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入你心,汤虏我胃。

“今天我们的直播就到这里了,谢谢大家,晚安

事情是从一瓶洗发水开始变糟的。

一年半前她和男朋友搬到这里,这座位于长宁区中山公园附近一座不超过40平米的30年老公房。

他们两个刚来上海的人,在28栋301室开始了新的生活。

起初她就对一切不太满意。

发霉的墙、生锈的水管、半自动的洗衣机……连房子也是旧的。

不过和旧东西相比,她最不满的还是那个邻居。

她常常嘲笑她的邻居就是个笑话,偷偷借用她家门口的土耳其门垫,偷偷卖掉她新买烤炉的废纸箱,偷偷倒一点她家的柠檬味洗衣液,偷偷在半夜打开她家的洗衣机把衣服甩干……

有时候躺在床上听到门口窸窸窣窣的声音,她和他说:“你听,又在动我们东西了。”

她男朋友漫不经心地说:“你怎么知道就是她,也许是别人呢?”

“对面303住了个老太,没怎么开过门。302的门口堆满了鞋,哪里还有什么别人?”

奇怪的是,虽然一直是邻居,他们的作息时间好像分在东西两个半球,几乎不大碰到。

也仅仅有一次,她在冬日的某个傍晚醒来,惺忪地把一盆脏衣服倒进走廊上的半自动洗衣机洗衣桶里。

她看见邻居匆匆背包摔门而去——302,中年妇女,已经没有形状的中短烫发,两边都捋在耳后,不合时宜地像极了革命烈士。

她看着哗啦啦的水注满半自动洗衣机,心想,可不能有一天活得这么愚蠢。

起码,头发不能整齐地捋到耳后吧,更别说背一个那样的PU包了,看起来什么都装不了。

她想,很快他们就会搬走了,再可笑的邻居她都可以忍受。

只要再住两年的时间,他们就会买房,不行就再换更好的房子。

总之不会住在这里。

那阵子她喜欢听DIDO的《LifeForRent》。上班路上只要打开这首歌,眼前就充满了希望,城市的一切到底都是新的。

新的楼几个月就起来了,新的衣服三天就下架了,新的广告牌可能在世的时间不超过两秒——两秒,你瞄它一眼的时间,明天你再到同一位置看,它就换了。

周嘉怡偶尔也怀念她父母家。有不错的公寓,有不错的家用车,有不错的食物。

如果不是为了男朋友到上海,她大可不必每天盘算着手里的钱,是吃碗桂林米粉省下来买衣服,还是干脆吃顿古北路上的日本料理,忍着不买衣服也就过去了。

如果是住在老家县城,她才不会去吃什么桂林米粉、黄焖鸡米饭,哪儿没有好吃的?她想买多少衣服就买多少衣服。

——可那又有什么意思呢?人生又不是为了衣服存在的。

她不想要那样的生活,她更不想为了衣服留在县城的事业单位里每天泡杯茶就把日子打发了。

她想试试,城市是什么样。

对她的男朋友来说,一切并没有那么复杂。

城市什么样、县城什么样,都不重要,只要赚钱就好,人活着首先得生存下来。

每每周嘉怡和他讲她今天在街上看到的人啊,那些上海的“老克勒”们多有腔调啊,七八十岁的老头戴着贝雷帽、拄着长柄雨伞在公交站台稳稳地站着。

她说:“哎,上海人就是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人。”

“你不懂。”

周嘉怡自恃自己的好品味,她男朋友也知道。

一起住的这阵日子,很快他就发现,她不能忍受地上一根头发,不能忍受他穿紫色的衣服,不能把挂裤子的衣架和挂裙子的衣架弄混了。

那一切都在她眼里都十分荒谬。

但她支持他的坏品味。

他喜欢喝可乐,喜欢打游戏,喜欢一罐一罐地把可乐喝完在夜里啃完鸭脖,把家里弄得到处都是腥味。

然后他可以安然无恙地结束一场球赛,回到床上呼呼睡去。

周嘉怡总能在他睡着了之后认真清理。

用胶带粘起掉在木地板上的每一根头发细丝;

