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男柜员的一天
迪夫站在冷清的站牌旁,跟往常一样,站牌里面空无一人。旁边是一个男士服装店,高大的门头亮着发白的灯,灯光打在一人多高的橱窗上,投射出迪夫发亮的双眼。这双黑色的眼睛里放射出猫儿的眼睛在夜晚发出的亮光,他仿佛找到了自己的猎物,就这样静静地站在信息牌的旁边,淡淡的夜色洒在他的身上,将他深深地融入其中,蛰伏着,等待着最后的一扑。
“啊呀,还好赶上了!”
突然的声音打断了迪夫的思考,他转过头来,注视着“肇事者”。
萨拉理着稍显凌乱的头发,立在站牌的另一端。她昨天跟同事换了班,差一点忘记自己要上早班的事情。暗自懊恼的她没有注意到站牌还有另一个人。
迪夫收回视线,他认识她,他们在同一个楼层工作。萨拉是个非常受欢迎的人,每次见到她都是笑嘻嘻的,仿佛一个没有悲伤的仙子,漂亮、能干。
“早。”迪夫尽量平静地说。
“你也在这里啊,早。早班?”
“是的,早班。”
“太好了……车来了!”
迪夫希望车能跑慢一点,这样他就能跟萨拉“单独”多待一会了,尽管萨拉上车后一直坐在旁边闭目养神。他喜欢萨拉,上次跟萨拉一起吃饭以后,他发现自己迷上了萨拉,迷上了萨拉的笑容。
店里依然没有人,迪夫恍恍惚惚地走进里面,脑子里是萨拉刚刚跟他道别的笑容,他意识到自己对萨拉的情感似乎并不是简单的喜欢。他换下工服,亮起柜台上跟男装店一样颜色的灯,拿起白色的抹布开始打扫卫生。但是萨拉似乎对他并没有太多在意。迪夫的话不多,尽管他是商场一层化妆品柜台唯一一个男柜员,但是他并没有引起女柜员的过多注意。上一周,有顾客刁难迪夫,萨拉正好路过,帮他摆平了事情,这是迪夫第一次跟萨拉说话。迪夫还清楚地记得萨拉朝他挤眼睛时的俏皮神情。
红色的长指甲扣着玻璃台面,发出清脆的“叮叮”声。迪夫从沉思中抬起头来,一位打扮时髦的太太正冲他说话:“这个有试用装吗?”
“有的,太太。您请坐,我给您拿。”迪夫低头看了看表,已经上午10点多了。
“太太,这个是欧洲流行的眼霜,味道纯正、清新,抹上之后非常清透,可缓解眼部疲劳,淡化细纹,我给您试试?”
“嗯。”
迪夫戴上手套,托起顾客的手,另一只手将眼霜抹在这位太太的手背上。
“你认识萨拉?”声音从旁边这位太太的位置传过来。迪夫抬起头,静静地看着她。
“我看你一直在看她。”红指甲指向萨拉的位置。“我叫艾达,以前经常买她家的化妆品。”艾达的眼睛里藏着戏谑。
“太太,您觉得这款眼霜怎么样?”
“确实很清透,不过感觉差了一点。算了,你给我试试那个面霜,最近感觉皮肤有点干。”她停了停,接着说:“我听说这个姑娘很受欢迎?”
