”

如果有人能理解我的另一种孤独,那是一种后天失去造成的残缺。

“爱是什么?”“陪伴。”我说出了我的理解。

海是永远沉默的,也是永恒不变的。

白色可能去参加比赛了,一个月没有再出现。我终于第一次一个人爬上悬崖去看海,在灯塔下发现一串红豆,红绳已经褪色,豆子仍光亮鲜红。我想起我们曾经的一段对话:

“为什么喜欢看海?”“海会一直陪着我。”

“你会离开吗?”“如果你离开,我可能就会了。”

现在做梦总会有一面镜子,里面是她。

我明白了:白色说的每一个细节,都描述的是我,我问她的每一个问题,得到的都是我自己的答案;白色不再是白色,而是我臆想的镜像。

我已然离开,找不回自我。

有一个人曾对我说:你从来都是在喜欢你自己。她说的对,我一直在现实中寻找同类,越相似,我越崇拜。

1

范小右和成默在嘉树的第一次见面其实并不美好,两人还差点打起来,或者说是范小右单方面的恼羞成怒,在大多数人眼里不知道这两个人脑子犯了什么抽,竟走到了一起。

在范小右的记忆里,她第一次在嘉树见到成默是高一下学期由学生会组织的辩论会上。

范小右所在的班级十四班既不是文科班里最前面的也不是吊车尾的那种,所以大多数学生只要成绩还说的过去也就那样了,按成默的话来说就是整天碌碌无为,混吃等死,偏偏范小右的班主任胡不歇还是个教政治爱好哲学的佛系老教师,根本也不在意班级名次之类的,常叹道:这一切啊,皆是浮云!

那时班上没有几个人愿意参加这种既繁琐还可能得不到好名次的事情,但又因着每个班都必须参加的原因,于是整天嘴巴停不下来的范小右就被班主任老胡抓了“壮妇”。

范小右是一个典型的没有什么远大理想的凡人,刚进入青春期,脸上看起来没有一点女孩子的娇羞,满满的都是青春美丽疙瘩,看起来极为磕碜,成绩凑凑和和勉勉强强,靠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当上了班长,不仅与班里同学关系处的不错,和同一层楼的大多数关系也都不错,于是纷纷给上她几分薄面。

十四班的纪律从没有被扣过分,强制性参加的活动一般也总能在班里找来几个人,偶尔还能请来外援,辩论赛虽不能请外援,但范小右左抓语文政治科代表,右逮学习委员副班长,押着他们就上了辩论赛动员会。

在辩论赛的动员会上抽场次时,范小右手贱的抽到了第二场和理科班大佬即实验一班成了对手,于是差点被副班长他们四个联手把她的命留在动员会上。

虽说是不在乎名次的重在参与,可直接被嘉树高一理科最好的班杀的体无完肤也是件很丢人的事儿。

想想,早晨起来难得心情美美的,结果刚到学校就听到有人叽叽歪歪的在议论着高一级文科十四班是如何被实验一班秒杀,末了要是有人知道你是十四班的学生,还怎么愉快的玩耍呢?

于是范小右和参赛的四人讨论了两节晚自习该如何来应对这糟心事,至少要保证输也要输的旗鼓相当。

按照辩论赛规则以及个人能力,最后由范小右一手敲定一辩是副班长,二辩是语文科代表,三辩是政治科代表,四辩是学习委员。

在第二场没有通知开始之前,范小右整天带着班上新晋“F4”开始和任课老师抬杠,见着抬杠成功还高兴的不行,看着数学老师路远越来越黑的脸,全体同学是叫苦不迭。

数学老师带的其他班有同学受不了了,就跑来问范小右问了些什么,把路哥搞成这幅样子了?

范小右也很无奈,她觉得那次自己根本就没有抬杠,只是想噎一下路哥,就是没想到班上有人会瞎起哄,搞的大家都很难做。

时间往回倒退几天,路哥一贯的在课上开“人生知识小讲堂”并告诉男同学们:“男生们要听着,以后找老婆呢,不要找太漂亮的女生做老婆,你想啊,你长得不怎么样而且也没钱,绝对是降不住人家的,整天提心吊胆的。要找就找差不多的才好,这样啊,也不担心出事儿,多好的,是吧?”

于是范小右“腾”的站起来,开口就是,“路哥,那你觉得准师母长的怎么样啊?”