用84消毒液涂满抹布把一块块浴室白瓷砖擦干净;

买很多尺寸的收纳箱分门别类装好两个人的爱好和过去——她的证书、他的游戏光碟、她每两个星期都要买的一瓶瓶指甲油,他们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的小票单据……

都被她妥妥地收藏在每一个贴好标签的收纳箱里,她感到满意。

但他从来就不在意这些。

也不知道他是真的不在意,还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总之他没有当面表扬过她,“你真的太有品位了,和你在一起生活真幸福。”

事情是从一瓶洗发水开始变糟的。

那天她去进口超市,看到了一种新的洗发水上架,摆在了超市入口的最显眼处。

“橄榄味,马鞭草,到底是橄榄味还是马鞭草味?”她问销售员。

年轻而洋气的销售员说这是从法国刚刚引进的牌子,来自盛产薰衣草的普罗旺斯。那里有一座古城,叫阿维尼翁。

有一个阿维尼翁的老人家种了一大片马鞭草,有一天他突发奇想把马鞭草试着用进了肥皂。

没想到这一试竟然让整座阿维尼翁的人都疯狂起来,竟相用马鞭草来做各种家用身体洗护用品。

马鞭草简约又典雅,它的芳香是大自然赐予的天赋。

而周嘉怡手中拿到的这款全球限量版第357号马鞭草洗发露,还有天竺葵和苦橙叶混合的独有香气。

也就是说,每一瓶马鞭草的味道都是略微不同的……

周嘉怡站在白炽灯照耀的开架柜台前,任这位浑身都充满香气的销售员说到了遥远的普罗旺斯,她看着那绿悠悠的玻璃瓶子,打开试用装,深深地吸了一下鼻子,闻了闻马鞭草的味道。

怎么说呢,那真是如年轻的销售员所说,是“大自然赐予的天赋”啊。

宛如置身雨露沾染芳草的清晨,她伸一伸懒腰醒来,打开窗看到法国古城外一望无际的原野——那里种满了马鞭草、薰衣草……各种她叫不出名字的植物。

她披着雪白的睡袍走出门外,像于佩尔演的《包法利夫人》里那般,闭上眼睛,拥抱自然,沉浸在美好的想象之中……

年轻的销售员又说了,“这种草只在地球的某个经纬度生长。

“你现在手上拿的这瓶沐浴露,经过欧洲匠人1000多个小时的纯手工萃取,无论从原料还是制作方法上来说,都是纯天然的。

“它能深度洁净你的头皮,让你原本就很美的头发更加柔软有光泽……”

周嘉怡不禁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很美的头发”,她怎能不买呢?

她想到男朋友会摸着她柔软的头发深深地闻一下,亲下去,好好做一场爱。

像他们以前幻想的那样,在欧洲的田野里,在无人的高地上,就像《赛末点》里男主角追着斯嘉丽约翰逊冲进了一片庄园,撕扯下她的衣服……

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全身被电击中了一般,毫不犹豫地拿下了。

为了配合这瓶洗发露,她还加了388元多购了一瓶身体护理啫喱。

看着这对绿悠悠的玻璃瓶子,她念着和它们奇妙的缘分——从大洋彼岸的某个海港出发,飞越了几千公里,就是为了有一天到达她手里的。

第357号,属于周嘉怡的马鞭草。

回去以后,周嘉怡小心翼翼地拆了包装,留下了这个新品牌的大纸袋,连纸袋都那么精致。

她把马鞭草的洗发水和沐浴露放在浴室窗台上。古老的玻璃铁窗,需要打开两扇窗门,架住两边的铁钩子才能固定住。

她打开窗,把绿悠悠的玻璃瓶端端正正地放在白瓷砖窗台上,风吹进来,她仿佛闻到了几千公里外的味道,听到了几千公里外风吹草动的声音。

此刻,就连隔壁那栋楼里孩子弹钢琴的嘈杂声她都觉得好听起来。

然后她男朋友回来了。

她迫不及待地打开门,要告诉他家里多了两样矜贵的东西。

他脱下皮鞋,放下单肩包,还有一个超大容量的健身包。她接过来问他:“欸?新买哒?”

