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是只鸡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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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同事说医院附近新来的那家卤味店味道很好,只可惜于晓晓每次去的时候都已经卖完了。作为一个资深的吃货,这怎么能忍呢?

于是,为了吃到那家店的卤味,于晓晓不惜出卖“色相”拜托医院的看门大爷帮她买一些。好在大爷虽然年纪大了些,办起事儿来却挺靠谱的。

到家后,于晓晓连鞋子都没换,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装卤味的袋子。这卤味真的是太香了,刚拿到手的时候,于晓晓差点把口水给流了出来。

她拿起一只鸡爪子,正想放进嘴里的时候,听到了一道愤怒的男声:“住嘴!”吓得于晓晓手一抖,让鸡爪子掉地上去了。

“哎,浪费啊真浪费!”于晓晓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重新拿出了一只卤猪蹄啃了起来,“真香,人间美味啊……”

“愚蠢的人类!”似曾相识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于晓晓这才反应过来,刚刚就是这个声音害她失去了一只鸡爪子。此刻满脑子都是吃的她也不管这声音的主人究竟是何方神圣,开口就道:“我管你是人是鬼,赶紧给老娘滚出来,赔老娘的鸡爪子……”

“怎么赔,陪你睡吗?”

于晓晓彻底怒了,该死的,坏她好事儿就算了,居然还敢调戏她。她一边啃着猪蹄,一边在房子里转悠,发誓一定要找出这个让自己损失了一只鸡爪的罪魁祸首。

“有种你别躲啊,站出来,我不管你是何方神圣,反正今天这鸡爪子,你赔也得赔,不赔也得赔!”把整个房间都翻遍后,于晓晓站在客厅里大吼道。

“哼!真是愚不可及,本尊一直在这里!”清亮的男声再次响起。

“什么,你再说一遍!”

“本尊说你愚不可及,本尊一直在这里,没有和你玩儿捉迷藏。”

于晓晓环顾四周,终于发现这声音的来源不是别的,正是地上那只被自己遗忘的鸡爪子。

2

于晓晓坐在桌子上,也不说话,直勾勾地盯着那只会说话的鸡爪子。

这鸡爪子看起来和别的也没什么不同,不知道吃起来味道怎么样?虽然它已经掉在地上了,不过自己每天都有拖地,也不算很脏,应该吃不死人吧!于晓晓这样想着,又拿起了那只鸡爪子,会说话的鸡爪子,她真的太想尝尝了。

“你不能吃本尊!”那鸡爪子也已经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声音有些颤抖地道:“本尊已经经不起折腾了,你要是帮帮本尊,本尊一定会报答你的。对,鸡爪子,到时候你想吃多少鸡爪子,本尊就给你买多少鸡爪子。不仅是鸡爪子,你想吃什么,本尊就给你买什么?”

“我信你个鬼哦!”于晓晓有些不屑,“你要真那么厉害,还用求我救你?”

“本尊没有骗你,你先听本尊说,听完了再吃本尊也不迟啊!”

“那你说吧!我就不信你还能耍什么花样。还有,别一口一个本尊的了……”于晓晓说着,又拿起了袋子里的另外一只卤鸡爪咬了一口。仿佛在对那只鸡爪子说,你要是敢骗我,你的下场就和它一样。

“我叫白苏……”

“这不是一味中药的名称嘛,不过你别说,还挺好听。”于晓晓接嘴道。

“你讲还是我讲?”

“你讲你讲……”

3

白苏本是那东山上的一只野鸡,可能是因为东山灵气太足,也可能是因为总是露宿野外的白苏吸多了日月之精华,竟修成了一只野鸡精,还有了人形。

在东山的日子虽然单调,但也快乐。饿了就抓点虫子吃,渴了就喝点露水,想睡了就随便找个地方睡觉,整座东山都是他的,日子好不快活。直到前一阵,整座城市暴雨连连,东山也未能幸免,遭了泥石流。

白苏虽为妖,但也预测不了天灾。泥石流来的前几个小时,他还在东山的一处小溪里游泳。游累了就像往常一样躺在溪边睡觉,没想到醒来后发现自己的真身已经被泥石流给埋了。虽然白苏已有了人形,但这次泥石流却也让他元气大伤,一时间无法恢复人形,也就不能挖出自己的真身。

说到这里的时候,白苏声音有些颤抖地道:“相安无事过了这么些年,没想到上天还是对我这只小野鸡下了毒手!”

