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曾经靠近
夏天,我决定在接下来的二十年里都不再联系沈澍,并且删光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
是他说二十年后,我们就可以笑着回忆那件事了,那我就等着。
沈澍是我的学长,高我一年级,高我20厘米,大我两岁。我对他可以称得上是一见钟情。我们第一次正式见面是在2003年,那年我高二。
开学后几天,当时还在学生会的我负责组织新学期的第一次升旗仪式,他作为护旗手站在最右边。
一米八几的身高、留着属于那个年纪的非主流发型,在一遍遍排练中不时流露出的不耐烦神色,让我断定他之所以会被选为旗手,凭的仅是他的颜值而不是学习成绩,但恰巧这种痞帅的叛逆少年就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个午后,穿着白衬衫的他抢了升旗手的风头,被初秋的微风轻轻吹进我的眼里,之后风停了,他也没有出去。
升旗仪式过后我就再也没有遇见过他,直到他毕业,直到我毕业。直到两年后我已经忘记了那个下午的心动。
可能命运还记得。
高考后我一心想离家远一点,终于如愿考上了外省的大学。开学前一次偶然的聊天,班主任说上一届的沈澍也在那所学校,还是国防生,要帮我问问他老师还有没有他的电话,都在外地,联系上了也有个照应。
开学后的第三天,还没等班主任给到我沈澍的电话,在连自己班的同学都认不全的时候,我就已经找到了他。偌大的校园,几十个学院,每个年级几千名学生,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我只是抱着万分之一的侥幸随口问了一位师兄,认不认识一个叫沈澍的国防生,却得到了一句太让我意想不到的回答:知道啊,他之前是我的教官。我已然算不出来这是一种多大的命中率。
当晚回到寝室,我站在桌前编辑了将近一个小时的短信,虽说是简单的问候,但还是比较紧张:“沈澍你好,不好意思哈打扰你啦!我是你的老乡,以前在十二中现在也在华大……”按下发送键的那一刻,像是递出了情书般紧张,之后就在与室友心不在焉的聊天中不安地等待他的回复。
我每隔一分钟看一次手机,看了十几次也没有消息,难道是没有发出去?按到发件箱栏,翻了两次页才看全我的信息并确认已经发了出去,还是没有收到回复。
我有点不开心,写了这么多,就算不想理我,回个知道了也是好的嘛。
又过了快一个小时,在我觉得自己简直自讨没趣的时候,他回了电话:
“我们刚刚出操,才回来看到你的消息”
“没事没事嘿嘿”
“好巧啊,我也没有在华大的高中校友”
“是呀,我班老师跟我说你在的时候我可开心了,可算是遇到亲人啦”
“你寝室是哪栋”
“119栋,你呢”
“224栋,那我们离得很近呀”
“哈哈哈真好”
“今天太晚了,改天有时间一起吃饭吧”
“好呀,我时间都可以的”
“好的,那你早点休息”
“嗯嗯你也是”
“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唔……我先不告诉你……”
我竟然忘了介绍自己,在电话里又给出如此清新脱俗的回答,挂掉电话,我赶忙又补了一条短信,
“我叫小樱”
几天之后的晚上沈澍说他在食堂,问我有没有时间见个面,有呀当然有,就算没有我也会让它有的。我在电话里对他说不要告诉我具体位置,看看我能不能找到。
我很轻松就找到了他,那也是我们第一次正式说话,却像老朋友一般。他剪了利落的寸头,皮肤好像比高中时又黑了一点,我说你的发型变了,他说这是统一要求,我说很精神很好看。
我不知道他对我的第一印象怎样,只记得后来他说之前从未收到过像我给他发过的那种如此长的短信;也记得我们在我宿舍楼下的广场一圈一圈地走了好久,他告诉我上了大学也要努力学习。
那时候学校外丢手机的现象很普遍,我把沈澍当作我的紧急联系人,偷偷背下了他的手机号和QQ号。