“嗯,我在公司附近办了一张健身卡,一年只要1999元,还蛮划算的。我想以后下班了就去健身,那里有恒温游泳池,冬天也可以游泳。”

“蛮好的。你猜我今天买了什么?”

“什么啊?”他径直走到房间里,脱了西装外套,躺到床上,“你吃过没有?”

“我没吃呢。你吃了吗?”

“我路上随便吃了点。冰箱里还有没有可乐?帮我拿下,我累死了。”

周嘉怡也跟着走进房间,看见他已经打开手机游戏,躺在床上专注地玩了起来。

她拉开冰箱门,拿出最后一罐可乐,打开,放到床头柜上。

“喏,可乐。”

“好,你放那吧。我等下喝。”

那天晚上他们根本没有做爱,男朋友甚至连澡也没洗,游戏玩累了就直接睡了。

周嘉怡在他眼睛半睁半闭的时候摇了摇他,“快去洗澡啊,洗完再睡。”

她还想让他看看新来的惊喜,那两瓶马鞭草味的绿瓶子,如果他打开了,一定很兴奋,想起他们以前的约定……

然而他真的是累坏了,不知道今天打了多少“coldcall”,还是跑了多少客户。

上海那么大,一天要办一件事都要用尽洪荒之力,从2号线转1号线转8号线,城东城西,只要随便走一走,没做什么都像把力气用完了。

她能理解。

男朋友在一家英国咨询公司上班。

咨询公司有自己的“dresscode”,要穿西装革履。

公司里还有个放上台面的规定,每天要比“最佳着装奖”,如果穿得不得体,也会被扣奖金。这意味着他得在衣服上花不少开销。

刚来上海那几天,周嘉怡和朋友打听了茂名南路有裁缝店,还特意带他去做了两套,一下就把一个月房租支出了。

为了两套定制西装,那几个月他们没少吃包子和桂林米粉。好在他不嗜酒、不抽烟,唯一的爱好就是可乐。

上班以后还算节制了,以前上学的时候都是1L装大瓶大瓶地喝,坐在宿舍里和室友打网游,一整天能干掉好几升。

那时候的周嘉怡也没觉得喝可乐是个大问题。年轻嘛,此时不喝,更待何时?

可到了上海,她发现他喝可乐喝得太多了,每晚一罐,就像定期服药一样,不喝还睡不着。

她看着他呼呼睡去的样子,又想把他摇醒,又不忍心打扰。

按道理上班很辛苦,他应该比以前瘦才是。可是他一点都没有瘦,反倒胖了起来。

——尽管你不相信,但英雄与罪人之间的差距,有时候是看不见的。

1.糖果先生

被绿森林包围的塔国,算得上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度了,这一点不会有人怀疑,任何一名住在纳尔河流域的人,都可以对着上帝发誓,再不会有治安更好的国度了。这一切都仰仗于二百年前查理一世国王定下的最高法令,那简洁而坚决的四个字——杀人者死,几乎被所有国民奉为真理。

当然,有一个人例外。这个自称约翰的人,在最高法令映衬下和平了二百年的塔国,如同毒蘑菇般突然从地上冒了出来,挥舞着小丑般瘦弱的胳膊,散发着令人厌恶的气息,声嘶力竭地反复批评这条法令的漏洞。

不出所料的是,一直微笑聆听的长官们,在他讲演完毕后,只给了他一间有铁窗的房子,和一个经验丰富的精神医生。

疯子约翰的故事很快被传为笑谈,人们茶余饭后常常用此打开话题,就连年仅四岁的小女孩贝蒂都知道,如果不好好读书,以后会像疯子约翰一样不懂事理。

“哦不!我长大会像汤米先生一样,成为荣耀的火枪手的!可以为国家效力,并且拥有足够多的贝蒂糖!”