“少废话,接着讲!”于晓晓听得津津有味。

没了真身的白苏下山随便找了一只鸡,想着借它的身体修养几日,等他能恢复人形了,就把身体还给那只鸡。

没想到好景不长,有天他在鸡圈里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只卤鸡爪子。如果不是因为他醒的早,恐怕此刻已经成了于晓晓的腹中之物了。

“嗯,故事倒是编的不错,不过我凭什么相信你啊?修炼了好几百年的野鸡精,就因为睡了两觉,然后就变成卤鸡爪子了,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于晓晓觉得有些搞笑。

“尽管这听起来很匪夷所思,但这的的确确是真的。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证明给你看!”白苏的声音听起来很认真。

“那你证明啊!”于晓晓又咬了一口鸡爪子。

“哎!”伴随着白苏的一声叹息,一个下半身透明的男人就站在了于晓晓面前。棱角分明的脸,高挺的鼻梁,剑眉星目,活脱脱一个帅哥啊!

“你下半身为什么是半透明的?”于晓晓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走到白苏面前,伸手指戳了戳他的身体,居然能摸到热乎乎的肉。

“哎!不是说了嘛,我现在元气大伤,修养一阵我的实体就完整了。”白苏扶额。

“那你想要我怎么帮你?”于晓晓望着眼前的大帅哥道。

“很简单,让我借宿在你家,修养修养。我怕我再出去折腾,会神形俱灭。”

“行吧!”贪恋白苏美色的于晓晓愉快的答应了。

4

同居的第三十天,于晓晓觉得白苏一定是被诅咒过,不然他为啥那么倒霉,出门总是摔跤,在家连喝口水都能被呛着。

而且自从于晓晓和他住在一起后,一直以“幸运星”自称的于晓晓也变得倒霉起来。三天被患者一次小骂,五天被护士长一次大骂。要知道,从前她于晓晓可是科室的小太阳呢,几乎没有患者会不喜欢她,护士长连夸她都来不及呢!

这天,于晓晓再次遭受了患者家属和护士长的双重攻击后,耷拉着肩膀走出了医院。

她想去医院对面的小摊上买颗烤红薯来吃,没想到却被一辆摩托车给撞倒了。于晓晓觉得这简直是飞来横祸,毕竟自己在过马路之前确认了四周没有车以后才走的。

“人倒霉的时候,果然是买个烤红薯都能被车撞!”于晓晓无奈的感叹着,一副逆来顺受样子,被自己同事抬进了医院。

丢人啊真是丢人,前脚刚走出医院,后脚就被抬进来了。

“晓晓,晓晓,你可千万别死啊!”白苏手里提着一袋卤鸡爪子,几乎是带着哭腔的冲进了病房。

正在削苹果的于晓晓一个不小心,刀就划手上去了,血一下子就冒出来了。

“护士,护士,我家晓晓出血了,快来人啊!”白苏又开始带着哭腔的吼了起来。

满脸黑线的于晓晓看着像傻子一样的白苏,恨铁不成钢地道:“你可消停点吧,别丢人啦!”

“人家这不是关心你嘛!”不知道哪根筋搭错的白苏居然对于晓晓撒起娇来。

5

而这一幕正好被赶来的护士看到,她对着于晓晓露出一种微妙的笑容道:“看不出来啊晓晓,新交的男朋友啊?挺帅的哦!”

“不是……”

“护士护士,她怎么样了,会不会死啊?”于晓晓刚想说什么,就被白苏给打断了。

“你放心,她没事儿,就是点皮外伤,休息几天就好了,到时候可记着请我们科室的小伙伴儿吃饭啊!”护士看着于晓晓和白苏,用一种老父亲的语气说道。

“放心,一定的,一定的!”白苏狗腿的笑着。

这场景,怎么那么像女婿第一回见老丈人呢?于晓晓挠头。

护士转身走出门去,临走前还不忘向于晓晓抛了个媚眼,一副“我什么都明白了”的样子,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于晓晓。

于晓晓很想说,白苏不是她的男朋友,不过谁会信呢?这个蠢货一进医院就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这回她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不过白苏这个蠢货不仅没有反驳,而且好像还很喜欢“男朋友”这个称呼。那……就这样吧!于晓晓一边啃着白苏给她买来的鸡爪,一边想着。

6

“我晚上想吃红烧排骨,你记着买!”

“你不是只野鸡嘛,怎么还会吃排骨!”白苏借宿在于晓晓家的第一百一十五天,于晓晓终于炸毛了。这个白苏,说是什么野鸡精,却天天要吃肉。于晓晓觉得,他是害人精还差不多呢!