路远这个情商智商双高的被教师这个正经职业所耽误的极富内涵的段子手,自然是一下子就听出了范小右的意思,于是表情就有点臭了,再加上班里爱起哄的几个小傻子们,在路远没讲话时就高呼:“师母当然漂亮了!”

于是路远的表情更臭了,好几天不给几个班在上课时讲段子,搞的范小右很是郁闷,因为这并不是她的本意。所以后来路远恢复正常时,范小右差点就跪天跪地、涕泗横流。

范小右本以为很快就会到第二场赛,于是每天兴头十足,随时准备带一大票班里人去赛场上镇场子,可等了一个礼拜也没有等到通知,范小右觉得自己被伤到了,整天安分的坐在座位上黯然伤神,可是把老胡吓得给她讲了三天的哲学,也把范小右吓得不敢让老胡再知道自己情绪波动。

等学生会成员送来了比赛主题,范小右用自己那长满疙瘩的脸对着人家就是假笑,吓得那白白净净的小帅哥转身就跑,头都不带回的。

范小右觉得自己受到了打击,自己长的就那么不堪入目吗?副班长摸了摸自己的脸,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兄弟啊,男人么,那么在意脸干嘛?你看哥这脸,就是不长痘,这把我给难受坏了,唉!”于是颇为激动的范小右抄起书对副班长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抡。

2

回到家后,范小右先是琢磨了一下辩论主题,然后把找资料放到第一位,忙上忙下的整理,作业没做也没休息,直接搞到了凌晨一点半。

到了第二天来校时,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吓傻了一众玻璃心的同学。

“都看啥看,瞅啥瞅,不就多了俩黑眼圈吗,没啥可看的,散了散了。”

“小右,你这两眼圈也太夸张了吧!”副班长捂住嘴就惊叫一声。

“别天天叫的跟个受似的,有那骚的时间还不赶快熟悉熟悉自己的稿子。”范小右虽说是混了点,但对工作还是很上心的,就是工作言行一向不怎么样。

比赛那天下午只有两节课,一节音乐,一节微机。音乐老师是一个来自上海的大二研究生,温温柔柔也文文弱弱,所以范小右就带着副班长他们翘了音乐课来商量对策。

范小右激情澎湃,惊得副班长是一愣一愣,“范小右,你怎么就不上场呢?”

范小右把资料往桌上一摔,“谁让咱这形象不好!影响咱班容班貌!我能怎么办!”噎的副班长无话可说,随后还点了点头表示:有道理。

下午课一结束,范小右就聚集了一众人马浩浩荡荡的奔向赛场。

比赛还未开始时,范小右就在赛场里寻找着对手,因为没有三楼的其他同学进行介绍,这里的同学她一个也不认识,尽管她记得那个送主题的学生会成员。

范小右带着一大帮子人马坐在自班位置,却发现凳子不够坐,于是范小右就和学生会成员交流了下,想从对手的场地里拖出几把,实验一班人少加之有人比较忙所以来的人并不是很多,能来的都是班委会成员,自然是不会做这种有损班威的事,直接就拒绝了范小右,范小右无奈,只好让女生和瘦弱的男生坐凳子,大高个们全部站在最后,姿势浩大。

有了强大的后方支持,副班长他们也是昂首挺胸,自信满满;实验一班虽不如十四班人多,但实力摆在那里,也是不容小觑的。想啊,一个年级近一千余人,实验一班只有三十个学生还全部都进了年级前一百,牛逼轰轰的班,不服都不行。

其实范小右还是有些紧张的,担心没发挥好被看作是虚作声势。

比赛开始后,两方不分上下,吸引了许多路过凑热闹的学生,就连评委老师都有些难为,选一班胜出,十四班表现大家都有目共睹,实力当真是不差的,可选十四班胜出,一班实力也在线,可把这刚初出茅庐的女老师给难住了,到最后宣布结果时,女老师先是点评了一下,最后一拍桌子心一横,宣布一班胜出。

不光是范小右脾气一下子上来后猛地站起来,十四班学生也哗哗的一大片都站起来,本就人多,来时和和气气的也没什么大感觉,现在凑在一起后,既低气压又黑压压一小片,弱的屁股底下就是武器——凳子,壮的本身就是武器,吓得在场看比赛的外班学生愣是不敢动,有几个胆大的直接撒腿就跑。

实验一班也蹭蹭蹭的都站起来,唯独一人就坐在原位上一动不动。

双方就一直僵持着,女老师悄悄的走了,去找两班班主任和校主任。

范小右看向坐着的人,“这场比赛大家都想赢,评委老师给的结果我们并不满意,也不会接受,我们不会找事,所以两班班长谈谈吧。副班,带大家回班。”