“萨拉对人挺好。”迪夫拿着试用装过来。
“嗯。不过,我听说,她的私生活不大好……”她紧盯着迪夫,“我听说她拆散过别人的家庭。那个男人是个珠宝商,已经有三个孩子了,孩子们的母亲出去做生意一时不察,两个人就走到了一起。”
“太太听谁说的?”迪夫的声音听起来没有任何情感。
“奥,我的朋友的朋友。说实话,这个萨拉的工作做的还真不错,我的好多朋友都直接找她买护肤品。我的朋友认识那个珠宝商,从他那里知道,萨拉的左腰上有红色的胎记。”
迪夫的手一顿,艾达看不见他的表情,只听他说:“是吗?这个还真没听说过。”
一阵喧闹声从旁边传过来,他们扭头看过去。萨拉蹲在地上,一个黄发女人撕扯着她的工服,嘴里喊着:“你不觉得羞愧吗?”两个保安跑过来,拉走了闹事的女人。萨拉从地上站起来,魂不守舍地走了。
“看,我没说错吧。人家找上门来了。”
迪夫帮艾达结完账,看着她发亮的眼睛里射出的光芒烤炙着萨拉的后背。萨拉已经回来了,她换了身衣服,重新梳好了头发,只是苗条的背影里多了一份孤独的味道。迪夫交接完班,走出了商场大门。
他见过艾达,从四楼望下去,艾达坐在车里等她的儿子,也就是当时站在他面前的那个人。他还记得艾达抬起头,跟他对视了几秒钟。他到这个化妆品柜台工作,一切并不顺利,他被顾客刁难,是萨拉帮他解决了问题。他知道萨拉的腰上有一个红色胎记,在几次的跟踪后,他知道了她的很多事情。艾达的儿子想追求萨拉,但萨拉并不同意。迪夫穿过小巷,来到一栋楼前。那个黄色头发的女人好像在哪里见过。迪夫走上台阶,脑子搜索着储存的资料。是了,是那个人。迪夫踏上台阶,拉开门,走了进去,门上挂着牌子“迪夫私人侦探所”。
迪夫知道艾达的丈夫,这个名叫桥克拉的珠宝商,是一个为了挣钱不择手段的人,曾经有一个同行跟桥克拉是好朋友,将自己亚洲的资源让给了桥克拉,使得桥克拉大赚了一笔,在珠宝商里打下了名头。之后,桥克拉的这位朋友突然销声匿迹,连他的家人也不见了踪影,这是侦探界中有名的案子,至今无人破解。那个黄色头发的女人曾跟桥克拉的这位朋友走得很近。那这跟萨拉又有什么关系呢?迪夫点燃一根烟,静静地思考着。
下午5点,迪夫换上工服,静静地站在化妆品柜台前。萨拉静静地站在不远处的柜台前。他知道如何克制自己的感情,他也知道怎样可以及时制止一场感情悲剧。艾达的儿子悄悄走过来,“她怎么样?”
“不大好,上午有人过来把她痛骂了一场。”
“你知道她是谁了吗?”
迪夫抬起眼皮,打量着艾达的儿子,“‘她’指的是谁?你仿佛话里有话。”
艾达的儿子别过头,看着远处,“萨拉整过容,为了逃避一些人。你能查到这些人吗?”
“能查到几个……”
“会跟爸爸妈妈有关系吗?”
迪夫盯着他:“你最终的目的是让我查到这些事情,是吗?”艾达的儿子点点头。“是萨拉跟你说的,是吗?如果最后的结果是你不想看到的,你想怎么办?”迪夫望着远处的萨拉,萨拉正深情脉脉地看着艾达的儿子。
“妈妈好像知道了萨拉的身份,我不能让她伤害她。我想尽全力帮助她……”
夜已经很深了,迪夫走出商场,叼着一颗烟在大街上闲逛。皎洁的月亮照在大地上,两只小鸟略过树尖,喧闹的声音越来越远。爱情是高贵的,善良的人更加高贵。迪夫走进私人侦探所,点亮台灯,这将是有一个不眠之夜,为了善良的人们,也为了真相。
文 | 郝思嘉
编辑 | 万千
应该跑得足够远了吧。
我在路边蹲下来大口喘气,直到确认后面没有人追上来,才颤颤巍巍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出那个排在联系人最前面的号码。
等候提示音刚响过半声,电话马上就被接了起来,“思嘉?”
“天宇……”我拖着哭腔,“我碰见流氓了!”
那是2011年的端午节,我大学毕业的第一年,从东北老家一路南下,在深圳的一家报社工作。初来乍到我也没什么朋友,每天下了班就回到跟人合租的三居室里,不到万不得已从不出门。
那天我在家睡到下午才醒,临近黄昏才想起一天没吃东西。我穿着拖鞋就出了门,打算去附近的超市买几个粽子回来煮。
节日促销的沃尔玛很热闹,我挑挑拣拣,排队结账时已经天黑。收银员将我的银行卡反复插进刷卡机,机器毫无反应,她面无表情地把卡还给我,“这张卡刷不出来,请问您有现金么?”
