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灯者

三更。

该落院门了。

周管家手脚麻利地点上一盏灯,脚步轻盈。

本以为过了五十,老爷会给他一笔银子,委婉地让他回乡下陪着女儿,可他过了五十,身体却愈发硬朗起来。

提起女儿,周管家心里一阵暖意。

他一生忙于府上琐事,三十有余并未婚娶,老爷感念他忠心耿耿,就把大太太屋里的贴身丫鬟给了他。

老来得女,本应宠得无法无天,可周管家和夫人都不愿意放弃府里的营生,便把女儿托付给了远在乡下的亲戚。

“周管家安。”有巡夜的小丫头们看见周管家,毕恭毕敬地站在一旁让路。

这是周管家颇为骄傲的时刻。

整个府上,除了老爷,他的话最有权威。

老爷的几房太太都比不上他。

没法儿,谁让老爷宠信他。

检查了前院后院和两个偏门,周管家拨暗了灯芯,放轻脚步,小心翼翼地穿过老爷书房门前。

刚过三更,老爷是不睡的。

每日午时,都有穿着粗布衣裳,百姓模样的人敲西边的偏门,递给周管家一小叠信。

信上是漂亮的印刷体,但周管家不识字。

他把这一小叠信件放进老爷书房,再锁上门,等着老爷晚上回来翻阅。

这一读,往往就到了四更了。

老爷读信的时候,外面是不能有一丁点声音的。

前几日有个冒冒失失的小丫头,去给二太太送洋燕窝,就因为脚步重了些,路过老爷门前,被老爷好一顿骂,逐出府上。

过了老爷的书房,是闲置已久的大太太的房间。

将近二十年了,这个房间,二十年没有人踏进过一步。

老爷原本膝下无子,几房太太生的全是小姐,后来把大太太房里的丫鬟说与周管家以后,大太太竟和周管家的夫人同时有了身孕。

请了不少江湖郎中,所有人都信誓旦旦地保证,这一定是个小少爷。

老爷乐坏了,每日精心照顾着大太太,周夫人也跟着沾了光,每日陪着大太太说说话就好,不必再费心伺候。

大太太先于周夫人生产。

又是个小姐。

老爷有些不悦,连带着周夫人也挨了几句训。

周夫人也是伺候了大太太十几年的丫鬟,不忍心看着大太太伤心,便时常亲自下厨,为大太太制作补品。

过了一周,周夫人也生了个女儿。

这下,大太太与周夫人便更亲密,两人吃住皆在一起,形影不离。

在生下孩子不到两个月,大太太染了肺痨。

周夫人因整日伺候着,也未能幸免。

所幸两个孩子并无大碍。

一时间,府里上下人心惶惶,封锁了大太太的房间,每日只有水和食物从窗口递进,任何人不许踏进半步。

府里的衣物餐具全部烧毁,一件不留。

这肺痨得的奇怪,几副药皆不见效,郎中便让老爷去寻西洋药。

可眼下西洋与政府形势严峻,到哪里去弄西洋药啊!

老爷深夜去求周管家,恳请他把小姐送出去,躲过这一阵。

周管家连夜雇了马车,把小姐和自己的女儿送去了乡下。

谁知小姐体弱,在半路上有些着凉,没能挨过去。

周管家的女儿命大,路上几天颠簸,硬是撑到了乡下。

三个月后,大太太和周夫人相继去世。

老爷不许任何人再在府里提大太太和周夫人的名字,仿佛成了一个忌讳。

周管家自然也不再提把女儿接回来的事。

到了自己的房门前,周管家止住思绪。

最近总听外面的人说要打仗,不会真的打起来吧?

城南最近倒是来了一个军阀模样的军队。

领头的将军威风凛凛,常常招老爷去密谈,要么,就是送信来府上。

老爷每每回家,都眉头紧蹙,吩咐周管家打点银子,送给齐将军。

对,齐将军。

那个梳着一头油头的将军,尖嘴猴腮,面目可憎。

时间久了,周管家也听到了些风声。

大抵是打仗资金不够,便瞄上了家大业大的老爷。

不知用了何种方式,逼迫老爷每日上交银两。

周管家对这一切都毫不关心。

他只关心自己的女儿。

他时不时就往乡下去封信,询问乡下的情况。

所幸军阀现在只盯着城里,对乡下并无动作。

无论如何,女儿可千万不能有事。

这可是……

这可是他违背了自己的良心,才换来一条命的女儿啊。

“周管家。”门外有小丫头敲门。

“进来。”周管家低头看了看怀表,这个点,老爷应该又传他去库房里打点银子了。

“老爷找您。”小丫头唯唯诺诺,看样子,老爷心情又不是很好。

“嗯。”周管家应声,利索地点上灯笼。

老爷书房的灯光比刚才暗了些。

应该是老爷读完了信,灭了书桌上的烛灯。

“你进来吧,周升。”听到了房门外的脚步声,老爷开口。

周管家推开门,瞬觉氛围不对。

老爷哭过。

大太太去世,老爷不曾哭过。

襁褓中的小姐去世,老爷不曾哭过。

而今,是为了什么?

