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嫁
在离开曲先生后我观察过周围人的恋情,得出一个结论”人的生命中总会出现一个你不知道哪里好,但就是想把他牢牢拴在身边的人.”不同的只是他们出现的时机罢了.
1初识
我和曲先生相识在一家花甲店的门口,那时他刚和朋友饮过酒,看状十分难受,他的朋友正是与我相识多年的好友,我去寻好友时注意到了他,曲先生看着是顺眼的,我也好奇他是喝的多么过量才会如此,遂向好友询问.
“哈哈哈哈哈哈哈,两瓶,小伙子酒量不错不错”我本就是个跳脱的人,听得曲先生是因为两瓶酒如此难受没有多想其他,便先狠狠地嘲笑了他.
曲先生虽不甘示弱,但终是屈服于了现实中身体的不适.
后来他说他从那时就已经注意到了我,似乎我身上有种奇妙的吸引力.
我怼回他,羞愧后的征服欲罢了
2相恋
曲先生生日也邀请了我,我带了另一个男生去,那是我和那个男生只差临门一脚便会在一起了,而曲先生也让我感觉到了他的爱意,我本是想明确我和男生的关系的,可是在席间,曲先生端着酒带着侵略性的和那位男生说:”我喜欢阿如,你呢?你喜不喜欢她?”
那位身上带着二两腱子肉的男孩竟怕了曲先生,在这个向我表白的大好时机说了句”我怎么可能喜欢阿如呢”在男生说完这话后曲先生狡黠的笑了,与男生碰杯、对饮.
第二天中午,曲先生正式向我表白,我答应了.并向我的女朋友公布了我们在一起的消息,女性朋友简称女朋友哈哈哈.
女朋友后来和我说原本内个男孩也打算那天和我说明情愫的,我说:”说不定错过也是一种安排呢”
3甜蜜
和曲先生在一起有很多快乐的回忆,我睡觉时喜欢抱着布偶,和曲先生同居后我就开始抱着曲先生,可我想,不能冷落了我的布偶,于是有天晚上,曲先生抱着我,我抱着布偶,正当我快要睡着的时候,耳边传来了曲先生幽怨的声音:”你怎么只抱它不抱我呢”
于是没等我回应,曲先生就把布偶夺走放到了沙发上,断了我的念想.回来我们相拥,他心满意足的睡着了.
原谅我记不清太多美好,时间不仅带走了我们之间的不快,也带走了美好的记忆.
3决裂
和曲先生在一起三年后我们分手了,原因有很多,曲先生算是我的初恋,在与他在一起后没有任何恋爱经验让我参考,我也没有多么成熟的心智支撑。
在初期的美好过去,我们同居开始后,争吵充斥了我们的生活,曲先生玩心未泯,而我想把他拉出深渊,但一次次失望让我充满猜疑让我丢失了所有的安全感,我蛮不讲理的指责,他漫不经心的应和,终于,我提了分手.
当然,那次我们还是没有分手,曲先生来挽留我,我不争气的接受了,这奠定了我的噩梦.
最后的分手是什么情况呢?
我想起来了,那是场闹剧,曲先生说他受够了我,要和我分手,我不信他真的不爱我,他躲在朋友家不出来,我想问清楚凭什么,最终他出来了,和我说
“是朋友不让我出来,我还爱着你,只不过你的这性格太差,我受不了了,我们还是分手吧”
我昏了头脑,放下尊严挽回他,说我会改,可最后他还是离开了,后来我才知道,朋友从未说过不让他出来,他只是不想面对我,分开的话也都是借口,他只是玩心太重而我阻拦了他的路.
曲先生天生就是个坏胚子,在分开后他三天两头一个女朋友,酒量慢慢大的惊人,甚至玩起了”社会人”的一套,纹开了身,掺和进了一群年少轻狂的少年组织.肆无忌惮的和一群渣滓玩耍.这些事我毫不夸张.
分开后曲先生仿佛做尽了他所谓的极乐之事.
而我也慢慢找回了我.
4结束
如今的曲先生还是一如既往的本性难移,一事无成.
刚分开后的我虽也消沉了一段时间,终日与酒为伴,但后来却也因我的良友慢慢走了出来.
后来我一个人走过了许多城市,见过了许多美好和不堪.
偶尔与知己小酌
找到了自己真心喜欢的生活
不时与书和文字相伴
中间也谈过几次恋爱,每个人都很优秀,每段感情都值得纪念,但也许是我少了些热情,我们终不是对方的良人.