沈澍有女朋友,是他的高中同学,他们不在一个城市。但我还是有点喜欢他,那我就偷偷喜欢他好了。
国庆节前我们没课,我提前回了家,他走得较晚。2005年的国庆节之后,我们一起返校。接下来的三年,我们几乎每次都一起回家与返校。学生党为了省钱,舍不得买卧铺票,普快列车需要十个小时,晚上八点开,早上六点到。我们总是一起买硬座票,到了车上先聊天,说累了可能会冲一碗泡面,到了后半夜会很困,再互相换到靠窗的位置眯上几个小时。那一段铁轨那一班列车,那熟悉的三号车厢和连着号码的火车票,见证了我们一起成长的岁月。
我和沈澍的生日就差五天,沈澍总说我们的星座一样,性格也很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无话不谈的是他,我说的可不多。因为我从来都没表现出来,我喜欢他。
其实我也不太确定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可能是高中的那个下午,又可能是大学的重逢。我很相信缘分,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爱从不容许人三心两意,遇见浑然天成的交集错过多可惜。你在大学等我,我送你毕业。多美的事,小说里也不过如此吧。
后来他和女朋友分了手,但是我没有勇气跟他表白,只是在聊天的时候问过他喜欢哪种类型的女孩子,他说头发长长的、皮肤白白的就很好,我暗自觉得自己就挺符合的。
但我始终觉得爱情不是争取来的,如果一个人足够喜欢另一个人,那么他一定会表现出来的,沈澍没有,我也没有,我们之间应该是缺少点什么。
沈澍的课程很满,相比之下我就轻松了很多,我们见面的时间不多,基本一个月见上一回。我很喜欢在校园的国防生队伍里面找他的身影,每天晚上九点,他们也会在我们宿舍楼下出操跑步,只要听到响亮的“一二三四”,就知道他也在其中。
盛夏的晚上,我们会去校门口的夜市,买两碗甜甜的冰糕,多加一份红豆就让我吃得心满意足;冬天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吃火锅,多要肉少要菜;有时也会小资一下,在校门口的咖啡厅聊聊天下下五子棋,当时他还教会我一个秘诀,后来我一直用那个方法赢了很多人。
一年后我们还是老样子,我也认识了其他的男孩子,那个冬天我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初恋。几天后沈澍知道了这件事,他一大早打电话给我,语气很差,怪我没有提前跟他说,又问了很多那个男生的事情,最后说女孩子要知道保护自己。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他有点多管闲事,既然没想过跟我有进一步的发展,那为什么我有了男朋友就第一时间过来质问。
我和初恋仅仅在一起一个半月就和平分手了。
我和沈澍依然还是老样子。
沈澍大四了。毕业之前的一个月他都不在学校,跟着部队一起去到野外训练。从他离校前的一个月起,我就开始觉得失落,感觉整个大学校园里唯一的亲人就要离开了,仿佛校园里的一切都与我没什么关系,他毕业了我的大学也就结束了。朋友说他可真厉害啊,不仅带走了某些人的心,还把整个华大也带走了。
我也即将暑假,买好了回去的车票,从此以后往返的火车也是我一个人坐了。
一个月后沈澍回来了,凑巧的是他也要再回一次家,他买了跟我一起回去的车票,我很高兴,觉得这是一件充满仪式感的事情——我们学生时代最后一次一起回家,甚至以后很长时间内都没机会再一起坐火车了。
