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恋新欢

“听力到此结束,你有两分钟的时间,把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

每逢单日的听力训练结束了,广播中只剩下的“滋滋”的电流声。

看早自习的老师推了推眼镜:“哪个高个子男生上来一下,把喇叭给我关了。”

顾云深唰的一声站起来,从教室最后屁颠屁颠地跑上讲台,轻轻踮脚,手轻轻一够,啪一声,电流声消失了,教室瞬间恢复平静。

顾云深转过身,手习惯性地抓抓头发,然后慢悠悠地、拖着脚步走回座位。

坐在第三排的沈灵渠目不转睛地看着顾云深完成这一系列动作。等他转身走下讲台时,她急急地收回目光,快速地低下了头。当男孩的身影从她的余光中略过。心脏的砰砰响也越发清晰。

沈灵渠觉得,这大概就是喜欢吧。

“如果要找男朋友,就应该找他这样的。”沈灵渠在心里暗暗地想。

高一才刚刚开学两个月,她坐第三排,而他因为个子高,被安排在最后一排,大半个教室的遥远距离,让他们两个的交集少的可怜。只有沈灵渠从后门打水或者上厕所的时候,她才有机会看看他,或者,可以说上两句无关痛痒的话。

“铃铃铃”第二堂课下课铃响了,声势浩大的早操铃声响起,瞬间把老师说的话完全淹没。老师拼劲全力地扯着嗓子,但还是敌不过早操的号角,看起来就像在鱼缸里吐泡泡的金鱼,只看的见嘴巴在动,却听不清声音。老师放弃抵赖,挥了挥手,早就蠢蠢欲动的学生们轰地炸开。

沈灵渠披上校服外套,挽着同桌封芸的手嘻嘻哈哈地下了楼,慢慢地走向操场。

“第五节:体转运动”每次到这个环节,沈灵渠都要暗自不满。学校对于做操队形的安排是一个班的人在操场上站成一条长队,一班一单列。所以“做广播体操时最开心的是做体转运动的时候,因为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头偷看喜欢的人”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在沈灵渠身上的。她回头的时候,只能看见别的班上的女生。

事情是从一瓶洗发水开始变糟的。

一年半前她和男朋友搬到这里,这座位于长宁区中山公园附近一座不超过40平米的30年老公房。

他们两个刚来上海的人,在28栋301室开始了新的生活。

起初她就对一切不太满意。

发霉的墙、生锈的水管、半自动的洗衣机……连房子也是旧的。

不过和旧东西相比,她最不满的还是那个邻居。

她常常嘲笑她的邻居就是个笑话,偷偷借用她家门口的土耳其门垫,偷偷卖掉她新买烤炉的废纸箱,偷偷倒一点她家的柠檬味洗衣液,偷偷在半夜打开她家的洗衣机把衣服甩干……

有时候躺在床上听到门口窸窸窣窣的声音,她和他说:“你听,又在动我们东西了。”

她男朋友漫不经心地说:“你怎么知道就是她,也许是别人呢?”

“对面303住了个老太,没怎么开过门。302的门口堆满了鞋,哪里还有什么别人?”