这个曾发表过高谈阔论的小女孩贝蒂,此刻正坐在高高的啤酒桶上,她穿着一身白底碎花的连裙子,褐色头发卷卷地披散在肩膀上,随着微风轻轻地晃着。她那双永远湛蓝的大眼睛,正认真地看着眼前的汤米先生,严肃地嘱咐道:“关于今天吃了三块贝蒂糖的事,请不要告诉妈妈。”

汤米笑着摸了摸她的头,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自己的手掌都沾上了她身上那股甜甜的奶香。他俯下身子,也摆出认真的样子,说:“贝蒂亲爱的,但是明天只有一块了,我们是说定的!”

小贝蒂认真地点了点头,但马上又补充道:“后天还是两块!”

汤米忍不住刮了刮她的鼻子,他发现自己真是拿孩子们没辙。是的,他像往常一样,刚被那群孩子七八岁的孩子洗劫过。

几乎是每天的这个时候,他一出现在巴克村路口,那群孩子便像看到兔子的猎人般兴奋起来,他们会一边高喊着汤米先生,一边飞快地扑过来。有的抱住他的腰,有的抓住他的腿,更多的开始肆无忌惮地翻他的口袋,那些花花绿绿糖果立刻散落在地上,孩子们像看到宝似的拥上去捡,也有个别抢不到的急得掉眼泪。

这时,神奇的汤米先生就会从身上不知道什么地方,变出糖果来递给他。

他的糖果是分很多种的,虽然吃起来都是一个味道,但却有很多很多的名字,给贝蒂的叫贝蒂糖,给米利的叫米利糖,这样所有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糖果了。

在火枪队守门的白胡子罗纳,就常常以此打趣道:“年轻的糖果先生,快脱了你的军装吧,小心把糖块儿装到火枪里!”随后引来一阵哄堂大笑,那些终日无聊的人,会一直笑到肚子抽筋才罢休。

事实上汤米是很享受这种生活的,他喜欢这个和平的国度,虽然他是一名火枪手,但他并不热衷战场和杀戮,他宁愿在这样安静的地方帮别人解决一些眼前的小难题,比如萨尔奶奶家的小白猫爬到树上下不来,或者琳达夫人买菜时又忘了拿钥匙。

在他看来,这个地方所有人都是热情和真诚的,就好像纳尔河水永远清凉一样。这是二百年前伟大的查理一世国王伟绩的延续,是人们坚决执行最高法令的结果。

他一想到人们用承诺换来的和平,就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他还记得成人仪式上,自己对着塔国神圣的绿色国旗,庄严发誓,愿用自己的生命去维护国家的和平,永不违背最高法令。

“在和平时,请让我承担应有的义务;在战争时,请赐我成为英雄的权利。”

2.越狱

和往常一样,晚间操练结束后是晚上九点,还有一小时的自由时间。即使是在这样炎热的夏天,太阳也早早地沉了下去,其他的火枪手忙着洗漱,快步从汤米身边走去。

而汤米正在找一朵晚上才会开的粉色小花,这在其他人看来非常可笑,他们认为火枪手的职责是保卫国家,不是为哪个爱美的孩子涂指甲。

汤米没空理会那些人的嘲讽,他顺着小路往深处走去,因为他知道只有人越少涉足的地方,花朵才会开得越旺。

靴子趟过一尺高的青草,再往里,人声渐渐远去,四周宁静得很优雅,只有昆虫在轻轻地弹唱。绕过一拢粗的大树,一个小巧的池塘出现在眼前,月亮就倒影在池塘里。

或许是因为夜凉,池水抖了一下,月光一闪,才把汤米的注意力引到岸边那些花儿上。那些各色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在月光的映射下,像极了童话故事中的宝地。于是他马上想到了可爱的贝蒂,如果她在这里,多么像森林里的精灵啊。