还是熟悉的三号车厢,夏天的温度很高,车厢内的空调冷风却很足,我们说了很长时间的话,说到车厢里的灯开启了夜间模式,大部分乘客也都开始打鼾。我们也有了困意,我背对着沈澍靠在座椅上睡了起来,半梦半醒间,沈澍突然把我搂向他的怀里,他的力气很大,胸膛很结实也很温暖,我瞬间清醒却动弹不得,能听见他有力的心跳,也能感受到自己慌乱的心跳。听着沈澍的呼吸,我回想了三年来我们的种种,沈澍啊沈澍,终于还是你先主动了。
清晨,火车到站。醒来之后我们没怎么说话,不知是还有困意,还是不好意思。那天天气有点阴,仿佛随时都会下雨,我们在车站出口处互道了再见。
回到家的一整天,开心的我都在等待沈澍的短信,然而并没有收到。到了晚上,我隐约感觉有些不对,便发短信给他。
“你没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不好意思,我有些失控,你别多想…我们不可能,我们有太多相似点,如果可以你早就是我的女朋友了,但你永远是我的好朋友”
“好,没事,我当你梦游”
“让你误会了,我真的不想因为这件事影响了咱们的感情,你如果原谅我,我们还和以前一样,如果不,那怎么都行”
“我们不在一起不是因为相似或不同,而是没那么喜欢,缘分给过我,我珍惜了,任何时候再回想起来都不觉得后悔,只是我不想让你觉得我是个随便的人”
“我当你是我的知己,我真的不想失去你,你对我比我对你要好,我们忘了这件事吧”
“如果这件事不能影响到你,也就不会影响到我”
“好,那就当作二十年后咱们再见面的笑谈吧。你好好学习,我努力工作,咱俩多联系”
“如果以后联系少了,到时候笑话都不知道讲给谁听了”
“你早些休息吧”
“安”
我惊讶于我异常冷静的态度,我没有哭,只是后知后觉有点难过。
第二天开始我莫名发起了高烧,无论吃药打针都不褪,连着烧了半个月,我知道这是我的心病。我承认我还是在等他的消息,等他的解释和道歉。
返校。还是那列火车,还是那个车厢,沈澍打电话给我,聊了聊他在部队的事情,电话里我们的语气都很轻松,可能他是真的,但我是故作淡定,放下电话我终于趴在桌子上偷偷地哭了。
大四了,我准备考研。我没有再主动联系过沈澍,后来的某一天,我删除了他的QQ,也拉黑了他的电话号码。我不知道他是否又给我打过电话,总之这样,失望的就不会是我。
后来我听说他又被调回我们学校所在的城市。元旦那天我解除了他的黑名单,就真的接到他打来的电话,他说想来学校看看我,我以马上要考试为借口推掉了,我还不想面对他。
考试那天一大早,我就收到了他的短信,只有简单的几个字“一切顺利,金榜题名”,我没有回复。
沈澍后来又联系了我几次,他最后一次联系我是在夏天,我的毕业季,他问我是否已经离校,我依然没有回复。
后来我去到新的城市,换了手机号,和沈澍也断了联系,这一断,就是十年。
我曾经以为十年很长,长到初中高中大学加在一起的时间;但我现在才发现,十年很短,短到讲完所有的故事只需要一顿晚餐。
“好久不见啊沈澍”
“好久不见,小樱”
当年觉得无法释怀的事,后来才发现它早就在七零八落的生活中被逐渐遗忘,并且那不过是两个小孩子的玩笑一场。
那一年的梨花开满了枝头,压弯了纤嫩的枝条,半开的,含苞欲放的,挤满了枝条。雪白芬芳的花朵渲染了湛蓝的天幕,洋洋洒洒,好不美好。
那是,最初的邂逅。
1.“哥哥,里面到底有没有比哥哥还帅的男生啊?”
莫小兮纠结的指了指小精灵幼儿园,“都逛了五家幼儿园了!没有帅帅的男生的幼儿园我才不要去呢!”,莫小兮信誓旦旦的对哥哥说。莫修远拉着妹妹,勾了勾她的小鼻子,好笑地说:“小花痴,你不进去看看怎么知道有没有?”莫小兮犹豫了三秒,说“那,好吧,那就进去看看。”
一进幼儿园大门,便看到一个大大的露天园子,不远处有嫩绿的草坪和灿烂的花朵,还有几个小秋千。十几棵茂密的果树围起了园子,不难看出,到了夏天,是个避暑的好地方。
草坪上有几个嬉戏的小孩子,还有几个小女孩在荡秋千,然后,然后,然后莫小兮看到了大树下的一个小男孩。
莫小兮看到了他在编花环。挣开哥哥的手,噔噔噔跑到了小男孩的身边,一屁股坐到他的旁边,兴奋的问他,“你是不是在编花环?好好看哦,你比我哥哥编的还要好看呢!”