“我现在是人,是人,你看清楚一点哦!”白苏一边啃着苹果,一边指着自己的身体。

“你不是说你恢复人形了就会走吗,那你赶紧走啊!”于晓晓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突然就对白苏发起了脾气。

“你就这么希望我走吗?”关门时,于晓晓隐约听到一句。

自己真的想要白苏离开吗?于晓晓一整天都心不在焉的。

虽然他一天天的没个正形,不是看电视就打游戏,还总是把自己当下人使唤。可是他会在于晓晓不开心时逗她开心,会出去挣钱给于晓晓买鸡爪子,会在下雨时拿着伞出来接于晓晓,会在她生理期时给她熬红糖姜水……

在一天天的斗嘴中,于晓晓早就习惯了白苏的存在。哪怕他根本不会讲笑话,哪怕他挣的钱真的只够买点鸡爪,哪怕他熬的红糖姜水真的很难吃,哪怕他是一只野鸡精……

于晓晓觉得,她根本没有办法想象没有白苏的日子,或者说,她已经离不开白苏了。

下班时间一到,于晓晓就冲出了科室的门,直奔菜市场买排骨,然后马不停蹄地朝家里跑去。她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白苏,想要告诉他,自己一点也不希望他离开。

“白苏,白苏,我回来啦!”于晓晓打开门,回应她的却只有沉默。

“白苏!白苏,你别吓我,快出来,我给你买了排骨!”于晓晓的声音有些颤抖,难道白苏真的离开了?

她开始慌了,眼泪也不受控制地落了下来。

空荡荡的房间里除了于晓晓低低啜泣声以外没有任何一点声音,如果不是茶几上属于白苏的那只杯子还摆在那里,于晓晓甚至会怀疑,白苏是否真的存在过?

“浑蛋!浑蛋!”于晓晓语无伦次,“凭什么你突然闯入我的世界,又突然离开,凭什么?还说什么会报答我,会给我买鸡爪子,果然,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7

“晓晓?”门突然被人打开,伴随着的,是熟悉的声音,“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白苏?”看着站在门口的白苏,于晓晓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还是说,是自己太想他了,出现幻觉了?她一把抱住白苏,嗯,熟悉的肉感,熟悉的气味儿,是她的白苏。

“晓晓,你怎么了?你轻点儿,我喘不过气来了!”

“你去哪儿了啊?”于晓晓的声音有些哽咽,“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呢?”

“我下楼去买水果了啊!”白苏扬起手,手里果然提着一大袋苹果。“没想到水果店老板也是只妖,我和他多聊了几句,就回来晚了!对了,你到底怎么了?”

“没怎么,就是我买了很多排骨,担心你因为我早上的话被气走了,要是你不在的话我吃不完,丢了浪费。”于晓晓嘴硬。

“你早上说了什么话,我不记得了!”白苏拿起手中的苹果啃了一口,带着一种看穿一切的笑容道:“晓晓,你放心,我答应过要报答你,所以一定不会不辞而别的!”

“那你怎么报答我?我现在不想要你给我买很多鸡爪子也不想要你给我买很多吃的了?我只想……”

白苏以吻封喉,没再给于晓晓说下去的机会。

良久,于晓晓才听到白苏温柔的不得了的声音:“怎么报答你?这个问题,我想用一生来回答……”

我很小的时候,听我奶奶说,过去啊,修桥,一定得在桥底压上一条人命,叫桥祭。

不然,桥不结实。没有人的血液精魂镇着,千人走,万人踏,桥禁不住。

听了这样的说法,我每次过桥都很害怕。害怕桥下的鬼魂会突然冒出来。

1

今天给大家讲个故事。故事里的男主人公是个年轻小伙子,叫李狗。

李狗跟师父学了好些年瓦匠,师父教会他许多,唯一没教的是桥祭。这是师父的绝密。每次竣工前,师父会一个人在工地睡一夜,第二天,叫他们这帮子徒弟来,就是事情做成了。不叫来,就是事情还没办成,要再等等。但一般不超过三天,准妥。

师父是这一带有名的建桥瓦匠。凡是建桥的,都来找他。

师父这辈子虔诚地拜过两路神仙:土地公和龙王。动土之前,要告诉土地公。因为建桥是在水上,还要告诉龙王爷:我要动工了,要取得您的许可,您要多多包涵。求您庇佑,让事情顺利。

师父有三个女儿,大花、二花、三花。大花据说当年是出了名的漂亮,还不满20岁,求亲的人就踏破门槛了,后来竟然喝农药自尽了,原因不明。剩下二花、三花,眨眼也到了如花似玉的年纪。

特别是二花,性格开朗,见人就大哥大姐大叔大娘地喊,热情似火,讨人喜欢。

李狗打心眼儿里喜欢二花,除了因为二花开朗漂亮,还因为他太想在师父的一大帮子徒弟里面脱颖而出了。

在乡下,手艺人受敬重,日子也好过,师父家一年到头都没断过荤腥。李狗是苦孩子出身,娘告诉过他,年头儿再荒,旱涝都饿不死手艺人。

他技术不是最好的。要想让师父另眼相看,就得卯足劲儿做师父的女婿。

于是,他使出浑身解数讨好二花。二花经常被他逗得咯咯笑。

有一回,二花在院子里洗头,一头又浓又黑的头发铺在脸盆里,听见李狗的声音,她喊,狗子,来帮我洗头!