曲先生一直是我生活的刺,分手后我记起他的不堪,总会让我对自己的选择产生怀疑.
当一年后再于曲先生相见,我竟没有残存丝毫爱意,我们互加了微信,几次孤寂无聊时会叫他出来去湖边谈谈心,但我的生活一般是很充实的,所以平常我不会和他交谈,有一天曲先生发了一段很长的话,等我回复嗯时,发现我们已经不是好友,至此,曲先生被完全拔除了我的生活.
我想了想,准备写一段文章来纪念曲先生,于是你便看到了这篇刺.
1
夜风徐徐,一切,仿佛凝固在了这一刻……
片刻,林雯缓缓开口道:“对不起,我真的无法跟一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我只想跟你分手。”她又大又漂亮的星星眼已经泛起了微红,她强忍着泪,右手紧紧地攥紧着左手。
王鑫看着眼前这个让他深爱了三年的女孩,就这么无情,冷漠,狠心地向他提出了分手。眼泪像注了水般不停地流了下来,让他根本控制不住的是他如刀割般的心痛。
王鑫:“你真的……没有爱过我?那这三年的爱,难道都是……”
林雯转过身,背对着王鑫,笃定道:“对,这一切都是我骗你的!我只是有个荷尔蒙需要平……复,也许……仅此而已。你走吧,以后我们就不要再见了。”
王鑫攥紧了拳头,狠狠地咬了咬下嘴唇,瞬间,一股血腥味充满了他的口腔,嘴唇那剧烈的疼痛感令他忍不住低声喘息了声。
王鑫:“好,我从今天起,再也不认识你这个……可恶的女人!”说完,他绝尘而去……
留下林雯一个人站在E市的海边。
她顿了顿,心想:难道,从一开始,她就不应该跟他在一起?
三年前,她还是一个生活在校园中的大三女学生,在同学的生日派对里,认识了那个让她一见钟情的学霸+校草的“王鑫”。
那时候的她,只是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女学生,成绩一般,相貌一般,没什么特别的才艺才华的小透明……
而王鑫在她们整个学校,都是才貌双全,成绩全校第一,从未下降过,被称为千年第一,长相更是被所有人公认的校草。
但她们,却因那一次派对,开始了让林雯都不可相信的“校园蜜恋”。
当时,大家都在E市的一家KTV包厢里玩;唱歌,喝酒,打牌,聊天,等等等等。
一向喜欢安静的王鑫当然不适应这种场合,但派对是他舍友女朋友开的,舍友硬是把他连哄带骗地拉去捧场了。
王鑫来了以后,根本没什么话题跟别人聊,但直接走又会很不给他舍友面子,转来转去,便坐在了一旁的沙发角落上,静静地看着他们闹。
正当派对快要结束,王鑫正要走时,包厢的门轻轻被打开了,一个穿着一身粉红色风衣的女孩走了进来,只见她背着个白色斜挎皮包,扎着清新的马尾,看起来应该是个乖乖女。
王鑫的目光不知不觉地停留在了这个别人眼里最普通不过的女孩身上,那女孩一抬头,正好跟王鑫四目相对,顿了顿,她害羞地低下了头,走到了里面,坐在了沙发上。
生日派对的女主角看到了她,撅着嘴责怪道:“林雯,你怎么才来啊?派对都快结束了呢!”
王鑫收回了他的目光,笑了笑,原来她叫林雯。
林雯急忙摆出一脸的无辜,解释道:“我在家看书呢,看着看着就忘了时间,所以……你就原谅我吧,下次保证再也不敢了。”
说完,她们俩都笑了笑。
王鑫和林雯中间只隔着一个人,林雯偶尔会抬头扫一眼王鑫,但又为了避免跟他四目相对,几乎是一秒就立马移开了目光。
王鑫当然能感觉到林雯的“格外关注”,但也很习惯,毕竟……从上小学到现在,他都是学校的颜值担当,也是女生眼里的……“香饽饽”。
2
临走前,王鑫终于鼓起了勇气,坚定地走到了林雯面前,要了她的电话号码。
林雯毫不犹豫地告诉了他,然后脸红得像个红透了的苹果,低着头跑走了。
从那以后的每一天早上,林雯都会收到一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上面还会夹着一张小卡片:
你是我的Sunshine
王鑫。
每天晚上,林雯会收到一箱零食,里面也会有一张卡片,
也是我的Moon
王鑫。
每次都是快递小哥送来的。
不管林雯收到玫瑰还是零食,她的三个舍友都会一起起哄,说她谈了个神秘男友,从不出现,但东西却送得不停。当她们看到了卡片,看到了卡片上的名字,更是一片惊呼声。
她们宿舍的八婆,不,应该是她们整个学校的八婆接着又问:“林雯,这不是校草吗?你的这个神秘男友……会不会是他啊?我靠,可以啊你,这种爆炸性新闻你居然都不告诉我们,是朋友吗你?”
