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只紫砂盏

“爹,我天黑前肯定回来。”院落中,一个男孩拽着一个中年男子的衣角撒着娇。

男子撇着嘴摇了摇头,“下不为例!最近镇子里不太平,传言有强盗,还有说有邪物的,千万要小心。记住,如果遇到邪物,就咬破手指滴在你从小就带着的那枚紫金铜钱上,定能保你一命。”

男孩兴高采烈地拎着饭盒出门了,男子摇着头叹息。

月色朦胧,树林中,男孩吹了声口哨,远处草丛中传来细微的“沙沙”声。

一条小青蛇缓缓爬了过来,竖起身子晃了晃头。

小青蛇头的侧面缺了几枚鳞片,露着里面白色的皮肉,在月光下很是显眼。

男孩打开饭盒,取出饭菜。

“爹最近不再让我出门了,你要照顾好自己哦。”男孩没精打采地说。

听了男孩的话后,小青蛇本高昂着的头瞬间垂了下来。

一次,男孩偷跑到树林中摘果子,见树上鸟窝附近有条小青蛇,它贪婪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窝里的鸟蛋。

男孩拉着弹弓,一下子打中了那条小蛇,小蛇从树上跌落下来,仓皇逃跑。

说来也奇怪,自那之后,小青蛇会经常出现在男孩面前,一来二去,他们渐渐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男孩给小青蛇送饭,小青蛇带小男孩找到好吃的果子。

“对了,我有个宝贝哦,给你看看。”男孩掏出脖子上的紫金铜钱,在小青蛇面前晃了晃。

还没等小男孩讲出紫金铜钱的作用,小青蛇就猛地张开嘴巴叼走了铜钱,快速向树林深处钻去。

男孩不停追逐着小青蛇,不知不觉来到了一间木屋前,铜钱在木屋的阶梯上,可小青蛇却不见踪影。

走向木屋,男孩心头突然生出一股温暖的感觉,令他昏昏欲睡……

男孩努力晃着头让自己清醒。

树林荒废已久,而且林中野兽众多,怎么可能有人安然无恙地住在里面,还有这么精致的木屋?

他咬破手指,将鲜血滴在铜钱上,眼前的景象顿时变了,木屋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阴冷潮湿的山洞!

但刚才是小青蛇带着自己过来的,难道小青蛇想要故意害他?

男孩强压住心头的恐惧快步跑出山洞,可无论如何他也不愿意相信小青蛇是害人的邪物。

树林前的木盒旁,男孩看到伤痕累累的小青蛇正虚弱地望着他。

犹豫再三,男孩还是选择了让小青蛇钻进了他胸前的衣袋中,随后裹紧了衣服。

回了家,男孩看到遍地的尸体,他吓得顿时瘫坐在地上,想起了怀里的小青蛇,身上冒起了冷汗。

就在他束手无策时,不远处的房门开了,原来所有的家人都还平安,小男孩长舒了一口气。

两个月后的一个清晨,屋前,一个青衣女孩正揪着男孩的耳朵,“再逃学要你好看!”

男孩双手合十,告饶道:“好好好!”

远处,一个丫鬟偷笑道:“终于有个人能降住小少爷了。”

“这青衣姑娘那身手,一个人灭了好几十个强盗,那天你躲在屋里没敢出来,我在门缝里可全看到了,人家跟你年纪差不多,可比你强多了。”一个家丁回答道。

丫鬟不屑道:“切,不也重伤养了一个多月吗?”

看着远去的男孩,青衣女孩叉着腰,长舒了口气。

一阵风吹过,青衣女孩额前的刘海被吹乱,露出了一块醒目的白色疤痕……

夕阳和山间寺庙的钟声相遇之前,晚风一直坐在走廊尽头,听她的骨头唱歌。因为被血肉包裹,要听清楚骨头的歌声,并不容易,她的身体蜷缩在一起,耳朵贴着膝盖,隐藏在墙角的阴影中。

晚风习惯穿深色的衣服,乍看之下,很难发现她,只是那双露出来的惨白修长的手,时不时将阳光反射到墙壁上。

风缓慢吹来时,骨头的歌声悠长纤细;风来得猛烈时,歌声激烈铿锵。若是风停了,骨头也会安静下来,太安静了。这时,晚风就会说话给自己听。

晚风能够模仿很多人的声音,这些声音的主人,都是白天经过晚风家门外的行路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粗犷温柔,沧桑清脆,她听一遍就能学会。

晚风讨厌强烈的光线,白天很少出门,几乎从来没见过这些人。可是,只要用他们的声音说话,似乎就和这些声音的主人成了朋友。闭着眼睛时,她觉得自己置身于一场热闹的聚会中。