“那个王金国,”老爷磕了磕烟斗,“就是二十年前送小姐和令爱出城的那个车夫,昨儿个死了。”

周管家点点头,毕恭毕敬地给老爷续上茶。

“先不说这个,”老爷沉默了一会儿,“前些日子,齐将军找我要了个姑娘。”

“都说饱暖思淫欲,这畜生还真是一样不落。”老爷啐了一口。

“我把……我把周郁南送过去了。”老爷眯了眯眼。

周管家的手一哆嗦,一时间吃不准这句话的真假。

“就像你二十年前,吩咐王金国,半路丢下我咳嗽的女儿一样。”老爷见周管家沉默,声音低沉。

“小姐当年根本就不是肺痨,只是染了风寒,有些咳嗽。你怕你的女儿受到传染,便勾结王金国,半路把她丢下了车。”老爷声音颤抖,“当时她才两个月!其实,我二十年前就觉得小姐死的蹊跷,也查出了是你做了手脚。但念在你为我辛苦付出了三十多年,我决定原谅你一时糊涂,放你一马。但一定要让你尝尝失去至亲的滋味。”

“王金国昨晚临死前,托人送来一封信。”老爷擦了擦眼角,“说他愧对于我多年的恩情和照顾,他在半路上,丢下了那个穿着丝绸衣服,包着绣花锦被,左耳有黑痣的小姐。”

“的确,”老爷稳定了一下情绪,“我女儿出府的时候,我给她穿上了最好的丝绸衣服,带着最好的绣花锦被,可我的女儿,左耳根本就没有黑痣。”

“周升啊周升,”老爷叹了口气,眼里又蓄满了泪水,“你既已决定丢下小姐,又何必把她身上的衣服换给你的女儿呢?你连一件衣服,都不肯委屈你的女儿吗?”

“还好王金国并不认识哪位是小姐,他只道穿着绫罗绸缎的一定是小姐,旁边那个病恹恹,穿着粗布衣裳的女婴,是你周升花大价钱保住的女儿了。”

“造化弄人啊!”老爷把烟斗狠狠地摔在地上,“我送去齐将军府上的,是我的亲生女儿啊!”

周管家站的笔直。

这么多年,因为府上琐事繁多,他一直没有回乡下看过女儿。

他本以为,女儿过得衣食无忧,就已经足够了。

可他的女儿,被老爷……

被老爷送去了那个齐将军的府里!

不。

他的女儿,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死了。

四更了。

房门外小丫头走路的脚步又重了些。

大太太房间,依然漆黑静谧。

1

生活中总有一些理想,无论你流血流汗还是掏心掏肺,无论你遭人白眼还是挨人黑棍,它们总是百追不着,人们说这就是现实。生活中也总有一些姑娘,哪怕你没房没车,哪怕你没钱没权,哪怕你爸不是大款只是农民,她们也愿意跟着你黏着你,人们说:这,就是爱情。

俺刚进北京打工时,第一份工作竟是扫厕所。在一家饭店。

之所以选择饭店,是因为管吃管住。像俺这样初中毕业,一没技术二没见识的农村人,除了长得壮之外,别无优点,北京房租贵吃饭也不便宜,所以饭店实在是个好选择。本来我想进饭店做一名光荣的保安,但是经理害怕俺结实的身躯把客人吓跑,便让俺当了一名光荣的“所长”。所,是厕所的所。

扫厕所很脏吗?说实话,豪华饭店里的厕所,比俺们农村的卧室都要高级,再加上工具齐全,因此并不算什么。算什么的是,俺一个男的,却还要打扫女厕所……好吧,为了生存,为了在北京立住脚,俺忍!

给这家饭店打扫厕所的第一天,一个美女便闯入了俺的视线。

她叫刘盈盈,是一个服务员,准确点说,是迎宾员。就是站饭店门口开门说“欢迎光临”,并负责把客人带到餐位或包间乃至厕所,客人离开时再开门说“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再来”的那些姑娘。

她们年轻漂亮,声音像天使一样甜,身材像魔鬼一样好,但她们的作用仅仅只是“会说话的花瓶”。这话不是俺说的,是一位客人说的。是的,客人。凡是来饭店光顾的都叫客人。

那天刘盈盈带一位客人进女厕所,客人非要刘盈盈也陪着一起去,进去没一会儿,刘盈盈“哇”的一声大叫。俺正在一墙之隔的男厕所打扫,忙去敲女厕所的门,边敲边大声嚷嚷:“刘盈盈你没事吧,俺打110报警啊。”

话音未落,只见一五短三粗的贵夫人衣衫不整夺门而出,随后刘盈盈亦满面通红地出来,惊魂未定说:“哎呀妈呀,吓死我了,没看出来这女的竟然是个拉拉,她她……一进厕所就摸我……”俺弱弱地问她:“什么是个拉拉?女人咋摸女人?”

当天晚上刘盈盈不值班,九点半下班后她约俺去看电影。因为票是十点多的,距离又不远,俺们就走着去。路上车来车往,树叶飘落,大风如倾,俺刚要问刘盈盈冷不冷,她一把牵住了俺的手。手很暖,也很软。俺心里闯入一只白色的小兔子,毛绒绒的,横冲直撞,跳得厉害。脸颊很烫,炙手可热,仿佛点燃的木炭。

2

九天之后,俺被叫到经理办公室。

经理告诉俺:“考验期结束,小伙子表现不错,今天起你进传菜部。”俺听了十分高兴,连忙去跟刘盈盈报喜,顺便恭维她总结得真准。

那天晚上,因为白天阴错阳差“救”了刘盈盈,下班后她请俺看电影。对工资普遍不高的饭店服务员来说,看电影是奢侈的,好在刘盈盈有个东北老乡在团购网站,通过那人拿到的票就十分便宜。