小男孩抬起头,莫小兮看呆了-好漂亮的好帅的男孩子!比哥哥还要帅呢!
“嗯,我是给我妈妈编的。”小男孩回答。
莫小兮眼睛转了转,狡黠的一笑,天真的说:“花环不都是给新娘子的吗?”果然,小男孩挠了挠头,困惑的说“是吗?那花环怎么办?我没有新娘子啊。”莫小兮灿烂的一笑,好像是某事得逞了:“我可以当你的新娘子啊!”
小男孩愣了愣,似乎是没有料到这个小女孩会这么说,他想了想,说:“你叫什么名字啊?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呢。”“我叫莫小兮,你呢?”“我叫陌枷霖。”“那,你同意我做你的新娘子吗?”
看到莫小兮期待的眼神,他低下头,揪着小花的花瓣,又问:“你为什么要做我的新娘子?”莫小兮又是灿烂的一笑,“因为,我喜欢你呀!”
我喜欢你呀。简简单单的五个字。
“我-”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人打断了,“小兮,我们该回家了,妈妈都打电话了。”莫小兮抬头,看到是哥哥,有些遗憾的起身,对着陌枷霖说再见,转身笑意盈盈地对哥哥说:“啊,哥哥,我要来小精灵幼儿园!”
莫修远看了看陌枷霖,明白了为什么,笑着说“好啊,来,哥哥抱你,回家喽!”
“陌枷霖再见!”小女孩如阳光般的笑容落进他的眼眸,他第一次见到如此阳光的女孩。
“再见,莫小兮。”
直到看不到他们,陌枷霖低头看着手中的花环。
再见,是为了下一次再见。
这是,最初的邂逅。
2.
景中的作业是出了名的多,这都半夜十一点了,莫小兮的面前还有两张数学卷子。
“嗯……对顶角相等……嗯……”
“这个是Rt三角形……可以用勾股……”(省略号处均为哈欠)
莫小兮边打哈欠边做题,眼皮子都跳开了拉丁舞。
好不容易写完了作业,莫小兮拿起一旁的手机,听到QQ的提示音,点开动态,嗬,又有人在表白墙上表白他们年级的一个帅哥了,好像是叫乔锦,告白的人还是个高中部的小姐姐,说的还挺文艺:
三千青丝为你留,蓦然回首望君留。
不求怦然心动,只求默默相守。
看着动态底下的留言,有人说这位神级别的人物,已经被表白了628次了。
莫小兮不禁啧啧了两声,她至今还没有见过这位风云人物呢,不知道有她哥帅没有。
望向窗外,看着灯火阑珊的城市,景城,陌生中透露出一股子熟悉感。
你们都还好吗?
莫小兮身为语文课代表,被老班派去送征文到角楼的教务处,角楼到是好找,但是,
whereistheeducationoffice??(教务处在那里?)
当她看到一个身穿校服的男生走过来时,眼睛倏的一亮!嘿,救星啊!
跑过去拉了拉对方的衣角,当对方转过头看向她时……
“乔大壮?!”
“卧槽,莫小兮?”
二人坐在校门口的小店里,莫小兮一边听着乔大壮,哦不,是乔锦的牢骚,一边麻利地吃着微辣的关东煮。
“所以,你这是为了娇年的一句话改了名字?”
对方两秒的沉默,又摆摆手,
“没有啦没有啦,我就是觉得这样叫也挺好听的。”
莫小兮翻了翻白眼,这家伙的口是心非看起来还是老样子。
“嗬,光说我了,你呢?当年怎么就一去不复返了?”
莫小兮耸了耸肩,完全没有解释的意思。
乔锦也没有再细问,试探的问了问,“是因为阿香姐?”