林雯尴尬地笑着,她知道过不了一天,这位“八婆”小姐,肯定会把这件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儿传遍全校。
但这个世界上,人的嘴,永远是堵不住的,更何况是全校公认的八婆小姐的嘴呢?
只能无奈地耸了耸肩,心里只有四个字:“顺其自然”。
果然,一个下午的时间,八婆小姐就把这件事传遍了整个学校。
顿时,一直以来都最不起眼的林雯成了学校的焦点……
紧接着,王鑫居然在离学校不远处单膝下跪,举着一束玫瑰,当着全校众人的面,向林雯表白……
林雯当然是答应了,毕竟……这么帅的男孩子还是不多滴~更何况,还这么优秀~
曾经在全校学生眼里都羡慕嫉妒恨的爱情,此时此刻,却破裂得一塌糊涂。
只因,生活残酷……
林雯终于忍不住大哭了起来,她坐在海边的礁石上,脱下了鞋,微风拂过她白洁如玉又有一丝微红的脸颊,撩起了她的黑色披肩长发。
让她不禁想起了三天前……
3
三天前,E市副市长的女儿刘美姗突然约她在一家很安静,很高贵的音乐餐厅见面。
这家餐厅不愧是E市最大最好的餐厅,果然很有情调,悠扬悦耳的钢琴声,似泉水于空谷追寻,又似天空流云,干净清透,捉摸不定,很是安静惬意。
刘美姗微笑着看了一眼林雯,只见她穿了条清纯的粉色长裙,露出光洁的肩膀和锁骨,看起来很文静,文静中却又蕴藏着些许性感。开口道:“我是谁想必你应该知道。我今天来,是想让你跟王鑫分手的。因为我喜欢他,从高中时就喜欢,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情。
现在,王鑫处于事业的上升期间,但他毕竟和大多数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一样,没有任何能力在E市这样的大城市立足。据我所知,你们俩在同一个公司工作。前两天因为你的失误,让他帮你顶了黑锅,上司直接把他开除了。
他现在应该很堕落吧?你忍心看到他这样吗?
所以……你如果真的爱他,就应该离开他,让他重获新生。放弃他吧,也许放弃,是你最好的选择,对你们俩都是。
你只要跟他分手,我会给他他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荣华富贵,他就会成为天之骄子!
而且……我还会给你一百万。听说你母亲得了绝症,很是严重,你们家根本没有能力支付她高额的医药费,这笔钱,你应该用得到。怎么样?是不是一箭双雕?”
林雯呆呆地盯着刘美姗看了足足有一分钟,顿了顿,眼眶却已微红,点了点头,道:“谢谢。我会尽快……跟他分手的。”
点头的那一瞬间,林雯已经彻底绝望了。
4
母亲,对她来说是无人能比的,包括王鑫。
她从小就跟她母亲相依为命,她父亲脾气暴躁,经常喝酒,对她们母女俩的拳打脚踢已习惯成自然。
在她7岁那年,她父母惨不忍睹的婚姻终于有了一个还算可以的结局,他们终于离婚了。
当她听到这个消息时,并没有不开心,而是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我以后终于不用再挨打了”。
离婚后,她们母女俩的生活可想而知,母亲打工挣钱,她安心上学。
每次她放学回家看到母亲时,都会看到她憔悴而又朴实温暖的微笑。
她母亲的手背上,始终有着很严重的一道伤疤,那是她父亲喝醉时,拿菜刀砍她,母亲为了保护她,用自己的手背护住了林雯。
而从那以后,她母亲的手背上就多了那道丑陋而残忍的伤疤。
她母亲每天早出晚归,忙得不可开交,每天要打三份工,就是为了让她上好一点的学校,学到更多知识,让她每天早上都可以有钱去买一个汉堡包,喝一杯甜豆浆。
5
她母亲为了她,受尽了苦,现在好不容易她们的生活好一些了,她母亲却突然得了恶性脑瘤,日渐严重,医生说化疗可以缓解病情的恶化,可她们根本就没那么多钱,所以她母亲只好在家休养。
林雯四处借钱,但大多数人都不肯借,就算有少数人肯借钱给她,也是几百块钱而已,根本不够。
医生说,如果再拖下去,那她母亲恐怕就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了。
而林雯又能怎么办?