路上,刘盈盈一把握住了俺的手,俺很心慌,别别扭扭想松手,但觉刘盈盈那手肤若凝脂,柔若无骨,像小时候俺娘给煮的鸡蛋刚剥皮,实在不忍放手。

刘盈盈笑着说:“王二小,谢谢你!你就不怕那客人恶人先告状,出来投诉你?”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当时听你大吼大叫,俺以为出人命了呢,哪顾得上想那么多……”

刘盈盈脸飞红晕,说:“幸亏那客人做恶心虚,出来没说什么就自己滚蛋了……对了,你挺幸运的,一进咱们酒店就打扫厕所!”俺忒郁闷:“别笑话俺了,打扫厕所够倒霉了,你还说俺幸运……”

刘盈盈边走边说:“你有所不知,根据我的观察和总结,凡是经理看中想要重点培养的人,就先考验,考验的办法就是让他扫厕所,大概看他能不能忍辱负重……”

看完电影已近午夜,往回走时俺沉浸在第一次进电影院看电影的兴奋中,赞不绝口说:“太带劲了,电影里的人竟然跟真人一般大,真好!”刘盈盈告诉俺到了北京就要多学多问多动脑,要尽快摆脱自己身上的农民气。

俺不解,挠挠头,问她啥是农民气?

她抛个我一个眼神复杂的笑,说,就是不要像农民那么老实,土气。简单点说,比如说你在北京,应该说“我”,而不应该说“俺”,总之以后机灵点,不好的习惯多改改。

俺觉得哪儿不对劲,但为了讨她欢心,还是说:“好,以后俺注意点……哦不,以后我注意点!”

刘盈盈说这就对了,改得还挺快。对了,这么晚了,咱就别回宿舍了,在外面住吧。

俺吃惊道:“外面?俺在北京没亲戚啊,住哪儿?再说饭店有规定,夜不归宿,没有正当理由是要被罚款的……”情急之中,我又说了“俺”。

“算了算了,俺跟你开玩笑呢,咱这就回宿舍!”刘盈盈似笑非笑地打断俺。俺注意到,她把“俺”字咬得特别重。

传菜部的工作,是把做好的菜品从厨房传送到服务员的手中,再由服务员上到客人的桌上,简称传菜。传菜的工作显然比扫厕所的工作要好,这主要表现在嗅觉上——以前每天闻到的是厕所的臭味,现在每天闻到的是厨房的香味。

离厕所远了,和厨房近了,这本来是件好事,但没想到的是,这直接导致了俺的失业,以及失恋。

失业是由于俺向经理举报厨房用地沟油炒菜,经理直接轰俺出去并说别操不该操的心,俺想想不甘,又越级向酒店老板反映这一“关系酒店生死存亡”的“大情况”,酒店老板感谢了俺半天,说俺以酒店当家,主人翁精神值得肯定,并且说此事他很快就让人处理,找机会还要发俺奖金。

俺心里高兴得像中了彩票,回到工作区高兴了半天。次日却被告知:俺被辞退了。

俺想不明白,问刘盈盈为什么会这样?刘盈盈冷冷地说:“本来以为你一来就进厕所深造,以后肯定会有大提拔,不料你竟然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这下好吧,倒霉了吧?也是,王二小,这名字一听就像一放牛的!你赶紧走吧,以后咱俩就当不认识,拜拜!”

俺可怜巴巴地望着刘盈盈转身离去的背影,无限伤感。身体里那只小兔子来不及长大就夭折了,小小的尸体压在心里,沉甸甸的。

3

从饭店“双失”出来我十分苦闷,失个业也就罢了,但是刘盈盈的决绝态度,令我心里翻江倒海地难受。但难受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得先想办法解决食宿。思来想去,我决定去找二表哥。

二表哥陈时是我们一大家子里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毕业后留在北京混文化圈,每月收入三四千,根本不够在大城市成家立业,所以至今孑然一身,日子过得穷酸酸紧巴巴,但不知为何,就是不愿回老家。我妹妹曾经给二表哥总结过一句话:他爱大学,但是大学不爱他;他爱北京,但是北京不爱他;故乡爱他,但是他不爱故乡。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爱与被爱总是相互走岔,因此这个世界才多了那么多“杯具”,反之,如果爱与被爱总是恰到好处地相互配对,那就是皆大欢喜的“洗具”了。如果人人事事都如人意,皆是“洗具”……那就不是人间了,那是天堂。

我翻出二表哥的电话,一边走一边想该怎么跟他开口,毕竟他也不容易。突然一辆黑车一个急刹车停在我面前两公分处,我惊出一身冷汗,本能地往后一缩,这时一个寸草不生的脑袋,从车窗里探出,看都不看就骂:“小子,找死啊你!”

我正眼都不敢看人,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不料那人扶起鼻梁上的墨镜,正眼一看我说:“二小?你咋在这儿?”

“啊,大表哥!”

“你来这儿干啥?”

“上车,先上车再说!”

