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实人的自白

图片来源:古董碎片

我是袁大头,男,今年55岁了。

我生下来时头比较大,我爸就直接给我叫了这个名,从此,“大头”这个绰号一直就伴随着我直到现在,估计再老也会这样,反正不是“袁大头”就是“冤大头”,要不也可能会是“袁老头”吧?总之不会有啥好听的,不过也无所谓啦。

我是一个老实人,别人说到我也经常会用到这个词。我憋了好久了,就想找个人好好说说话,聊聊我的事儿,却不知道和谁说,怎么说,其实也没啥好说的,就是想说说话吧。

我出生在一个小城市里,家里条件不好,小时侯患了小儿麻痹症留下腿部残疾,加上我的个子不高,所以我从小总是那个被人欺负的对象。虽然我也常常气愤不过,想回击他们,可实在是力量悬殊,又生性老实,往往就是在被欺负之后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恨恨地暗骂着他们,自我安慰一下,就像阿Q一样。

上学了,我很努力地读书,可学习成绩一直不太好,别人说我脑袋大,容量小,笨脑壳。尽管我没有停止努力,可就是没啥突出进步。我不知道什么原因,莫不是我脑子真的有问题?反正我在家在外都不怎么招人待见,不定啥时就会撂来一句“你怎么这么笨啊!”。

成年后,父亲在工厂里帮我求人谋了个临时工的事,可时间久了,因为我身体较瘦弱,加上腿又不利索,总是被人嫌弃,虽然我也尽力做着工作,可最终还是被劝退了。后来,亲戚家开了个店面,就让我去看门,领点工钱。虽然工资不多,但我一个人没啥大花销,加上工作挺轻松,我也知足。

我生性老实、内向又自卑,没什么朋友,可我真的很想有些个朋友来来往往得热闹。开始在店里看门后,我终于也开始有朋友了。他们穿着我只能看却不敢穿的流行衣服,经常是三四个人一道来,有时还带着一位姑娘,披着长头发,长得挺标致的。隔三差五地他们就来店里找我聊天,偶尔也买点东西。我很高兴他们没有像别人那样嫌弃我,我跟着他们也学会了抽烟、喝酒,有时晚上我们会聚在店里一起吃喝、打牌。可是,好景不长,亲戚家的店面不用我看门了,没说啥原因,我不知道是不是和我交朋友在店里喝酒有关?我是觉得不太好,可他们当我是朋友,我也不好拒绝。对此我也没好深问,别弄得彼此不好意思。可惜的是我的那帮朋友也散了,后来我喊过他们几次出来聚聚,可他们都推托了。

我的各方面条件决定了我无法像一般小青年那样正常恋爱、结婚。我也向往来着,可谁看得上我呢?虽然我一次次地帮别人去搬家、收拾屋子,主动热情地干着些零头八脑的事,然而除了得到“你真好!” 、“谢谢你!”就没有其他了。每当媒人介绍我时,大抵都会说“他人老实、顾家、会对人好,能过日子!”,可老实有用吗?没有钱,没有颜,没有个健康正常的身体,老实顶个屁用!

不过说到底,还真是因为“老实”让人家看上了我。经我父亲老家亲戚介绍,我终于和老家村里的一位姑娘恋爱了,据说人家就是因为看上了我老实。恋爱没多久我们就结婚了,岳母也随着来到我们家一起生活。我们有了一个女孩,我好开心,我觉得这是我最幸福快乐的时光。我努力打工,拼命挣钱,虽然不多,但也能勉强维持着家庭的生活。这样的好景被我老婆的一场发病中断了。

原来我老婆以前有过精神病,那次也不知什么诱因病情复发了,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她的精神状态好些了,我带她回家休养。一天,我打工回家后发现她不在了,就这样她离家出走了。我找了她可能去的地方,可她妈妈要我别找了,她知道女儿在哪儿,可她就是不跟我说。

后来——,哎,我不想说了……

后来,我就和我的女儿一起,我的岳母也继续和我们一道生活着,我的那个老婆隔断时间也会回来一次。时间久了,我也无所谓了,也没想去离婚,就那样吧,好歹我还有个女儿啊!我的女儿很可爱,很漂亮,不像我们俩,比我们俩都强,她就是我的一切!我的女儿什么都好,只是有一样让我有些担心,就是她很安静,很——老实!我挺愧疚的,我把她带到这世上来,自己却给不了她什么,反而带给她一堆扎心、难过的事!我觉得很对不起她!