可惜他还没来得及看清脑海中浮现的景象,就被一阵低沉而唐突的军靴声打断。

汤米敏锐地捕捉到那低沉的军靴上微小的金属声,是白胡子罗纳,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没来得及想,就看到罗纳肥胖的身躯已经从另一边走了过来。

罗纳正低着头,眉毛紧紧地锁在一起,像是遇到了困难。他两只手背在身后,向前微微探着身子,丝毫瞧不见平日的气焰。要知道他从来是挺直腰板,腆着肚子可以撑开钮扣的。

汤米看到他这副样子,忍不住想问问,可脚刚一移动,只是轻微的一点声响,就给罗纳吓得激灵一下抬起头,他惊恐的脸上渗出豆大的汗珠,愣愣地望向汤米,粗重的呼吸声盖住了虫鸣。

“哦,我的天啊!”他终于回过神来,长长地吁了口气,“我的天啊,汤米!你这样不出声是会吓到人的,是不是从没有人对你说过?”

汤米不由打趣道:“请您原谅我吧,我不知道尊敬的罗纳长官是怕黑的。”实际上罗纳的职位并不高,只是负责守门的,但平时他对谁都指手画脚,所以被队员们戏称为长官。每每听到这个称呼,他都会把白胡子吹得很高来表示自己的不满。

但罗纳现在没空理会这个了,他极为警惕地向四周看了看,又紧走两步来到汤米身边,甚至连他棕色的瞳孔都紧张得有点微微扩张:“好了汤米,别去管那些花儿了,快回去!你最好马上睡一觉,要知道明天,哼哼,或许等不到明天……”

说着他忍不住趴在汤米耳边,“知道吗?出事了!疯子约翰越狱了!我也是刚听说,说不定他就在附近!”罗纳再度看了看四周,“骇人听闻!说起来你都不会相信的,他打晕了守卫,还偷了不少东西……”

“等等,你是说疯子约翰?那个一直否定最高法令的疯子约翰?”汤米不由打断道。

“还能有谁?!”罗纳夸张的语调,充分显示了对汤米怀疑的不满,他使劲地吹了吹白胡子,“知道吗?他是有预谋的!天知道他要做什么!但一定不会是好事。他从守卫身上偷走了火药库的钥匙!还有一颗糖豆儿!你知道那种东西……”说着罗纳神经质地扭扭头,像是怕被其他人听到。

汤米忙点头接道:“我知道,你是说以前保密组织常用的那玩意儿。如果护送情报的人被敌方劫持,没有他法时,要迅速吃掉内含情报的糖豆儿,其成分设计精妙,不到两分钟就会完全分解,包括糖豆儿外壳,还有里面的重要情报。”

“没错,就是那东西!只要吃下去,吐不出来拉不出来,两分钟自动分解。我的天,第一次听到时,我还以为它是多么巧妙,没想到实际上愚蠢至极。”罗纳用手挥了挥身边飞舞的蚊子,“别说了,快走吧,逮捕令马上就到了,火枪队有可能全体出动。”

“全体出动?”汤米眉头一皱,不以为然地说了句,“疯子约翰不过是个不高明的说客……”他说着转过身,迅速地摘了些粉色小花,花茎上的刺扎到他的手上。

罗纳急得直跳脚,两步过来拽住他衣服,吼道:“你根本不知道危险性!快放下,别理会那些花儿了。我难道没说疯子约翰偷了火药库钥匙?或许我没说他留下的字条?骇人听闻,他是要彻底颠覆法令!国家危难了,你却摆弄什么花儿?!”

