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生活,我越来越恋物

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我忽然迷恋上了吃甜品。

无论去到哪一座城市,无论走在哪一条街道,无论是阳光明媚的晌午,还是星光斑斓的深夜,只要看到一家亮着灯的甜品店,我都会情不自禁地踱进去,来来回回地欣赏琳琅摆在玻璃柜里的各色甜品,然后挑选一份看起来美味而又实惠的带回家。

并非因为不容易发胖的体质而无恃无恐,并非因为天生对甜的东西有情有独钟的深爱,这种嗜好是大学毕业以后才慢慢出现的,有时候面对目瞪口呆的朋友,我都会聊以解慰,故作云淡风轻地说:

「或许是生活太苦,所以借助甜品来抚慰。」

其实内心懂得,是因为孤独的缘故,一个人生活得久了,就会对某一种或者几种事物产生莫名深沉的依恋,久而久之,产生一种依赖关系,和物品崇拜无关,只是时间需要安心流逝,心灵渴望寻觅寄托。

即便没有甜品,也会有别的什么,比如多肉植物,比如一只冷淡忧郁的猫,一条忠心耿耿的狗,或者是一柜子流光溢彩,脆弱易碎的玻璃杯——这是郭敬明小说里霸道总裁的嗜好,平常人只能叹息望尘莫及。

记得吗,王家卫电影里那个喜欢吃过期的凤梨罐头的年轻人,如果不是因为金城武,这种骚气熏天的情节设定真的让人浑身难受,很多年前看这部画面晦涩忧郁的电影,只感到莫名其妙,无病呻吟,直到有一天明白了情情爱爱的曲折蜿蜒,才恍然领悟了情场失意的人内心的那些苦不堪言——狼吞虎咽地吃几罐凤梨罐头也显得轻描淡写,许多人做过比这种更令人「闻风丧胆」的糊涂滑稽事。

他对凤梨罐头的迷恋,来源于一段爱情的夭折导致的精神空虚。

台湾女作家简禎早年写过一篇小说,收录在她的短篇小说集《女儿红》当中,小说里描写了一个四十多岁却独身未婚的女人,和兄弟父亲住在一起,性情冷漠孤僻,对世间的人情世故,有一种望眼欲穿,心如死灰的淡漠,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浸淫在自己的灰色空间里浮浮沉沉的女人,却在自己的抽屉里,深深地锁着大几百支口红,浓烈的,招摇的,绚烂的,迷离的,各种色泽的都有。

她把它当作一个讳莫如深的秘密,不愿意让别人看穿,即便是自己的骨肉至亲,而现实是,许多时候,越是骨肉至亲,越是有着冰封不可融化的心理疏离。

这样一个被世俗社会驱逐到边缘地带的灰色女人,其实也有着身为女人深不可测,色彩斑斓的欲望,只是伦理的条条框框将人性扭曲和囚禁,让她只敢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才将那一抹寂寞的女儿红展示在冰冷皎洁的镜子当中。

简禎笔下的这个女人,因为被人间的情爱掏空,所以沉沦在自我的荒凉国度里,痴痴寞寞地守着那一丝如回光返照的红,如果再没了这一份不为人知,五彩斑斓的秘密滋养,生命就是深不见底,目空一切的地狱荒原。

活着的人,总难逃在心底怀着一点指望,或者说心灵寄托——像张爱玲说的,世界这么大,人总得需要一点网罗牵绊。

所以同为台湾女作家的朱天文,写下了《世纪末的华丽》,那个年纪轻轻,却仿佛过尽千帆的女孩子,厌倦红尘,而青睐在落日余晖下的天台,顾影自怜地沉醉在一片花丛中。

所以香港女作家亦舒写过的三百多篇小说里,许许多多红颜佳丽气质独特,不愿意做男人的装饰品,或者一个平平淡淡家庭里的花瓶或者煮饭洗衣妇,自诩独立自强,但也难免心灵寂寞苦闷,于是热衷于购买时装,一买就是好几套。

所以韩国电影《粉红色高跟鞋》里的妻子,婚姻生活不如意,丈夫在家里私会情人被她发觉,她也只是不声不响,她做的饭菜总是被男人挑三拣四,不是淡了就是咸了,不是荤了就是素了,没有人能够分担她的悲伤,所以她执着于那一双一双的高跟鞋,像着魔一般地痴迷,最终酿成苦果。

迷恋一种事物,早已不仅仅是单纯的喜欢,从中可以参差折射出不同的人看似光怪陆离其实惺惺相惜的精神诉求,那就是一颗看似高不可攀,其实低到尘埃里,看似冷漠坚硬,其实敏感脆弱的孤独的心渴望一点尘世间的温暖,渴望一点看得见摸得着的依赖。