大表哥是大姨妈家的儿子,和二姨妈家的二表哥生性迥异。大表哥从小不听话,一上学就和老师同学打架,好不容易捱到初中,没读完就退学。在村里时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偷鸡摸狗的事儿也没少做。

从小我就被告知有两个榜样,一个是正面的,品学兼优的二表哥陈时。另一个反面的,就是这位大表哥刘一强。

孰料天有不测风云,某年某月刘一强跟社会上认识的几个“不良青年”去了深圳。不知道怎么搞的,跟他一起去的哥们都坐牢的坐牢、破产的破产,唯独他三弄两弄就发了大财。衣锦还乡不说,还直奔北京买了一套将近二百平米的大房子,刚开始开的车是一奥迪,后来换宝马,现在又变成奔驰了。

此外,自他发财以来,我每次见到他,他身边带的女人都不重样。上次春节时,他身边带的还是北京某名牌大学的校花,现在身边又换成了小有名气的影视演员秦丹茹。

虽然知道大表哥在北京混得不错,但我妈再三叮嘱我不要找他,“记住了没,再苦也只能找陈时,千万别找刘一强!”这话说了不下十遍。我知道,我妈是担心大表哥暴富,钱财恐非正道得来,让我离他远点是为我好。

在车里跟大表哥说了我来北京的前因后果,大表哥时而微笑,时而皱眉,一个劲埋怨我不早点找他。我只好编理由说怕他太忙不好意思打扰,他哼了一声说:“你是我亲表弟,如果你找我,我就是忙死也不能不管你啊!”

这话听得我心里一热,正要说什么,他又补充说:“如果我记得没错,你也二十了吧?二十是大人了,该像个男人的样了,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扭扭捏捏,跟个女孩似的,这样怎么做事?”

我下意识地看一眼秦丹茹,脸一红,说:“不是二十,是二十一。”秦丹茹在一旁哈哈大笑,一点都不淑女。

表哥也笑了,说:“长大了啊,谈朋友没有?吃过水煮鱼没有?今晚我就带你去吃水煮鱼,一个男人,必须先干成真正的男人,才能干成真正的大事!”

我听得饥肠辘辘,口水连连,连忙打断他说:“水煮鱼俺吃过,就在那条大街的成都小吃……”

表哥哈哈大笑说:“我说的水煮鱼一般饭店没有,今晚你就知道!”

秦丹茹突然玉面潮红地开了金口:“强哥你自己坏也就得了,还要把小孩子教坏……”

表哥看我一脸不解,笑得更加没心没肺,侧脸向秦丹茹耳语几句,秦丹茹脸红得像两面旗帜,嗫嗫嚅嚅地笑骂:“流氓!”

4

秦丹茹长得细眉大眼,长发高个,前不久还在电视上看到她参演的一个连续剧《夜色迷踪》,她扮演一暗娼,后来被警官抓了,戏份不多不说,还很悲剧。一般人如果追到这样的女朋友那肯定宝贝得像供佛,但大表哥对她的态度不冷不热,一路上她几次说想方便,大表哥都不给停车。

她憋得够呛,车一到酒店就掀开车门,二话不说,手捂肚子,直奔厕所。

晚饭吃得很丰盛,很多菜我都叫不上名儿来,像烤鸭和螃蟹,我以前只在电视上见过。表哥说了几次多吃菜,秦演员也客套了几句,我只好偷偷观察他们怎么吃,观察了一会儿不得要领,总觉无从下口,只好不断喝酒掩饰自己的尴尬。

吃完饭,表哥和我一路,秦演员自己一路,兵分两路去酒店洗浴中心。我第一次蒸了桑拿,泡了温泉。正泡得舒服时,表哥突然叫我,说:“该走了,带你去吃水煮鱼。”我说:“现在还不饿,不想吃水煮鱼,你给我介绍份工作呗……”

表哥抹一把脸上的水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快穿衣服!”也不管我愿不愿意,径自浮出水面,趿上拖鞋,头也不回一个人去更衣室了。我从热乎乎的温泉里走出来,穿上衣服,突然感觉酒劲涌了上来,浑身燥热,眼花缭乱,好不容易摇晃到门口,叫了一声表哥,表哥应声而至。

我醉眼迷离,看着他走到我面前,软得像根面条一样,顺着门边,滑坐在地。

半夜口渴难耐,喉咙里像在赤壁大战,做梦都在找水喝。猛然醒来一张口,却闻到一股香水味。迷迷瞪瞪,混混沌沌地伸手一摸,惊奇地发现被窝里还有一个人,那人“哼哼”一声,极不情愿地说“干吗呀你”,声音慵懒,清脆,听着是个姑娘。

我心里咯噔一下,刚要起身,姑娘一个翻身,一条长腿死死压在我的腰际。我在黑暗中伸出手想掰开,可是掰不开,光溜溜的大腿,滑腻的肌肤,陌生女人身上散发出的青春气息,令我的神思又恍惚起来……

次日醒来,看到那个姑娘已经早我一步穿戴整齐,坐在镜前描眉画眼。我发现她模样周正,高挑挺拔,顿觉自己十分猥琐,自卑得像癞蛤蟆吃了天鹅肉。依稀回想起自己汗流浃背的冲动,颇感自责,正想着怎么和她解释,姑娘的手机响了,铃声令人浮想联翩,“我像只鱼儿,在你的荷塘……”

鱼儿刚在床上茅塞顿开,荷塘就站起来要告别。她接完电话站起来,一件件把刚刚用过的口红、眉笔、粉饼放进随身手包里,然后冲我笑笑,说:“昨晚对我满意吗?如果满意可以再联系我。这是我的名片!”