现在我渐渐老了,身体更不如以前了。唯一让我安慰并自豪的是——我的女儿很争气,她考上了大学!我有时想,在我暗淡的人生中,最闪亮的就是我有一个聪明、漂亮的女儿!

我和女儿平时交流一直不多,虽然我很想和她多说说话,可我们之间不知道说些什么。终于在她上大学去的时候,我和她长谈了一次,我告诉她要好好学习,大学毕业后努力争取在外地某个大点的城市工作,不要考虑家,不要想到我,自己去奔个好前程,然后找个好人家。我会自己照顾好自己,以后要是有空,就偶尔回来一次,没空就不用回来,没事!没想到我说了这番话,却让我们父女间第一次少了距离、陌生的感觉,我们俩都哭了……

好了,说到现在,我也痛快些了,只是你们可能嫌烦不爱听吧,反正说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其实我还想说,我——我想女儿了……

洛子帅

没有一份工作是轻松的,主编也是。今天是我来到简书的第八个月,当主编的第六个月。

我来给大家讲个故事,关于我与简书的故事。

时至今日,我已经想不起在哪遇到的简书。只能记得在简书发第一篇文章是4月1号。

我一边和朋友们说着愚人节快乐,一边发了前两天刚写的一篇《有梦为马,随处可栖》。

写这篇文章也很意外。那几天,我突然想把闲置很久的公众号打理一下,叫了几个朋友一起玩。

有个朋友很感兴趣,当天便写了一篇文章,让我发公众号,主题是流浪。

我看后,内心是绝望的。搞没搞错?这也叫文章?一气之下,也有秀技之嫌,我便写了上文。

然后意料之中的,我被夸了。虽然也就小圈子里的几个人,我还是洋洋得意。

记得三叔常说,我们李家人,每代都有一个能写作的人。我这一代,我总觉得是我。

这件事更坚定了这一想法,也是我把那篇文章首发简书的主要原因。

和每一个新手一样,首发文如小石子沉入大海。但当时也没想那么多,最直观的感受是,简书的编辑器真好用,可以当标签用,何乐而不为。

后来,我在简书闲逛,看到了一些鸡汤文,比如通过写作,我如何从月入三千到月入三万?

我去!天底下还有这么好的事。想到我天天搬砖也没挣到三万,我空恨自己没有早一天遇到简书。

我了解到写那篇文章的是一位签约作者,也大概知道了简书早期的时候,他们写文的争夺战。

我开始想,我是不是也可以?还没想明白,我就去做了,这是我的一贯作风。

碰巧这时遇到一位大神开阅读课,我都不知道自己需不需要就报名了,可见当时多盲目。

所幸的是,阅读课让我收获不少,并认识了很多简友,一群正在努力变好的人。

现在想想,那个群的氛围特别好,每个人都很努力,这也是我一直坚持下来,没有放弃的原因。

后来,虽然很多人没有坚持下去,从简书消失了,但我相信那段经历,他们应该都很难忘。

刚开始写作,也没什么计划,只是看见谁写什么火就写什么,就这样,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写了五六篇故事,连续被推了首页,数据还不错。