就像养宠物这件事情,如果只是因为喜欢的缘故,我们大可以在玻璃橱窗里欣赏,可以在电影电视剧里流连忘返,但是我们不单单满足于此,我们渴望陪伴,渴望自己的生命,与一个「他者」产生共鸣,渴望在人生这座终将轰然倒塌的戏台子上,多一个角色参与见证,多一点牵绊。

所以许多人,纷纷奔赴爱情的修罗场或者伊甸园,前赴后继,大有不破楼兰终不还,不见黄河心不死的决心和勇气。

因为爱情,是一件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和心思去经营和打理的事情,而这,本身就已经填补了漫长岁月里大段大段的空白。

虽然爱情从来都不是生命的全部,但是有一份水到渠成,称心如意的爱情,谁说不是锦上添花,两全其美的事情呢?

虽然许多人独自生活得安宁富足,有声有色,但是谁知道在许多个午夜梦回的时候,他们有没有感觉「再完美的孤独,算不算美中不足」呢?

我们只是有时候,拥有暂时令人淡忘爱情的甜蜜的事物或者感情,但是归根结底,有些山清水秀,有些美不胜收,是永远无法被等价替换的。

每个人的一生,曾经,或者正在,或者将来,都渴望一段水落石出就柳暗花明,惊鸿一瞥就与子偕老的爱情,但并非每个人都有那样的运气和福气。

在爱情还没有降临的那一些日子里,每个人都不想让自己生活得太惨淡,孤独得太惶恐,空虚得太麻木,所以需要给自己的心,寻找一点真实的温暖或者满足,让自己在尘世间,多一点瓜葛,也多一分站稳在尘世间的底气。

东篱新君贺兰辞在位四年,上一品女官安歌被逐,她一步一回望的走出宫门,离开了留下她十年光阴的地方,也留下她的心。

此后,坊间流传,新帝贺兰辞生性凉薄,将伴他十年的女子驱逐出宫,视为“飞鸟尽,良弓藏。”

总道凉薄是无情,谁知无奈葬痴心。

纵不知将安歌逐出宫门的旨意本是安歌自己写的!

终不解,若安歌真心为他贺兰辞好,为何还要将这“薄情郎”的罪名给他担。可也只有贺兰辞自己清楚,安歌那向来细腻的心思,终是为他殚精竭虑。

“好一句濡沫不如相忘,怎知那忘掉一个人的滋味是苦是咸。”

贺兰辞手中紧握着安歌留给他的离别信:

“贺兰辞,安歌十岁便在你身边,十六助你登基,转眼间我已二十,这十年来我知你、伴你、助你,而今又离开你,但你要知道,自始至终,安歌所做的桩桩件件也都只因我爱你。

我爱你,所以有许多事情我无法装作不知道,我们可以走到今天,皆是因为彼此的信任,我若留在这宫中,只怕后宫的勾心斗角终会有一天将我们的信任磨灭。

此一别,我知你定不甘心,,可是贺兰辞,我们在这世上,不如意之事本就十之八九,更何况,你为君,他为臣,以后的诸多事宜他件件都要听你的,如今此事,你便依他一次,又有何不可,先帝曾经说过,人总是要吃些亏的,过满便要损了!

此时你坐在那九五至尊的皇位上,世人皆说东篱尽数是你贺兰辞的,可又有谁道,你贺兰辞何尝不是全然归这东篱的!

安歌就在宫外看着,看你将东篱治理的盛世繁华。待到东篱四海平生、江山如画之时,百姓五谷丰登、夜不闭户之际,安歌定与你同乐。

我的容颜终将会老去,所以离开你,也是想将自己最好的样子留在你心中。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其实这样也不错。”

本要相许白头的两人,如今也难逃此劫,贺兰辞终于明白,为何父皇临终前欲将皇位传于他时,问他的是“可敢”而不是“可想”。身在帝王家的他,命运早已决断,本就是两难,若他拥有王位,便要与她相隔天涯,而若他不做皇帝,却又无法护她周全,不过所幸,只有后者,她方可自由平安。

回想当初,一幕幕便浮现脑海。那年初夏,他十二岁,她十岁,他们于大殿初见,他的母妃病逝,父皇便将她指派给他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因着母亲的去世之痛,贺兰辞几日不进饮食,安歌便偷偷向厨娘学了好多,再加上自己的琢磨思量,变着法子为他做出好吃的东西。他实在不忍心看着这个比自己还要小两岁的小女孩为了让自己吃得下东西,把自己弄的大小伤口满手都是,终于逼着自己吃了下去,纵使他再无胃口,入口那时,他便觉得安歌做的东西实在美味。