“庄一,带大家回去。”一直坐在凳子上的一班班长开口。

“哦,好好好。”范小右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侧目瞟了一眼,是送比赛主题的那个学生会成员。

等人走的差不多时,范小右拉了把凳子一屁股坐在上面。

“成默,说吧,怎么想的。”是了,范小右认识一班班长,不仅认识,还认识很久了。

成默抬头看范小右,“要说的人是你,不是我。”

“成默,你别逼我。”范小右这次真的有些恼了,隐隐的准备站起来。

“范小右,别闹。”成默淡淡开口。

范小右站起来,朝着成默大喊,“学了这么多年习把你给学傻了是吧!”说完一脚把凳子踹倒。

“范小右,你根本就不是想赢这场比赛,只是想赢过我罢了。”成默不理会范小右的举动,让范小右很是挫败。

范小右知道成默说的没错,她从一开始就不全是为了班里面子,也有她和成默的私人恩怨在里面。

3

范爷爷年轻时是在武馆里给人做伙计的。男人大多数都有一个英雄梦,年轻时的范爷爷也不例外,因与武馆武师交情甚好而跟着学了几招,范爷爷也是个幸运的,不仅在这方面有天赋还被主人家见了夸奖,范爷爷靠着主人家的欣赏,后来娶了主人家的独生女儿,继承了武馆。

抗日战争爆发后范爷爷直接就参了军,等解放后再回来时,老来得子生了范爸爸。范爷爷想让范爸爸上学以谋报效国家,可范爸爸从小不爱学习,只爱舞刀耍棍,气的范爷爷整天拿鞭子抽他,抽的多了也没什么意思,于是范爷爷也就随范爸爸去了,还把自己一身武艺传给范爸爸,顺便送范爸爸去了少林寺。

范爸爸在听寺里的和尚讲抗战,范爸爸就了参军的念头,等范爸爸十七岁时,一天夜里收拾了干粮衣物就跑了,三十多岁时才娶了个当小学老师的姑娘,算是安了家。

所以范小右是在军区大院里长大的,从小性子就野,跟着军队里的大老爷们上山下河,也就是在那里,她遇到了成默。

成默的父亲和范爸爸很熟,成爸爸常提到自家儿子,可范小右从没见过真人,听成爸爸意思是一直在老家,眼看着年纪可以上小学了,可老家那地方太穷了,本想让儿子到队里边来上,可队里边也没小学啊,实在是令人脑壳疼。

于是范爸爸眼睛一转,心想:自家闺女也早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不如……

“老成啊,你让弟妹把小默带过来,今年和小右一块儿上学去,就在你嫂子工作的那个学校。那学校啊,虽不是名声响当当,但离咱这儿也不算太远,一周咱还能见上孩子几面,不至于和孩子生疏了。”

六月份的时候成默就到了,范小右很喜欢这个比自己小了一岁的弟弟,整天弟弟长弟弟短的叫他。

成默不喜欢老有人叫他,可每次也只能狠狠瞪范小右一眼,范小右才不在意,依旧如此。

开学前大部分时间范小右都和成默黏在一起,带他上山下河,直到范小右生日那天。

范小右在夏天过生日,拉着范妈妈给她买了很多自己喜欢的零食,然后都送给成默,可成默不领情,转手就给了街上的小屁孩,范小右很难过,把零食抢回来后当着成默的面全踩烂直接丢进了垃圾桶,然后再也不去找成默了。

成默很奇怪,送给他了,难道他不可以送给别人吗?他问成妈妈,成妈妈愣了愣,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只好带着成默买了零食让他再送给范小右,可范小右二话没说抬脚踩烂扔进垃圾桶,不欢而散。

范小右和成默进了小学在一个班里,范小右性格讨喜,很快就和小朋友们打成一片,而成默只能远远看着范小右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没事干的他只能好好学习。

后来成默就成了大多数家长口中的别人家的小孩,于是小朋友们更不喜欢成默了。

范小右很快就成了孩子王,大家都愿意听她的,当然,除了成默。

因为范小右实在是太皮了,于是范妈妈就给她报了书法班,这种太考验人的事情范小右做不来,就在范妈妈去卫生间时,范小右划掉书法,用自己那歪歪扭扭的字体写了柔道,前台还是很高兴的,因为学柔道的孩子并不多。