那个时候的首页还是很神圣的,每一个上首页的人都会在群友中得瑟一番,那种感觉特别像刮“刮刮乐”中了一百元一般。这给我了很大的鼓励。

还记得当时发了篇《四年了,我爱你!》,被推到首页后,数据一直在刷新,评论点赞一直不断,手机在口袋里震个不停,我几乎是颤抖着拿着手机看大家的评论。

那一刻,我简直快要笑爆了。这应该是简书写作以来最疯狂的一次。

一个多月的时候,我的文章真正开始大爆发。有一篇被发到简书微博,一篇上日报,这些都让我异常兴奋。

一天,那个阅读群的群主发了一个链接,是简书官方招聘专题主编的帖子,他说我一定行。

我也没什么想法,不报希望的随便填了。选择世间事也是因为我故事写的多,比较感兴趣。

没想到,几天之后,我收到了官方的回复,我入选了。

天降惊喜,我把这一好消息赶紧告诉了女朋友,她还给我发了红包。在此之前,我都没好意思告诉她,我在简书写作。

夜空,黑得发亮,以至于星星奄奄一息地发出悦耳的哀嚎。

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父亲弄上来,果然还是天台舒服,适合抽烟,适合讲故事。抽出一根万宝路,呃,只剩一根了,哈哈没事,还是先讲故事吧,烟吃完我就要走了。

我叫温暖,中文系大二生,不过没毕业——因为一次网恋。

那晚她们都睡了,我戴着耳机窝在被窝里,忽然注意到最新专辑《ANIT》的署名——Rihanna!我的天,赶紧买下来,点开主打的《Work》一听,“work work work work work work……”果然,日日的歌依旧洗脑。欣喜之余便又饶有兴趣地点开评论区:“哈哈,听取蛙声一片。”一会儿,他赞了我的评论,关注了我,并改变了我的一生。

“嗨,你也喜欢日婆?交个朋友吧!”

“哈哈好啊,我叫温暖。”

“我叫史秋,这是我的微信……”

我们是同龄人,于是从学习聊到生活,从现在聊到未来,聊了好久好久,久到我不知觉地睡去了,留着他的晚安在屏幕上亮着。

我就这么简单地被他的人格魅力所吸引,虽然心有忌讳,但还是幼稚而草率地喜欢上了他。

直到有一次,他发来他的照片,在天安门旅游,并且第一次发来语音,声音酥到了我心底。

于是我卸下了铠甲。

“你也在北京吗,那我们见个面吧。”我紧张地期待着。

“好呀!”他似乎很爽快。

“嗯,下周六早儿八点,中心公园?”

“好,我穿黑色夹克。”

“我穿白连衣裙,不见不散。”

时间过得很快,我如约而至,傻傻地等着。手机响了,我刚拿起手机,不远处一个穿着黑夹克的老头便袭过来捂住我的嘴,我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在一间黑屋里,没有温度的黑,让我差点感觉不到我正是一丝不挂。

“醒了?”一个浓妆淡抹的女人吐着烟圈。

我下意识地抓起地下散乱的衣物遮住自己可笑的斯文。

“呵,读书人真是矫情。”她把烟头吐在地上,用高跟鞋的后跟准确地碾灭烟星,似乎很娴熟,“不用怕,习惯了就好。破了身了,你也不用想着出去了,乖乖呆着吧。至少、至少能有钱吃饭。”

红灯区是失魂者的医院。

我花了3个月,从一个一本正经,斯文矜持的好孩子,变成一个搔首弄姿,杨花水性的牧魂人。

哦不对,是妓。

化蝶时的撕心裂肺,痛得不堪回首,便也不尽述予——脏。

我并不想逃回去,那已经没有意义了。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看遍了各种各样的男人,与他们身上所肩负的社会碎片,我可以轻易地让他们身败名裂,但我没有,我们各取所需,我有他们要的欲望,他们有我要的钱。

最可笑的便是那些劝我从良的。总有那么些人,完事后便抽根烟,问我:“为什么要来当小姐,不去干点正经的?”我真想一口唾沫吐他们脸上,这句话让他们一下子高尚得出淤泥而不染,好像是在置身事外地审视我。完事了,欲望软了,骨气也就硬了。恶心。

妓者,落红不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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