我拿起雪白的名片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四个汉字和一串数字:瑶瑶,手机1358165XXXX。

“对了,这次的钱强哥已经付过了,记得联系我哦!”我正琢磨怎么一回事儿,瑶瑶已经提着手包走出门外,出门之前扔下这样一句话。

5

人的生命中到底有多少个第一次?第一次走路,第一次吃饭,第一次打架,第一次骂人,第一次出门远行,第一次谈恋爱,第一次和陌生的女人睡在一个被窝……当我站在二十九楼的顶上往下张望时,又一次想到了和这个叫作瑶瑶的姑娘的第一次。

那个暧昧而伤感的夜晚,那些口渴而冲动的瞬间,在我往后快乐而失望的脸上写满了忧伤。也许正如金佳丽评价我的那样,我是个漂亮而忧伤的年轻人。

我没想到,大表哥给我的成人礼,竟然是一个美丽的“失足妇女”和她风情万种的“水煮鱼”。这令我始料未及。我说:“大表哥,我来北京想要的不是姑娘,我想要的是工作。”

大表哥戴着墨镜,嘴上叼着一根看上去又黑又壮的烟卷,脸色庄重地把我叫到一旁,递给我几张花花绿绿的名片。

然后他抽着烟,慢悠悠地说:“男人要学会靠自己,懂吗?这个世界上谁都靠不住,只能靠自己,自己有什么能力,就过什么生活,天经地义。永远不要奢求老天掉馅饼给你,他又不是你家亲戚,对不对,那人凭什么照顾你?这些名片,都是我的朋友,你联系联系吧!”

我被大表哥说得昏天暗地,但想想挺有道理,只得连声应允。大表哥扔掉抽剩的烟头,拍拍我的肩说好好干,然后上车。突然又下车,塞给我一叠钱说:“这些你拿着,买身好衣服!”

我眼眶湿了,说不用。他脸一沉,说别废话。临走一刹那,表哥一句话都没说,倒是坐副驾的秦演员说了句“有事打电话啊”。他们走了,我的心情像泼了墨一样黯淡下来。

照着名片打了几个电话,都是些这个总那个董的,听我说是刘一强的表弟,个个都很热情。有个赵总还说要请我吃饭,但我一说到找工作,他们就跟事先约好了一样,要么说是公司暂时不招人,要么就说等问问人事再说,只有一个叫金佳丽的女老板,比男人都痛快地让我过去面谈。

我兜里揣着表哥给的一沓钱,怕挤公交不方便,便决定打车会金总。

到了佳丽美容院,已是下午四点。我说:“金总,不好意思,一路堵车。”金总露出一脸珠光宝气的笑,说:“其实你应该坐地铁,要不要先去下洗手间?就在这条走廊尽头,左拐就是!”我连忙感激地笑笑,边往厕所方向跑,边想这金总可真会体贴人。

6

金佳丽刚来北京打工时就吸引了许多男人的目光。19岁的她脸蛋青涩,个子不高,但是胸前已经初具规模,加上皮肤白嫩,娇小玲珑,举手投足间将川妹子的柔媚风情演绎得摄人心魄,很快得到了一些成功人士的垂青。

刚开始她做保姆,一个月才赚几百块,晚上和主家住一起,听着隔壁屋里莺声燕语,自己却独守空房,颇为黯然。后来参加老乡会,结识某总。某总年近五旬,性趣广泛,据说其发家史也是一部换妻史,从一无所有到富得流油,此人先后换过七任老婆,却还不满足,孜孜不倦,经常背着老婆在外找野味。

金佳丽当时恰青春年少,正是用漂亮身体换荣华富贵的好时候,一见某总有意咬钩,赶紧放出手段,欲擒故纵,某总果然上钩,欲罢不能,很快有了深入发展。三年合约下来,某总很满意,给了一百万,又给了一台中级车,还说要续租。不料金小姐突然翻脸,说老娘今后金盆洗手了,你给我滚!

金佳丽说到做到,退出二奶业,进军美容业,将青春换来的第一桶金一百万用在北京的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好几年,终于有了这家享誉京城的连锁美容院。

金佳丽的故事,我是听林翠翠讲的。

林翠翠是佳丽美容院里的洗头妹,人倒不丑,就是说话老像嘴里含着一块口香糖,有时说急了还爱结巴。我对她满怀同情,想这么精神的一个姑娘,可惜说话不利索,以后怎么嫁得出去?

时间久了,我才知道了林翠翠的与众不同。她虽然是个洗头妹,但却有自己的理想。她的理想跟美容业毫不沾边。她想做一名画家。

她喜欢画画,也喜欢唱歌,但是唱歌唱不好,画画又没条件,只好先赚钱养活自己,同时等待时机。

在美容院这样一个地方,竟然有人跟我大谈理想,这令我很是惊奇。我敬佩有理想的人,他们的人生有目标,有动力,不像我这样的老百姓,只会听天由命,随波逐流。

跟有理想的人在一起,我也会受影响。月明星稀,夜深人静时,我扪心自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为此,我想了好些时候,但依然没想明白。

富婆金佳丽原来是我大表哥生意场上的好友,她安排我做一名保安。但我的理想并不是保安。我初中时作文不错,也许,我可以写点什么,就像林姑娘像要画点什么那样。

不过佳丽美容院里的保安和饭店的也不一样,每天没什么事干,却享受着一份每月三千的工资。这令我既轻松又不安:金总和我表哥到底啥关系?她凭什么变相地白养我?

7

我喜欢上林翠翠是件毫无预兆的事。在洗头池边跟她一说,她举着满是洗发香波的手,摸摸我的头问:你没病吧?

我擦掉头上的洗发水,说放心吧,我身体好着呢,这辈子肯定不会给你守寡的机会。

她拿起扫把扫地上的头发,白我一眼说:小毛孩子跟我谈什么感情,我可比你大五岁呢!

我追着替她把簸箕,嬉皮笑脸地说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

她一把夺过簸箕,说去去去,这孩子才来几个月,也变得这么油腔滑调了!