奇怪的是,虽然一直是邻居,他们的作息时间好像分在东西两个半球,几乎不大碰到。

也仅仅有一次,她在冬日的某个傍晚醒来,惺忪地把一盆脏衣服倒进走廊上的半自动洗衣机洗衣桶里。

她看见邻居匆匆背包摔门而去——302,中年妇女,已经没有形状的中短烫发,两边都捋在耳后,不合时宜地像极了革命烈士。

她看着哗啦啦的水注满半自动洗衣机,心想,可不能有一天活得这么愚蠢。

起码,头发不能整齐地捋到耳后吧,更别说背一个那样的PU包了,看起来什么都装不了。

她想,很快他们就会搬走了,再可笑的邻居她都可以忍受。

只要再住两年的时间,他们就会买房,不行就再换更好的房子。

总之不会住在这里。

那阵子她喜欢听DIDO的《LifeForRent》。上班路上只要打开这首歌,眼前就充满了希望,城市的一切到底都是新的。

新的楼几个月就起来了,新的衣服三天就下架了,新的广告牌可能在世的时间不超过两秒——两秒,你瞄它一眼的时间,明天你再到同一位置看,它就换了。

周嘉怡偶尔也怀念她父母家。有不错的公寓,有不错的家用车,有不错的食物。

如果不是为了男朋友到上海,她大可不必每天盘算着手里的钱,是吃碗桂林米粉省下来买衣服,还是干脆吃顿古北路上的日本料理,忍着不买衣服也就过去了。

如果是住在老家县城,她才不会去吃什么桂林米粉、黄焖鸡米饭,哪儿没有好吃的?她想买多少衣服就买多少衣服。

——可那又有什么意思呢?人生又不是为了衣服存在的。

她不想要那样的生活,她更不想为了衣服留在县城的事业单位里每天泡杯茶就把日子打发了。

她想试试,城市是什么样。

对她的男朋友来说,一切并没有那么复杂。

城市什么样、县城什么样,都不重要,只要赚钱就好,人活着首先得生存下来。

每每周嘉怡和他讲她今天在街上看到的人啊,那些上海的“老克勒”们多有腔调啊,七八十岁的老头戴着贝雷帽、拄着长柄雨伞在公交站台稳稳地站着。

她说:“哎,上海人就是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人。”

“你不懂。”

周嘉怡自恃自己的好品味,她男朋友也知道。

一起住的这阵日子,很快他就发现,她不能忍受地上一根头发,不能忍受他穿紫色的衣服,不能把挂裤子的衣架和挂裙子的衣架弄混了。

那一切都在她眼里都十分荒谬。

但她支持他的坏品味。

他喜欢喝可乐,喜欢打游戏,喜欢一罐一罐地把可乐喝完在夜里啃完鸭脖,把家里弄得到处都是腥味。

然后他可以安然无恙地结束一场球赛,回到床上呼呼睡去。

周嘉怡总能在他睡着了之后认真清理。

用胶带粘起掉在木地板上的每一根头发细丝;

用84消毒液涂满抹布把一块块浴室白瓷砖擦干净;

买很多尺寸的收纳箱分门别类装好两个人的爱好和过去——她的证书、他的游戏光碟、她每两个星期都要买的一瓶瓶指甲油,他们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的小票单据……

都被她妥妥地收藏在每一个贴好标签的收纳箱里,她感到满意。

但他从来就不在意这些。

也不知道他是真的不在意,还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总之他没有当面表扬过她,“你真的太有品位了,和你在一起生活真幸福。”

事情是从一瓶洗发水开始变糟的。

那天她去进口超市,看到了一种新的洗发水上架,摆在了超市入口的最显眼处。

“橄榄味,马鞭草,到底是橄榄味还是马鞭草味?”她问销售员。

年轻而洋气的销售员说这是从法国刚刚引进的牌子,来自盛产薰衣草的普罗旺斯。那里有一座古城,叫阿维尼翁。

有一个阿维尼翁的老人家种了一大片马鞭草,有一天他突发奇想把马鞭草试着用进了肥皂。

没想到这一试竟然让整座阿维尼翁的人都疯狂起来,竟相用马鞭草来做各种家用身体洗护用品。

马鞭草简约又典雅,它的芳香是大自然赐予的天赋。

而周嘉怡手中拿到的这款全球限量版第357号马鞭草洗发露,还有天竺葵和苦橙叶混合的独有香气。

也就是说,每一瓶马鞭草的味道都是略微不同的……

周嘉怡站在白炽灯照耀的开架柜台前,任这位浑身都充满香气的销售员说到了遥远的普罗旺斯,她看着那绿悠悠的玻璃瓶子,打开试用装,深深地吸了一下鼻子,闻了闻马鞭草的味道。

怎么说呢,那真是如年轻的销售员所说,是“大自然赐予的天赋”啊。

宛如置身雨露沾染芳草的清晨,她伸一伸懒腰醒来,打开窗看到法国古城外一望无际的原野——那里种满了马鞭草、薰衣草……各种她叫不出名字的植物。

她披着雪白的睡袍走出门外,像于佩尔演的《包法利夫人》里那般,闭上眼睛,拥抱自然,沉浸在美好的想象之中……

年轻的销售员又说了,“这种草只在地球的某个经纬度生长。

“你现在手上拿的这瓶沐浴露,经过欧洲匠人1000多个小时的纯手工萃取,无论从原料还是制作方法上来说,都是纯天然的。

“它能深度洁净你的头皮,让你原本就很美的头发更加柔软有光泽……”

周嘉怡不禁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很美的头发”,她怎能不买呢?