其实,晚风很想到人多的地方看看,但母亲再三提醒她,现在还不是时候。晚风很容易露马脚,而人类蠢笨,习惯把同类之外的生灵,当成怪物。

母亲并不是生育晚风的人,甚至不是人,而是一只活了几百年的狐狸,晚风是一具偶然得了灵气的白骨。很多年前,狐狸母亲在乱坟岗找到了她。

晚风许多次听母亲描述那个夜晚,脑子里渐渐形成这样的图景。

那一晚,天空中没有云也没有星星,只有一轮淡蓝色的月亮。地面上有一只因为看月亮而忘了寻找食物的浪漫田鼠,有一只一心想攻击这只田鼠而忘了看月亮的猫头鹰。

几秒钟之后,猫头鹰有力的爪子攫走了田鼠,飞向高空。它的影子掠过草丛,暂时遮住了一只全力奔跑的狐狸。

狐狸没有注意到猫头鹰,它很快跑到山的另一边。在这儿,氤氲着的雾气,要么缠绕在东歪西斜的墓碑上,要么抚摸着从坟堆里露出的白骨。

狐狸一点儿也不害怕,它像人类一样后肢着地行走,东张西望,捡起好多块骨头,看一看,放在鼻子前嗅一嗅,又将它们扔掉。它兴致勃勃,像在寻找着合适的玩具。

终于,它从一块倒塌的墓碑下,翻出一颗完整的头盖骨。狐狸扒掉骨头上的泥土,又用皮毛蹭了蹭上面的灰,头盖骨便闪闪发光了。

狐狸原地转了一个圈,或许两个,然后高兴地把头盖骨放在头顶,双手合十,看样子正拼命做着什么,或许是祈祷吧。

这是狐狸中的传言:道行若是够深了,顶着人类的头盖骨,就能化成人类的模样。多么漂亮的头盖骨啊,它的主人还活着时,肯定是个美人呢。狐狸希望自己能变成那个样子。

不过,狐狸的多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它负气地扔掉头盖骨,又趴在地上打滚,竟然又滚到了头盖骨旁边。狐狸的耳朵尖碰到了冰凉的骨头,听到了骨头里传来的歌声。于是它抱起骨头细听,入了迷,便把头盖骨搬回了自己的洞穴里。

狐狸继续为了成为妖怪努力着,累了就听头盖骨唱歌。不知不觉过了半个世纪,狐狸终于借着头盖骨,化成了人形。

第一次成功后,身体适应了新的形态,后来想要变成人类的样子,便不需要头盖骨了。

人类都盼望入土为安,狐狸决定埋葬骨头。单是头盖骨的话,多可怜多孤单,狐狸得先找到其他部分的骨头。她又来到乱坟岗,抓起每块骨头细听,找到一大堆会唱歌的骨头,将它们细心地拼接在一起,成为一具不太完整的骷髅。

骨头多了,歌声更加响亮,真动听啊。狐狸不急着埋葬它们,在月光下听骨头唱歌。偶然间,她瞥见了水坑中自己的倒影。

狐狸化成了一个美丽的年轻女子,肯定是骷髅还是活人时的模样吧。她多美啊,年纪轻轻就死掉,真可惜。

狐狸叹了一口气,就在这时,骨头慢慢连接在一起,慢慢地,像人类一样站了起来。骷髅僵硬地扭动脖子,用没有眼珠子的眼眶望着狐狸。

这骷髅就是晚风。自那天起,晚风一直和狐狸母亲一起生活。一开始,她看不见听不见说不出,可她的一寸寸骨头能清晰地感受到一切。

后来,她的骨头慢慢被血肉包裹,对世界的感知变得迟钝,只得学习用人类的器官看、说、听、闻,还有思考。

这是晚风的第二次人生,她喜欢自己现在的样子。可是血肉需要喂养,寺庙的钟声结束后,她觉得肚子饿了。

母亲出远门了,家里没有下仆,她每天都得自己做饭,真麻烦,仿佛所有的时间都在思考下一顿饭要吃些什么。

晚风来到厨房,望着还没来得及刷洗的锅碗,孩子气地跺了跺脚。不想做饭,今天的夕阳又很美,不如出门找些新鲜美味的食物。

晚风离开家,沿着曲曲折折的山路,奔向山下的村子。她的左腿一瘸一拐,但她拄着拐杖,走得很快。三三两两的农夫扛着锄头回家,鸭子欣赏着水中自己的倒影,身形矫健的大狗小狗,欢腾地奔跑在村里村外。

晚风跟着母亲习得些障眼法,大部分人都看不到她。她大大咧咧地走着,经过羊群时,抱走了一只小羊羔。

小羊叫了起来,它的母亲跟着叫,声音吸引了赶羊的小女孩。她脸蛋红红的,头发里裹着些树叶杂草,看起来呆呆傻傻,可她比其他人敏锐,发现了晚风。

晚风慌张地逃跑,本来该放下小羊羔,却错把拐杖扔掉。赶羊少女离她越来越近,她的腿瘸得更厉害了。好在这时她钻进了林子里,小羊羔也乖巧地沉默着,她躲开了寻羊的女孩。

晚风找到合适的树枝充当拐杖,来到她熟悉的“丁”字路口。她的心还怦怦怦跳个不停,额头上渗下细细的汗珠。她很累,因为她慢慢习惯了自己的血肉,变得越来越像人类。

路口有一块大石头,晚风盘腿坐在上面,望着延伸到拐弯处的大路。听说这条路通往京城,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怀里的小羊瑟瑟发抖,晚风摸摸它的脑袋,温柔地说;“放心,我不会伤害你,你不是我的猎物。”

小羊是她的道具,她必须要让自己显得楚楚可怜,才能更容易捕捉到猎物。而她的猎物会从大道尽头走来,向来是充满活力的年轻男子。

枯骨可不能凭空长出血肉,只能从活人那儿抢夺。一开始,晚风会捕捉年轻女子,因为她活着时是女孩,用相同性别相同年纪的人的血肉,来制造她的身体,当然更合适。

可是,女孩子多么可爱啊,又爱干净,身上香香的,杀掉她们太可惜。相反,男人又臭又暴躁,少几个也无所谓,很快她就把捕猎的目光转向男人。

此刻,晚风有些不安,她从来没有独自行动过,以前每次捕猎,母亲都会在一旁指导。虽然每次行动都大同小异,可万一发生意外,自己能够应付吗?晚风安慰着小羊,也想让自己平静下来。

这是一次考验,她想要得到成长。若是成功了,母亲也会为她高兴吧?