李狗应着声儿就过去了,这是他头一次挨二花那么近,他往二花的头发上淋水,不小心淋到二花的脖子,二花痒,笑嘻嘻地拿水泼他。李狗闻着她身上少女的香味儿,不由地心驰神往。

2

李狗对二花的殷勤,被师父看出来了。

师父只是笑笑,不置可否。

李狗跑师父家跑的勤,帮着挑水、跑腿,啥杂活儿都干。人们开玩笑,你可真是你师父的半个儿啊。李狗说,只要师父乐意,我以后给他老人家顶孝布打幡!

就在他以为事情快要成了的时候,二花却爱上了别人。

那个人是村里小学校的民办教师,叫郑才。二花不知道啥时候跟他好上了,两个人手挽着手到师父面前求师父成全。

郑才算是个文化人,又生的眉清目秀,师父同意了这门亲事。皆大欢喜。唯一不开心的人,就是李狗。这消息如一记闷棍,重重打在他的头上。

二花结婚的那天,村里人笑着,狗子,俺们还以为新郎是你哩。

李狗低着头,暗暗地咬牙。看着喜气洋洋的二花和郑才越发扎眼。

二花结了婚,搬到郑才学校的宿舍里,师父的家里少了欢声笑语,只剩下师父和沉默寡言的三花。

以前有二花的光芒掩盖,三花显得不那么出彩。现在二花出了门子,李狗才注意到三花。

有一天,三花在村口的井边打水,一只疯狗不知从何处窜过来扑向她,龇牙咧嘴的,甚是可怕。正在紧急关头,李狗出现了,手持木棍,几棍子就打死了疯狗。

三花对李狗很是感激。说什么也要把他拉回家里吃了顿手擀面。

从此,三花看李狗的眼神多了种不一样的东西。她跟二花不一样,很多心思不在口中,在眼里。

李狗想不到自己东边不亮西边亮。二花没追到,却意外虏获了三花的芳心。

3

三花私下里告诉她爹,她爱上李狗了,要嫁给他。历经风霜的瓦匠头叹了口气,终是没说什么。

三花这种内向的女孩儿,不付出真心则已,一旦付出真心,便死心塌地。

那年年底,三花跟李狗结了婚。李狗总算是做了师父的女婿。

过了几年,瓦匠头患病,临终前把桥祭教给了他。

瓦匠头儿对李狗说了段意味深长的话,桥底下压的是什么人,是个机缘巧合,老天爷自有命数。谁的阳寿到了,冥冥之中,便会成为桥祭。匠人绝不可用这个办法来刻意害人。

师父死后,李狗成了这一带最有威望的建桥匠人。凡是有要修桥的地方,都请李狗去镇场子。

都说,瓦匠的命得硬。命不硬,压不住桥祭的魂。

李狗的煞气重。他跟他师父不一样。他师父一辈子沉默、低调、温和。他呢,喜欢喝酒,高调,张扬。随着地位越来越被尊崇,他越来越趾高气扬。

有时,喝醉了酒,与人发生龃龉,他便喊着:“当心老子把你压到桥底去!”

听的人立刻就得怂。桥祭在人们心里是神秘的、恐怖的、血腥的。

李狗对三花的怠慢是从师父离世后开始的,一年不如一年。李狗长本事了,对三花吆五喝六的,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

李狗去四十里外的王家庄干活。跟王家庄有名的漂亮女人翠娥好上了。两人偷情之际,被翠娥的男人王二强撞个正着。王二强血冲脑门,揍了李狗一顿。李狗怀恨在心。

等桥即将竣工的那天,他把从翠娥那里要来的王二强的照片放在了桥底,那晚,翠娥带着王二强去了桥边,李狗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沾了点血在桥墩上。

然后喊:王二强,王二强,王二强!

声音在桥洞回荡。

王二强答应了一声:“喊我干啥?”