莫小兮含糊不清的嗯了一声,乔锦明白了什么,叹了一口气。
“陌枷霖那小子合着还不知道你回来了?”乔锦挑了挑眉。
莫小兮闻言,停下了啃肉丸的动作,垂下了眼幕,也不说话。
乔锦无奈的看着她:“真不知道你有什么可怕的,当年那个能把我推进水池的小霸王是升华了??”
莫小兮不禁失笑,头靠在椅子背上,喃喃的说:“我觉得他肯定生气了。”
乔锦拍了拍她的肩,信誓旦旦的说,“我会帮你的!”
3.莫小兮拿着乔锦给她的地址去蹲陌枷霖了。
心跳的很快,手心里都是汗,心里酸酸的,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有两年了吧?
两年了耶,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不知道他又长高了没有。
不知道他还喜不喜欢旺仔小馒头。
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喜欢八点档。
不知道他还喜不喜欢吃榴莲。
好多的不知道。又好想知道。
她抬头,阳光温暖又刺眼。
莫小兮为了来陌枷霖在的学校,请了一下午的假,看着还紧闭的校门,她坐在学校门口的长椅上,闭上了眼睛,听着王菲的匆匆那年,慢悠悠的回想起从前的事情。
她从一出生就是一个花痴,看到长得帅的男生就就走不动了,因此,她小时候最喜欢让她哥抱她,她爸还为这事吃她哥的醋,抱怨自己生的儿子太帅。
在她四岁半的时候,参加她小姨的婚礼,认识了姨夫的侄子乔大壮,当时的乔大壮是名副其实的大壮,胖的很,莫小兮嫌弃他的一身膘肉,离得他远远的。当姨妈的外国朋友来的时候,还带来了一个外国小男孩,长得跟洋娃娃一样,十分可爱,莫小兮喜欢的不得了,总是跟着人家转悠,一不小心,摔了一跤,到没受伤,就是啃了一嘴的草。
宾客们哈哈大笑,她姨妈至今还保留着照片,从那以后,莫小兮这个花痴的属性就是司马昭之心,人人都知道啊,每逢过年,大人们总会把这件事拎出来溜溜,再打趣一句,兮兮现在有没有喜欢的男生啊?
4.莫小兮把陌枷霖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所以,陌枷霖是三个小伙伴里第一个知道莫修远喜欢阿香的人。
阿香是娇年的表姐,叫沈香,因为两家住得近,上学也顺路,便常常来送娇年上幼儿园。
他们几个小布丁都喜欢叫她阿香。当年流行还珠格格,他们都还小,只知道里面有好多的阿哥,便阿香阿香的叫起来了。
有一次莫修远学校考试,不能按时接莫小兮回家,拜托阿香带她回家,阿香欣然同意。
不料,在一条小巷里突然窜出四五只大狗,阿香的第一反应是抱住莫小兮……
莫小兮从此特别讨厌狗。
阿香的头皮缺了一块。
莫修远十分自责,悉心照料阿香,渐渐的,在相处中喜欢上了这个坚强善良又文静的女孩子。
整天的献殷勤,搞得她都吃醋了好不好?
5.学校里的铃声响起,打断了莫小兮的回忆。
心跳明显快了起来,飞快的跑到校门口的旁边,仰着脖子,寻找着心底的那个影子。
一个个学生从大门口出来,但没有一个是陌枷霖。
莫小兮心里有点焦急,又等了三分钟左右,还是没有看到他,索性坐在长椅上。
他们学校可真开放,居然有明目张胆染头发的,还有的人带着绣着TFBOYS字样的帽子。
啧啧
嗬,还有一对小情侣呢。
这个男的带着一条红围巾,十分短,不过长得还挺高,比女孩子高了半头呢。
唉,想当年她也给陌枷霖织了一条红围巾,以那货的性格,怕是早丢了。
等等……她是不是忘了什么?