一阵风吹来,骨头又开始唱歌。晚风闭上眼睛,感觉自己化成了一首曲子,流动,流动,飘扬,飘扬。到湖泊、高山、城市和海洋去,遍布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她坐在这儿,她又不在这儿。或许她从来都不在此时此地,真正的她到底在哪里呢?

脚步声响起,晚风睁开眼,看到了背着夕阳走来的纤长身影。捕猎开始了,晚风挺直了脊背。

那是一个读书人,因为青春年少,即使疲惫至极,依然透出活力。飘散四地的晚风回来了,听到骨头里发出“咔嚓”的声音,知道它们渴了。

以往的男人,长相与打扮不尽相同,但他们都只是猎物,眼前的读书人是深渊。不安和害怕从骨头里涌出来,但她没有逃跑的勇气,她只能跳进深渊里,寻找水源。

今天的自己,和往常的自己完全不一样,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这是晚风在书上看到的话,她拿它问母亲,母亲说:“你还没有准备好。”没错,她的肉身还不太完整,也不能完全受她的控制。

这就是书中所讲的体验么?难道它的本质是恐惧?不对,不对,只是因为母亲不在身边,自己心绪不宁罢了。放轻松,眼前的读书人只是猎物,你知道捕猎的程序。

“失礼了,姑娘。我想找个村子或是客店投宿,请问该走哪条路呢?”读书人问。

“这附近没有什么村子。我……我家离这儿不……不远,我带你去。”她的声音微微颤抖,越来越低,接着她垂下了头。

读书人瞅了瞅她插在头顶的野花,想了想,说道:“那好吧。”

晚风在前,读书人在后,隔着五步的距离,默默前进。偶尔能听到躺在地上被踩断的杂草,发出细微的响声。晚风不敢太用力呼吸,又一直在意自己的背影。

她是个瘸子,读书人会不会笑她?她试着让步子稳一点,却跛得更厉害了。她急了,回家的路怎么也走不尽,太长太长,她快忘记该怎样迈出脚步。读书人都看在眼里,心想真是个笨拙的乡下孩子,嘴角不由得牵起一丝笑容。

总算到家了。读书人不停地问,家中只有她一人吗,自己住下是不是方便?如果她害怕他居心不良,他可以离开。

晚风留下了年轻人,焦急地想,下一步该怎么做?平日里家中来了客人,母亲的做法是什么?她得冷静下来仔细回想,可是脑子像大海一样波涛汹涌。

此刻没有风,骨头却不停唱歌,歌声中透出恐惧。晚风又想到了看过的杂书,才子佳人。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骨头更害怕了,这使得晚风不太能控制自己的血肉。她知道,如果一直靠近读书人,她的肉身会崩溃。他是危险的深渊,应该让他离开。

“那个……”

第三个字该说什么才好呢?晚风说不出口,又得垂下头去。读书人笑眯眯地望着她。她是个漂亮精致的女孩子,有一双纤细修长的手的。

看来她的父母很爱她,舍不得让她干粗活。她很害羞,偶尔投向读书人的目光里,除了胆怯畏缩,还有一种神经质的东西。不能用常理要求她,这一秒她平静害羞,下一秒突然大哭大叫,或是从读书人眼前消失,都不奇怪。

或许,她的外表只是幻影,真正的她不在这儿。或许,她的身体只是容器,困住了真正的她。她的举动有些笨拙,很好懂,可又让人看不透,这令读书人着迷。

“你的肚子饿不饿,我给你做些吃的。”晚风终于抬起头来说道。

读书人点点头。晚风钻进厨房里,长舒了一口气。这时恐惧消散,骨头唱起了欢快的歌。晚风配合着歌声,在屋子里跳舞。

母亲说过,当尸身腐烂殆尽,重要的东西,就留在了骨头里。

晚风不记得自己生前的名字,住在哪儿,有着怎样的父母,过着怎样的日子。它们随着曾经的血肉消失,就证明它们并不重要。听骨头的,听骨头的。母亲再三强调过。可是骨头害怕又快乐,她该拿读书人怎么办才好呢?