黑夜中,李狗笑了。

4

当夜,王二强就胸口发闷,回去就直挺挺地死了。

这是李狗第一次拿桥祭报私仇。

本来,师父教他,应该在桥祭之前,拿签筒摇,摇下哪个数字,便是土地公和龙王爷的意思,第几个路过这座桥的人要成为桥祭。在桥下喊,TA应了声,就会死。

或是乡里有大奸大恶之人,拿TA照片或画像压在桥底,瓦匠拿自己的血镇着,然后在其经过桥底的时候呼喊他。同样的,TA应了声,就会死。

师父说,世世代代的匠人传下的规矩,桥祭是男是女,多大年纪,不是匠人随意左右的,那是命。

多年来,李狗虽然高调,但从来没有用桥祭报过私仇。在生命、神灵面前,他还是有敬畏心的。可在他杀了王二强后,他突然感到一种隐隐的刺激和快乐。

他想起这辈子他最大的屈辱就是当年被郑才抢走了二花。他卑躬屈膝地讨好二花那么久,都比不上那个教书的。凭啥?

他要拿郑才做桥祭!

有了这个念头,他眼睛里有了嗜血的兴奋。

恰好,郑家庄边上的一处河边要建桥,真是天赐良机。

李狗偷偷从家里的影集册里拿出一张过年时他一家和二花一家拍的合影,剪出郑才的那部分,压在桥底。割了自己的血抹在桥墩上。

他知道郑才每周五傍晚会从学校回来。

那天,他等在新建的桥底,喊:郑才,郑才,郑才!

郑才不明就里,竟然答应了。

李狗笑了。这下,郑才死定了。

可他没想到,二花竟然来了,她来接郑才,正好儿目睹了这一幕。她连忙脱了裤子,在新桥上屙了泡尿。

5

桥祭魇了。

李狗完了。

李狗当晚就死了。直挺挺地,跟王二强一样的死法。建桥的匠人,自己成了桥祭。

三花面无表情地给李狗入殓下葬。由于李狗生前没有好人缘,丧事冷冷清清的。

三花看着最后一捧黄土掩埋了李狗,心中百感交集。

当年三花被表象蒙蔽,认定李狗是救命恩人,执意要嫁。父亲怕重蹈大花的覆辙,只好同意这门婚事。

当年,大花看中一个游乡的卖货郎,父亲力阻,大花一时想不开,喝了农药。这件事成了父亲心中永远的痛。所以,李狗骨子里就是卑劣之人,这一点父亲生前知道,但父亲没有阻止三花嫁给李狗。他害怕再失去一个女儿。

其实,什么救命恩人,那条疯狗提前被李狗下了药,才会那般疯癫地冲向三花,而他自己又那么“及时”地赶到。

等三花明白了这些,已经成为他的妻子,给他生儿育女了。

虽然,李狗在父亲面前伪装的一直很好。但父亲临死前,还是不放心李狗。他怕李狗有一日会拿桥祭作恶。所以,教给自己两个女儿这一招。

女子露阴,冲撞神灵,魇了桥祭,死的人就是匠人自己。

父亲再三叮嘱二花和三花,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这么干。李狗毕竟是三花的男人,他死了,三花就成了寡妇。

6

郑家庄边上那座桥,三花从此不愿路过。

桥下压着的魂魄是李狗。

这个男人和他的恶念一起,被无数的人踩过来、踏过去。

1

我是一个患有失忆症的女人,今年27岁,我有一个疼爱我的男朋友,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

2017年1月12日,午后,昆明的冬天也开始下起了鹅毛白雪,我站在窗前数着雪花开心得手舞足蹈,这么漂亮的雪在我记忆从来没有过,昆明是出了名的春城,传说下雪的几率比中奖都要低,楼下的草地里已经聚集了好多大人和小孩,都激动得大声呼叫。

金恩从身后抱住我,握住我有些冰凉的手。

他轻声说道:“等雪再下大一点,明天天亮,我们就可以去堆雪人了。”

我呼出一口气,央求道:“我想回去湾子,听说每年这个时候,那里都白得像个冰雪世界,整个寨子被雪裹得晶莹剔透,场坝里成了天然的溜冰场,踩在雪地上能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雪都能没过脚脖子,干净得可以躺在地上滚来滚去!”

“不行!你身体不好,加上这冰雪天气,路上不安全,你现在的状态不适合出门!”金恩说完头也不回的进了卧室,他的背影依然让我觉得陌生,更多的是害怕。

七年的时间,我们从相识的时候便相爱了,毕业的这三年里,除了我出过一次车祸得了失忆症失去了二十四岁以前的所有记忆以外,基本上,在他口中,我们相爱的七年都是这样相伴过来的。

林恩无数次说过,我身体不好,不宜出远门,我一直很爱他,很听他的话。

他也很爱我,为了我愿意付出生命,每天守着我是担心我再出什么意外!