大脑在一瞬间做出了决定,她撒腿就向刚刚的那个男生跑了过去。
越来越近,越来越像。
莫小兮心里很生气,他居然背着她找了小女朋友!
“陌!枷!霖!”
声音之大,惹得好多人都看了过来。
那个男生也回了头,但是,但是这哪里是陌枷霖啊?!
那个男生笑了笑,问她:“我不是陌枷霖,我叫季邦。”
“啊哈哈,真不好意思,我看错了。”莫小兮觉得自己的脸上可以烤羊肉串了。
“没关系,你,认识陌枷霖?”
“嗯。你们认识?”
男生点了点头
莫小兮十分激动,正准备问问知不知道陌枷霖在那里,身后传来了一个慵懒却难掩几分开心的声音。
“嘿,笨蛋。”
6.
莫小兮看着愈发帅气的陌枷霖,眼睛鼻子都有些酸酸的。
下一秒就哭了出来。
“你个混蛋!我不联系你你就不知道主动联系我嘛?”
仲夏的夜晚,每隔两天,我就要煮一锅鸡汤。
早上七点关门后,从洋一的蔬菜店买些当天要用的食材,然后便去阿北的肉店里拿鸡。
他会为我留一只已经下够数量的生蛋鸡,这种鸡很便宜,不过想买到整只可不怎么容易。
阿北把鸡的内脏掏空,倒拎着爪子装袋,嘴里一直嘟囔:“老板啊,这个是要怎么料理?”
“啊……熬汤。”我盯着他打包的动作有些出神,“然后做乌冬面。”
回到店里,我用刀把鸡大部分的皮下油脂都去掉。诸如头、脖子和屁股之流。犹豫再三,还是选择处理掉。
然后往筒锅里倒上三分之二的水,葱切段,姜切片,蒜直接拍扁,再抓一把干香菇,连同那只鸡一起放了进去。
大火烧开后,用切片面包把浮在汤面的油吸掉。再转小火炖,待到晚间时分,鸡汤大概就成了。
然后用这汤来下面,只放盐,不要味噌,最后将鸡肉撕成丝状摆在上面,这就是所谓的“鸡丝面”。
最麻烦的地方在于,我要为这碗面备一些香菜——这种东西在我这小店里可不多见,毕竟那香到诡异的味道不是每个客人都能接受的。
鸡汤开始煮以后,我拿出泰椒,生姜和蒜,放在一起剁碎,然后用少许盐渍起来。
等到要食用的时候挖出一勺,用醋泡一下,就是一碟小菜。
上述两样菜式,都是来自中国的小柳教我的。
小柳是个留学生,来东京已是第四个年头。
每年暑假的时候,他就会到新宿租房子住,顺带在这附近打工,于是就成了食堂的常客。
我还记得他第一次来店里时的场景,抽抽噎噎地对着手机讲着中国话,讲完后用生硬的日语和我说:“老板你这儿除了乌冬、荞麦和拉面外,还有什么面?”
我回头看了看食橱,告诉他只有速食面,可以给他做成拉面。
他小声嘟囔道那还不如去便利店吃杯面。
我有些语塞,往常遇到这种时刻,我都会推荐客人吃点别的,但我一时有点摸不透这个异国青年的心绪。
最后他问我:“老板你这有煮熟的鸡肉吗?”
冰箱里恰好备了些做炸鸡块的鸡脯肉,我把它煮熟,然后按着小柳说的方式撕成条状,摆在做好的拉面上。
他吃得很香,还要了几瓣大蒜,蘸着米醋大嚼了起来,看得我都觉得腮帮子火辣辣的。
转头看去,忠叔和小道他们也捧着碗,一脸痛苦的表情。
那碗吃完后,小柳并没有起身,而是要了瓶冰啤酒。和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两个多小时,期间告诉了我鸡丝面和那道辛辣小菜的做法。
“不过老板啊。”他说,“日本没有我老妈做的那种鸡蛋手擀面,恐怕做不出那样的味道呢。”
顿了顿又说,“也没有萝卜干之类的咸菜。”
又说,“也没有拌鸡杂。”
最后带着哭腔说,“我想回家。”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告诉他下次想吃鸡丝面的话早点和我说,我替他准备。不过什么鸡蛋手擀面我是不太会做,只能用乌冬面凑合。
后来每年仲夏的夜晚,隔两天我就要煮一锅鸡汤,给小柳做鸡丝面。他在附近的一个宾馆做前台,每天十一点下班,坐着JR穿过小半个东京,来到我的店里吃面。
“乌冬面口感太软啦!完全没有鸡蛋手擀面筋道!”