她只是一个刚毕业一年左右的小白领,人脉,金钱,所有的一切对她来说都只有三个字:“不可能”。
她只能默默地看着母亲的病情愈来愈严重,母亲愈来愈虚弱……
而这个时候因为林雯的恍恍惚惚,她在公司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王鑫知道这个时候什么忙也帮不上,但他很清楚,林雯现在绝对不能失业,否则就对她打击太大了,所以就把所有的事都揽到了他自己身上,上司毫不犹豫地就把他开除了。
而林雯却无能为力,这份工作对她很重要,王鑫的一切都比她优秀,他找工作一定会比她容易。
她只能就这么看着王鑫被开除……
刚被开除的那几天,王鑫还算行,一直努力找工作,心态也很乐观,情绪也很稳定。
但他连续找了一个星期,都没有找到适合他的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王鑫开始堕落,因为他知道他找不到和之前的工作差不多的工作了。
一天,林雯加班回家很晚了,打开家门,一股难闻而扑鼻的酒味扑面而来,林雯捏着鼻子轻轻地走进了客厅。
眼前的一幕吓到了她,王鑫衣衫不整地躺在沙发上,电视开着,茶几上乱七八糟地堆着零散的花生米,还有几个苹果,其他的全都是空空的啤酒瓶。
“一个,两个,三个……十一个?!”林雯数了数桌上的啤酒瓶,吓得目瞪口呆!
王鑫,一个从不碰烟酒,甚至讨厌烟酒的人,这是怎么了?受了多大的打击会喝成这样?!
林雯瞥了一眼桌上的啤酒瓶,突然想起了她痛苦的童年……
小时候的她,多么的可怜,多么的无助?每次她的父亲喝完酒,就会拿她出气,甚至不惜打死她。
而她的母亲,为了保护她,更是受尽了疼痛。
那时候的她,最讨厌的就是酒,更讨厌的是她父亲。
眼前她深爱着的人,明明知道她不喜欢喝酒的人,却还是不顾及她的感受,喝得烂醉如泥……
6
林雯想来想去叹了一口气,哎!他喝酒,他堕落,还不是因为她啊?
轻手轻脚地把茶几上的空酒瓶一一收好在一个袋子里,林雯开门把袋子扔在了门外楼梯口的垃圾桶里。
她不想看到这些东西,乱七八糟,让她厌恶的东西!
林雯帮王鑫拉了拉衣服,把他的西装脱了下来,给他盖了一条毛毯。
林雯用力抖了抖王鑫的西装,西装的兜里掉下来一张照片,她拾起照片,照片里的女孩穿着一身清新脱俗而又优雅大方的白色连衣裙,很精致的裙子,她本来就白白净净,再加上白色连衣裙的衬托,仿佛像刚出生的婴儿般白白嫩嫩,站在一棵大树前,那是……林雯。
林雯那时候刚跟王鑫在一起不久,她总是喜欢让王鑫拿着她生日时王鑫送给她的相机,给她拍照。
有时候她会站在一棵学校里的老树旁,有时候她会站在教学楼或图书馆前,或者去离她们学校不远的公园里,还会去爬山。
反正不管去哪里,她都会跟王鑫撒娇卖萌,嘟着嘴道:“小鑫鑫!走吧,我们去玩,你帮我拍照,好不好?嗯?”