在佳丽美容院几个月来我的确变了许多。说起来这佳丽美容院在北京城也算是比较大的美容院,只在朝阳区就有三家连锁店,我所在的这个店是个大店,员工上下足有四五十人,平均年龄不足二十三岁,像林翠翠这样年方二十六的美女,已经算是名副其实的大龄了。

美女虽多,但是没有一个令我动心的。有些女孩子本来长得也不丑,可是嘴唇抹得就像吸血鬼,眼睛涂得堪比大熊猫,香水味儿浓得总令人怀疑她是不是有狐臭。

只有林翠翠,除了上班不得已化点淡妆,其余时候总是素面朝天,为人又很善良,从不与人勾心斗角,对我还很照顾。又有理想又有模样的姑娘,在这种理想荒漠,格外引人注目。

陪林翠翠去了一趟798之后,她对理想的执着深深地感染了我。我开始反复问自己“我该做点什么”,可是却发现,在这个金钱万能的时代,除了钱,好像没有什么能够让人孜孜以求。然而赚钱显然不是什么高尚的理想,哪怕是赚大钱。

1

关于大舅最初的回忆,要追溯到我很小的时候。那时候我才两三岁的样子,放在外婆家断奶。

外婆家有一个神秘的房间,门上挂着一把锁。每到吃饭时间,外婆就会往房间里送饭,只有在这个时候,门上的锁才会打开。

外婆开了锁,把门拉开一条小缝,从缝里把饭递给里边的人,然后再次把门锁上。

这个神秘的房间里,就住着我的大舅。

很多年以后,我才得以进入到这个房间,房间里光线阴暗,摆着一张木床,和一些上了年月的旧式箱柜。我站在大舅睡过的木床前,想象他曾经怎样日复一日地坐在床沿上,一点点挨着那时间的滴漏。

听我外婆说,大舅是在小的时候得脑膜炎没有及时医治,所以从十岁起就一直有点神志不清。

大舅偶尔也有清醒的时候。清醒的时候,他会在门板上写字,写他十岁以前上学学过的字。往往这时候,外婆就会在一旁抹泪,说:“哎,你大舅以前多会念书啊,他也喜欢念书,现在怎么成了这样了……”

他还会在椅子上刻他的名字,一笔一划,刻得很认真,那样子,就好像他要把他的名字刻在这个世界上,让人们记住他一样。

当然,大部分时候,他总是神志不清的。神志不清的时候,他会到处乱跑,还经常动手打人。

碰上农忙时节,外婆和外公都很忙,索性就把大舅锁在他自己的房间里。

有一天,天气异常炎热,外婆从地里干完活满头大汗地回来,又急急忙忙做好饭菜,自己还没顾上吃一口,就先给锁在屋子里的大舅送去。

然后,就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外婆刚把大舅门上的锁打开,大舅就猛地自己推开了门,凶相毕露地从房间里跳了出来。他一把揪住外婆的头发,把外婆从客厅一直拖到厨房,然后,他把外婆死死地按在灶台上,随手捡起厨房里的一根木棍就照外婆头上砸去。

小小的我吓坏了。我踉踉跄跄迈着摇晃的步子跑到隔壁一个奶奶家,用稚嫩的童语慌慌张张地向那个奶奶喊道:“打……打……外婆……”

隔壁奶奶跟我去到外婆家,刚到门口就听到我外婆从厨房里传出来的惨叫。奶奶赶紧跑到厨房,用力拉开大舅,同时又扯开嗓门大声喊:“快来人啊!打死人了!”

大舅停下了手中的棍子,他听到声响,朦朦胧胧仿佛也意识到了一些什么。他扔下棍子,从厨房的后门跑了出去。

村里人都过来了,外婆被几个壮汉抬到乡村诊所。索性头上只是被打破了皮,没有伤到里边。外婆在诊所里缝了几针,又打了点滴之后,就被外公接回了家。

那天晚上,外婆很晚都没有睡。她一直听着门外的声响。她期待自己的儿子能够回来。

长大以后,我经常听妈妈说,我外婆一生最疼爱的孩子就是我的傻舅舅。说这样话的时候,妈妈语气中甚至带着些嫉妒。

是啊,每个母亲都会最疼爱那个最不会照顾自己的孩子。因为那个孩子需要更多的爱。

然而那天晚上,外婆感到彻底的无能为力。对于她这个最心疼的孩子,她实在没有办法了。

一连几天,大舅都没有回来。外婆外公到处去找了,也不见大舅的踪影。

外婆常常唉声叹气,以泪洗面。

有一天晚上,电闪雷鸣,风雨大作。我睡在外婆的被窝里,紧紧地挨着外婆。

到了半夜时分,我猛地惊醒了。我似乎听到窗外有喊“妈……妈……”的声音,那声音,哀伤又凄苦,就像迷失的孩子在寻找自己的母亲。

我从床上坐起来,嘴里呓语道:“大舅……大舅……”

外婆被我的呓语弄醒了。她看见我的样子,突然之间明白了,她赶紧从床上爬起来,跑出卧室,穿过客厅,把大门打开。

浑身湿透的大舅就像一个野人一样,颤抖地站在大门口,他破败不堪的衣服上滴着水,微微张着的嘴轻轻地喊:“妈……妈……”