我摸摸口袋,出门匆忙,没带钱包。
“出门左拐有自动取款机,要不您去取了现金再回来?”收银员看了一眼我身后等候的队伍,“还有半小时打烊,东西我先放在这儿替你保管。”
事实证明我那天不该去超市买粽子,不,我甚至连门都不该出。
取款机上显示“系统正在升级,请24小时后再试”,我只好返回超市,不情不愿地把已经到手,只差一点就到嘴里的粽子退掉,垂头丧气地走回家去。
时值盛夏,我身上只穿了一件吊带背心和短裤,临出门前披上的外套薄如蝉翼,夜风起时还是有些微的凉意,我裹紧了外套,低头加速前行。
从超市到我家会经过一条没有路灯的绿荫小径,这并不是我回家的唯一途径,几米之外还有一条并行的阔路,通常情况下我出于安全考虑会选择绕远走大路,那天因为肚饿心急,贪图方便就抄了近道。
危机往往于不经意间降临。我行至林荫深处,突然从身侧的树丛中窜出一个黑影来。
那是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身形魁梧,帽檐压得极低,我还没看清他的脸,就被他从身后擒住。我下意识地出声呼救,刚一开口就被那人用一只手捂住了嘴,他的另一只手则直接攀上了我的胸口。
这场景似曾相识,高一那年,我在上学路上被一个骑在单车上的男青年以同样的姿势猥亵过。我还记得那只肮脏的手在我彼时尚未发育完全的胸部狠狠地碾过,还没等我从惊吓当中回过神来做出反应,他已经蹬上单车扬长而去,留下一路得意的浪笑声,在我青春期的噩梦里久久不散。
在那人骑着单车走远后,我整理了衣服回了回神,如常地步行去学校上课。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上午有数学小测。
下课后,我把早上遇袭一事说给了同桌听,她是个胖胖的女孩子,她详细地问了我很多细节,包括那人有没有把手伸进我的衣服里,我当天有没有穿胸罩,以及路上还有没有其他认识的人。最后她一边抚着自己的胸口一边安慰我:“没事儿没事儿,这样的事儿我也碰到过,你下次换条路走。”
换条路走是不可能的,除非我转学。我托在警队实习的堂哥给我弄了一只防身电击棒,拳头大小,刚好能藏在校服口袋里。高中三年,我每天揣着电击棒上学,并且不管天气再热,都绝不会在学校以外的地方脱下外套。
而此刻的我,早已不是高中那个人尽可欺的小白兔。少年时期的屈辱记忆裹缠着当晚超市碰壁的怨忿不满,一并化作我心头的熊熊怒火。
我张开嘴狠狠咬在那人手上,同时手肘用力向后猛击,一边厉声尖叫一边挣脱了身后人的束缚。
我顾不得回头看对方的模样,撒开腿拼了命地往前方光亮处狂奔,凌乱的脚步和剧烈的心跳混杂在一起,一声一声带我逃离这片危机四伏的黑暗。
待我重新找回心智,电话那头的天宇已经被我吓得慌了神,他一声叠一声地叫我:“思嘉,思嘉,你说话呀!你到底怎么样了?”
我稍稍平复呼吸,回答他:“已经没事儿了。”
“你现在在哪儿?”他语气强硬,态度坚决,“我马上过去找你。”
天宇是我的男朋友,准确地说,发生端午节那件事的时候还不是。
我们俩是同事,他一早就对我明确表示了好感,我也同他一起出去约会过几次,距离戳破那层窗户纸,也就是一点头一句话的事。
我一直没有正式回应他的感情,除了身为女孩子的矜持之外,多少也对他存了几分考验的心态。那一晚遭遇流氓的突发事故,则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一道情感测试题。
天宇住的地方离我有些距离,打车也要跨越大半的城区。在等他来的几十分钟里,我已经把遭遇性侵(未遂)一事自行消化干净——除了对方扑上来一刹那的惊吓,我反应迅速逃脱及时,其实并没有受到更多来自肉体或精神上的伤害。
早就过了为一件小事唧歪半天的矫情年纪,当代女性身处职场丛林,自然要练就铜筋铁骨和金刚意志。在那等待的后半程里,我已经完全抛开受害者心态,开始考虑这么晚了该和天宇去哪里吃夜宵的问题。
天宇满头大汗地出现在我面前,我喜不自胜,朝他绽开了当晚的第一个笑颜——他能在危险到来时第一个赶到我身旁,我内心充满欣慰和感激。
不曾想,就是这一笑坏了事。
天宇见我笑了,瞬间沉下脸,扭头就要走。
我不解,伸手去拉他,“怎么了?”