我的父母在我十岁那年遭遇泥石流纷纷去世了,我变成了孤儿,我是被村里一个姨妈养大的,姨妈是个聋哑人,嫁过一次,因为不能生育被丈夫打断了一条腿赶回了娘家,娘家人太穷容不下他,把她赶进了破旧的烤烟房,她见我可怜便收养了我,那间房子成了我们十几年的温暖港湾。在我上大一那年,姨妈得了癌症也去世了,也是那年,我和金恩认识,我们相爱了,他的父母替我交了所有学费。

金恩曾告诉我,2015年7月凌晨,我们和七八个同学喝完毕业酒就在马路上唱着歌准备走回学校,可是,一辆面包车刹车失灵突然从对面驶来冲向了我们,我和金恩,还有一个叫慕寒的男生被撞飞了好几米,慕寒当场死亡,我们被送到了医院。一个月后,金恩痊愈,而我因为脑震荡造成了失忆,对从前的事情无半点记忆。

我无数次问过,关于大学的种种过往,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搪塞或者拒绝。

可是,我常常会做同一个噩梦,梦里,我躺在一片漆黑的森林里,地上很湿,还有雨珠时不时打在我的脸上。

忽然,一个相貌模糊的男人,他满身鲜血,摇着我的肩膀,朝我大喊着“陆雪,快起来,我们回家……”,而我就像被钉在了地面上一样,动弹不得,也睁不开眼。屡屡从噩梦中惊醒,我都满头大汗,脸色惨白。

直到,上个月,我和金恩搬进了新家准备着结婚,在整理东西的时候,我无意间翻到一张照片。

在一个足球场上,八个穿着球服的男子手搭在同伴的肩上,脸上是稚嫩而灿烂的笑容,中间的那个人脚踩着足球面目清秀,英俊耀眼,他就是金恩。

最右边的男孩旁边站着个穿蓝色连衣裙的女孩。女孩依偎在男孩宽大的臂膀里,他们正侧着脸看着对方,男孩身材强健,侧脸的轮廓完美迷人,帅气俊郎,他的笑容里满是宠溺和深情。女孩身材纤细,皮肤白皙,还带着些婴儿肥,风将女孩略长的头发吹的有些凌乱,但显然可以看出,这个女孩就是自己。

我把照片藏在了背包里,这几年金恩对我们的过去总是有意逃避,让我无法平静,开始猜疑,还有梦里那个流着血一直让我跑的人,他的声音让我感觉如此熟悉,却又记不起来是谁?

或许是金恩对我的过去描写得太过潦草吧,又或许是我不甘心自己前半生一片空白。我决定自己去寻找真相,寻找过去,我要把自己的前二十四年统统找回来,让我的人生变得完整,那时候我再次回来,才能安安心心做一个美丽的新娘。

我朝着玻璃上哈了几口气,写了两个字“旅行”,于是急忙拿起沙发上的棉袄套上,把他给我的银行卡扔在了沙发上,背上我的双肩包就跑出了门。

2

上了出租车我拔出了电话卡狠狠地朝窗外扔去,顿时觉得世界终于恢复了安静,没有苦涩的汤药,没有重复的叮咛,没有了豪华牢房,也没有那双时时注视着我一举一动的眼睛,我好像变得轻松自在了许多。

上了回湾子的大巴车,我直接就进入了梦乡,又到了那片潮湿的森林里,那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又开始摇晃着我的双肩,我知道我在梦里,我这次一定要努力睁开眼,看看这个男人,他是怎样的面容,问清楚,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是,无论我怎样努力,越挣扎身体的疼痛感越强烈,直到被人摇醒,我吓得惊慌失措。

身旁的女人有些奇怪的看着我,年纪与我相仿,瘦瘦的身体,穿着紧身的牛仔裤,大号的白色T恤衫随意的塞在裤腰里,领口有些大,可以看到她傲人的事业线,脸蛋圆润秀气,五官落得恰到好处,完美的美人胚子,她说“没事吧,在车上也能做噩梦?”

我接过她手里的纸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抱紧了怀里的背包,有些歉意的说:“对不起,我经常这样,吵到你了,很抱歉!”

她笑了笑:“长期精神紧张,难免的,要学会放松自己,心情好了,噩梦自然就消失了。”

我说:“你也是去湾子?”