骨头可以感受,但无法回答,而母亲又不在,晚风自己现在是没办法思考的。

她手忙脚乱地煮了面条,端到读书人面前,说了声“请慢用”,又躲进厨房里。这时候,骨头里的害怕战胜了喜悦,晚风想要逃走。

她拖着瘸腿跑出家门,骨头里发出痛苦的声音,它们渴得厉害。是不是喝下读书人的血,就能解渴呢?晚风只得回来。

猎杀继续。

这时读书人吃完了面条。晚风经过他身边,来到自己的房间门前。细长的手指碰到冰冷的门,轻轻推开,正常的右腿迈进门里。然后她回头,冲着读书人嫣然一笑,进了屋。

房门半敞开着,油灯的光芒透进来,越来越亮,她知道读书人正走过来。笑容便是邀请。过去这些年,无数的年轻男人,迈着同样的步伐,举着同样的油灯走向她。接下来要怎么做,她清楚得很,闭着眼睛也不会出错。

读书人进来了。两人紧紧相拥,久久不愿分开,似乎这样就能变成一个人。晚风主动吻了读书人,这是工作的一部分,通过接吻,吸走读书人的生命与精力,化成她自己的血肉,包裹住还是白骨状态的左腿。

可是,接触到他的嘴唇时,大脑一阵轰鸣,她动弹不得,她把自己忘了,只能听到骨头那欢快的歌声。读书人拥着她倒在床上,试图解开她的衣带时,晚风才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挣脱了读书人的怀抱。

“对不起。”晚风低声说。

“对不起。”

读书人的声音更低。他知道,亲吻的那一瞬间,真正的晚风出现了,而她推开了他,又将真实的自己藏了起来。读书人狼狈地想要离开晚风的房间。晚风拉住他,抬眼长久地望着他,然后缩进读书人的怀里。

于是,不服输的读书人,又一次拼命靠近她,亲吻她,呼唤她,直到再次见到真正的她。

晚风平静地躺在读书人的臂弯里,搂着他。以前的好几个夜晚,晚风急切地想要触碰别人。她试着抱住她的猎物们,可是无法安抚骨头的饥渴。

今晚,骨头终于喝饱了,发出泠泠的响声。从这一刻开始,晚风成了猎物,读书人是主人。

半夜里,读书人醒来,看见身边女孩的睡颜,满足地笑了。黄昏相遇时,她还只是个幻影,是他将她带进了现实中。现实会在明天延续,读书人计划稍事停留,等待女孩儿的父母归家,征得同意,就要与她成亲。

读书人起床,点燃油灯准备出门小解。隐约中,他好像听到了歌声。他屏住呼唤,搜捕着歌声的来源,目光集中在床尾。毫无疑问,歌声是从女孩身体里传出来的,读书人听不出歌声里的欢快与满足,坚信这歌声想要把女孩召回虚幻的世界中去。

他必须留下她,于是他掀开被子,轻轻脱下女孩左脚的袜子。昏黄的灯光下,是女孩左脚的森森白骨,读书人吓得大叫了一声。

晚风一睁开眼睛,便明白发生了什么。

“你……你是妖……妖……”

不安和害怕从骨头里涌出来,撞击着晚风偷来的血肉。噼里啪啦,噼里啪啦,从左腿开始,血肉一点点剥离她的身体,化成一团团浓稠的深红色液体,散发出恶心的臭气。

读书人脸色煞白,惊恐地望着晚风,恰好看到她的脸颊开裂,脓血溅到了他的鼻尖上。他想也没想,便把没灯甩在晚风身上。血肉里的油脂,一碰到火就猛烈燃烧起来,很快,火焰便包围了晚风。

她的骨头发出哀嚎,不受她的控制,想要独自逃命,晚风动弹不得。透过火光,晚风看到了仓皇逃走的读书人,艰难地伸出一只手。这时,骨头之间的连接断了,一片片骨头落下来,掉进火里。

张婶结过两次婚,第一个伴侣早年因病去世,留下一对年幼的儿女单独抚养,第二个伴侣结婚没几年就离婚,生了一个女儿被他带走。

现在已经成年的儿女都在外地打拼,一个人带着两个小孙子住在金盛小区B区3栋楼702室里,中午和两孙子吃完饭后一起看了会电视,一点半准时送他们上学去后,张婶回家习惯午休一段时间。

张婶在一片恍惚中睡着了,不知睡了多久,迷糊中好像被一声闷雷惊醒,从床上爬起走到阳台看看外面,无云的天空烈日高挂,没有变天不需要收衣服,可能做了个怪梦吧,张婶如是想到。

回到房间,张婶准备继续睡会,突然又听到一声闷响从底下传来,震下了少许白色墙灰。张婶觉得此事必有蹊跷,楼下那个住户好像是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年轻女人,深居简出的样子好像见不得人,有几次偶然碰面时都是躲躲闪闪不敢正面看人,肯定不是良家妇女。

因为她偶尔看到一些陌生男人进出那里,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相同的是外表衣着光鲜貌似有钱人,她大约猜到了女人是做什么的,只是不好求证,羞于启齿罢了。

难道下面的人在玩新把戏?搞个爆竹烟花助助兴啥的,现在的年轻人太会作了,死了也活该。张婶一番思前虑后,突然想到如果那是枪响就危险了,或者有什么易燃物爆炸的话,引起火灾烧到这上面就完蛋了。

张婶立即拿出儿子送她的老式诺基亚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向警方说明了楼下发生的危险情况。

之后张婶走到阳台朝下望去,没有异常出现,心中默默祈祷,一定要出点什么事,万一没出事的话那个妓女的保镖或相好以后发现找人报复自己就麻烦了。

刑警队长罗世杰因为亲入一起重大走私贩毒案件因公受伤,需要住院几个月,现在本市所有刑事案件由副队长方修全权负责,下午四点零六分,区公安分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称自己楼下住户可能发生流血死亡事件。