“你……你耍我?”天宇的脸上还挂着汗滴,他用一种受到欺骗的表情看着我。
我摸不着头脑:“我没有啊。”
“哪来的什么流氓?”他的声音不可自抑地颤抖着,“是你编出来的吧?”
我瞬间懂得了天宇的愤怒,这不是他想象中的剧本。当他接到求助电话不顾一切地赶来,以为看到的画面会是我哭得梨花带雨四面楚歌,他挺身而出救我于水火,做我乱世中的唯一英雄。然而眼前一切并未如他预期,我无意扮演落难公主,他的紧张他的担心他的关怀通通成了多余,雪中炭顷刻降格为锦上花。“对不起,”我收起笑容,“我没哭,让你失望了。”
“你在电话里是骗我的!”他显得很受伤。
“我没骗你,”我感到委屈,不自觉提高了声调:“骗你对我有什么好处?”
“为了考验我有多在乎你?”天宇扯扯嘴角,似乎自己都认为这个假设十分可笑,“好吧,今天我来了,感情测试通过了吗?”
我被他阴阳怪气的腔调气得不轻:“要不要我现在去树林里,把那流氓找出来给我作证?”
天宇双手抱肩,一副“我就看你如何表演”的架势,他额前的头发被汗水打湿,一绺一绺地贴在脑门上。我看着这个深夜里为我一句话就跨越半个城区的男生,一时竟不忍心责怪他的误会和偏执。我把声音放软,几乎是哀叹的口气:“我真没骗你,你怎么才能相信我?”
天宇转过身,看得出他在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好了好了,我信你了。咱们去吃饭吧。”
那并不是美好的一餐,我们就近找了家24小时的麦当劳。我一边啃汉堡一边给天宇讲我当晚的遭遇,由一个粽子引发的遇袭事件。他对细节询问得很认真,从银行卡不能使用的原因到超市打烊的时间,还有我为什么放着大路不走偏偏选了小路。我一一如实回答,显然他并不全然满意。
最大的争议在于我见到他的那抹笑容上,天宇表示他完全相信我前面所说的一切,然而那一瞬间的表情是来不及作假的,他不理会我对于当下情绪转变的解释,坚持认为那是计谋得逞后的暗自窃喜。
我好像一个审讯室里的犯罪嫌疑人,在他自以为是的盘问之下,事实的真相显得苍白脆弱又不合情理,似乎非要涂抹上一点言外之意才不辜负这狗血的剧情。
那餐饭吃到最后,天宇状似大度地拍拍我的头,“女生的小心思和小伎俩我都懂,下次不要再玩这么幼稚的游戏了。”
我百口莫辩。
一个月后,天宇在我家楼下告白,我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我必须得承认,那一晚的告白是半胁迫式的。天宇几乎是声泪俱下地细数这几个月以来对我付出的种种,并向我发出“最后通牒”:如果我还不作回应,他就打算放弃追求了。
怀抱着对惯性的依赖和对失去的恐惧,我被动地牵起了他的手。绑架我的并不是天宇,而是我内心的道德天平。我急于投入他的怀抱,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并非他口中那个为了考验感情不惜假意做戏的“心机女孩”。为了让他相信,我提前结束了“考察期”,以实际行动来昭示我的坦诚和真心。
作为男朋友,天宇算得上尽职尽责。平时陪我加班,下班送我回家,周末带我去逛公园和游乐场,介绍我认识他的每一个朋友。然而我们的相处却并不如期待中那样安乐无虞,最大的矛盾出现在我和其他异性的关系上。
第一次冲突爆发在我们一起去香港出差时。
那是一次团体境外采风活动,我和天宇名义上是采风团的带队老师,实际上就是一群小学生的全天候保姆。团里有个小女孩很依赖天宇,她在大巴车上主动要求与我换座:“老师我晕车,可以挨着天宇哥哥吗?”