2

自从大舅失踪了一次之后,外婆就决定:家里再穷,也要凑钱把大舅的病治一治。

那时候,小舅还在城里上大学,为了节省开支,小舅每个月回来一次,而且来回都是走路,每次都得走上一天一夜。每次回来,小舅就把一个月的粮食背上,把餐费钱省了下来。

我妈妈则前前后后生了三个女孩,因违反计划生育,家里唯一值钱的缝纫机都被拉走了。妈妈带着刚会走路的妹妹去城里卖起了菜。

生活艰难,外婆和外公辛勤劳作,省吃俭用,硬是从牙缝里挤出钱来,既供着小舅上大学,又想着给大舅治病。外婆到处托人打听,只要知道哪有专治疑难杂症的,外婆就抱着一线渺茫的机会带大舅过去试一试。

也不知道是外婆的诚心感动了上天,还是真的遇上了某位流落民间的神医,在外婆带着大舅到处去看医生的第八个年头,大舅的病情真的有了好转。

大舅开始能和周围的人进行基本的交流,也不再随意打人。村里人渐渐把他当成正常人看待,在路上遇见的时候,除了和他打招呼,还会礼貌性地给他装根烟。渐渐地,大舅就养成了吸烟的习惯。

随着外公外婆的日渐老去,大舅开始承担起家里的一些重活,他每天都去离家一公里远的地方挑两担水,然后就蹲在家门口的土台子上砍木柴。

当然,干这些活并不是大舅心甘情愿的,他只是为了得到外公手里的一包草烟而已。

大舅烟瘾很大,一天至少得两包烟。那时候,外公给大舅规定:挑两担水给一包烟,砍两担木柴给一包烟;碰上农忙的时候如果去地里帮忙的话,再另外奖励两包烟。

有时候,大舅犯懒不想干活,他就会走上四五公里路,来到我家,问我爸爸要烟抽。

爸爸把他平时在别人家帮忙干活时别人给的最次等的烟拿出两包,塞到大舅的上衣兜里,然后再留大舅吃上一顿饭,就嘱咐大舅好好回家去。

那时候,我家经济困难,爸爸在家务农和打零工,同时还要照看我们三个孩子以及年老的奶奶,妈妈则随着90年代的打工热潮,和同村的很多妇女一起去了广州,常年在外打工。

大舅每次来都会问:“我姐啥时候回来?”

爸爸总说:“快了,到过年就回来了。”

大舅见了我,也总会问:“你作业写完没有?”

我总说:“写完了,一放学就写完了。”

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十来岁的样子,还不知道生活的艰辛。大舅走的时候,我会嬉笑着去送他。

到农忙的时候,爸爸会把大舅、小舅都请过来帮忙。那时候,小舅已经大学毕业好几年了,在农村一所中学当老师。

小舅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妈出了一些力,所以小舅一直感激我妈妈。农忙的时候,就算爸爸不叫他,他也总会主动过来帮忙。

小舅在田里帮忙割稻穗,打稻谷,和一起干活的其他村里人说上几个黄段子,一点教师的派头都没有。

大舅扛着一根扁担,嘴里叼着烟,扯开双腿站在田埂上。

小舅看了看大舅,顿时拉下脸来,他恢复了他当教师时惯有的命令语气,厉声喝道:“把你裤子的拉链拉上!”

大舅低头,所有人也都往大舅的裤裆看,拉链果然是开的,露出里边松松垮垮外加许多小破洞的红色内裤。大舅并不当回事,应付似的把拉链往上一拉,然后就挑起一担装满稻谷的箩筐,走了。

路上,大舅总要歇上好几趟,抽几回烟。有时候还要和路过的村人说上几句笑话。碰上爸爸挑着空空的箩筐从家往田里赶的时候,大舅憨笑几声,对爸爸说:“哥,我累的慌。我歇会。”

“快些啊,田里还有好几十箩筐等着你来挑咧。”爸爸说道,“你可是我们的主力。”

对于爸爸的恭维,大舅并不放在心上,他照样歇他的。往往爸爸来回挑四五趟了,大舅才能挑一个来回。当他挑着一担空空的箩筐重新回到田边的时候,他裤子的拉链又开了。

傍晚,大舅从我家离开的时候,爸爸偷偷地塞给他两包硬盒装的“高档烟”。

大舅像个小孩一样,高兴得咧嘴笑了。

3

2005年,春节刚过,妈妈踏上了开往广州去的列车,继续她的打工生涯。

那时候,正是我家最需要钱的时候:我刚上大一,妹妹在上高中,我姐姐在家招了上门女婿,刚结婚生了孩子。我和妹妹的学费加生活费,姐姐孩子的奶粉钱,都需要妈妈出去挣。

妈妈去广州之前,外婆似乎是有些预兆,她劝妈妈别去了。外婆说:“万一我不行了,你赶都赶不回来,最后一面都见不了。”

一语成谶。妈妈刚到广州三天,外婆突发脑溢血,去了。

妈妈回来之后,哭得昏天暗地。她后悔自己没有听外婆的话,没有见着外婆最后一面。

处理完外婆的丧事之后,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摆在妈妈和小舅面前:外公和大舅怎么办?