“老板你下次别把鸡内脏都扔掉,放进去一起煮,捞出来用剪刀绞碎,拌上小菜和佐料也很好吃啊!”
“其实这小菜用盐渍一点也不好吃,不用盐的话,酱油也不是家里那种味道。不过没办法,谁让你们没有萝卜干或者大头菜呢?”
他总是边吃边像个大阪人一样地嚷嚷,虽然有些失礼,不过总的来说,小柳还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家伙,自带着一种中国人特有的爽朗。
他给我们分享家乡的风土人情,讲他初到日本因人生地不熟闹出的诸多笑话,甚至还教大家一些简单的汉语。比如撺掇忠叔在玛丽玲跳舞张开双腿时大喊“牛逼”之类的。
总之大家都很喜欢他,看他狼吞虎咽的样子,也都纷纷点起了鸡丝面。
连茶泡饭三姐妹在那个有小柳的夏天都几乎变成了鸡丝面三姐妹,甚至小健都把吃起来就没完的金平牛蒡换成了那道辛辣小菜,吃着吃着就涨红了脸,好似喝了酒一般。
他也会教我做一些中华料理,不过讲的最多的还是鸡丝面。
他说那是家乡的味道,除了妈妈会做,路边深夜的大排档也会做……
“所谓大排档,和老板的食堂性质差不多,不过没有店面……有可以做许多菜的档口,也有像鸡丝面这样比较单一的摊位。”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神情总会显得落寞。
但我知道,像他这么讨人喜欢的家伙,不管在哪,都不会孤单很久的。
第二年的仲夏,小柳依旧来到了新宿。
不同的是这次不再是一个人,身后多了一个叫穗子的大阪姑娘。两人因为在一起打工认识,每日双宿双飞,也每天夜里都到食堂来。
小柳依旧只吃鸡丝面和小菜,穗子却和许多大阪女生一样不拘小节。
她总是随心所欲地点自己想吃的东西,其中多半是关西的吃食。但凡我能做的,就尽量做给她。
穗子同样是个容易令人产生愉悦感的人,总是肆无忌惮地操着一口关西腔,以至于本来标准日语说得已经很好的小柳也被她带出了口音。
两个说着南腔北调日语的家伙在店里只要一开口,就引发一片笑声,如同最佳的漫才搭档一般。
穗子可爱到佳纯破天荒地和她分享了红姜天妇罗,这让一旁的小道君艳羡不已,想要凑上去蹭一块。结果被佳纯一筷子打在手上,沮丧了一整晚。
不过穗子一次也没点过鸡丝面,也几乎不吃辣。
小柳吃完鸡丝面,照旧要了冰啤酒。
他给自己和穗子各倒了一杯,然后说:“老板,我去年和你念叨了一夏天。内脏什么的不要丢掉,头和脖子也不用处理呀,放在汤里一起煮,捞出来切碎了可以做拌鸡杂嘛。”
我坐在桌后抽着烟,还没说话,穗子抢先开了口:“那东西怎么吃呀?你要是真想吃鸡心鸡胗什么的,去烧烤店好了,别在这难为老板!”