我还没理清晕车和挨着天宇有什么必然联系,她已经挤进我和天宇座位之间的空隙,一双无辜的眼睛渴望地盯着我看。我只好让贤,瞪了天宇一眼,跑去后面跟小学生们一起坐。
下车之后我跟天宇表达不满:“你再跟小女孩一起玩,我就去找小男孩玩了!”
下午的行程小女孩依然对天宇寸步不离,我深知这些非富即贵的家长得罪不起,却又想对天宇惩以颜色,干脆实践了我的口头示威,带着两个小男孩去逛科技馆,还故意在他面前表现出开心的样子。我当然知道自己行为幼稚,只当是情侣之间的小情趣,等着天宇摆脱了小女孩的纠缠之后来主动找我赔罪。
谁知一等就等到了后半夜,天宇陪小女孩吃了晚餐又监督她洗漱上床,讲故事哄她睡着之后就径自回了房间,经过我的时候目不斜视,关房门的力道很重。
我只好跑去敲门,“你今天都没有跟我说晚安!”
“你去找那两个小男孩跟你说吧。”他铁青着脸,言语中没有一点温度。
我莫名其妙,“那俩小孩儿年纪加起来都没你大,你这是生哪门子气啊?”
“气你水性杨花,”他对我用了很无礼的形容词,“今天因为我跟小女孩多说两句话,你就跑去找小男孩,如果明天我跟女同事有什么往来,你还不分分钟给我戴绿帽子?”
那是我们第一次争吵,理由现在听起来莫名其妙,但却一不留神暴露了真心。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那时我和天宇还没住在一起,我跟朋友合租,一男一女两个室友对我颇为照顾。我睡觉时没有锁门的习惯,某一晚男室友突然推开我房门,大叫着客厅有老鼠,手忙脚乱地挥着拖把去灭鼠。我被吵醒有点不爽,吼了他几句,叫他以后有事先敲门,他讪讪地应着,红着脸出去了。
第二天中午吃饭时我把这件事讲给天宇,不过是当做一件生活琐事分享,他听后却脸色一变。
“你室友喜欢你吧?”
我愣住,手上筷子一抖,刚夹起的肉丸又滚回了餐盘。
“你心虚什么?”天宇犹如抓住了我的痛处,陡然放大的音量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兴奋,“被我说中了?”
“别闹了,没有的事儿。”我不想理他,再次对肉丸发起进攻。
他却不依不饶:“你俩肯定有事儿。”
“我俩要是有事儿,那早就没你什么事儿了。”我赌气道。
这句话仿佛激活了他的某项开关:“我说你为什么一直不肯搬来跟我住,原来是家里有人让你放不下……”天宇尖酸的语气格外耳熟。
我被他激怒:“你想吵架么?”
这次争吵的直接后果是,我为了自证和男室友之间的清白,当天就退掉了合租公寓,连夜搬进了天宇的家。
我以为朝夕相处会巩固我们的关系,没想到亲密无间的距离反而成了培养猜忌和怀疑的天然温床。
同居半年后,我和天宇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是第三者。
其实我们之间并没有第三者,天宇口中的第三者,是与我仅有过一面之缘的男孩。这么说并不准确,我们之间的第三者不是具体的某一个人,是还没接起就挂断的电话,是通讯录里的第二个名字,是同事之间暧昧的调侃,是来不及更改的密码,是衣领处一抹可疑的褶皱。我们之间的第三者,是每一个指向不忠的证据,是无数未知的可能性,而那个无辜的男孩子,只是不巧撞在了枪口上,使这一切猜想终于有了实体。
我不怀疑天宇爱过我,可他却始终没有相信过我。从我们决定在一起的第一天起,他就仿佛一个守株待兔的猎人,确信我是那只一定会跳进陷阱的兔子,那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老实说我们俩都松了一口气。
我跟那个男孩子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故事,不过相约吃了顿饭,饭后一起看了场电影。电影放映到中途,我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我不动声色地按掉,来电显示呼叫人:天宇。
男孩体贴地问我:“有急事么?有事可以先走。”
我努力做到一脸风轻云淡:“没事儿,骚扰电话。”说这话时,我内心隐约有报复的快感。
天宇的侦查能力果然不容小觑,我的行踪在当晚回家后就被发现了。他把我的手机丢在桌上,屏幕上是男孩发来的第二次邀约,铁证如山。
“我早该看出你是这种人,装了这么久很辛苦吧?”天宇的语气不无嘲讽,一出口就是那该死的熟悉感。
“我是哪种人?”我反感他说话时的语气。
“爱撒谎的女人,”他轻蔑一笑,“这次被我抓到了吧?”
