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你这么好,不是用来做备胎的

01

如果不是菠萝打电话给我,我还不知道十一月已经来了。

我穿着睡裙,顶着一头乱发去开门,阿雪拎着两包食物撞了进来:“阿绿!你不想活了啊?”

我本来以为她下一句要鼓励我振作起来好好生活,哪知她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神情特别兴奋地跟我说,今天约了一个极品共进晚餐。

“我以为你是来安慰失恋的朋友的。”我从她拎来的袋子里找出一包薯片。

她这才不笑了,只打量了我一圈:“我以为你已经自暴自弃够了。”

我默然地摸了摸一脸“失恋肥”,还是把薯片放下了。

宋与我,是在大四的尾巴相识的。我没有说相识相恋,主要是我们一开始的关系,就是我对他死缠烂打,他对我不闻不问。可当我下定决心重新做人的时候,他又会佯装无事地打电话给我,请我出门喝咖啡。

当时已经从宿舍搬出去的菠萝总是对我唉声叹气,说我矜持了整整四年的女神气场,终于还是晚节不保。

宋没有特别高,也没有特别帅。成绩不好,可是情商很高。大三开始就在外面开工作室,大四的尾巴上,那些青黄不接的幼稚男生还在面对人生彷徨的时候,宋开着一辆吉普高调地出入校园。如果是拼爹就算了,可他完全是靠自己点滴建立起光鲜亮丽的生活。

我对此肃然起敬。

起敬以后,就是泥足深陷的迷恋。

散伙饭那天晚上,我给自己灌了特别多的酒,意识还清醒,但是总算有借口耍酒疯。我跑到厕所大吐特吐,然后哭着给宋电话:“我今天散伙饭。”

他那边特安静,然后回复我一个安稳的“嗯”。

我急了:“宋你就是一混蛋!你告诉我你到底喜欢不喜欢我,有没有喜欢过我!”

哪怕是喝到吐,我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依旧保持着一种奇异的清醒。前面的问题可以称得上是质问,可是后面那个“过”,就是在给自己找后路。哪怕他说喜欢“过”,我也能强迫自己从幻想里走出来。

可是宋是谁啊,他的声音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夜晚里特别有力量,他说:“阿绿,你乖,别喝了。早点回去休息,好吗?”

我晕乎乎地说好,然后被菠萝扛回宿舍。

后来再看那天晚上的照片,有些人的表情踌躇满志,第二天就要踏上出国留学的飞机;有些人的表情幸福满溢,当天已经领了毕业证又领了结婚证;大部分人既伤感又希冀,只有我,红肿着眼睛,一脸失意落魄,不堪回望。

一周后,宋结束工作室,去北城发展,我拎着包,在一众好友的“怒其不争”中追随而去。

我去给宋打工。

当我站在宋的面前说“嘿,你还招人吗?”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一向铁石心肠的他,也有一瞬间的动容。

然后他笑着点头,说“荣幸之至”。

当天晚上,他带着我出去吃烤串。大半夜的北城灯火通明,到处都是热闹繁华,我一边傻兮兮地吃烤串,一边看他灯光下英俊的脸。

他说,阿绿,我爱的女孩子在这个城市,她是个真正的公主。我想娶她,就得建造一个王国出来。谢谢你愿意来帮我,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被烤串上的辣椒辣出了眼泪,一边灌了一口酒一边对他说没问题。

可心里滚烫地疼,忍不住骂自己,你现在知道傻x两个字怎么写了吗,照照镜子就知道了。

在故事的开始,他是王子,我却不是他的公主。

02

我被强行换了衣服,披着湿发跟阿雪出门相亲。据说对方是机师,帅到天怒人怨。

菠萝一脸红光。

我坐在她身边将餐纸递过去:“擦擦口水。”

她扯过纸巾,白了我一眼:“等会儿别发病,给老娘正常点。黄了我的好事儿我烧了你的狗窝。”

我怂了个怂。

机师来了,果然帅,一双桃花电眼瞬间就电到了菠萝。饭后两人愉快地决定换个地方继续聊,丢下我一个人继续把牛排切切切,吃吃吃。

吃到一半,又矫情地掉眼泪。

现在说起来当年我对宋的痴迷,如果不是他有意放纵,我怎么会那么不可自拔。

他喜欢吃西餐,每次带我去餐厅,都会替我收拾好食物,将牛排切成丁状,再一脸宠溺地递给我。

我每每想要找服务生要双筷子的冲动,都被扼杀在摇篮里。

跟宋创业的日子又苦又甜。我每天顶着30多度的大太阳站在广场上发传单,宋拎着电脑跑到各个创业咖啡厅寻找天使投资人。

那天我抱着一沓没发完的传单回到办公室,一身汗水淋漓,晒得又黑又红。一推门就看见一双长腿靠桌而立。

女孩穿着T恤短裤,长发微卷落在肩膀上。皮肤又白又细腻,眼睛很大,笑起来甜腻腻的:“这是阿绿姐?辛苦啦,快进来吹空调。”

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老板娘请来的家政人员,阿绿姐。

宋却没有说话,默认了女孩的主人姿态。于是我知道了她的身份,她是他的公主。

我默默坐在工位上吹空调散热灌水。

女孩坐在宋的桌子上,轻声跟他说笑。原来她还未毕业,体育学院舞蹈系。正和富二代男友吵架,要宋下次一定要帮她出气。

宋笑,点头承诺。

大约半个小时,女孩离开。

门外有黑色豪车来接,驾驶位上走出来一个英俊的男生,拉过女孩就是一个长吻。

宋站在门内,看着他的公主。

我站在宋的身后,看着他。

他是她的备胎,我是他的备胎。

这世界上的爱情故事,是最公平不过的。

他欠了你的,总有人会替你讨回来。

03

吃完饭,我从意大利餐厅走出来。满街灯影里,只有我是一个人。

公交车上的视频正播放陈小春和应采儿对视一笑的片段,他站在台上唱歌,她站在台下搞怪。

全世界都在晒幸福。

我又想起来宋。

我为宋做过的这辈子最不要脸最要命的事情。

本来我已经睡得死死的,一天的奔波早就榨干我所有的体力。凌晨时分,我最爱的宋给我电话,叫我起床快点去他家帮忙。

我租住在一个楼房的地下室,这会儿才发现窗外雷雨大作,唯一的半个窗户已经被雨水哗哗覆盖。我像坐在一艘沉船中,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下雨的夜晚,地下室又潮又冷。

可想了一会儿,我还是披上衣服起床。去找宋。

他从来没有向我求助过,这是第一次。

到了宋家里,我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公主跟富二代男朋友出去玩,惹人围攻,被丢在了酒吧。公主躲在洗手间哭着给宋电话求救。宋把她带回家,可她一身狼藉,需要有人帮忙收拾。

以宋珍爱她的程度,自然不会趁人之危,在这个时候唐突她。

于是想到了我。

我走进宋租住的精装两居室,路过浑身是伤的宋,走到床边去看她。

她眉眼精致,哪怕是淋了雨水花了妆,也依旧是个难掩娇憨的美人。我伸手去拉她的被子。

身后宋忍不住叮嘱了一句:“轻点……”大约是看到我也湿着半个裤管,终究没敢多做要求。

我轻手轻脚地帮她收拾一身狼藉。

等我要走,宋已经赶不及进房间看她。

房门打开,寒冷的雨气扑面而来。里面传来宋惊喜温存的声音:“你醒了。”

我走出去,突然又想起来白天那句“阿绿姐”。

我不是像帮佣,我是已经成了帮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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