方修手扶额头歪坐在真皮办公椅上,感到头疼欲裂,本市最近发生多起悬案,深夜女子下班回家被奸杀,轿车故意撞人致死逃逸他方,公交车一名扒手刺死见义勇为的青年后不知去向,百货商店收银钱柜被无名歹徒劫掠一空……

周芹走进办公室向方修汇报了刚才的报警电话,方修立即吩咐周芹叫上唐俊杰一起去现场察看一番,真出事的话打电话增派人手过去,没出事的话把那报案人警告教训一顿。

指挥中心经常接到报警电话,真假难辨,虚实不知,一些人喜欢把鸡毛蒜皮的小事添油加醋朝大说,还有一些人纯粹是无聊没事找事,话费少了、上网买到假货、掉个十块八块的也要来浪费警方时间。

两人坐上一辆白色桑塔纳警车,在车顶安上并打开警笛,一路畅行无堵的来到金盛住宅小区。两人下车后周芹打电话给张婶再次确认了一下地址,要求张婶下来碰个面时遭到拒绝,张婶接着说她楼下602室可能是个卖淫窝点,还说了好几遍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是她报的警。

“现在的人啊!有勇气背后告人却没胆量承认是自己告的,怕惹来一身腥呢!”周芹点上一根烟说道。

“世人都喜欢看见他人掉进陷阱中,哪个喜欢掉进自设的陷阱中呢?”唐俊杰一改往日幽默风格,若有所思的说道。

“这倒让我想起一句话,世上没有一个陷阱像你自设的陷阱那般害人。”

“是呢,陷阱就像馅饼,世上没有一个馅饼像你自做的馅饼那般难吃,哈哈!”

两人一路说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602室门口,周芹轻轻敲了敲防盗门,里面没有丝毫动静传来。

唐俊杰握紧拳头使劲捶打了防盗门几下,同时厉声喝道:“亲!开门!你的快递到了,一份大包裹呢,累死我了,快开门啊!老王我知道你在里面,你想对我老婆干什么?开门呐!没人是吧?还是死了?”

梁申暮被门外的叫声惊醒,发现自己躺倒在柜子里,两手握着一把手枪,正是之前何天开过的那一把,柜子外有两个死人,何天早已逃之夭夭,无影无踪了。

是谁来了?嫖客?警察?还是何天忘记什么回来拿?梁申暮来不及多想,爬出衣柜,拆开手枪弹夹,发现还有一颗子弹,也许何天曾经想用这颗子弹打死自己但没那么做。装回弹夹后推拉上膛,将手枪半藏在身子一侧的牛仔裤里,宽大的黑色夹克一遮,梁申暮悄悄的走向客厅防盗门处。

透过猫眼,梁申暮看到一只发亮的黑眼睛正贴紧着小镜孔与其对视,吓了梁申暮一大跳。片刻后,梁申暮再去看时,那只仿佛想窥探一切的眼睛消失了,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一脸无可奈何的站在门口。

“特么的!看来得采取暴力打开这道该死的防盗门了,芹菜,给我让开些,我要开枪了,一枪轰烂这道死门,如果被我发现里面有人,一枪干死他娘的。”唐俊杰叫唤多时,渐渐感到口干舌燥,很不耐烦,从身上取出一把64式手枪,枪口对准了门锁缝隙处。

“杰哥,何必呢?万一反弹伤了自己就不是闹着玩的,会开锁的强子去执行别的任务了,只有想其他办法,我们一起合力撞门试试,也许这门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固。”周芹一把拉住唐俊杰,急忙劝阻道。

“你很舒服啊!一直在一旁看我个人表演,我等你这句话已经很久了,身为一个警察,就得有这种和犯罪分子拼命到底,任何情况下随时准备牺牲奉献的精神,不然不要当警察,去当卖茶的奸商好了。”

“杰哥不要生气,我这不是昨晚蹲点守候盗车贼么,守了大半夜,连个鬼影都没见,不说了,卖命撞门吧!”

像是听懂了两人谈话似的,突然防盗门自己开了,梁申暮手足无措的站在门口,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上硬挤出一丝尴尬的笑容说道:“不好意思,两位警官,刚才闹肚子,蹲厕所太久了,脚麻腿痛,不能及时开门,抱歉了!”

“这是你的家?”唐俊杰迅速打量了梁申暮几眼,而后审视着房内的装饰布局和物品摆放,貌似有钱人居住的地方,而眼前这跟流浪汉一般的男子好像挺穷的。

“就算你在大便,听到有人喊门,至少也该回应一声啊!”周芹不满的抱怨道。

“当然是我家了,刚才我正在玩手机游戏,好像听到敲门声,不过不敢肯定,再加上肚子疼的厉害,就没管它了。”梁申暮两手一摊,眼睛看向地面,一脸愧意的说道。

“你这谎话骗骗鬼还可以,想骗我们没门!芹菜,抓住那个家伙。”唐俊杰冷眼看着梁申暮的每一个动作,突然一拍周芹的肩膀喊道。

周芹正想使出一个擒拿动作捉住梁申暮的肩膀,梁申暮急忙一个后跳躲避的同时两手抽出那把手枪,枪口对准了周芹的脑袋。

“不要轻举妄动!不然杀了你们两个!里面已经死了两个但不是我杀的!我不是凶手!是被人陷害的!操!”梁申暮急的眼眶都红了,握着枪的双手抖个不停,口中声嘶力竭的大喊道。

唐俊杰正想对梁申暮说不要轻举妄动,没想到被他抢先了,只好说:“兄弟!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放下枪,我们好好谈谈。”

“谈个屁啊!我才不中你的诡计,你们给我双手抱头蹲下,然后蹲着走到对面角落里,不照做的话我马上就杀了你们。”梁申暮右手中指扣在扳机上,左手抬起擦了擦额头上沁出的不少汗珠。

周芹乖乖的蹲下抱头后,慢步移到对面住宅靠墙的一个角落里,唐俊杰无动于衷的在那站着,他似乎看见了什么,一双眼睛正神游太虚一般的望向梁申暮。

“不怕死是吧!你想当死去的英雄还是活着的懦夫?继续发呆的话我一枪打死你!”