“我跟他只是第一次见面,”我说的是实话,“你为什么总是不相信我?”
“因为你一直都在骗我,”他脸上的表情由愤怒转变成失落,“其实你根本就没碰到过流氓,对不对?”
我和天宇分手分得很痛快,又痛又快。那个男孩只是导火索,真正迫使我们分开的理由是彼此之间的信任坍塌。我不愿再忍受时刻处于被怀疑和审判中的恐慌,他也因无时无刻的草木皆兵而感到疲倦。
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那颗不安的种子一旦埋下,稍有风吹草动就会火势燎原。
我连夜收拾行李搬家,临走之前跟他说:“我没有骗你,不管你信不信,我那天真的碰见了流氓。”
天宇依然用他充满了优越感的语调回应我:“你说是就是吧,我不想跟你计较。”
很久很久,没有回过那个小山村了,其实也没有多怀念,只不过当初年少,有过很多很多美好的瞬间发生在那个地方,对于那些美好的回忆,我是怀念的。
从小生活在山里,所以对山有一种莫名的情感,山里有各种各样的动物,当然是小型的无害的。男生们特别喜欢用树杈削磨出光滑漂亮的弹弓,然后激发我们基因里的狩猎本能去猎杀野鸡麻雀兔子。小时候收到过最漂亮的礼物就是三根野生锦鸡的尾羽,五彩斑斓,美艳华丽。而大山对于姑娘们的馈赠是更温柔的,夏天有漫山的山花烂漫,采一把编成花环,做头饰。秋天有很多野生的果实,山葡萄,野苹果,小地瓜,折耳根,还有各种各样的野生药材。还有很多记不清季节的美味,雨后的笋,菌子,还有带刺的山莓,紫的黑的桑葚,家里长辈们都不许我们吃桑葚,觉得那个看着就不是能吃的东西,但是淘气的时候哪里还记得父母的警告,看着颗粒饱满的桑葚怎么看怎么觉得美味,约上小伙伴躲在树下吃了个饱。回家爸妈看到衣服上,手上,嘴角紫黑紫黑的残汁,挨了狠狠一顿数落,晚上躺在床上还在回味,酸酸甜甜的真好吃呀。
山脚下零散的村庄,是我们生长的地方,邻居之间的房屋隔的都不算远。家家户户都养狗,生活里都是认识的叔叔伯伯,婶婶阿姨,每个人都疼爱我们这群孩子,哪怕有时候我们调皮偷吃了谁家的瓜果也不打紧。偶尔有外出打工的姐姐们回来,还会给我们买一些从来没吃过的糖果巧克力。那时候最开心的事情除了过年,就数婚嫁喜事了,谁家要嫁女儿了,就会在出嫁的前一夜把我们这些村里的小女生都请过去,堂屋里围坐一圈,然后陪待嫁的新娘唱歌聊天,据说是为了用纯真的歌声来祝福新人未来的美好生活,这种歌堂的传统一直流传到我成年。而往往只有这种时候,我才可以名正言顺的在别人家玩到很晚,爸爸会在结束后来接我,然后我俩就着主家送的火把,一路跟着月亮翻过山头走回家。
走夜路是很可怕又很有趣的事情,树林山间在月光的照耀下仿佛全都有了生命,摇曳灵动,山里的坟地又遍布各处,指不定什么地方就要路过一个。小时候被各种鬼故事吓破了胆,一走夜路脑袋就完全不敢左右动了,听到什么动静也都不敢回头,一个劲只看前路,可是路上也有各种问题啊,月光下看着像石头的可能是一滩水,泥巴路上可能横着一坨牛粪,只能奋力举着手里的火把,期望能照亮一点前路。火把也不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洋气,大多都是麦秸捆成一把,常常燃烧的速度比走路的速度快的多,往往五分钟的路程,需要抱上六七把麦秸,然后在上一把燃烧殆尽的时候,再续上新的。
小时候最爱的一个堂姐叫红英,比我大十来岁,长得很漂亮,人又很好,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一些女生的小玩意儿,是我们村里的模范孩子。早早出去深圳打工,自己很节约,总是把钱寄回家。她们家是村子里早期修建砖瓦房的人家之一,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功劳都是来自于这个姐姐。