王鑫手下不管有多么繁重的作业,都经不住林雯的软磨硬泡。
而现在……
点燃烟,我站在窗台,看窗外流水马龙,想起高二时,阿奇捧着满盒的千纸鹤提着紫风铃,一步一步走向猴子,他追逐着她,身躯卑微着行走,路过我的窗前。
原来一切爱与被爱,都可以用我喜欢,我不乐意来回答。
只是少女思无邪,江山如画不是他。
好吧,青春退场,阿奇你我早已在天涯吟唱。
01
高中离家很远,大部分人都离家很远,所以只有住宿。
住宿的话,一个寝室差不多有十二个人,其中睡我对面的是阿奇。
那年是高二,重新分班,那个班是摸鱼班,对的,浑水摸鱼的摸鱼。
高一阿奇也跟我一个班,相交不多,见面打声招呼已是最大的亲近了,阿婷也是。
我跟猴子相交不多,高一是个混沌的时段,我每天关心的只有手机是否有电,关心哪里可以充电,关心什么时候放假。
阿奇只关心一样,那就是征战瓦罗兰大陆,最大的梦想是死在召唤师峡谷。
高一班主任是个很好的人,意味着我们可以不在乎他的感受,我们也的确是这样做的。
于是高二分班我跟阿奇到了摸鱼班,猴子去了中升班。
越是放松越是变态,成为以前自己看不起的那种人,青春如此,现在也是。
02
高二分班后,教室在最高的一层,据说是由于高二所在的地方风水不好,需要一大批小伙子来镇压。对的,摸鱼班刚好有这个作用,所以我们维护了学校的安宁和发展啊!
想想就很伟大,可是地位十分悲哀,弃子也有着作用吧,那时我不懂,现在不愿意懂。
在最高层上课的我们意味着我们可以看到很远,也可以俯视别人,可惜的是夏天有些热,冬天有点冷,春秋女生少。
看得远会想很多,于是上下课期间我们最喜欢的就是扯淡,不谈人生不谈理想,我们谈瓦罗兰新英雄,谈日本新电影,谈漫画,谈三楼的女生。
三楼是学校女生最多的地方,男女比例达到一比二十,摸鱼班分配均匀,不过大家都是歪瓜裂枣,所以男生都喜欢聊三楼,跟古代混混喜欢在茶摊聊哪条巷子一样。
古代混混聊女人都是用钱的,我们聊女孩靠的是荷尔蒙。
有天我站在教室外的走廊看着操场,阿奇走到我身旁细声问我:“奥特曼,你觉得猴子怎么样?”
我大惊,猴子是我们高一同学,初中一个学校的,体重过于横向施展,人送外号Y猴,简称猴子。“猴子?哪个猴子?你他妈的喜欢男的还这么重口味?我擦!”
“你妹的,你才喜欢男的,还有你这副表情是怕我强奸你啊!”
“那是哪个猴子?我们高一班还有哪个猴子?六耳猕猴吗?”至于我为什么不说现在班上是否有猴子,只是因为男生普遍认为我们班都是汉子。
“猴XX啊!我跟外星人都叫她猴子的!”
我想了想倒还真的有这位女同学,不过印象不深。只有随口答道:“哦!是她啊,不知道啊,没跟她说过几句话。不过你跟外星人怎么都叫她猴子啊?”
无聊备至的我对此十分感兴趣,于是又问道:“有奸情啊!啧啧啧。”
我说完后转身看向阿奇,他嘴角带笑,微风吹起额头的刘海神采飞扬。我发誓我从未看过他这样的充满力量,心中不禁悲哀,恋爱的恶臭味已经侵占到我的身旁了,难受。
我看着阿奇回答说:“是啊!我喜欢她!”
我看到了,看到他坚定地说道。
他的眼睛里没有往日的混沌,通宵睡眠不足的疲惫,我知道他是真的喜欢猴子。
因为眼睛是不会骗人的,况且年轻的我们还没学会骗人,更何况是青春的他。
叮铃铃铃铃——
万恶的铃声总会在你高潮的时候响起,打断你,让你失去亢奋的激情。
“先进教室吧,晚上再说。”
“好!”