“杰哥,他有真家伙,听他的,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如果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听见两人的言语后,唐俊杰回过神来,饶有深意的看了梁申暮一眼,抱头蹲下移到对面角落里,眼睛仰视着梁申暮说道:“你走吧!我不会追究你的责任,谢谢了!”

梁申暮虽然感到莫名其妙,还是两手持枪面对着两人倒着走到电梯对面的幽暗楼梯口里,见两人没有多余的动作,迅速转身后飞一般的跑下楼梯,跑出大楼外看见一辆警车停在附近,没有其他警察在此守候。

之后梁申暮将手枪贴身藏好,一阵小跑出了小区,转过几条小巷走在拥挤的大街上,渐渐消失在了人海中。

“你是不是吃错药了!对犯罪分子说谢谢,还拉着我不让我去追他。”周芹看见梁申暮逃走后正欲飞身追捕他,却被唐俊杰一手拉着阻拦住了,过了好一阵才放开。

“他不是凶手,绝对不会杀人的那一种。”

“福尔摩斯先生,你又看见了什么?那个家伙带着副眼镜,好像一个落魄的大学生,应该不会杀人,他说被人陷害这种鬼话你也信?他可是带着手枪的亡命之徒啊!”

“我以前认识他,但他应该记不起我是谁,更不认识我,以前他默默无声的替我这个陌生人受过身体上的折磨,没有指出是我干的。独自承担着痛苦,拥有这种精神的人不会是坏人,如果他是杀人犯,全世界都是杀人犯了。”

“你说什么啊?你干了什么?他做了什么?时间会改变一个人,这点道理难道你还不懂?”

“时间也许会改变什么,但一个人原始的天性不会变,你内心是邪恶的,即使隐藏的再深终究会被人发现,反之亦然。你想听我和他的故事吗?”

“说吧,别墨迹了,杰哥,最近我发现你变得忧郁起来,什么人都可以多愁善感,但身为一个警察就是不可以。”

“你不觉得我们两个大男人蹲在这很像傻逼,起来进去里面说吧!”

两人走到屈丽的卧室,一番查看后发现确实都死了,没有救活的希望,回到客厅,也不急着勘察现场,一起坐在沙发上,一个讲故事,一个听故事。

“那是十年前发生的事,当时我正在读高一,和很多年轻学生一样,喜欢玩游戏,从小霸王到街机,再到风靡全国的网游。我当时迷上了一款叫《传奇》的网游,你肯定也玩过,反正我为了去网吧玩这个游戏经常废寝忘食、通宵达旦,还好高三时我醒悟过来,把精力用在了学习上,不然现在当不了警察,只能当保安了。”

“那时我是在校住宿,经常外出通宵去网吧玩网游,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夜晚,月亮躲在厚厚的云层后面,在一片昏暗中我摸黑翻过学校虚设的围墙,独自一人前往网吧。来到熟悉的网吧后,我向网管付完通宵费后,在一个角落里玩了一夜的游戏,天亮时没有感到一丝倦意,我准备离开网吧回学校时,发生了一件事。”

“当时通宵的人很多,大部分是学生,小部分是社会青年,有些学生是骑自行车来到网吧,因为怕车子被偷就将车子放在网吧狭窄的过道里。我从过道出去时不小心碰到其中一辆自行车的右侧车把手。

那张自行车摇晃着倒在了左边的一张长沙发上,上面躺着一个青年混混,头朝外脚向里在那睡觉,自行车的左侧车把手正好砸在了他的脑袋上,这个混混被砸醒后怒目圆睁的骂了一声,四处张望着看是谁搞了自己。”

“我当时撞到自行车后以为没多大事,没有停留的走到网吧门口,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个混混问他横对面的一个戴眼镜的学生是不是他搞的鬼,那个学生好像被吓坏了,没有说一句话。

混混开始愤怒了,以为就是他把自行车弄倒,一把将那学生拉出来狠狠的扇了好几个耳光,拳打脚踢了好一会才将那学生放倒。

混混从身旁的电脑桌上拿来一个空了的啤酒瓶,握着瓶口将瓶身使劲打在倒地的自行车上,酒瓶变得破碎残缺后,混混用残缺的瓶身在那学生的左手手腕上部划了一下,流出了很多血。之后我听见那混混说什么以后再碰到你挑断你手筋脚筋之类的狠话,我吓得赶紧跑了。”

“那个学生躺在地上挨打时看了门口的我几眼,之后闭着眼睛默默忍受着混混的残暴所为,本来他只要开口说出是我撞倒的,自己就会完全没事,但他没有这么做。

这些该死的人渣混混,连一个无辜的学生都不放过,我对不起他,当时的我既没种又没用,这些年来我一直想找到他,好好向他说声谢谢,可是再也没见过他了。从那时起我就想当警察,发誓要将这些垃圾寄生虫全部抓进牢里,全部拉去枪毙!”