其实并范小右不知道柔道究竟是什么,只是听从范爸爸口中听到过而已,知道很厉害。

范妈妈知道后,硬是气坏了,于是范小右第一次被她妈妈打了屁股,看着范小右犟的样子,范妈妈也无计可施,范爸爸在一旁笑的很开心,因为他当年也是这样的。

到了三年级,范小右的劣性就越展现的淋漓尽致。以前是不理成默,现在是见了成默就要戏弄他一番,每次成默想还手,却都被范小右一招制服,于是成默脸就开始红。

女孩子比男孩子要发育的快些,更何况范小右还大成默一岁,所以五年级时,范小右就比成默高出一个头了。

到了六年级,范小右更高了,也更坏了。有天,她向往常一样制服了成默,看着成默依旧红红的小脸,突然想起电视上的情节,于是亲上了成默的脸,然后“呸”的一声,“一点都不甜,电视上骗人。”

范小右转身就走了,可成默却内心风起云涌。

这一切本是很美好的,可一切都在范小右初二那年暑假变了,范爸爸去世了。

那年在南方抗洪中,累的不行的成爸爸躺在了路边,原本就有点发烧的范爸爸背着成爸爸回了驻地,再去医生那里找药时,走反了路掉进了江里,等找到时,身体都已经泡烂了。

抗洪归来时,范小右不见自己的爸爸只见到他生前穿过的衣服时,整个人都蒙了,范妈妈抱着衣服失声痛哭,成爸爸跪在她面前发誓会照顾她们母女二人。

范小右把自己在屋里关了三天,出来时依旧嘻嘻哈哈,讨人喜欢,可大家都知道她不一样了。

初三那年,范小右没有再浪了,她去了全封闭的补习学校考上了县里数一数二的高中——嘉树高中。

4

“小右啊!你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有什么事你等我来再说啊!”老胡少有的发了一点点牢骚,范小右却不讨厌,她喜欢被人关心,被人护着的感觉。

“老胡……”

“咳咳咳,咳。”

“额……老胡老师啊,其实也没什么事儿,就是刚刚输了之后我情绪有点激动,不过您看啊,我这不都好了吗?是吧?额……和那个一班班长之间也就是说了下这件事,没什么大问题。主任老师,很抱歉给你们添麻烦了,是我这个做班长的没处理好,您要罚就罚我吧。”范小右低着头道歉。

“罚什么啊!谢主任,我这也一把老骨头了还当的是班主任,好不容易找个贴心的班长,你要是把她罚了,我们班就真完了,我这班啊,我管也是心有气而力不足啊,都是交给小右管的……”胡不歇把范小右的作用夸大化,但实实一想,也没错。

谢主任想了想问一班班主任——宁川。

宁川先问了问成默,“没什么事情,麻烦你们了,老师。”

“没什么事的话,辣也就算了,不过胡老师,类你一定要拢一拢介个小姑凉,给她找个帮手,要不然呐,太累了。”宁川是个n、l不分的南方才子。

老胡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但又觉得不太对,有副班长啊,这副班长怎么就这么不像话呢!

回了班后,老胡先是批评了副班长,然后又对班里进行了一番说教。其实老胡还是很高兴的,他感觉这帮孩子终于开始在乎集体,终于有责任感了。

晚自习是路远的,路远的课范小右一向都是很有兴趣的,可这次,范小右走神了。

“范小右范小右,别发愣了,路哥不停瞄你呢。”范小右的同桌猛撞了一下她,把她从神游中拽了回来。

范小右今天兴致缺缺,下了晚自习就收拾东西下楼,却撞上了上楼的成默,两人对视一会儿,下楼的人挤得成默站不稳,范小右没再看了。

范小右兀自下楼,不再理会成默,到楼下时却被成默抓住了手,范小右甩开成默的手,仰起头看成默的眼睛,“一班班长,比赛你们也已经赢了,何必还要来羞辱我。”

“范小右,别说这样的话,我不喜欢。”

范小右看着面前早已高出自己一个头的成默,笑了,只是那笑意不达眼底。

“你喜不喜欢关我屁事。”范小右说完转身就走,成默就跟离范小右五十多米处送她回家。

范小右发现自从和成默相认后,成默就变得越发烦了,时不时还托人送早餐给她。

范小右忍无可忍之下去了一楼。

“成默。”范小右闯进一班怒气冲冲,看到成默就坐在座位上,看到她来了,眼中闪过几分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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