她想到男朋友会摸着她柔软的头发深深地闻一下,亲下去,好好做一场爱。

像他们以前幻想的那样,在欧洲的田野里,在无人的高地上,就像《赛末点》里男主角追着斯嘉丽约翰逊冲进了一片庄园,撕扯下她的衣服……

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全身被电击中了一般,毫不犹豫地拿下了。

为了配合这瓶洗发露,她还加了388元多购了一瓶身体护理啫喱。

看着这对绿悠悠的玻璃瓶子,她念着和它们奇妙的缘分——从大洋彼岸的某个海港出发,飞越了几千公里,就是为了有一天到达她手里的。

第357号,属于周嘉怡的马鞭草。

回去以后,周嘉怡小心翼翼地拆了包装,留下了这个新品牌的大纸袋,连纸袋都那么精致。

她把马鞭草的洗发水和沐浴露放在浴室窗台上。古老的玻璃铁窗,需要打开两扇窗门,架住两边的铁钩子才能固定住。

她打开窗,把绿悠悠的玻璃瓶端端正正地放在白瓷砖窗台上,风吹进来,她仿佛闻到了几千公里外的味道,听到了几千公里外风吹草动的声音。

此刻,就连隔壁那栋楼里孩子弹钢琴的嘈杂声她都觉得好听起来。

然后她男朋友回来了。

她迫不及待地打开门,要告诉他家里多了两样矜贵的东西。

他脱下皮鞋,放下单肩包,还有一个超大容量的健身包。她接过来问他:“欸?新买哒?”

“嗯,我在公司附近办了一张健身卡,一年只要1999元,还蛮划算的。我想以后下班了就去健身,那里有恒温游泳池,冬天也可以游泳。”

“蛮好的。你猜我今天买了什么?”

“什么啊?”他径直走到房间里,脱了西装外套,躺到床上,“你吃过没有?”

“我没吃呢。你吃了吗?”

“我路上随便吃了点。冰箱里还有没有可乐?帮我拿下,我累死了。”

周嘉怡也跟着走进房间,看见他已经打开手机游戏,躺在床上专注地玩了起来。

她拉开冰箱门,拿出最后一罐可乐,打开,放到床头柜上。

“喏,可乐。”

“好,你放那吧。我等下喝。”

那天晚上他们根本没有做爱,男朋友甚至连澡也没洗,游戏玩累了就直接睡了。

周嘉怡在他眼睛半睁半闭的时候摇了摇他,“快去洗澡啊,洗完再睡。”

她还想让他看看新来的惊喜,那两瓶马鞭草味的绿瓶子,如果他打开了,一定很兴奋,想起他们以前的约定……

然而他真的是累坏了,不知道今天打了多少“coldcall”,还是跑了多少客户。

上海那么大,一天要办一件事都要用尽洪荒之力,从2号线转1号线转8号线,城东城西,只要随便走一走,没做什么都像把力气用完了。

她能理解。

男朋友在一家英国咨询公司上班。

咨询公司有自己的“dresscode”,要穿西装革履。

公司里还有个放上台面的规定,每天要比“最佳着装奖”,如果穿得不得体,也会被扣奖金。这意味着他得在衣服上花不少开销。

刚来上海那几天,周嘉怡和朋友打听了茂名南路有裁缝店,还特意带他去做了两套,一下就把一个月房租支出了。

为了两套定制西装,那几个月他们没少吃包子和桂林米粉。好在他不嗜酒、不抽烟,唯一的爱好就是可乐。

上班以后还算节制了,以前上学的时候都是1L装大瓶大瓶地喝,坐在宿舍里和室友打网游,一整天能干掉好几升。

那时候的周嘉怡也没觉得喝可乐是个大问题。年轻嘛,此时不喝,更待何时?

可到了上海,她发现他喝可乐喝得太多了,每晚一罐,就像定期服药一样,不喝还睡不着。

她看着他呼呼睡去的样子,又想把他摇醒,又不忍心打扰。

按道理上班很辛苦,他应该比以前瘦才是。可是他一点都没有瘦,反倒胖了起来。

“用生命在耍帅请求添加您为好友。”

梓予盯着手机屏幕上的好友申请,眼中闪烁着许久未见的光芒,内心的激动与狂喜在她发抖的手上完美的诠释出来。

“嗨,最近怎么样?”他发过来一条消息。

“我挺好的啊,你呢?”