汤米被罗纳连拉带拽地往归途上走去,始终不相信疯子约翰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那不过是一名不成功的说客,即使有天大的抱负,仍是文不成武不就。况且他所谓的观点并不能说服任何人,二百年安稳的盛世,足够证明最高法令的正确,不能因为他一面之词而动摇。

就算如罗纳所说,约翰这些年都在策划这起颠覆事件,但他有这能力可危难到国家吗?汤米觉得太可笑了,一个精神抑郁、行为乖戾、思维混乱、举止躁狂的人,用得着火枪队全体出动吗?他忍不住问道:“慢着点伙计,那要命的字条,到底写了什么?”

罗纳突然驻步,严肃地回过脸:“时间!这是场时间和生命的游戏,一经开启,三小时内结束,没有人能阻止。”

3.逮捕令

回到火枪队大院,熄灯铃正响,对面营帐的灯一盏一盏都熄了,就好像上帝在掐灭烟头,从远到近一个个地灭掉,只留下远处守夜屋里的灯火,还有近处杰克队长手里的烟头。

杰克队长正坐在一个石凳上,冷冷地看着安静的营帐,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炙热的眼睛闪着光,就像他手里烟丝中的星火。听到身后的脚步,他甚至没有回头:“罗纳,你真是个多嘴的家伙。”

罗纳耸耸肩,一脸的不置可否。他晃了晃身子,指了指来的方向:“我已经通知临近的村子,会有消息的。”

“恐怕来不及。”杰克队长轻轻地说着,就好像在说一件无关痛痒的事。他一直盯着营帐,吸了一口烟,之后吐出团雾。

汤米想说什么,却被罗纳肚子一腆挤到了一边,罗纳抢先喊道:“干嘛不现在就行动?我们还等什么?难道要等疯子约翰对我们说,好了,三小时倒计时开始?!我们人多,三人一组足够翻开国家的每一寸土地,在他做出蠢事之前,把他丢回铁窗户里!”

杰克队长默默地掐灭了烟头,之后转过了身,他嘴角微微上翘,罗纳很不愿意把它解释为嘲讽。

杰克看了看罗纳,之后从胸前的口袋取出两张折叠好的纸,平整地放在石桌上:“这是约翰留下的字条,另外一张是逮捕令。汤米,不妨说说你的意见,你觉得他有能力颠覆法令?”

汤米没有想到杰克会突然问他,愣了一下,之后连忙站好,回道:“哦不,我从不这样想。”

杰克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汤米尴尬地看了看罗纳,罗纳却把眼睛瞟向别处。

“我刚刚是想,”汤米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你知道我的想法很幼稚,我不认为他有能力去颠覆最高法令,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没有比这更清楚的事了,不是吗?”

杰克点点头,缓缓地重复道:“没有比这更清楚的事了……”

汤米向前挪了一步,鼓足了勇气:“是,我们需要谨慎,大意轻敌显然是不明智的。但对于一个小小的越狱者,还有什么比小题大做更令人难堪的?即使他偷了火药库钥匙,他也成不了撒旦。”

杰克扬了扬眉毛,似乎听得饶有趣味:“显然,你是说连夜出动不理智,等到天亮又怕轻敌,或许你有更好的建议。说实话,我开始考虑你的职位有没有变动的可能,你们班长都未必说得出这样的道理。”

汤米脸上红了起来,好在天色暗,没有人发现。他紧张地晃了晃身子,之后回答道:“我们为什么不派一两个先去打探,如果情况不乐观,再动员全队,这样不轻敌不冒失……”

“很好!”杰克队长微笑着打断,他笑得眼睛都眯在了一起,“那么我们应该派谁呢?不惊动其他人,还要忠诚并且有能力?汤米,你说呢?”他甚至把那两张纸都推了过来。

汤米终于发现自己落入了一个圈套,也许是他们事先就商定好,不然就是杰克队长突然的主意,总之这种话最终要自己说出口,方能凸显自愿平等原则。

他连忙立正,表情严肃地说:“还有更好的人选吗?当然是我,如果您不嫌弃的话。”

旁边的罗纳鼻子哼了一声,先把桌上的纸条飞快地塞到他手心里,又一把拽他过来:“好了,这很好。跟我来吧,拿一些你用得着的东西。你要知道,要不是我那边事情太多了,这种好事轮不到你。杰克长官,那我们走了!”