而后他入了学堂,每每学到深夜时,也都是她在身边陪着,不骄不躁的安歌在一旁拿着纸笔自己学着他的笔迹写字,不时地也还要为他更茶,而每至冬季,还惦记着添火。

他的衣食起居样样都被她照料的很好。他知道安歌是真的很努力的想要把他照顾好,连她自己都是个孩子的安歌,好多事情也都是不懂的,但是安歌会努力地去学会。

贺兰辞十六岁那年,他的大哥贺兰宏看上了安歌,竟去父皇面前讨要她做正妃,那时一直与世无争的他,终于有了危机感,他害怕与自己在一起这么久的安歌有一天会因为不得已的原因离开自己,是她帮他走出母妃离世那段最昏暗的时光。

时间渐渐过去,他的安歌越发亭亭玉立,出落大方,而喜欢她的男子也越来越多,除了他的大哥贺兰宏之外,还有朝中司马将军的儿子洛世离,皇帝对于贺兰宏的要求还可轻易驳回,然而面对手握兵权的司马大将军却是有些为难。

好在,皇帝对贺兰辞最为喜爱,早先也有意将皇位传于他,可他却丝毫没有继承之意。正好此事可以用来激一激他的斗志,皇帝便想了个让两人都心服口服的办法,将安歌调来自己身边。

父皇对贺兰辞说:“若想护自己心爱之人周全,除了手握权利以外便再无他法。”

就这样两年,安歌在皇帝身边尽心尽力的侍候,十分得皇帝的心。忽有一天,皇帝对安歌说:“丫头,你要记住,这人啊,总是要吃亏的,若是过于满了,也便该损了!”

当时的她还是半惑半懂,直到不久的后来,她懂了,与贺兰辞相伴的日子便是最好的,万事都要有舍有得的,若是想看着他平安有所成就,便要舍弃与他相守白头的夙愿。

遇见

这几天我醒来时总是能看见那盘皎洁的月光,我又在夜色沉默的时刻想起你。

1.

一觉醒来,是到大理的第四天了。

风花雪月的它在白天显得格外安静,我拉开半边窗帘,阳光坠入,朝我猛烈袭来。

这样的古镇,随意拎出来80%都是疗伤的人。

这句话是李夏说的。

“那剩下20%呢?”我问。

“那群人最贱,专门伤疗伤的人。”他回我。

我低下头,回想2个月前自己也曾是最贱的那群人之一,那时,我和安宇手牵手踩着青石板,我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追,我想一定是那些疗伤的人看到后对我们发出了诅咒,所以,我们才在旅行未完就分了手。

我抬起头,李夏正拨动着吉他,比安宇弹得好太多,看起来更加沉静。

李夏是歌手,昨天认识他时,他就是这样坐在这里唱着陈奕迅的《淘汰》,一身黑衣,一个黑色吉他包摊开横在离他半米开外的青石板上,包里零散的躺着十几张零钱。

我丢了张一百,他微微抬了一下眼睛,又垂了下去。

“能唱一首《难得》吗?安来宁的。”我轻声问。

“这里不点歌,可以晚上去我酒吧点。”他轻声回我。

原来是酒吧老板,酒吧老板原来白天还卖艺。

我从来不奢望艳遇,疗伤的人即使艳遇也是遇见的医生,而非爱人。

而他是爱人医生。

我收回一百块钱,坐在李夏唱歌的对面的奶茶店,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安宇手机里存着一个叫“李总”的人的真实身份,那是我第一次接受李夏治疗的地方。

一直快到天黑,李夏收了摊,我尾随上去,一直跟他到酒吧。

他再次出现时,换了身行头,素衣,黑框镜,唱着《难得》灯光下的他恍然变成了另一个人,有表情,有手势,有光彩,却没有了白天那份任天光地暗我向往寂静的感觉。

他望向我,我低头表示感谢。

2.

故地重游,总是有很多原因,眷恋、回味、忘却,世间所有的第二次都是虔诚又畏缩的,正如第二次重游大理,我防备着、释放着、控制着荷尔蒙,收敛着多愁善感,不扬声,不自怜。

我想把安宇彻底忘记,就如从未来过。

在我晃神的时候,李夏已经坐在了我旁边。

“你好,我们见过的。”他向我伸出了手。

“你好。”我同他握手。

“和上次那个男人分手的时候,我看到了,你真像一泼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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