“也还不错,就是心里好像少了点什么。”

梓予看到这句话,激动的心情急转直下,目光一下子黯淡下来。她反复的读着那句“心里好像少了点什么”,又回想起属于他们两个的从前。

1

梓予在排练室里琢磨着手里的朗诵稿,同时也在后悔为什么要报朗诵节目,一个鼻炎患者的重度鼻音加上不够有特点的嗓音,还是一个非专业人士,在两位专业的搭档中间显得格格不入。跟朗诵组一起排练的还有主持组,梓予正陷入各种纠结的时候,一个男生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个男生个子很高,身形挺拔,不管行走还是站立都很有气质。这样有气质的男生非常能够吸引梓予,她在一旁装作认真读朗诵稿的样子,然后时不时的抬头看看这个男生,想要认识他,又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先开口。

这时指导老师推门进来,给他们介绍了这个男生,原来他叫孟渭,是新选中的男主持人。大家都对孟渭表示欢迎,梓予这才有机会好好看看这个吸引他的男生。

孟渭其实没有梓予想象中那么帅,很腼腆,不爱说话,但是不知道为何,梓予的眼睛总是想看向孟渭。

排练开始了,梓予总是朗诵不出指导老师要的那种铿锵有力的感觉,于是到了她那一段,她卯足了劲大声的读出来,脸憋的通红,她感觉那一瞬间脸烫的像发烧一样,她知道孟渭正在看着他们排练,肯定也看到了她的窘态。梓予觉得自己完蛋了,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跟孟渭有交集。

排练结束后,梓予收到了孟渭的好友申请,两个人简单了聊了几句,孟渭聊起了梓予排练时脸红的事情,梓予心想这个人真不会聊天,非要把我的尴尬继续下去不可,然后回了他一句“很尴尬,不过还好,效果出来了”。

刚刚发送成功,对话框中弹出一条消息,让梓予在寒冷的冬天感觉到一股暖意。

“不过你脸红的样子真的蛮可爱的。”

2

梓予和孟渭渐渐的熟络起来,两个人一天除了睡觉和排练的时间基本上都抱着手机聊天,梓予盯着屏幕傻笑的次数越来越多,身边的朋友从刚开始的强烈好奇变成了现在的平淡回应“哦,在和孟渭聊天啊”。

晚会结束后,老师带着主持组和朗诵组一起聚餐,唱歌。梓予是一个不擅长社交的人,但是聚会有孟渭在,她无论如何都要参加。

聚餐时,孟渭坐在梓予旁边,大家一起玩了大冒险,孟渭被抽到跳性感的舞,一个腼腆的男生,四肢僵硬的扭了几下,梓予用手遮住眼睛,只留一条缝,毕竟画面太美有点不敢看。

在KTV唱歌时,孟渭又坐在了梓予身边,这让梓予禁不住乱想:是偶然还是他故意要坐在梓予身边呢?不过,不管是偶然还是有意为之,能离孟渭这么近,梓予就已经很满足了。梓予唱歌还不错,手握麦克风唱歌的时候是梓予最有信心最放松的时刻,大家都在赞叹梓予的歌声,而梓予关注的只是孟渭一次次投向她身上的目光。

孟渭点了首超级英雄,每一次唱到副歌部分,“你说我是你的超级英雄,偶尔也客串你的出气筒……”孟渭总会将眼神从提词屏上转向梓予,梓予懂得,那种炽热又温柔的目光,是孟渭传达给她的信息,这份情意只属于她一个人。

谁也没有把爱说出口,但彼此心里都明了,这种感觉既幸福又让人心急。

放假后孟渭送梓予去车站,在候车区依依不舍,不敢表达出来,就互相开着对方的玩笑,梓予能感觉到,孟渭的眼睛里充满了对梓予的宠溺,他摸了摸梓予的头,说“不要太想我啊”,梓予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她不想在他之前表明心意,慌乱之中说了句“我头发没洗,你抹了一手油,哈哈!”孟渭接受到梓予这个梗,嫌弃的看了看自己的手,撇弃嘴来说“算了,回家正好炒盘菜。”

孟渭总是能接住梓予的人各种梗,化解尴尬,又会让梓予很开心。

梓予要进站的时候,不开心的情绪毫无保留的展现在脸上,她终于忍不住问孟渭“我可以抱抱你吗?”