“请稍等,先生们。”杰克这才站起身子,走过来拍了拍汤米的肩膀,“我必须要最后叮嘱你,约翰不是疯子,他是个狂人。他什么都敢做,不要以为他是开玩笑,我不敢说多了解他,但是他向来说到做到。不要激怒他,要小心。”

汤米点点头,杰克又低声对罗纳嘱咐几句,之后两人挥了挥手,罗纳拽着汤米就朝另一边走去。

杰克队长一直看着他们消失在夜色中,才慢慢地从兜里掏出另一支香烟,划了根火柴点燃,之后深深地吸了一口。

杰克知道或许约翰是对的,最高法令也会有漏洞,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就算约翰想办法证明了一切,为时二百年的最高法令也不可能动摇。因为这条法令一旦不再强有力,国家将面临的是更多的灾难。与其让约翰制造舆论,不如直接让他计划成功,只有成功后,他才会真正的明白,真理是不可能颠覆的。

因为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绝对正确的,也没有什么绝对不正确。

4.游戏热身

汤米赶到火药库时,大约凌晨两点。火药库灯火通明,所有人都如临大敌般防守着,他们手里都拿着短刀和长矛,组成几组分队来回巡逻。

那里的负责人吉姆长官已经熬得两眼通红,他亲自把办公桌搬到火药库大门前,凶神恶煞般地坐着,身旁的侍卫举着火把,就好像某个蛮荒地区的山贼。

经过通禀——其实大部分是逮捕令的功效,汤米被请到吉姆面前。吉姆狠狠地锤着桌子,大喊着:“东西在哪儿?!”那架势让汤米觉得自己被绑架了,他连忙把自己知道的情况简述了一下,但吉姆的眉头却越皱越紧。

“听着小子,我没兴趣知道你要干嘛。”吉姆终于打断了他,“你只要告诉我,什么时候,我失窃的火药可以重新回到仓库里,并且不损失一丝一毫!”

“什么?”汤米这才意识到火药库已经失窃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吉姆狠狠地攥了攥拳头:“一小时前。我已经快马通知杰克了,天知道他在做什么,派你来,而你什么都不知道!”

“请原谅。”汤米脑子飞快地转着,他看了看火药库厚重的大门,“他偷走了多少?”

吉姆气得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回道:“五箱威力最大的,能摧毁一个村子!如果他运用得当的话。”

汤米倒吸了口凉气,能摧毁一个村子的火药!他没有想过会这么严重,不能再等了,他必须马上抓到约翰!他忙忙地对吉姆告辞,转身就要跑出去。

“嗨,等等!”吉姆使劲地摇摇头,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纸条,“真不知道杰克为什么派你来,拿着这个,去吧!不过我劝你不要勉强。”

汤米道了声谢,接过纸条,那上面是疯子约翰的字:

——游戏前的热身,记着带上表,在巴克村等你,你忠实的约翰。

巴克村?!汤米觉得心脏快速跳了起来,那是贝蒂的村子,他太熟悉了,那些会围着他要糖果的孩子,还有慈祥的萨尔奶奶……

他不敢再想了,约翰拿着可以毁灭一个村子的火药去了巴克村,这个结论让他口干舌燥。他向前跑了两步,之后理智地回过头:“吉姆长官,这件事请通知杰克队长,火药已经威胁到全村人的安危,多派些人手。看来约翰远比想象中疯狂,希望火枪队尽快赶来,在巴克村见!”

吉姆点点头,汤米飞快地朝巴克村跑去,一会儿就看不见了。吉姆身边的侍卫这才小心地趴过来,低声问:“长官,我这就通知火枪队杰克队长?”