多年来,外婆一直是这个家里的支柱,她精心地照顾着比自己大十来岁的丈夫,照顾着自己时好时坏的傻儿子。现在,外婆没了,外公和大舅都像丢了魂似的。

大舅甚至还不能完全意识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动不动就问:“我妈咧?”到了吃饭点,他就会喊:“妈,饭做好没?我要吃饭。”

他这一喊,就把妈妈的眼泪喊了出来,小舅堂堂男子汉也红了眼圈。

现实的问题还是要面对。那时候,农村学生逐年减少,小舅所在的中学因为招不到学生而被迫关停。小舅经过几番周折,终于在镇上一所三流高中谋了个职位,所幸那所学校给小舅安排了一个小套间,小舅一家四口就挤住在那个小小的套间里。

而我家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妈妈清楚地明白,处理完外婆的丧事,她终归还是要去广州打工的,现实的经济问题逼得她不得不外出打拼。爸爸仍旧在家干农活,打些散工,同时还要照顾卧床不起的奶奶。

妈妈也想过干脆把外公和大舅都接到我家来住,可我姐夫不同意。姐夫是上门女婿,和我爸妈住在一起。姐夫说:“这可不行。大舅有精神病,以前就乱打人,以后要是打了我的孩子怎么办。反正,我坚决不同意。你们要是硬要把他接来,我就离婚!”

妈妈到底拗不过姐夫。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妈妈和小舅决定:把外公接到我家来赡养,由我爸爸照顾,小舅每个月出300元生活费;至于大舅,把他送到镇上唯一的一个养老院,费用依旧由小舅来出。

谁知,当妈妈和小舅把这个决定告诉大舅时,大舅死活也不去养老院。他说:“我又不老,我不去那……我有爸妈,我不去那。”在这点上,大舅倒又显得神志清晰了。

无论妈妈和小舅如何劝说大舅,大舅就是不肯去养老院。最后,年迈的外公站了出来,他说:“我虽然年纪大了,但身子骨还硬朗,随便做顿饭还是能做成的。还是让我们继续待在我们自己的家吧。我活一天,就给他做一天饭。”

外公颤颤巍巍地从椅子里站起来,扶着墙走到厨房里。不一会,他提着煮饭用的铁锅,在米缸里舀了两勺米,对我们说:“看,我不是还能做饭吗?”

“爹……”妈妈呆呆地站着,眼神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妈妈一向是个要强的人,她从不向生活认输。在90年代家里最困难的时候,妈妈尝试过各种艰辛的职业,比男人还能吃苦。她总认为,任何问题都有解决的办法,人是不会被生活难倒的。

可这次,妈妈觉得自己被难倒了,她无法找到更好的办法,既兼顾自己现在的家庭,又能照顾好年迈的老父亲和痴痴傻傻的弟弟。

最终,外公和大舅留在那幢老房子里,相依为命。小舅隔三差五地回家一趟,给他们送些食物和日常生活用品,顺便把房子里里外外打扫一遍。爸爸偶尔也会给他们送些吃的过去,每去一趟,就把水缸里的水挑满,把厨房里的柴砍好,走之前还不忘给大舅留几包烟。

然而,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

4

外公被大舅打了。

接到村里邻居的电话,小舅赶紧从学校往家里赶,妈妈则心急如焚地从千里之外的广州往家乡赶。

外公的后脑勺被大舅砸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当场昏迷不醒。送到镇上的医院后,伤口处缝了十三针。

外公出院后,妈妈直接把外公接回了我们家,悉心照料。至于大舅,妈妈和小舅都有了一种心照不宣地任他自生自灭的心思。

听外公说,自从外婆去世之后,大舅的脾气就越来越差,成天不干活,还总是问外公要烟抽,吃饭的时候又总是嫌外公做的饭不好吃,外公说他几句,他就扬言说:“你信不信我打死你?”

那天,外公无非是多说了他几句,没想到大舅就真的动了手,把外公打得头破血流,直到邻居发现,大舅才在仓皇之中逃跑了。

几天之后,大舅突然出现在我家,他见了外公,不咸不淡地说:“你这个老家伙怎么还没有死?”妈妈气得把他骂走了,又终究还是狠不下那个心。她给小舅打电话,让小舅回老房子里去看看。

小舅买了食物,送到老房子里。大舅果然回了家,他成天坐在床沿边抽烟,嘴里呓语不断。小舅看了,心内五味杂陈,他匆匆地放下食物就出来了。

临走前,小舅给邻居留了点钱,请求邻居帮忙留意一下大舅,一有紧急情况,就赶紧给小舅打电话。

小舅来到我家,神情沮丧地坐在客厅里。妈妈做了饭,他也不吃。良久,小舅突然说:“我真想死了算了。”

屋里的空气突然凝滞。还在上大学的我,突然在一瞬间,明白了生活的艰辛和成年人的不容易。

后来,听村里邻居说,有一个信基督教的陌生女人,经常去我外婆家照顾大舅,大舅刚开始对她很抵触,渐渐地,大舅就变得对她很顺从。

信基督教的女人要带大舅走的那天,我们都在场。大舅刚开始情绪有点激动,他不愿意听那个女人的,他甚至拿起一根棍子,恶狠狠地对她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你再说,你再说我就打死你。”

那个女人无所畏惧的样子,她喊着大舅的名字,说:“你听我一句吧,你还要这样到什么时候?跟我走吧!是主派我来搭救你的!跟我走吧!”

慢慢地,大舅的眼神开始变得柔和,他高举棍子的手一点点放了下来。

就这样,大舅跟着那个女人走了。

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大舅。

大舅失踪了。

后来,渐渐地听到一些传闻,有人说,那个女人是骗子,把大舅骗去之后,打断了他的双腿,逼迫他在街上行乞。还有人说,那个女人把大舅带去了教会,让大舅也信了教,大舅从此得到了主的庇佑,衣食无忧。

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每个人都说的神乎其神,甚至还有人说曾经在火车站附近看见过大舅,让妈妈和小舅去那找一找。

妈妈和小舅又一次心照不宣地都没有要去找大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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