爱情真好,青春真好,原来都是错的。
是那个人,是她才是真的好。
03
高中是一个满是别扭的时段,我们渴望新的事物,也害怕新的事物。
所以我的朋友很少,少到吃饭吃得少,零花钱用得少,话也说得少。
于是我很喜欢看网络小说,看到日夜颠倒也不为过。网络小说就是幻想与现实的结合,那是2011年,网络小说还在一个角落生长,还没有现在的声势浩大。所以很多人很鄙视看这类小说的人。
嗯,我也很鄙视,鄙视我自己。
因为在我那个年龄,我错过了我该做的。
阿奇在我那个时候练就了一身好本领,不同于我这种身材文弱的阿宅。
他的战场在于学校的围墙,在于去网吧的距离,在于召唤师峡谷。
我看过他的战斗方式以及效率,且惊为天人。
学校的围墙有高有低,这就需要侦察兵一样敏锐的心思了。
最低的围墙三米多高,在教学楼的旁边。
那次我站在教室窗旁,只见他纵身一跃,人已站在围墙上了,随后摆了一个Pose一跳,人影就消失在了那头。
那时我在想我能不能做到这些,来自于少年不服气的心理。
后来我果然做到了这些,只不过我从三米半的围墙摔了下去。双手手心肿了起来,然后整个人因为脚跟疼长高了一截。
不过这些我并不疼,疼的是那天的礼物送出去后所收到的伤害让我至今未痊愈。
于是高二后我并不相信爱情,就算看过那么多小说,故事,篇篇离不开的爱情再与我无关。
所以阿奇跟我说他喜欢猴子,在上课的时候我想了很多,回忆了关于他说的这个猴子的一切,依旧得不出思绪。
那天晚自习下课后我跟阿奇走到了后山,我想听听为什么他喜欢猴子。而他想跑步来提醒自己喜欢猴子,我知道也是后来他告诉我的。
后山亭子在山顶的最高处,夜晚望去山脚下会有种把这个学校,这个城市踩在脚下的感觉。
我跟阿奇站在亭子边缘,像两个寂寞极的剑客,等待对方先出剑。终究是我忍不住问他:“你为什么喜欢猴子?”
“我觉得她很好,所以我喜欢她。”
“高一你一直上网,哪来的时间能感觉她好啊?”
“反正很简单的一件事,我就觉得她很好。”
“那你说说看啊?”
我看着阿奇嘴角带着温柔的笑意,在回忆那件事。
“那天我中午上网回教室,大家都在午睡,我坐在座位上本来准备睡觉的。突然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我抬头看到她在阳光下,咬着吸管喝着一瓶牛奶,那天我觉得阳光很好。”
“就这样吗?”
“就这样,我那天遇到了爱情。”
“……”
于是我沉默下来,想起初中时,转头看向桌后,一个小姑娘认真地做着数学题,明明很简单却做得一丝不苟,干干净净。那天我也感觉数学题很好。
当两个绝世剑客站在紫禁之巅,突然有一个人有了牵挂,于是他的剑就不再锋利,于是他就有了破绽,理所当然是那个人输,可命运总是喜欢开玩笑,输的不是他。
那晚上我很失落,我在一个人身上看到了我,而那个人是我的好朋友。
学生的爱情不一定有结局,就算成年人的爱情都不一定有结局。
我希望我的结局不是阿奇的结局。
因为我不是叶孤城,他也不是西门吹雪,我们都不是世界上最强的剑客。
04
感情需要物质,爱情也需要物质。
我们都没有,我们有的只剩荷尔蒙。
那天晚上我跟阿奇终究没有站到最后,因为风声大了起来,吹散了年轻的言语,我们都感到了寒冷。
我们回到了寝室,像两天流浪狗样狼狈不堪。
就算少年激情万丈,生活也是一样过活。
那天过后,我发现阿奇去上网的次数已经超过了历史新低,问我借手机次数超过了历史总和。
宿友们都说有情况,作为清楚内情的我莫名的有种优越感而暗爽不已。
那天以后,不知过了多久。
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个月。
那天早上课间操时阿奇跑过来问我:“奥特曼,今天中午陪我去三楼好不好?”
我:“去表白?你有没有想过她会不会接受?”
阿奇听了我说的脸色一沉,但随即坚定地说道:“就算这样我也要试试,毕竟时间不多了。”
我知道,他说的时间不多是不想继续在校园里了,他不想读书了。
在我们那个学校,高二只要学业考试完,如果不想继续读的话,可以选择交高三的学费。然后不再来学校上课,等高三毕业后就可以拿学校红彤彤的毕业证了。
其实那时我也不想继续读了,只是迫于家里的压力,一直没有选择说出口。阿奇则是很理智跟家里谈了许久,经过了允许。
这点我不如他,还有这次我也不如他。
转念间我想了很多,最后还是跟他说道:“我还是不去了,那里是三楼。”
虽然我们都很喜欢谈论三楼的女生,但我一直没去过三楼。
阿奇听到我的回答后盯了下我,我知道他知道我不会去。
然后转身走了。
我知道他很不开心,因为我是他最好的朋友。我也很不开心,因为我是个懦夫。
那天中午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我没去。
下午阿奇没有去教室,我坐在他的位置,翻开他的画稿。
他的画稿有很多,所画的有漫客的人物,也有课本中的人物,也有学校建筑的简图。
无一例外的是每张画都注上了猴子的名字以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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