答案当然是可以,拥抱过后,梓予转身的瞬间,孟渭又把她拉回来,轻轻的吻上梓予的嘴唇。

梓予先是睁着眼睛手足无措,接着害羞使她的双颊又开始发烫,她强装镇定,努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在孟渭睁眼之前将脸上的粉红色褪去,但她越想镇定,越着急,脸上发烫的感觉就越强烈,孟渭睁开眼睛,看着面前一张像极了猴屁股的脸,哈哈的笑着说“哟哟哟,小可爱脸这么红”,然后将她揽入怀里,紧紧的拥抱着她。

孟渭用一个吻表达了他想说的所有,也许,喜欢是可以用多种方式让对方知道的。

3

后来孟渭告诉梓予,当他看到梓予害羞的样子,就决定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娶回家。

孟渭和梓予,每天在一起都甜到齁嗓子,梓予每看到好吃的好玩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给孟渭送去一份,买来的水果洗好之后放在保鲜盒里给孟渭送去。孟渭会将梓予说过的所有愿望都记下来,列成清单,慢慢实现。包容梓予所有的小脾气,梓予不高兴甩脸子,亦或是吃醋生气,孟渭总是默默地听完梓予的抱怨,然后一直道歉,直到梓予原谅他。

孟渭和梓予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的场景,全在细节中完美体现。

梓予记得和孟渭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一起规划未来,一起在操场散步,一起坐在地上聊天,孟渭最喜欢躺在梓予腿上,看着梓予越来越厚的双下巴傻笑着,但从来不嫌弃梓予胖,总是对说不要减肥,肉肉的超可爱。孟渭一直都是把梓予当作小公主宠着,像掌上明珠一样捧在手心里,生怕掉在地上磕着碰着。

可梓予是一个比较强势的女生,很要强,孟渭说,梓予你以后一定是个女强人。

某一天朋友告诉梓予,她健身时看见孟渭和一个女生举止亲密。梓予先是愣了一下,而后心想,孟渭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但这件事不管是真是假,一直都是梓予心中的一个结,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去询问孟渭,“我朋友说看见你和一个女生在健身房举止亲密,是真的吗?”

梓予期待着孟渭否定的答案,等来的却是一句“我没有什么好解释的。”

梓予并不生气,她很失望,她突然不认识跟她相处了一年的孟渭。

两个人冷战了一段时间,梓予问孟渭怎么打算的,孟渭只是浅浅的说了句“这么长时间了,也该解决了,我们分手吧。”

梓予不死心,她对孟渭说,我要你当面告诉我。梓予认为,孟渭的眼神不会欺骗她。

两人见面后,梓予对孟渭说,“说吧,说你不喜欢我。”梓予看到孟渭的眼睛里不再是宠溺,而是深深的愧疚,他咬了咬嘴唇,说“我不喜欢你了,我们分手吧。”

对梓予来说,真正的晴天霹雳正是那句不喜欢了,梓予没说一句话,扭头就走了,到了楼下,慌张的掏出手机想要再说点什么,发现联系人里已经没有他了。

分手后的梓予,突然变得安静了,笑点变高,容易悲观,连续好几个晚上哭着睡着,分手几个月仍然沉浸在悲伤里,拒绝看任何关于爱情的文章,电视剧以及电影,哪怕一个小片段都会让梓予哭到双眼肿胀的像只金鱼。

她要跟孟渭复合,几乎是用祈求的语气,仍然被拒绝。

这次孟渭是真的走了。

4

梓予回过神来,想想距离他们最后一次聊天已经有半年了,手机提示音一条接着一条,她这才突然想起,还没有回复孟渭的消息。“用生命在耍帅”,这么无厘头的网名是很符合他的性格,孟渭告诉梓予,当初他是故意从健身房里跟那个女生做出很亲密的样子,就是想用分手看看他在梓予心中的位置,他的计划是先分手再和好,却没成想这一分就再也没复合。

梓予也早已想明白,孟渭的离开其实是因为梓予强势的性格,让孟渭很有压力,梓予也成长了很多,如果可以重新在一起,梓予绝不会想以前那样强势的对待这份感情。

可如今孟渭和梓予,怕和好之后又会分手,都默契的选择了做朋友。

梓予放下手机,眼泪一滴滴的从眼眶跳下来,慢慢打湿手背,她擦了擦鼻涕和泪水,在日记本里写下几行字:

我仍然想和你共度余生。我们漫步在麦田,抬头便是蓝天,转眼可见明月。我的皮肤会被刺眼的阳光晒成你的颜色,我的眼眸会在夜晚闪烁着有你的皎洁。我们笑啊、跳啊,抬头纹都笑出了三个褶。我们在大雨中拥抱,追着暴风跑。终有一天,我想我会与你一起,把渲染孤单的个人传记,改写成世间最浪漫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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