“哦不,显然不用。”吉姆站起来,朝火枪队的方向看了看,之后拍了拍桌子,“好了,放回去吧。别担心,杰克他什么都知道。”

4.游戏开始

从火药库到巴克村最近的路,要穿过一条密林。齐腰高的植物阻挡了汤米的前进,他只能用随身的短刀不停地割断,打出条路。他累得大汗淋淋,被划破的地方沾到汗水,疼得钻心。

这是最近的路了,如果他想一小时内赶到巴克村,就只能这样做。他幻想着火枪队可以骑马从大路赶过去,这样他们可以同时到达。马对他来说并不重要,这种密林根本别指望马可以前进,但如果有马的话,脚不至于磨破,他想着如果回来时需要走大路,一定找一匹马。

他不断地挥舞短刀,很快便穿越了密林,清澈的纳尔河横躺在眼前,月色正好,洒在河面上,让一切都清清楚楚。他顾不上擦汗,更没空欣赏美景,飞也似的奔上了木桥,那是这附近唯一的木桥,很宽并且牢靠。几乎在一上木桥的刹那,他立刻就看到木桥扶手上钉着一张纸条,是疯子约翰的字迹:

——只有你吗可怜虫?还记得成人礼上的宣誓吗?但愿你没有忘记。知道么,你马上要成为英雄了。

汤米狠狠地一把扯下来,之后撕个粉碎,他不知道约翰能做出什么事来,他能做的就是尽快赶到巴克村。千万不要有事,他极快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大口地吸了吸纳尔河畔潮湿的空气,之后再次奔跑起来。

又是灯火通明,汤米宁愿看到所有人都在睡觉。巴克村村口人头撺动,几乎所有人都出动了,他们手持火把,神情惶恐地挤在一起,相互抓住胳膊,任由恐惧蔓延。

“天啊,发生了什么?”汤米心口不安地跳了起来,似乎谁在告诉他,晚了,你一定来晚了。可是他又盼着根本没发生什么,或许是火枪队已经到了。

“汤米!”一个穿着布裙的女士先发现了他。之后所有人都朝他这边望了过来,人们见到他时,就好像看到了救星,有人开始小声地互相安慰,“火枪队来了,一切都过去了。”

巴克村年迈的村长拄着拐杖走了出来,他揉了揉眼睛,不放心地问道:“是汤米吗?火枪队派你来的?其他人呢?”

汤米连忙跑了过去:“是的,村长,他们应该马上到了。”他感到村民听完这句话后,都长长地松了口气。

“村长,刚刚发生了什么?”汤米话音刚落,村长还没来得及回答,村子里就传来几个人的声音。

他听到一个女士高喊着:“汤米!汤米快去救贝蒂,快去救她!我求求你!”之后另外几个人一边拽她,一边让她先冷静下来。

“蕾迪夫人?”汤米马上转过身,快步跑过了过去,他看到蕾迪夫人——也就是贝蒂的母亲,正面容憔悴,一脸苍白。她奋力抓住汤米,声泪俱下地喊着:“他抓走了贝蒂,他抓走了贝蒂!那个禽兽不如的男人,他连孩子都不放过。你一定要把她救回来,我什么都答应你,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她才四岁!”

“他抓走了贝蒂?!”汤米的心又提了起来,他回身看着村长,希望得到事情的经过。晚了,还是晚了!他心底不停地喊着,诅咒自己一千遍。如果贝蒂受到一点伤害,他根本没法儿想下去。

“整个事件太突然,太突然了。”村长别过脸,吸了口气,“时间绝不会超过二十分钟,当时大家都在睡觉,那个男人就突然出现了。他用了一个喇叭,高喊着让大伙儿出来,大多数人对此很愤怒,但是他说自己身上带着炸弹,如果不出来,大家一块儿完蛋。

“大伙儿按他的要求都走了出来,在广场上,他浑身都绑着炸弹。我们知道那是疯子约翰,因为他不停地说法律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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