她答:“不是,我去县城,来省城的时候有点急,车子扔在了湾子,到时候开车回去就行了。”

“哦……”我低下头。“你是那儿的本地人吗?”我试着询问。

“是嘞,铁打的本地人”她用方言回答。我们都咧开嘴笑了。

“你不像是我们那儿的人,是去旅游?”她问。

“我,我也是本地人,只是,我忘了方言怎么说,也忘了那个地方是什么样子”我有些惆怅的说着。

见我有些伤神,她不再问,玩起了手机。

许是我太久没有跟陌生人接触,特别是这样美的女人,我有些激动心中难掩喜悦,我继续说到“我失忆了,我不记得我二十四岁以前所有的事,我是不是很糟糕”,也许是她的一口乡音让我稍微卸下了防备,我竟然一下子说出了自己的秘密,她会不会把我当神经病?

她若有所思的笑出了声:“不会吧,真有这样的人?我还遇到了两个?这世界真奇妙”

我惊讶道:“你还遇到一个像我这样的人?”

“是啊,我们县城的一个……额,流浪汉,他也失去了二十四岁以前所有记忆,只是,他没有你这么幸运,他毁了容,也断了条腿,我看过他以前的照片,可帅了,只可惜,往日帅哥不见,如今是邋遢的大爷”她落寞的眼神可以看的出,她也曾为那个人无比惋惜。

我睁大眼睛,很是同情那个男人,我说:“我也有我以前的照片,只是仅仅一张,因为以前的东西在哪里都记不得了,所有的信息全部归零。”

她扭头:“哦,你应该没变,以前一定更漂亮”

我小心翼翼的拉开背包,拿出那张照片递给她。

她接过照片,顿时,目瞪口呆。她指着我身旁的男孩语无伦次的说:“你,你……他……”

我有些不解,问她怎么回事?

她缓了缓,咽了口唾沫说:“你想不想找到照片中的人?”

我连忙点头:“想,我就是要找他,他和我,以前是不是关系很要好,要不然,我怎么会拍照的时候站在他身边,却离我的男朋友那么远?”我指着中间的金恩。

“他是你男朋友?”他诧异的问。

“对呀,我们在一起七年了,我从病床上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也是他,是他为我治病每天守着我,他是我最爱的人也是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不对,不是这样的,但是,我相信等你你找到身旁这个人,你就会明白”她像知道什么,却又不愿意开口。我心想,她能带我找到这个人,那我再问他清楚,也不晚。

我说:“可以告诉我这个人的名字吗?”

“陆冰,我先睡觉了,好困”说完她就闭上眼睛睡了去。

“陆冰,陆冰”这个名字我从来没听说过,他跟我一个姓,我们竟然也有同样的遭遇,都失去了二十四年的记忆,难道,我们有什么渊源?会不会是兄妹?可是,金恩说过,我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了至亲,我的头又开始剧烈疼痛。

我赶紧吃了一片金恩给的药迷迷糊糊也睡了过去。

奇怪的,这次我并没有做噩梦,是因为即将找到那个打开迷底的人吧,我有些安心。

3

一路颠簸,天已经黑了,终于到了湾子汽车站,下了车寒气袭来,我冻得浑身哆嗦,我拉着她的手不敢有丝毫放松。

她看了看有些害怕的我微笑着我说:“你别害怕,这儿没坏人,说不定你还能遇到个把熟人哦,能找到亲人也算一件不错的事情”。

我点点头,乖乖跟着,忽然想起问她的名字。

她说“李琳,不谢”。

车站外面排满了好多轿车,车主高喊着地名,李琳却带我进了一个停车场,在一辆大众迈腾车旁按了车钥匙,打开车门示意我上车。

她打着哈欠开着车,嘴里嘟囔着:“运气好,今晚路面没有结冰,可以开快一点”。

我坐在副驾驶看着车外白色一片,两边是高低不一的山,荒凉却又如此美丽,不染尘埃世俗,干净纯洁。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若是夏季,群山翠绿,小河流淌,花香遍地,那该是怎样一幅人间仙境。

李琳说“我们身后四川云南贵州的交界处有个有趣的名字叫鸡鸣三省,就是鸡吼一嗓子,三个省都能听见,哈哈,有意思吧?那边还有个花房子会议会址,里面还保留着很多东西,改天可以带你去看看哟”

我搜索着脑细胞,也记不起来这些原本应该深烙在心底的标志,可是,荡然无存。

约半个小时,我们进了城,街道两边挂满了红色灯笼,年气很盛。李琳指着一个偌大的广场说:“那是我们县城最大的广场,叫扎西广场,历史上说红军长征经过这里,在广场上面的山上有个会议会址在那里开了最具影响力的扎西会议!”