“刚才见到的那个青年男子和我年龄相仿,同样戴着眼镜,那双小眼睛有种久违的熟悉感,最为关键的是他抬左手擦汗时,手腕上部有道微微凸起的疤痕,绝对是他没错!”

故事讲完后,唐俊杰眼眶有点湿润,赶紧用手背按了按眼睛,将几近流出的泪水收了回去。周芹看到他的这个动作,不免也伤感起来,也想起了小时候被坏小孩欺负,从此立志要当警察的故事。

“走吧!他说两个人死了,对于他们也许是另一种解脱,对于我们却是两个大麻烦来了,一起去房间看看究竟。”

唐俊杰打断周芹的回忆,开始干起正事,两人再次走进屈丽敞开的卧室,只见死去的屈丽眼睛大张着斜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一张黄色大床中的一部分被少许鲜艳的血液染成了橙色。

地板上躺着死去的陈雄,不仅额头正中有个子弹血孔,上身还有多处血淋淋的刀伤,在心脏处插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刀身看不见,只留下一个黑色刀柄在外面。

周芹来市局已经快一年了,基本上已经习惯血腥恐怖的探案现场,但此刻他还是有种呕吐的冲动,咽了好几口唾液,强打起精神忍住了,从口袋掏出手机,准备向局里汇报情况和请求支援。

唐俊杰仔细查看过两个死人的伤势后,见周芹准备打电话回局里,连忙挥手制止道:“先不要汇报情况过去,人多手杂,指不定破坏了什么重要线索,现在这可是你我学习现场勘查经验的大好机会啊,说下你看到的情况并谈下高见吧。”

“好的,杰哥,这里的情况很简单嘛!一男一女被人杀了,现场比较整齐规整,应该不是小贼入室盗窃遇见主人归来后将其杀了那种,而是有选择性的进行报复,事先肯定有所计划。

凶手嘛!我个人觉得就是之前那个拿枪的家伙,你看这个中年男人身上好几处刀伤,额头上还有个枪洞,应该就是凶手和他搏斗了一会后发现杀不死他,情急之下掏出手枪解决他,然后顺便将那女的也打死。

也许凶手和这对男女有什么说不清的仇恨,肯定是为情为爱,哈哈,我知道了,凶手和这美女是男女恋人,谁知碰上一个有钱大款将这美女的芳心夺去,凶手极度愤怒下失去理智,带着手枪来到这大款家里捉奸。

和大款徒手搏斗后发现打不过,然后掏出刀子刺向他,但还是打不过。接着就是我上面说的情况,只是可惜了这么一位英年早逝的美女啊!”

周芹说完自己的看法后,忍不住得意的笑出了声,再看了一眼眉头紧锁的唐俊杰,好像他并不赞同自己的观点。

“芹菜,你说的可能只有前面对了一小点,后面就是盲目发挥个人主观想象了。事实摆在这里,依靠这些事实做出正确合理的逻辑推断,一切都将迎刃而解。现场似乎没有翻动物品的迹象,两个人死在这里,脑袋上都有枪眼,男人身上还有刀伤。

我刚才粗略的看过男人的伤势,除了刀伤和枪伤身上并没有其他伤痕,究竟凶手是先用枪还是先用刀呢?

绝对是前者,假设凶手先用刀和男人搏斗,男人肯定会反抗,一反抗的话男人需要用手或脚做出动作,那么手或脚上面应该也会有刀伤或其他扭打抓伤和划痕淤青等痕迹,而且衣服表面上应该有飞溅到的血滴,可是却没有,这一个假设必须排除。

再假设凶手是用枪先一枪打死男人,再一枪打死女人,然后出于某种不明的原因,掏出刀来狠狠刺向男人的上半身五脏附近,可以看出这种假设最符合逻辑事实。”

“因为这颗子弹一开始就射进男人额头里,男人肯定当场死亡,死了后成了具任人宰割的尸体,才不会在衣服或手脚处溅上多余的血液,你看男人四肢表面上方的服饰没有一滴血迹,只有上半身那些直插进去的平整伤口附近流了很多血,衣服底下一样也被血染湿透了。

那么是先开枪打死女人还是先打死男人呢?

这个敞开的衣柜说明了一切,里面的衣物杂乱不堪,大小可以容得三个成年人藏在里面,凶手应该就是藏在这里伺机而动的,男人死了还保持着死不瞑目的惊讶之状,说明之前看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最可能的一种情况就是,男人打开衣柜准备拿些什么出来,却看到一把手枪对准自己的额头,因为距离很近所以额头被手枪的冲击力打得血肉模糊。

如果是衣柜一开凶手就开枪射向那个女的,那么男人早已警惕万分,会远远的躲开或拿起东西进行反击,脸上就不会出现那种惊讶了。所以上面的后一个假设正确,事情确实是这样发展的,男人先死,女人后死,然后凶手再干出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疯狂举动。”