红英姐姐身世可怜,爸爸在她五岁的时候就去世了,然后妈妈带着她改嫁,然后又多了一个妹妹一个弟弟,虽然都是同母异父,但是好像一家人生活的也没什么问题,除了红英姐姐早早就出去打工之外。这种平静的生活直到她的妹妹要出嫁,她回来帮着筹备婚事,彻底被打破。
我记得那次她回来,给我带了一个贝壳做的项链,特别好看。我默默在心里跟自己说,我以后也要像姐姐一样,打工赚钱,让我爸妈也能住上砖瓦房,甚至三层的楼房。这种理想还没来得及跟姐姐分享,就永远失去了分享的计划。
那天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家里的成年人都下地干活去了,我跟妈妈在家旁边的菜园子里收地瓜,阳光晒的人懒懒的。红英姐姐的小弟弟,从他家冲出来,惨白着脸往山里的方向边跑边喊:妈,爸,你们快回来。我妈妈叫他问他怎么了,他就像失了魂一样,只管往他爸妈种地的方向跑。他爸妈跟着他回来的时候,其他邻居们也都被他这状态给吸引过来了,妈妈让我回家呆着,她跟着一起去看看有什么能帮上忙的。等妈妈回家的时候,她的脸也一样惨白色的。妈妈看着我呆了半天,说:红英姐姐死了。上吊自杀了。
实话说,当时的我完全没理解这意味着什么,妈妈怕吓着我,不允许我去看,又怕我留下不好的阴影,一直跟我说:自杀是最没出息的做法,没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后来几天,整个村子的人都在讨论着红英姐姐自杀的原因。有说是因为妹妹结婚了,而她妈妈却不同意她的婚事,她有一个深圳的男朋友,说是因为太远所以她妈妈一直不同意,结果妹妹结婚刺激了她,才想不开要自杀。还有一种说法,是说她被她的继父侵犯了,同时没收了她的存折和身份证不让她离开。她受不了又觉得对不起男朋友,才选择了轻生。当然后一种说法当时没人会跟我说的,长大以后聊起来,我妈妈才说这也有可能。原来,农村并不是那么淳朴善良的。后来,姐姐就被葬在了河边的小土坡上,农村的说法是,夭折的人属于恶灵,不能葬在祖坟旁边。也没有立碑修坟,仿佛是希望大家尽快遗忘一般,一个孤零零的小土坡,不知道的人,根本看不出来,那里其实躺着一个逝去的生命。
那个时候才明白,爸爸妈妈刻意的保护,书本课堂上有意的包装,才让我们觉得生活是美好的,是阳光的,长大以后,总觉得世界变了,跟小时候不一样了。其实世界从来没有变过,只不过以前的我们只看得到阳光下的一面,从来没有看到过黑暗的那一面。文明这个词,只适用于阳光那一面。可是阳光能照到的地方,永远不是全部。人性有的时候,其实很自私很丑恶,如果你身边有人真心的在乎你,请你一定要珍惜,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那么幸运的拥有。如果,你觉得这个世界都不在乎你,也请你不要放弃,也许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有人在乎你,只是你还没有遇到,你还不知道而已。
快二十年了,红英这个名字都快被人遗忘了,去年回老家时,我特意去祭拜她,那个小土坡已经毫无踪迹了,长满杂草,毫无祭拜的痕迹可寻,她的亲人们都在家里生活,可是他们却选择彻底遗忘她。
也许,这种亲情的冷漠,才是她对人间毫不留恋的原因吧。
姐姐,如有来生,愿你做一只鸟儿,广阔的天地间自在而飞,或者做一条鱼儿,江河湖海随你遨游。
只愿你不要再生而为人。
太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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