说罢,她清了清嗓子,做出一副专业的模样。“扎西会议从根本上解决了党中央的组织领导问题和军事战略问题,结束了“左”倾错误军事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总之影响力甚大……”

她说的头头是道,我听的云里雾里,没想到小小的县城竟然如此名不虚传,有这么浓厚的历史背景。

我说“你这话听的像导游……”

她朝我翻了个白眼“这是使命,我们从小在革命圣地长大的孩子,对这些事要铭记于心,这是骄傲,必须牢记!现在,这里已经是红色旅游圣地了,每年来旅游的人不计其数,我还真当过导游!”

我扑哧笑出声“也没少赚吧”

“赚钱是次要的,主要是要能让别人感受到我们的红色气息,还有独特的苗族文化,这可是精华!”她拍拍方向盘有些激动。

“噢,到了,陆冰就在这里!”她将车停在了一个小广场边上,指着对面的公厕。

李琳粗鲁的敲着门大喊着“陆冰,开门,我给你带礼物了”

“吱……”门打开一条缝隙,里面的人低沉着声音问“大半夜的,又没带手纸?”

李琳哈哈大笑“去你的,你门儿都关了,我难道拉在你门口?”

“进来吧,天冷,别冻着了”他拉开了灯,我们往里进去。

灯光昏暗,不到十平米的房间依稀看得见这地方干净整洁,一张简单的单人床,床边有个红色的木头柜子,上着两层锁,似乎那里面放着他极其珍爱的东西。

男人佝偻着背一瘸一拐的搬了两个胶凳子,小小的窗户下面是个燃得通透的火炉,温暖着整个房间。

火炉上放着一壶水,冒着热气。他从床脚边拿起外套披在身上,头始终低沉着,凌乱的头发沧桑尽显,一举一动像极了一个古稀老人,他跟我同岁啊,是怎样的伤痛另他苍老如此,吞噬了他整个青春。

我坐在了炉火边,李琳轻车熟路的从一个低矮的碗柜里拿出了杯子给我倒了一杯热水,对着身后有些躲闪的男人说:“你不认识她么?”

男人拨了拨略长的刘海看了我一眼,镇定的说:“不认识!”

我拿出发圈把头发三两下扎起来,走到他面前激动得问“我是陆雪,我是陆雪,你记得我吗?”

他慢慢抬起头注视着我,他的脸有火烧过的疤痕,还有一条长长的刀疤,几乎整张脸看不出原来的模样。疲惫的双眼泛着泪花,嘴角抽动着,安静的,忧伤的,看着我。

这双眼睛,像一道光直射进我的心灵最深处,这是我熟悉的眼睛,他的眼里是无限的深情,和守望,布满对我别样的期待和思念。

我哽咽着,心开始一阵刺痛,我抓住他的手,那是双粗糙的长满了茧子的手,毫无活力,却那么温暖。

“你是谁,为什么我的心这么痛,你的眼睛我以前见过,你的手握过我的手……”我忍住艰难的呼吸追问。

他转过身抽出双手,坐在了床沿上,细细的吐出几个字:“喝口水吧,天…冷”。

我蹲在他面前,重新握住他的手,哭到不能自已。

“你是谁,你究竟是谁?我不记得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求求你,告诉我?我又是谁?”

他慢慢抬起头,眼里多了些温柔,眼泪落在我的手上,那股灼热感,带着些讽刺。

他小心的打开衣柜,抱出一床火红色的棉被铺在床上,缓缓的说“累了就躺下去歇会吧”。

李琳已经痛哭失声,她走到门前哽咽着说:“我去车上睡会,天亮了我来接你!”。

李琳将门关上消失在门口。

我摇头“我不睡,我不累,我是陆雪,你究竟是谁?”

他放下棉被,突如其来的一股巨大的力量把我拥入怀中,他的衣服上有薰衣草的清香,我好想就依偎在他怀里静静的睡去,这宽大的臂膀,是我一直寻找的那份安稳。

“陆雪,陆雪,你终于回来了!我是慕寒,我是慕寒……”他哭得撕心裂肺,毫不掩饰,像个小孩。

“慕……慕寒”我喊着他的名字,脑海里却浮现出金恩说的话,他那么坚定的告诉我,我们出了车祸,慕寒当场死亡。他,只是金恩的一个好朋友。

可是,眼前的慕寒,明明是一个爱我入骨,惜我如命的男人。

直觉告诉我,我们一定有着美好的过去,拥有一份痛彻心扉的故事。

4

“抱着我睡,好吗?”我祈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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