“我刚才为什么叫你抓住那位朋友呢?很简单,这位朋友朴素寒酸的衣着服饰确实和这栋住宅的主人身份不符,脚下竟然没有穿拖鞋,而是穿着一双肮脏破旧的牛仔布鞋,一般情况下主人回到自家住宅都会脱掉脏鞋换上舒适的拖鞋,如果是做客别人家中的话更要换鞋了,而他却没换鞋,还谎称在自己家里上厕所。

客厅门口的鞋架旁边随意摆放着一男一女两双鞋子,很可能就是这栋住宅的主人回来后换掉的鞋子,为什么他们不来开门或回应一声呢?因为动不了也说不出话了,再加上之前那个报案人所反映的。这样只有一个解释,他们死了,死人是不会说话的,尘世的一切已与他们无关了。”

“所以我才叫你抓住他,谁知道他身上藏了一把手枪,在躲过你的抓捕后激动的拔枪对着我们,说了一些语无伦次的话。你看到他那表情没有,狰狞、愤怒、激动、不安、绝望混杂在一起,出现这种表情的人说出的话一般都是绝对真实的,除非他是逢场作戏的绝顶高手。

他说自己是被陷害的,我是相信他的,可能你还不信,觉得他就是凶手或凶手的帮凶和朋友。

假设他是凶手好了,但从他之前握枪的紧张姿势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对枪械一窍不通的门外汉,扳机上面竟然还放着中指,这样准星会有极大的偏差,别说一颗子弹解决一个人,就是解决一只阿猫阿狗也费劲。

而真正的凶手是一位用枪高手,肯定是食指第一节放在扳机上,用心眼瞄准目标后轻扣扳机击发子弹,两发子弹弹无虚发,一发在男人额头正中,一发在女人太阳穴中心。我觉得这位凶手可能当过兵,也许还是侦察兵或特种兵,再不然就是特意学过射击的专业人士。”

“再假设他是凶手的帮凶和朋友,从他身上有一把枪看来这种情况是最有可能发生,不过为什么杀完人后不一起逃走而将这个伙伴单独留在这里呢?是出现什么突发状况吗?

如果他真的和凶手相熟,单独留下岂不是对凶手很不利,万一他被抓,真正的凶手肯定会被他描绘举报出来,那样凶手被抓只是时间早晚的事。

如果他和凶手不熟,为什么凶手会带他来见识杀人呢?是骗他来这里还是威胁他来这里?做这些有什么目的呢?如果是要陷害他杀人从而被警方判死刑为什么不干脆一枪把他也打死呢?

这里面有太多自相矛盾的问题,在没有了解到更多事实之前,妄下判断是相当危险的,只好暂且放下不提。”

唐俊杰说完自己的一番见解后,眼神空洞的望向未知处,陷入了苦苦的思索之中。周芹听完后不由自主的鼓起了掌,接着走上前拍了拍唐俊杰的肩膀。

“俊杰啊!说得很好,其实我也知道这些,你把我想说的完全表达了出来,给你个大大的赞!哈哈!如果方队在这里听你说这些长篇大论,事后肯定会这样说的,好像他什么都考虑到了,有时我真佩服一个人能有那么厚的脸皮。”

“也许方队确实考虑到了所有可能事实,你别说我,如果他听到你之前说的,肯定会说:‘芹菜啊!你是三岁小儿吗?说话不经头脑就讲出来,看多了脑残片是吧,给我去抄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一百遍,哈哈。’”

“少奚落人,还是打电话回局里汇报情况吧!”

何天走进巷子转角一家百货商店内,买了一包香烟和一瓶啤酒,坐在商店门口的塑料凳上拆开烟包装后拿出一根点上,吸了几口后用牙齿咬开啤酒盖子。仰脖喝了一大口酒,酒是冷的,心是热的,酒会越饮越暖,心却越饮越寒,麻木不仁的身体早已无动于衷。

从口袋掏出手机,何天打了个电话,低声开口说道:“HELLO!是我,那个家伙已经见阎王去了,我还顺手杀了那位你提到的小姐,把责任全推到一个陌生人身上了,你说过事成会给我十万块的。我知道你是讲信誉的生意人,应该不会出尔反尔,要不是为了生活,谁愿意干这个勾当呢。”

“很好!兄弟干的相当不错啊!我真不知该如何感谢你呢,你为我解决了心头一个大患,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等我核实他死亡的消息后,立马转账给你,你可以先把银行卡账号和开户人信息发个短信过来,你放一万个心好了,钱一分也不会少你的!”

“FUCK!我没有银行卡,更没有网银,我不需要这些虚拟的玩意。实话告诉你,我从不真正相信任何人,只信任自己,干我这一行的过一天是一天,活着时尽量不留遗憾,身上只要现钞够花、衣服够酷、头发够亮就OK了。

你早些把现金准备好,过两天我去你那拿钱,钱到手后我们一拍两散,提醒你一句,不要想对我耍任何手段花样!”

“兄弟啊!我的为人你还不清楚吗?我可是天底下最老实的人之一,从不玩心眼,更不懂耍手段,做那些小人所为只会作茧自缚。我会把崭新的大钞准备的好好的,你不用来找我,我到时会通知你来拿属于你的那份辛苦钱,我知道你很不容易,其实我最近麻烦事也一大推。

警察怀疑我非法组织卖淫,真是从天而降的莫大冤屈,如果这几天被人看见你来找我,肯定会怀疑我找你杀人灭口什么的,等到风声没那么紧了,我会打电话叫你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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