小柳不再说话,默默喝着啤酒,半晌轻声嘟囔道:“那不一样。”
那天他俩走后,一时间竟没有客人,店里只剩下我和坐在角落里的片桐。
他喝着酒玩着花生,我坐在一旁抽着烟,烟头明灭,烟雾缭绕,一时无话。
钟声响起时,我给他添了一杯酒。他把带壳的花生在桌上摆成两排,宛如河道模样。
又把一对花生壳打开又合上,然后再打开。最后用手指推着花生壳在桌上的河道中移动,宛如行舟一般。
“与君之别,蛤蚌分离,我行迟迟秋亦逝。”他突然念了句松尾芭蕉的俳句。
小柳和穗子在一起愉快地度过了两个夏天,直到小柳来东京的第四个夏天,那也是他在日本的最后一个夏天。
“老板,一碗鸡丝面。”他一个人拉门进来,有气无力地说。
“穗子昨天和我分手了。”小柳声音弱得如喃喃低语,“她这个暑假不愿意和我来新宿,而是回了大阪。”
我轻叹了口气。
“其实来了新宿也没意义,我快回国了,而她不可能嫁到中国去。”
“老板啊,我想回家。”小柳抬起头,泪流满面地说。
人在受到挫折的时候,最先想到的事情,就是回家。
我给他做了面和小菜,等他吃完,又给他倒了一杯清酒。
“我请你的。”我说。
“我已经第四年没回家了。”小柳将酒一饮而尽,“老板你知道我为什么执念于鸡丝面吗?除了妈妈会做外,楼下的大排档也会做。
“我爸爸为了挣钱供我留学,在开夜班出租。每个深夜,他都会去吃一碗鸡丝面,点一份拌鸡杂。我不回家,就是为了省点机票钱,起码让爸爸少吃点鸡丝面。”
“我真的想回家。”他说。
那晚小柳在我的店里喝了许多酒,我没有和他说三杯的规定,而是任他烂醉如泥,最后带着眼泪在店里睡到了天明。
那日小柳走后,我去了阿北的肉店,要他给我留一只带内脏的老母鸡。
然后又跑到外贸店,在店员的推荐下买了一瓶黑乎乎的中国咸菜。
我照着小柳说的方式把鸡蛋打进面粉里搅拌,拜托了荞麦面馆的清太帮我做成手擀面。
对于鸡的话,我犹豫了许久,最终只去掉了屁股和肠子。
总之那天晚上,我按着小柳之前的教导,给他做了一份正宗的鸡丝面,还有拌鸡杂。没用盐和酱油,而是混合了咸菜的小菜。
小柳是哭着吃完的,我知道他哭的原因。毕竟年轻人,失恋的创伤好得没那么快。
果然,他在吃了一大口面后说:“可我还是很想穗子啊!”
片桐正坐在角落用蜡烛烤白果,闻言轻轻打开他那抹茶色的小扇子,缓缓道:“人间世事如长江起起伏伏,爱无国界,人生涓流终有别。”
小柳愣了半晌,擦干眼泪,冲我鞠了一躬,“这些年承蒙您的照顾。”
他用敬语低声说:“那么,再见了。”
我看着小柳消失在夜色中,转头对片桐说:“我听雨宫先生提起过你,在韩国时好像不是这么说的吧……”
片桐合上扇子道:“悦与不悦,不可同日语。”
“渡人亦渡己。”我向屋外看去,那是阿野森饺子店的方向。
片桐微微一笑。
尾声
再次见到小柳,是三年后的一个仲夏之夜。
他虽然离开了日本,我却保留了夏日煮鸡汤做鸡丝面的习惯,因为不少顾客喜欢点。
而且除了我这里,别处吃不到。那是个少有的凉爽夏夜,我打开店门,坐在厨房抽烟。
刚过零点,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在外面响起:“老板。”
我走了出去,只见小柳冲着我微笑,身后跟着一个可爱的姑娘。
“我的妻子,小昙。”他笑着说,“我们来东京度蜜月。”
“初次见面,请多关照。”她羞涩地说着生硬的日语,仿若多年前刚到日本的小柳。
“老板,两碗鸡丝面。”小柳拉着妻子坐了下来。
“好。”我笑着转身进了厨房,才想起自己连欢迎光临都忘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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